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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疯了!”听到她的回答,周美媛发出尖叫:“傅千树!你是这阵子情绪压力太大,精神失常还是怎样?一个男人而且还是那个每个正常女人都想要的黄金单身汉菲尔,夏跟你求婚你竟然跟他说对不起?我怎么会有你这种笨蛋当手下?实在是太丢脸了!”
星期五的夜晚,仁爱路巷弄里的小酒吧生意兴隆,微醺的空气里飘着轻快的boosanova。来到这里的客人,大多是三四十岁的单身都市人,在周末开始的第一个夜晚,到小酒吧里来,或和朋友聊天小酌,或是独处沉淀,将自己从一整个星期的工作状态中解放出来。
距离那一天,已经经过一个多星期。他消失了。
原本总是会在下班时间出现,接她回家的男人突然不再出现,起了疑心的周美媛终于在今天逮到机会,拖着她来到这间小酒吧里。逼问许久,才终于从她的口中得知那一晚的经过。
她拒绝了他的求婚。
“周姐,他不是真心那样说的。”她叹气。“你没有看到他那天晚上的表情,简直像是被绑上祭坛献祭的处女,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就差一点没发抖了。实在是太惨,惨到我都不忍心答应他。”
周美媛翻白眼。“我的老天,你不会要跟我说,你是为他好吧?”
“当然不是。”她扮个鬼脸。“我只是有我的自尊,不希望他为我牺牲太多,特别是在这种事情上。”
“这什么年代了?又没有人拿枪逼他要对你负责1也既然说出口,就表示他心甘情愿啊!你管他牺不牺牲?要真的觉得牺牲,他也不会准备那个戒指了噢,老天!”年长的女人抓耙那头红发,似乎这才想到这一点,大声哀号:“菲尔夏准备的求婚戒指那一定很贵,说不定是tiffany的不!一定是!而且克拉数绝对小不了!这么值钱的东西,我光是想到就觉得肉痛一般正常的女人都不会拒绝他的求婚才对傅千树i我真希望把你的脑袋剖开来,看看里面到底装了些什么东西!”
“脑浆?”她好心地提供苦恼的上司可能的答案。
“浆糊!”周美媛嗤之以鼻。“你的脑袋里根本没有脑浆,装的只是浆糊!我竟然还以为你是个聪明的女孩子,怎么老是做些蠢事?”
她无聊地转动杯子。“周姐,他一定会后悔的。你不要忘了,他是菲尔夏那个恶名昭彰的花花公子,根本不是结婚型的男人。他有他的选择、他的原则,我不希望他因为一时冲动,作了这个决定,以后再来后悔,,”
“原则?”周美媛瞪着她。“那算什么原则?整天在外面拈花惹草,三十几岁了,连一个好女人都留不住?这种原则,不要也罢!”
“周姐”她无奈地笑。“不管你怎么说,那就是他。如果改变了,他也不是那个菲尔夏了。”
周美媛不理她,继续往下说:“而且你怎么知道那是一时冲动?他连戒指都准备了,而且你也说他紧张得像是要上死刑台了,却还是向你开了口,求这个婚。都三十几岁的男人了,我不相信他连自己在做什么都不知道!”
“我们认识才多久?五个月。”她挑眉。“他有多了解我?我有多了解他?突然说要求婚,当然是一时冲动。”
“五个月还不够久?那要多久才算久?”周美媛干涩地勾起嘴角,似笑非笑地斜睨她。“一年?两年?三年?还是跟你那个初恋男友一样,交往个十年,然后开口把你甩掉?”
她才不要回答这种问题。
“两个二十出头,涉世未深,连点苦都没有吃过的小朋友说要结婚,就算他们是打从娘胎里开始交往,我都会说他们是一时冲动。”周美媛叹气。“但是千树,你跟他都不是小孩子,也都经历过一点事情,自己要些什么也该清楚了。五个月,够了。你那么爱他,为什么不就答应他算了?什么后悔的,你管他做什么?这年头离个婚这么容易,真的后悔,等后悔再说,说不定还可以乘机捞他一笔赡养费哩!”
“周姐”
“你别告诉我你不爱他!同性恋才会不爱那个男人!”周美媛眯起眼睛。“更别说那个男人根本是爱惨你了。拜托!他连婚都求了那个永远不结婚的菲尔夏跟你求婚呢!你竟然拒绝他?老天啊老天!”说着说着,年长的女人又绕回了同样的主题,趴在吧台上呻吟:“我还是不敢相信你竟然干了这种蠢事!”
她安静地笑,啜着杯子里的啤酒。
说她没有后悔,是假的;说她没有感动,也是假的。
就像周姐说的,他是一个众所皆知抱持不婚主义的男人,愿意向她提出婚姻的建议,绝对不是开玩笑的。
他的心意,她明白,但是
“你怕吧?”
意外地抬起头,看向年长的女人。“周姐,你刚刚在跟我说话?”
“我在跟鬼说话啦!”周美媛没好气地说:“当然是跟你说话,这附近还有别的人吗?”
笔意往四周张望,她笑。“这间酒吧的人是还挺多的。”
她赏她一记白眼。“你啊!只会要嘴皮子!我说,千树,你不答应他的求婚,其实是因为你害怕吧?”
“害怕?”她挑高眉。“我害怕什么?”
周美媛简单地说:“怕这一切都不是真的。怕他真的只是一时冲动。”
她沉默下来,好半晌,才开口;“说不定,也有一点这样的味道吧?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周美媛瞥她一眼,安静地喝着自己杯子里的调酒,过了好一会儿,才淡淡地开口:“你啊受过伤的人,会害怕也是难免。换作我,也不会勇敢到哪里去,可是,千树,你不能自己找了一条最安全的路,然后就逃避现实走下去啊”“安全的路?”
“不是吗?”带着半分酒意,年长的女人伸手敲敲她的额头。”跟男朋友分手,就跑回家里躲起来,当小尼姑不问世事。好不容易谈个恋爱,就快要认真起来的当下,突然跟人家说要分手。现在复合了,人家甚至向你求了婚,你却用这种莫名其妙的理由拒绝人家。你这个小女生,看起来一副坚强得要命的模样,结果是最怕痛的家伙,连菜刀的影子都还没看到,你就急忙先把手抽了回来,以为这样自己就不会受伤。”
她是这样的吗?只是害怕自己受到伤害?她趴倒在吧台上,凝视杯子里的金色液体,嘴角带着淡淡的笑。细密的气泡从杯子底部窜上,争先恐后地冒出表面,然后化人空气消失。
或许吧?和建平分手以后,她再也没有了追求爱情的勇气。
爱情,是一团美丽的烟火,炫耀灿烂,迷惑人的耳目。她以为那种光焰是温暖的,伸出手,贪心地想要攫取,却被美丽的火花烫得满身伤痕。
那种滋味,好痛、好痛。痛到她再也不敢尝试,再也不想经历类似的痛苦。
“你很聪明,一定知道周姐在说什么。汤尼尼当年就这样说过你,很少看到像你反应这么快的小女生,冰雪聪明,又有自己的一套做事方法,从来不需要人家担心什么。不过恋爱这种事,没有一点傻劲是谈不来的,千树。太过聪明的人,画了太好的地图,反而会让自己走进岔路里,完全忘记自己一开始想要的是什么。聪明反被聪明误。你只会想着你不要受伤、不要痛苦,结果,连幸福自己送上门来,都不敢要,这不对啊”周美媛垂下目光,低声感叹:“恋爱这种事啊,说是没有痛苦,那就是没谈过恋爱的人才会说的傻话,总是会有眼泪,总是会有你心痛得想要杀人的时候在乎一个人,感情就在心里扎了根,怎么可能是轻松的事?如果真的可以这么轻松,那么在不在乎,也就没有差别了。”
她没有作声,只是微笑。
那种恋爱的傻劲,她也曾经有过,在很早很早以前,在她还不明白爱情的椎心之前。但是那种单纯的勇气,早就已经遗失在遥远的记忆里,找不回来。
周姐说得没错,她没有勇气,只敢照着自己画好的安全蓝图,小心翼翼地往前进,狡猾地痹篇所有可能让自己心碎的陷阱,不敢尝试任何冒险,结果到头来,却只发现自己走失在自己画出来的迷宫里,走不到终点的幸福。
原来,所有的借口都是假的。她只是自私的胆小表而已。
“周姐”她低声承认:“我是怕啊,我真的怕。跟建平分手,我尽量去忍受、尽量逼自己去接受,因为他似乎并不是那么爱我,从来不是,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第一次,我撑过来了,可是,如果val到最后,也说了跟建平一样的话同样的事情发生两次,我怕我真的会受不了。”
“所以呢?你就不试了?因为这样,要拒绝一个你那么爱的男人?”似乎从她的表情看到什么,周美媛笑。“傅千树,你要是真的傻到放弃那个蒂芬妮的戒指,那明天你就不用来上班,我周美媛不承认我们杂志有你这种编辑!”
她斜瞥上司一眼,勾起笑容。“周姐,明天本来就不用上班。你可不要一个人傻傻地又跑进办公室去,还一个一个打电话,把大家吵起来,问为什么没有人来上班。”
“去你的!少给我在那边贫嘴。”周美媛轻轻推年轻的女孩一把,跟着摇头笑。
“云开旅行社,您好。夏导游?不,他说他不在。对,他刚刚说的,大概是去了马达加斯加岛,学人家去找寻南半球的自我。是,没问题,我会帮您转告他。不会,不客气,再见。”
沉默。
年轻男人放下电话,继续回到工作里,将资料夹盖上,站起身,走动两步,将文件放回墙角的档案柜。
然后,男主角叹气。“小少爷,是不是因为我这个月忘了帮你加薪,所以你对老板很不满?”
回到位置上的小邵一边进行输入工作,一边一本正经地反问:“老板,你怎么会这样想?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员工,怎么敢对自己的顶头上司有任何的不满呢?加薪啊,当然做员工的都很希望加薪啦,不过这种事,是要看良心的,我不会因此而有抱怨的。”
“那你干嘛跟千树说我不在?”
“啊,老板,你最近学会了心电感应吗?知道刚刚打来的是傅小姐?”
“这是爱情的力量。”他懒洋洋地说。
“好恶心。老板,请你不要搞错对象限场合。这种话,傅小姐听了可能会很高兴,可是被你可怜的员工听到,只会觉得自己无端遭受上司性騒扰。”小邵嘀嘀咕咕:“而且说你不在也是你自己交代的‘任何人找,都说我不在’,我记得某位大老板是这样神气地对他的员工下令。”
“小少爷,我明明记得这个星期我接了不少电话。”他抬高眉。“夏太太的、夏老爷的,我那位尽忠职守的员工好像没有自己说的那么听话啊。”.
“喔,那没办法。”小邵愉快地说:“帮人家做不孝子这种事,严重违背我的道德良知,而且夏太太跟夏老爷平常对我这个长工也不错,做人总是要感恩图报。至于傅小姐,那是另外一回事。我们非亲非故,这种情况,当然要以老板的意思为优先。”
他低笑,揉一团纸,顺手往熟悉的方向丢。
“老板!你又动手!”小邵大声嚷嚷:“跟你说过几次了?君子动口不动手!讲不听!”
他满意地弯起嘴角,闭上眼睛,往后靠向椅背。
“怎么样?大老板,你不想知道傅小姐要跟你说什么吗?”
“她疯狂地想念我,要我尽快回去她的身边?”
“这么自恋是犯法的,老板。”小邵无奈地摇头。“傅小姐才不会说这种话。请不要自己在那边做白日梦。”
“怎么?我怎么不知道你跟千树很熟?”
“一点都不熟。”小邵向他保证:“一般有常识的员工是不会跟老板的女朋友混到很熟的,万一很不幸擦枪走火就麻烦了。更何况,我刚好很喜欢我的工作。我刚刚那个说法,只是基本的人格观察。”
他笑。“小邵,我不知道你还有兼差当fbi的人格侧写员特质。”
“这种小事,没什么好夸耀的。母亲大人有教训,做人要低调一点比较好。”小邵非常谦逊地说:“就像我不用问,也可以知道我那位大老板这一个多星期会每天乖乖进办公室报到,多半是求婚被拒了。”
他沉默片刻。“小少爷,你真的没有在哪里装了监视器吗?”
“并没有。”他叹气。“大老板,你竟然对自己的员工这么不信任,真是教人泄气。”
“那你又知道我跟千树发生了什么事?”
“很简单啊。我记得两个星期前,接过一通王经理打来的电话,说你要的款式已经准备好了。王经理是谁,我就不必介绍了,他要帮你准备的东西,也不过就是珠宝戒指之类的玩意儿。”小邵滔滔不绝地论述自己的推理过程:“既然戒指都准备了,当然是要送出去,可是我那位大老板,在整整十天抛下工作不管,疯狂追求美人之后,突然摸摸鼻子,安静地窝回这间什么也没有的小办公室,乖乖在位置上研究他的财务报表、玩玩股票期货赚大钱,一整天也不说一句话,还要他那个工作已经多到不行的可怜员工充当临时的私人秘书,帮他挡电话简单地说,行权,人家傅小姐不要你吧?”
这个小子,完全不掩饰自己的幸灾乐祸。
他叹着气,拉长声音:“小少爷,我真的很期待,你哪一天也碰上一个难缠的女人,让你吃点苦头。”
“上天是很公平的。”小邵正色说道:“好人一定会有好报。我这么诚实正直的好青年,跟某位摧花无数的浪荡子,下场当然不会相同。”
他低笑,没有多说话。
过了一会儿,小邵又开口;“喂。”
“干嘛,小少爷?”
“然后呢?”
“什么然后?”他装死。
“都过了一个星期,你也该振作起来了吧,行权?向来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女性杀手夏行权先生,难道被拒绝一次,就真的一蹶不振?”
他苦笑。“小邵,她拒绝的,是我的求婚。”
“所以呢?”
“这是不一样的。”
“哪里不一样?我记得你以前就算吃了再多的闭门羹,摸摸鼻子干笑一下,第二天还不是死皮赖脸扑上门去?也没见你这么知道羞耻过。而且到最后哪一个不是手到擒来?”
“千树不一样。”他耐心地解释:“她说得很清楚,她不嫁给我。”
“那是很理智的说法。傅小姐果然没有让我失望。”小邵若有所感地点头。“有一点常识的正常女人都不会想嫁给你才对。”
他叹气。“小少爷,我以为你要鼓励我。”
“大老板,你还需要人家鼓励你去追女人吗?”小邵惊讶地反问:“我怎么从来不知道?”
男主角摇头叹气。
他自认修养不错,不过有时候,他还是会一点好奇心如果他把这个小子拖出去痛扁一顿,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一定很愉快。
“而且人家傅小姐只是说不嫁给你,又不是像上次那样甩了你。”小邵仔细分析给他听:“人家说要分手的时候,你都可以死缠着不放了,只不过是求婚被拒绝而已,你干嘛这么沮丧?”
说实话,他也不知道。
就像小邵说的,他不是没有被拒绝过,硬的、软的,各种钉子。情场浪子的昭彰恶名,为他带来的,通常是更多的障碍。除了少数的例外,大多数的女性在一开始,都会对他抱着防备之意。
但是这些,从来不曾阻止过他的行动。
面对千树,情况却从来不是如此。
“她想过要嫁给那个甩掉她的男朋友,可是”他忍不住抱怨:“她不嫁给我。”
没有反应。
“小少爷?”
“老板,你好丢脸。”
他抬高眉。“我好丢脸?””三十几岁的男人,吃人家过去男朋友的醋,还吃得这么理所当然。”小邵翻白眼。“我真不知道你以前那些女朋友看到会作何感想,换作我,一定会努力假装不认识。人家傅小姐不嫁给你,你起码也要问问原因吧?说不定真的是你有什么地方顾人怨,比不上人家以前的男朋友。这么大的人了,要自己知道反省,人家会这样做,一定有她的理由。你什么事都不做,躲在这里自怨自艾当蘑菇,这样叫做‘国际级的花花公子’?大家的眼睛一定都瞎了。”
他苦笑。“问题在我不敢问。”
“喔,不敢问啊”小邵拉长声音,慢吞吞地说:“行权,我有一句话,你要不要听听?”
“小少爷,我要不要听这件事,什么时候阻止过你了?”
“偶尔总是会想要客套一下,你不用太感动。”小邵安慰他,然后神色一整,正经地说:“你知道,我向来不喜欢你那个迟早会被通报为hiv感染个案的交往方式。一般正经的男人,是不会交往‘这么多’女孩子的。基本上,我甚至不觉得你真的爱过你交往过的那些女性。喜欢,或许,不过绝对跟爱情没有关系。”
“小邵。”男主角摇头叹气。“照你这样说,茱莉亚会直接从纽约飞过来杀掉我。”
“那就是现世报,你自己要认命。因为在我这个外人眼里看来,情况确实是如此。”小邵耸肩。“你太有自信、太重视自己的生活,不管今天跟谁分手了,你还是可以好好过着你自己的日子,不会有太大的改变。我不是说你不用心,跟那些漂亮的美女们交往,你用的心绝对不少,否则她们也不会答应当你的情人。可是说实话,你真的在意过你哪一个女伴的反应吗?闹脾气了,你说两句好听的话,挑个漂亮的礼物,大多数人都会马上被你哄得服服贴贴,就算不行,大不了分手,换个女朋友就是,反正你没损失。这种交往,跟小学生办家家酒没什么差别,只不过你用的道具比人家贵一点。而就像你说的,傅小姐不一样,完全不一样,你会担心她的想法、会因为跟她分手觉得沮丧、会因为不知道她的反应而害怕这样的不安,才是爱情的真实面目。行权,你是真的很喜欢很爱傅小姐。活到三十四岁,这大概是你第一次真正认真在谈的‘恋爱’至少,是我认识你这么久,亲眼看到的第一次。这对我认识的那个夏行权来说,简直跟奇迹差不多。”小邵顿一下,深吸口气。“所以我说,行权,你如果就这样放弃了傅小姐,你就是真的大傻瓜。”
一口气说完,小邵还是埋头进行他的工作,手边的动作不曾稍慢。
办公室里陷入沉默。
“小少爷。”几秒钟过后,男主角抬高眉,懒洋洋地开口:“我们认识这么久,难得看到你这么严肃。”
小邵低着头,又叹口气,继续努力工作。“没办法,老板,我拿人家的薪水,总不好意思不做事。帮老板分忧解劳,也算是员工的责任。何况你老是耗在办公室里不出门,我想要摸鱼也很麻烦。”
他笑。“好、好,我听到抱怨了,会乖乖照办。现在,你可以告诉我,刚刚千树打电话来做什么了?”
小邵眨眨眼睛,似乎这才想起来他们这个讨论的起点。“啊对了,傅小姐刚刚的电话。”
他皱起眉头。小邵的口气似乎有些怪异。
“她说她会把傻蛋送回你的公寓去。”
听到这句话,男人脸上的笑意消失,向来愉快的表情丕变。
她要把傻蛋送回他的公寓?这是什么意思?
“干树这样说?”
小邵点头,一脸无辜。“对啁,老板,所以我刚刚才问你要不要知道。”
“小少爷”他干涩地开口:“有时候,我难免会想要把你抓起来痛扁一顿。”
他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彼此彼此啊,大老板。”
不再理会在一旁幸灾乐祸窃笑的好友,男主角抓起外套,起身就往门口冲去。
门“碰”地一声关上,留下一室安静。然后,安坐在位置上工作的旅行社经理开始轻轻哼起歌来。
刚刚傅小姐确实是这样说没有错,她会把傻蛋送回到他的公寓去。
然后她会留在那边等他回去。
省略掉后面那句话,好像确实会造成一点点的误会。他严肃地想着。语言,真是一种奇妙的东西。
“啊,对了,老板,”他拍拍头,对着门口喃喃说道:“傅小姐说她的手机又没电了,不要用手机找她。”
这一点,他是真的忘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