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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君很讶异,他是男人,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男人,怎么会跟“美人”这两个字连上关系?楚行云八成是骗他的。
但楚行云下段话更狠狠打碎他的认知。“不信你可以召薛校尉他们进来问,第三军团里谁最漂亮?”
“当然是你。”他太急了,脚步一个踉跄,差点又跌个四脚朝天,亏得她眼明手快,扶了他一把。
“你还是一样大事精明、小事迷糊。”她失笑。
邵君着迷地望着她的笑脸,那么样地灿烂,比什么星星、月亮、太阳都更加耀眼夺目。
“那些人太没眼光了。”他捧着她的脸,深深凝视,一派痴迷。“要说好看,我觉得你最好看。”
她翻个白眼。“你真该治治自己的眼睛。”
“你照照镜子就知道了,你的眉毛又柔又顺,眼睛细长,非常有神,鼻子小巧,配上丰润的红唇,不管怎么瞧都是个美人胚子。”是他最喜欢的一张脸,同时揉合了英气与柔美。
“别再说了,我要吐了。”她这德行要还叫做美,全天下的美人八成都死绝了。“我就算不常照镜子,也知道自己现在的模样。”她方在战场上奔波了几天,一身的战甲恐怕还是他帮她脱的。
她还嗅得到发自身体的血腥味,和着噁心的烂泥,她整个人根本只有“邋遢”两字可以形容。
“那是因为你总是不懂得照顾自己。”他叹。
楚行云向来随兴,领军四处作战、剿平盗贼,难免遇到艰难环境,她可以跟所有士兵一样,三、五天不洗澡,连吃饭都在马上解决。
但他受不了,只要一得空,他一定要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当然,与他同杨而眠的她也列入必洗的名单上。
说着,他又换来一盆水,里头加了浓浓的玫瑰香油。
楚行云马上跳起来,面色青白。
“那是什么东西?”香得她快打喷嚏了。
“我新炼制的润肤膏,只要每天掺在水里沐浴,就可以保持肌肤白皙粉嫩,常常使用,身体还会自然透出一股玫瑰香味。很棒吧?”他可得意了。
她只想晕倒了事。眼睁睁看着那飘散着噁心玫瑰香气的巾帕一寸寸靠近她的脸,她要吐了。
“我想我睡着的时候你已帮我擦过一次,刚才又擦了一次,不必再擦第三次了吧?”想象她带着一身馨香上校场,练得浑身大汗,酸臭混着花香那一定很恐怖。
“之前是清洗,现在是保养,哪能一并论之?”他很坚持。“姑娘家的身体是非常纤细宝贵的,一定要好好照顾。”为此,他给她炼了不只一桶的香油、润肤膏,却都被她转手送了人。
她根本不在乎自己一副臭皮囊。
所幸老天待她不薄,虽没赏她一张惊世绝俗的好相貌,但浓眉凤眼、挺鼻丰唇,倒也构成一张坚毅面孔,配上黄金麦穗似的肌肤,竟是无比舒人心神。
他最爱看她舞剑时的样子,身如柳絮、剑出如风,腾挪闪移直似鲤鱼跃龙门,一蹬入天庭。
那绝不单是个“美”字可以形容,她的丰姿、她的倩影足可倾国倾城。
而幸好,她从来只在他面前舞剑。至于第三者,他们只配见到她的杀人剑法。
“抬一下臂,行云,这些香油对肌肤真的很好,你应该对我有信心。”他哄着。
“我对你的医术很有信心,但”楚行云已经溜到帐篷口了。“君,我是个将军,不是大家闺秀。”
“我知道你是个将军,但你仍然是我美丽纤细的妻子。”在他心里,她一直是最美的。
“我美丽纤细?我像吗?”
他抢步过去,解开她的束发冠带,如云秀发泻下,虽非墨般纯黑,但让阳光晒得带点褐红的发丝却是十足的细软滑顺。
这都多亏了邵君细心为她保养,常常梳洗,从不吝惜那高贵的香油。
当然,她觉得很烦。
营里多数人将头发剪得短短,打仗都没时间了,谁还有空去照顾头上那撮毛?
若非邵君挡着,她一定会拿把剃刀将三千烦恼丝尽数了结。
不过邵君八成会哭死,给她梳发、画眉、沐浴,似乎已成他为人看病外唯一的皿趣了。
他陶醉地执着她滑顺的发丝,感受它们在指间柔软的轻抚,像是夜晚情人间的呢喃。
“你当然纤细,瞧瞧。”他拉她回来,按坐在铜镜前,执起象牙梳子,轻柔地为她梳理那一头长及臀部的秀发。“你的脸连我一个巴掌大都不到,眼、耳、口、鼻,无一不精巧细致,不管横看竖看,都是纤纤弱质少女。”
“只有这张脸。”曾经,它们看起来是既单纯又无助。那时,她一点力量也没有,只能任人欺负。
但现在不同了,她望着因练剑而粗糙的手,眼下她有能力反抗任何的迫害。
可邵君的记忆好象不太好,老是将她当成过去那个只会流着两管鼻涕、跟在他身后哭哭啼啼的小女孩。
他简直把她当成女儿在照顾了,尽管他们俩的关系应该称为夫妻。
“你也没有我高啊!手小小的,肩膀又细,而且”
“够了。”她终于受不了。挥手打断他的话。“不管过去的我如何,此时此刻,我是个威震沙场的大将军。”
闻言,他愣了一下,长喟出口。“是啊!行云也长大了,明明不久前还是要人抱在怀里哄着才肯乖乖睡觉的可爱娃娃,转眼间已经长成一个窈窕大美人,教人不得不感慨时光易逝。”
“君,你是我的夫婿,不是我爹。”
“我当然不是你爹啦!天底下哪有父女会每晚睡在一起?”
“对,只是单纯地一起睡。”就因为他那多愁善感的性子,他们成亲三年多了,始终没有圆房。
请想象气氛最美、情绪正佳的时候,枕边人突然大为感慨你裹着尿布的过往,那一刻保证什么情火都熄了。
也许他们永远也做不成真正的夫妻。
“君,你为什么要娶我?”忍不住,她问。
“当然是因为我喜欢你啊!”爱得揉进眼里都不觉得痛。
可是他对她从来没有欲望。她有点搞不清楚他的喜欢到底是什么程度?像亲人?朋友?还是夫妻?
“那你会不会想要跟我生儿育女?”
他的脸红得像关公,心里猛点头,嘴巴却变成木头。
楚行云深深地叹了口长气。“君,你那样子,让我觉得自己像极了正在调戏良家少男的風騒妇。”
“可是现在天还这么亮,外头有这么多侍卫,大帐又不隐密,随时可能有人进来”换个地方他绝对会表现良好。
但她不懂他的细腻心思,以为那是只有女人才有。
“当我什么都没说。”随手捉起满头长发,她潇洒出帐去也。
他没追,忙着害羞和筹划可脑旗到来的洞房花烛夜都来不及了,又哪儿来的心思追人?
。。
“摆脱君那些香油、润肤膏最好的方法就是,挑逗得他脸红心跳,保证他连祖宗十八代都忘光光,更不会记得要追着人保养肌肤。”楚行云得意地扬着眉。
她可是个将军呢!成天顾着耍女儿家的把戏能成什么事?不过
“这头长发该怎么办?”她不会梳发,一直以来,这都是邵君的工作。
“薛平。”幸好她还有一个把她相公崇拜上天去的校尉。薛平简直要将自己复制成邵君了,所以他的梳发技术也不错,当然,还是比不上邵君。
薛平瞪着眼,手拿一柄木梳踱到楚行云身边。显然他一直注意着大帐,对于里头发生的每一件事都了若指掌。
“你身在福中不知福”语气十足地哀怨。
楚行云把一头长发交给他打理,不忘刺他两句。“薛平,你知道吗?嫉妒的男人是最丑的。”
他执发的手不停发抖,真想把这一头长发全扯掉。
“我如果掉了一根头发,君会哭的。”楚行云提醒他。
薛平赶紧松手,他可以在战场上横行无阻,但面对邵君忧伤的眼神,他会心痛辱死淖。“你早晚有报应。”
“报应我有个好相公?”
“报应邵军医早日看清你的真面目,另觅有缘人。”
“有缘人?你想自我推荐吗?薛校尉。”
薛平的手又抖了一下,很重的一下,扯掉了楚行云好几根头发。
她闷哼一声。“薛校尉,就算你谋杀我,君还是不可能喜欢你的,相反地,他还会恨死你。”
“不必你鸡婆。”要不是看在邵君的面子上,他才懒得理这个疯将军。
一头麻烦的长发终于乖乖被固定在头顶上,不再张狂飞扬。楚行云大步离去前,嘲谑道:“薛校尉,营里明明有很多女兵,你为什么不把精神放在她们身上,非要去追一个有妇之夫?”
“你是说那些跟你一样无情的男人婆吗?砍人像切瓜、骂人胜泼妇,这样的女人送给我我都不要。”偏偏,他周围的女人都是这副德行。还是邵君好,唉!“营里还有什么人比邵军医更温柔?为何他不是女人?这分明是上天的恶作剧。”
看他陶醉得像只灌饱老酒的青蛙,楚行云忍不住刺他。“邵君天生就是个男人,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不过你倒可以拋弃男人的身分,只要你有勇气把自己阉了。”说完,转身走人。
薛平被气得不停跺脚。“邵君,你没眼光。”
“薛校尉,你找我吗?”邵君终于有脸钻出帐篷,颊上的红潮未褪,怎么瞧、怎么可口。
薛平一下子又看呆了。
“薛校尉。”邵君摇了他一下。“你还好吧?”
薛平好感动。“邵军医,全军营也只有你会关心我的死活。”
“怎么会呢?第三军团里,大家都是好兄弟,所有兵士都很关心你的。”
“除了将军。”想到那个天生情敌,薛平几乎呕死。
“对了,我是出来找行云的。薛校尉,你有瞧见行云吗?她的头发还没梳好就跑了,我得帮她把头发梳好才行。”
“邵军医,将军自己有手,再不济事,她也能拿把剑将那头碍眼的发割掉,你不必事事为她打理周全。”不清楚内情的人还以为他们是父女呢!毕竟,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夫君,将妻子从头照顾到脚,衣食住行呵护备至。
“那怎么可以?行云的头发如此美丽,剪掉多可惜?”邵君慌了,更急着找楚行云。
薛平气得胀红脸。“我真不明白,像将军那样又懒又粗鲁、一点女人味也没有,还喜欢睡在战场上的女人,邵军医为什么喜欢她?”
“你误会了,薛校尉,行云其实是个很可爱的小女人。再也没有人比她更温柔、善良,而且纤细了。”提到楚行云,邵君脸上的怜惜永远多得足以填海。
薛平再也受不了,转身跑走,找地方吐去了。
。。
“为什么没有人相信行云是个迷人的小女人呢?”邵君纳闷地咋着舌。“她明明长得这么漂亮,小别扭的个性也很有趣,因为怕作噩梦就故意不睡觉这样不是很可爱?”
他认识她时,她还只是个连路都走不稳的奶娃儿。
也不知道是缘分还是什么?她从小就喜欢缠他;他还记得她那双胖胖的小手紧抱着他时的温暖,她全心全意地相信他、喜爱他,毫无原因,没有理由。
他曾经以为自己不爱有个牛皮糖黏在身后,哪个十来岁的少年不爱玩?身边跟着一个小爱哭鬼,甩都甩不掉,烦也烦死了,又哪里生得出一丝半毫的爱怜心?
他们之间总是他跑、她追。他也以为这样的情况会一直持续到永远。
可是那一个炽热的午后,一切有了变化。
他不清楚事情的始末,只听说有个小姑娘掉进池塘里。
他跟着村人去看热闹,瞧见池里载浮载沉的熟悉身影,那长长的两条辫子上系着她日前死缠活缠、求他买的红色缎带。
他本来不想理她的,但想起她娘前两天因为难产去世,她也是个可怜的孩子;他一时心软。便顺了她的意。
她拿了缎带,很高兴地对他又亲又抱,直嚷嚷要当他的妹妹、做他家的孩子,她再也不回她家了。
他只当她在发神经,为此,又花了更大的功夫躲她。
今晨,她也是这样,一直哭着要找他。他又没呆,哪会笨笨地待在家里等她来缠?他早早上学堂去了。
也不过两、三个时辰,他放学,如同过去每一天,与一伙朋友边笑闹边走回家,没想到她
她还活着吗?被打捞起来的小小身躯看起来又僵又白。她会不会死了?就像她娘一样。
他还记得隔壁的楚大婶,很安静的一个女人,每次见到他总是挂着一抹羞怯的笑。偶尔,她还会拿糖给他吃,当然,他已经长大了,不再爱吃糖。
他有点后悔没有拿她的糖来吃,没有陪她多说两句话。
他其实还满喜欢楚大婶的,她是所有邻居里唯一会叫他名字的人,而不是喊他小表、小浑球、小捣蛋。
但再后悔也没用,楚大婶永远不会响应他了。
而现在轮到楚行云了吗?她要去跟她娘团聚了,再也不会跟在他的屁股后面又哭又闹、又叫又笑。
突然,他好想再看一次她的笑脸。六岁的小娃娃,一张圆圆的脸,红扑扑得像是三月的桃花,粉嫩多娇。
他最爱拉开她糯米团也似的面颊,看她气急败坏的样子。
可不管他怎么欺负她,隔天,她还是会“哥哥、哥哥”地叫着黏上来。
或许是太习惯了,他觉得她每天都会来缠上几回,偶尔不理她也不会有事,反正明天她又会出现,谁知道
“伯伯,她怎么样了?”抖着一颗心,邵君问身旁的大人。
“看起来是没救了。”男人回答。
“怎么可能?”小娃娃才六岁,她那么小,又不像对街的王奶奶,老得都走不动了,那么幼小的孩子,没理由会死啊!邵君不信。
“我去叫大夫。”他想起村里的老大夫?霞一锍钥涫怯酵诵荩比唬蝗诵潘9媸歉雒剑趸嵛言谏奖咝謇锩幻晃尬牛墒谴蹬5摹?br>
邵君以前也不信老大夫,但现在,只要能让楚行云醒过来,他什么都信。
“小子,她已经死了,叫大夫也没用啦!”有人在邵君身后喊。
他也不理,他不要楚行云死,想象从今而后再没人会笑着扑到他身上赖着要糖吃他觉得一股寒气从脚底升起,整个人都快被冻僵了。
老大夫说过自己的医术几可通神的,他一定可以救回楚行云。
最后他终于是找到了老大夫,老大夫也答应要救人,交换条件是他得当老大夫的弟子。
他觉得老大夫很奇怪,救人不要诊金,反而要收他做弟子。
但因为事态紧急,容不得他多想,便拜了老大夫为师。
幸亏老大夫是有真才实学的,否则他这个师父拜得岂不冤哉?
一个月后,楚行云康复了,而他也履行承诺,与老大夫一起悬壶济世,行遍天下。
临走前,楚行云还是赖着他,怎么也不肯离开,他好不容易才摆脱她。
离开村庄,他才发现外头的世界有如天空般广阔,而老大夫真如自己所言,是个名满天下的神医;他算是捡到宝了。
苞着老大夫的日子新奇又有趣,渐渐地,他忘了家乡;当然,邻居那个爱哭的小表也不曾在他的记忆中浮现。
只有在老大夫的催促下,每两、三年他会回村里一趟,探望父母。
楚行云还是喜欢缠他。有时,他自问对她又不好,老对她大吼小叫的,真搞不懂她为何如此偏爱他?
不过他渐渐成熟了,也不再像小时候那么没耐性,愿意花更多时间陪她玩一些无聊的小孩子游戏。
一直到他二十三岁、她十三岁那年,她突然说要跟他走。
开玩笑,他是去行医济世,又不是去玩,怎么可能带一个小女孩在身边?所以他又甩了她,偷偷地跑了。
又过了一年,他回来,居然是在大牢里看见她。
听说她拿刀刺死继父,因为从楚大婶死后,楚大叔就一直虐待她、欺负她
他觉得有一桶冰水从头浇到了脚,整个身子都冻透了。
她老是缠着他,哭求着要他带她走,是希望他保护她不受楚大叔的侵害吗?
他从来没有想过,一个小娃娃为何不黏自家爹娘,却要缠一个隔壁哥哥。
她说过想当他的妹妹、当他家的孩子,他一直没放在心上;原来那是她的真心话。
亏他还是个大夫,习医这么多年,他自豪于自己医术的进步,越来越多的疑难杂症折服在他的本事下。
有些人起哄叫他“佛手圣医”因为他看病几乎不收钱,像菩萨一样仁慈。但其实他只是懒得收钱,他又不穷,根本不必靠行医过活。
他喜欢征服病痛,就好象打胜一场仗一样,充满成就感。但显然,他会治很多的“病”却一直不懂得医“人”
看着缩在牢房角落的楚行云,小小的身子瘦骨嶙峋,布满青青紫紫的伤痕,这是曾经在他怀里重得像只小猪仔的胖娃娃吗?
为什么他从来不肯拨出一点点心思回过头瞧她一眼,她明明一直在那里向他求救,哭了有十来年之久啊他一点也不仁慈,他比谁都残忍。
楚行云如果被问斩,他最少要负一半的责任。
他四处奔波为她关说,幸亏这几年在外头闯荡也算小有名气,认识了几个还算有影响力的朋友,在他们的斡旋下,加上凶案现场并未发现楚大叔的尸体,楚行云终于摆脱死罪,改判流刑。
他一路跟着她流放到边城。
她从来不提过去的事,他也不晓得在他离开家乡那几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再度相遇后,她不再爱笑爱闹,更不爱缠着他了。
以前她很喜欢抱他,但现在,虽说不上拒人于千里之外,她却明显地不愿与人有任何肢体接触。
她也不爱睡觉,因为她只要一睡着就会作噩梦,不管他使用再多的安神葯方为她调理都没用。
但好好一个人不睡觉怎么活得下去?他想了好久,决定教她习武,让她藉由打坐来达到充足的休息。
没有人相信楚行云的启蒙师傅是邵君,毕竟,他的身手实在太差了,给他一柄剑,他第一个砍死的人恐怕是自己。
但楚行云却很有练武的天分,她只花了一年就学全了他的功夫,他只得想办法再为她找新的师傅。
就这样一年、两年、三年边城乍起烽火,楚行云投入军旅,由一名小兵做起,而后校尉、先锋一直到现在,她成了鼎鼎有名的“飞燕将军”
邵君则一直跟在她身边做一个小小的军医。
三年前,朝廷要聘他做御医,他不要。他喜欢待在楚行云身边,几年的相处下来,他发现她越来越可爱,他根本不想离开她。
而他的坚持引发了一些对她不好的流言,说他们未婚苟且,伤风败俗。于是他提议娶她,她答应了,他们便成了亲。
喜宴到一半,朝廷下了密令,沿海渔村有海盗为祸,命第三军团前去平乱。
大军匆匆开拔,他的洞房花烛夜就在这样一阵兵荒马乱中,消失在时光的洪流里。
其后,他一直想要补度良宵,奈何他和楚行云八成是被诅咒了,只要他有一点点小动作,烽火便起,于是,他与她清清白白到了现在。
“不知道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做一对真正的夫妻?”想到就哀怨。偏偏,楚行云还很喜欢逗他,非要搞得他心痒难耐,然后眼睁睁看着战事发生,他们继续为国效命,置个人“性福”于一旁。
“希望我们不会清白到死才好。”边碎念着,他满营寻着亲亲娘子。
“怪癖将军还在睡吗?”一个妖里妖气的声音平地响起,打断他感怀的深思。一颗花白脑袋碍眼地四处晃呀晃的,布满皱纹的脸上敷着厚厚的白粉,正是朝廷派来的监军,刘公公。
“什么怪癖将军嘛!行云的封号明明是飞燕将军,就有一些无聊人士要把她的名字叫到臭。”嘴里念着,邵君悄悄移转脚步。
“哎呀!这不是邵军医吗?”看到邵君,刘公公兴奋得像捡到糖的孩子,飞扑过去。
邵君脸色发白,大敌降临,他边跑边说:“公公,将军刚才已经去校场,你要找她,赶紧到校场去,否则将军又不知道要跑哪儿去了。”
“邵军医,你别跑啊!”邵君一逃,刘公公追得更急。“咱家今天主要是来找你有事相商的。”
毕竟姜是老的辣,邵君还是被逮到了。
“不知公公找在下有什么事?”笑得好苦。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营里的人都很喜欢黏着他,尤以那些朝廷派的监军为甚,那已经不是牛皮糖可以形容,简直是背后灵了。
“我们是什么关系?邵军医跟咱家说话何必如此客气?”刘公公说着,一只手还不停在邵君身上掐来捏去。“邵军医体格真是好,皮肤更是细得像可以掐出水来,而且”他整张脸都埋进邵军怀里了。“还好香,这应该是玫瑰的香味。”
“公公喜欢玫瑰香味,邵某可以炼制一瓶玫瑰香油给公公,不只常保清香,还可滋润肌肤。”只要刘公公放了他,邵君什么事都愿意做。
“那咱家就先谢谢邵军医了。”在军营里做监军又累又烦,向来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不过第三军团的监军位置可是人人抢破头,因为这里的军医是邵君,他炼制的葯和保养品可是兰陵国一绝,随便得到一样都终身受用无穷。
“公公不客气,若无事,邵某这就去制葯了。”他脚底已经抹上油,准备溜了。
“邵军医慢走,不送啊!”目的达成,刘公公快乐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