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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世界上,想爱却不能去爱是一件最让人痛苦的事,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根本无法体会那种内心的挣扎与绝望。那时我们的青春就像那一望无际疯长的野草,将绿色充满了整个荒芜的草原。那时以为未来一定是属于我们的,世界也是属于我们的,我们的前景一片光明,我们的道路平坦而又坦荡。多么单纯无畏的年华,可惜,岁月一去不返还。
雪,你知道吗?从高一到高考那些最后冲刺的日子,我一直默默的在你的身后关注着你。你的一举一动和喜怒哀乐都牵动着我敏感而脆弱的神经。我就像一座沉默的活火山,积蓄着青春的能量,积蓄着对你的想念,也积蓄着跟你有关的每一个梦。再怎么烦恼,只要看到你那熟悉的倩影出现在乡间小路的远方,那颗浮躁的心马上就会归于平静。
上课时,我在后面总是有意无意地看着你那披肩的长发发呆。都说女人有第六感,每当你似乎感觉到什么,你那足以让我心动的瓜子脸要往后回看时,我就慌忙把视线转移到了别处,故作深沉状,当你的视线轻轻扫过我的角落,我的胸口就像有一只乱跳的兔子般嘭嘭乱跳。虽然上课时,你的存在总会分散我的注意力,幸好我还算聪明,所以我的成绩还一直名列前茅。我大概属于天生不用认真上课,平时在家翻翻课本就能立刻领会的家伙了,感谢老天给我的这个能力。
开始关注雪,得从高一开学的那一天说起。记得那个清晨,快到校门前,一个清脆的女声在我的身后响起:“这位同学,你的鞋带松了。”我应声回看了她一眼,眼前瞬间一亮:好美的一个女生:一对丹凤眼里透出饱满湿润的真诚,右腮上一个小酒窝显得那么可爱调皮。我被亮丽的青春撞了下腰,人呆了下,差点就忘了系鞋带。她微笑着就像一阵清风从我身边一晃而过。等我系好鞋带站起时,她的背影已经离我有十多米的距离了,她那披肩的长发随风摇曳,也摇曳着我那颗少年的心。到了我所在的教室,意外地发现她竟然跟我同班,而且就坐在我前两排的座位上。我心中暗喜,这可太棒了,感谢苍天,从今天开始我可以天天欣赏她美丽的长发。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也知道了她叫夏雪,这个名字从此永远像个烙印般刻在了我的心上,至今抹之不去。
夏雪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莫过于一向温文尔雅的她,把当场没收的象棋从严厉的王老师的魔爪里抢了回来,并还给了同学。那一瞬,所有的同学惊呆了,只是不知王老师是对她太过宠爱,还是有所顾忌,意外地没有批评和处罚她。(后来才知道她原来是校长的女儿。)从此所有同学都以成为她的朋友为荣。当然了,那样很牛逼,不是吗?
还有一件事知道的人不多,我吃好盒饭,刚出教室门口,就遇到了夏雪,她忽然叫我站住别动,我愣了下,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事情,而脑子里却开始不由自主的展开了丰富的胡思乱想。只见她伸出纤纤玉手把我下巴上的什么东西拿了下来,定睛一看,原来是一粒饭粒。我很不好意思地说了声谢谢。她只是笑着摆了摆手。从此她那小手触碰我的感觉成为了永恒的记忆。虽然我很仰慕夏雪,不,确切的说是喜欢她,真的,有哪个处于青春期的少年能够抵挡住这样的冲动?只是因为我性格内向,直到快高三才正式成为她的朋友,这还是她亲自找我提的,而我当时过于腼腆,只知道面对她的微笑不停地傻笑着点头。哎,别提有多糗了。
我自由爱好文艺,上了高中后有了些钱,就买了一把吉他,我喜欢把自己淹没在音乐的汪洋里,用吉它一遍遍的弹唱着张学友最经典的歌曲“吻别”天王的唱功远比他在电影里表演的角色了得。我的体会是,要唱好张学友的歌,不能简单模仿,唱得再像也只是复制,得根据自己嗓子的特点,唱出不一样的感觉。当我和自己组成的伙伴乐队站在学校的舞台上,并把灵魂全部融入到乐队弹奏出的旋律里,那瘦弱的我面对再多审视的目光也会变得勇敢起来。当我对着麦克风喊出第一句歌声时,我觉得自己刹那间就成为了骄傲的巨人。雪,你应该明白,我每次站在舞台上都是为你在唱这首“吻别”这首歌永远只为你一个人而唱,因为歌词中有你的名字。在大家排山倒海的掌声中,我只在意你的掌声。
高考的前一月,雪以过生日为名邀请我去看电影,因为全班同学都去,我也就去了。只是巧合的是,电影院里,我和雪的位置是并排的。我能感受得到她的呼吸,甚至她的体香,我紧张得手心都在出汗,甚至有些许的颤抖。电影看到一半时,黑暗中,雪拉了下我的衣角,示意一起出去。
影院外面的林荫道上,黄昏的阳光拖长了两个青春的影子。在无人的一角,她说:“我知道在班上你一直在后面偷看我,对吧?”内心的秘密原来早已让她看透,我内心所一再矜持的诺曼底防线瞬间土崩瓦解,血顿时往头上涌,脸好烫,像发烧了一样。大概我无比尴尬的样子让她觉得有趣,她不由抿嘴笑了起来。见我说不出话来,她还是主动说了:“于叶,我想我们的关系可以进一步了,你看呢?”明明那时我心里是欣喜若狂,明明我是很喜欢她的,偏偏却还要装模作样说考虑考虑。到现在我都恨死了我自己,那时为什么不肯放下所谓的自尊而去答应她!我真是白痴!“好吧,三天后给我答复,我希望你能给我想要的结果。”她自信地转身而去,把这句话轻轻抛在风里。我在微风中体验着这句话,享受着这句话的温度,以及她转身离去时的那股芳香,沉醉于其中。我甚至想冲进去,当场就告诉他我的答案,但是我还是没有做出来。
然而在这节骨眼上,我出事了。我学校伙伴乐队的一个鼓手,绰号叫飞龙的,跟我平时关系很铁。他放学后在路上碰到了一喝醉的流氓,拿着一把匕首,硬是要他留下买路钱。飞龙家境不好,随身带的钱少得可怜,那流氓搜遍了他全身只找到几张二元的纸钞,恼羞成怒,一边揍着飞龙一边骂:“tmd,就是穷鬼也得给我脱下层皮来。”刚好我在不远处,见状急忙过来帮忙。激斗中,我也让他用刀划破了几处皮肉,趁他醉中不灵活,我一把夺过了刀,一下子就刺进了那流氓的肚子,那流氓捂着血流不止的腹部倒地不动了。我害怕了,扔下满是鲜血的匕首,脑子里有个恐惧的声音在回响着:“我杀人了,我杀人了”飞龙拉着几近崩溃的我,丢下那流氓,两人狂奔而去。回到家后,急忙整理了伤口并把衣服脱下清洗,也不敢告诉父母,然而很快半夜我的双手让冰冷的手铐套住了,罪名是防卫过当,涉嫌故意伤害,判处二年有期徒刑。按辩护律师的意见尽管有目击证人,但我和飞龙错就错在慌了手脚,扔下受伤的人逃逸,当时应该报警,或者打急救电话。这样就能减轻一点责任,甚至无罪。还好那流氓伤势不重,不然死了,我这一辈子就毁了。
我被监禁之间,雪来探望过我,面容憔悴的她说会等到我出来。可自卑的我已经被沉重的牢狱生活压垮,从学校的优秀生一下子沦为罪犯,我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但是事已至此,我对未来也已经不抱任何希望。雪啊,你应该有一个更好更优秀的男人来爱你,现在的我早已经失去了爱你的任何资格。我不配啊。于是我就冰冷的对待她,用恶毒的言语刺激她,看着雪最后掩面而去,我的心像被刀割一样生生的痛。我知道我辜负了她的期望,这伤害了她,可我也没有办法,我已经无法爱她,长痛不如短痛,在心底里为她默默祝福,希望她能找到一个比我更优秀的人来爱她。
因为在狱中表现好,所以提前释放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出狱的那一天,雪站在了监狱门前等着我,除此之外别无他人。她说她一直等我到现在。可我已经没脸再见她了,于是我处处回避着她,不再和她接触。渐渐的她就绝望了,就不来找我了。前些年我在一次同学聚会上才知道她已经在十年前嫁给了一个爱她而她并不爱的台湾老板,而且至今一直没要孩子。我听了很心疼,借口有事就离了席。在那个冬天,我虽然穿着皮大衣,但是依然孤独,坐在外滩情人墙的座椅上,任由寒风刮过我的脸庞,风干了我的眼泪。
后来我也娶了老婆,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孩子,爱好音乐与文艺的本色一直也没有改变过,甚至因为有了女儿而添了架钢琴,偶尔也能弹上一首肖邦的音乐。家里也经常卡拉ok,但是“吻别”这首歌我从来不想唱,也不敢唱,吉他也被封存了起来,因为那把吉他,只为你而弹;那首“吻别”只为你而唱。
雪,原谅我这个懦夫吧,我没有能够给予你足够的爱和呵护。如果时间能够倒流,我希望能在那个下午马上就给你所需要的答案;我希望那糟糕透顶的一切都没有发生,那样我们就可以白头到老可是这一切的一切都只是假设,我知道,你心里依然是爱着我的,依然有我的一席之地,但是现在,一切都不可能了,我可以来找你但是我不能,因为我爱你。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