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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到公司面试时便注意到她了。作为一名总机,她穿着得体的素色制服,婷婷袅袅地站在那里,象一朵出水芙蓉。面试进行得很顺利,但薪资比我的预期要低一些。当面试官问我是否愿意加入公司的时候,我的脑海中竟然鬼使神差地出现了那个女孩的影子,一口应承了下来。
进入美达厂之后,我才知道那个女孩名叫冷雪,真是人如其名。听说因为她人长得美,一进公司就吸引了大批的追求者。但她对所有的人都一视同仁,那副不愠不火的样子,为她赢得了“冷美人”的称号,同时也吓退了不少的追求者(听说有的人还不死心,三番两次想约她),直到后来有人目睹了一位年轻英俊的男士送她回厂之后,这些粉丝团才终于打了退堂鼓。所以,虽然说在我们厂从没看见过她和哪位男士单独出去过,但追求者还是只能望美兴叹了。我在后面默默听着这些议论,心中下定决心,只要她还是未婚,我就还有机会。
但用什么方式才能让她明白我的心意呢?经过观察,我发现冷雪的工作其实可以分为两块,一块是接听电话,另一块就是收发传真。我决定趁传真时耍个小花招。
那天我将一份传真交给冷雪,让她替我传真。在那份传真资料的背面,我用很粗的笔划写了一行字:我很喜欢你!我相信她在传真时一定会看到的,因为传真时要传的内容必须朝下。我在后面看着她传真,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可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没有预期的慌乱或是脸红,什么也没有。她熟练地操作传真机,将纸放入,传真之后迅速地盖上“fax out”章,脸上的表情都没有变一下。我大失所望,拿回传真的文件正准备回去,没想到她在后面冒出一句:下次不要再在传真文件的背面乱写乱画哦,可要注意了。设计好的表白竟被她看成涂鸦,我狼狈而逃。
经过一次失败的告白之后,我决定改变方式。听说女生都喜欢男生送她鲜花,于是在情人节那天我决定为她送花。那天天气很好,情侣们成双成对地走出厂门,让我的热情更加高涨。我兴冲冲地拿着一束红得滴血的玫瑰到她住的宿舍楼下,正遇到她的舍友。因为厂里规定男生是不准上女生宿舍楼的。我忙跑上前问她冷雪在不在?她说冷雪早就出去了,可能是陪男朋友了吧。又问我:你拿着这花是打算送给她的吧?好漂亮。我的冷汗一下子就流下来了,勇气也消失无踪。急声辩解道:哪里呀,这是我帮朋友买的。我是看你跟她经常在一起,所以随便问问。我想这个理由虽然有些牵强,但还不算太丢人,赶紧拿着鲜花跑了回去,那个郁闷呀就别提了。
第二天上班,我们还象平时一样,见面点个头,问声好,跟没事一样。可我的心里却一点也不平静,真是既失落,又伤感。原来爱上一个人竟是如此的纠缠与不可自拔的迷恋。她今天扎的是什么样的辫子啦,穿了件什么样的衣服啦,说了句什么话呀,都不自觉地去留意,去观察。而后这种下意识的行为又演变而为日常的习惯。有好几次我都强迫自己不去想她,可一对上她的倩影,所有的努力都付之东流了。
虽然两次的失利让我很是沮丧,但我并不打算就这样放弃。心里的火反而越烧越烈。我想要是不向她清楚表白我的心意,我一定会被这团火烧成尽烬的。
机会终于垂青了我。那天我经过前台时,听见冷雪正跟前台的另一位同事说自己不知怎么回事,这两天嗓子老是感觉有些不舒服。我激动得快要跳起来了。回到办公室以后,我向经理请了十分钟的假,然后马不停蹄地跑到公司斜对面的药店里买了一盒西瓜霜含片。为了不引起她的怀疑,我特意将封装的盒子打开,拿了两粒出来。然后拿了一份传真的文件到前台,强压住自己的紧张和激动,以一种很自然的口气说:冷雪,麻烦帮我将这份资料传真去香港。她接过文件,说,是香港的贸易公司吗?我说,是啊。然后假装第一次发现似的,开玩笑说(我想要是不放松一下的话,我肯定会激动得结巴的),冷雪,怎么你今天嗓子这么有磁性啊?她微微一笑,说,是啊,嗓子有点不舒服,都两天了。我说,这样啊。真巧,我前些日子嗓子也不舒服,吃了几片西瓜霜就好了。这里还剩这么多,全送给你吧。冷雪说,那怎么好意思呢?我调侃说,虽然帅是我的优点,但关心同事更是我的优点。你怎么忍心让它埋没了呢?她总算微笑着接受了,说,好的,帅哥,我收了还不行吗?
我想这真是我们恋爱史上值得大书特书的光辉一页。原以为她会拒绝的,没想到她不但收了,还对我罕见地娇声细语,这令我兴奋不已。我决定乘胜追击。
那天晚上我申请了加班,因为当晚轮到冷雪值班。我早就知道,在八点到九点钟的时候,电话极少,总机基本上就没事做了,只是必须守在这个岗位上。于是在八点多钟的时候,我拨通了冷雪的电话,谁知一聊才发现,我们之间竟有那么多的相同之处。我们都喜欢蔡琴的歌曲,喜欢最新流行的“隔世离空的红颜”喜欢吃湘菜还特别喜欢吃茄子煲。喜欢在孤单和无聊时静静地听音乐并且还在小时候做过同一个作家梦。那晚我们一直聊了一个多小时,直到别人催她下班才省悟时间的流逝。当她要挂电话时,我不知从哪来的勇气,对她发出了邀请:这个周末我想去白云山玩,你能陪我去吗?感觉电话那边犹豫了一下,这让我立刻又担心了起来。但终于被赦免了,因为那边传来了天籁之音,只听她轻轻地说了一句:嗯,好吧!
这之后我们开始大张旗鼓地恋爱,在一年后我们结了婚。有一天我想起从前追她的事,问她,以前那么多人追你你都没答应,为何最后却选中了我呢?她娇媚地掐了我一下,说,那是因为我傻呗。我将她拥进怀里,听到她幽幽地说,我出生在一个单亲家庭,是母亲一手将我带大的,所以我一直对男生都很戒备,怕受伤害,才一直都用冷漠来伪装和保护自己。其实我也想过恋爱,但那些男生碰了几次壁后就退避三舍了,我想那样的男孩并不是真正爱我。我说那你怎么肯定我是爱你的呢?她说,其实你那次在传真上写东西我就知道你的心了,而你那次失败的送花我的舍友也都告诉了我,还在宿舍里取笑了你一番。这让我觉得你还有份孩子的纯真。但我还是想再考验你一下。后来你装作无心地为我送药,我想这么温柔细心的男孩也许可以试着交往一下吧,哪知却让自己掉进了你的情网了呢?嘻嘻!我想起一个疑问,试探着说,听说你以前有过一个男朋友?怀里的人儿吃吃地笑了起来,说,傻瓜,你总算忍不住要问了吧?其实那个男孩是我的表哥,情人节那天我就是陪他相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