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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厉云如往常般的准时起床、刷牙、洗脸、穿上西装、烤土司、喂玛丽吃饭,然后一个小时后步出家门。
他先走到地下室去取车,车子从社区旁的坡道开上来,他按下遥控器打开大门,当他正想将车开出大门时,副驶座的窗户被人敲了敲,他摇下门窗一看,见来人是元青睐,便立刻沉下脸。
“你要做什么?”他冷冷的问。
“拜托你,我要到市中心去,送我一程好不好?”元青睐着急地低头看了看表。
“我为什么要?”他傲慢的回答。
“你不会那么小气吧?”元青睐露出一副“大男人还那么小气”的嘴脸,柳眉倒竖地道:“看在我们同住一个社区的份上,就送我一程嘛!”
“如果我说不呢?”
“拜托啦!你妈没教你大男人不该那么小气吗?”元青睐在心中暗骂一句小气鬼,态度一点也不像是在求人。
闻言,厉云的脸更臭了。“你的态度一点也不像在求人。”
“什么嘛!我是很认真,很认真的在求你耶!”元青睐交握双手摆在眼前。
“拜托啦!别那么小气,看在我搬来的第一天就认识你的份上,载我去啦!”
厉云想了想。“不要。”笑话,如果载她,不就又和她牵扯不清了吗?他才想和她划清界限的。
“小气鬼!”元青睐气极了,什么都不想的运自伸手探进车窗拉动车门锁,打开门后就一**坐了进去。
“喂!你怎么这么赖皮啊!”这下子,厉云对元青睐的印象更差了。
“你管我,小气鬼!”元青睐瞪着厉云。
厉云正想赶人的当儿,就见社区里出来运动的住户刚好经过厉云车子旁边,而且很有礼貌地和他问好,这让厉云只得压抑住即将爆发的火气。
为这社区的人都知道他个性很好、人又温柔体贴,他可不能为了一个元青睐而让自己的一世英名毁了。
“厉先生早。”
“你早。”厉云脸色僵硬的回应。
“啊——陈伯伯,你这么早就起来运动啊!难怪你的身体那么好。”陈伯伯是元青睐搬进这社区后所认识的第二个人。
“是啊!你要搭厉先生的顺风车啊?”陈伯伯年近六旬,已经孙子成群了,但身体仍然很健朗,看起来慈眉善目。
厉云转头投给元青睐一个警告性的眼神,要元青睐最好别回答是。
怎知,元青睐偏偏像是要和他作对似的说:“对啊!厉先生是个好人,看我来不及了,就说要顺道载我到市中心去。”元青睐一看见厉云铁青的脸色,就忍不住想大笑,嘿嘿!她若不报昨日之仇,就不是“女丈夫”
“厉先生真是好人,对了,你们上班要迟到了,快走吧!我就不耽误你们了。”
陈伯伯走后,厉云便转头怒瞪着元青睐。
“你妈没教你,人家没答应的事,就是‘不’吗?”他真是快被她气晕了。
“没啊!我妈咪没教。”元青睐根本不理会厉云难看脸色,继续说道:“何况,你们男人不是都说女人说要就是要,说不也是吗?那我也可以这句话套在你身上啊!你说不要就是要、说不是就是是——”
看来这女人一点也不怕他!厉云极力克制想骂人的冲动闭上眼冷静一下欲爆发的怒火。
然后,再睁开眼时,他冷冷地道:“今天算我倒楣,你要市中心哪?”他车子开出社区大门,大门在车子开出后自动地关上。
元青睐高兴地回答道:“忠孝东路。”
“忠孝东路?”厉云急忙踩下煞车,转头瞪着元青睐。
“干嘛干嘛这样看我?”
厉云真恨不得此刻能一手掐死元青睐。“你知道忠孝东路和我上班的公司是反方向吗?”
“我不知道啊!”元青睐故意低下头整理手中的牛皮纸袋,乘机逃避厉云那双令人生畏的“火眼金睛”那么凶!他没说她怎么会知道!
厉云一句话都不说的再次开动车子。唉!他今天包准会迟到,几百年没迟到过,今天只为了这个这个赖皮的女人毁了优良纪录!
当“忠孝东路”的路标高高地竖立在街口时,厉云将车子停靠在路边。“到了。”
“谢谢!”元青睐本想说声谢谢的,可是当她抬头看了一下四周后,马上摆出一张哭睑。“你好残忍,这里是忠孝东路一段,离我要去的地方还有一段距离耶!你居然忍心让我用走路的。”
厉云再也受不了了,冷声道:“下车。”她再不离开他的视线,他真不敢保证自己会做出什么事来。
这女人根本一点羞耻心也没有,刁难他、死缠着他载她到和公司是反方向的忠孝东路来也就算了,这会儿她竟还厚脸皮的抱怨他“好残忍”?只他没将她载到目的地!
该死!她若再不离开他的视线,他一定会失手
杀了她!
“你要我下车?”元青睐泫然欲泣、可怜兮兮地
瞅着他,性感的红唇还扁着。
“现在是上班时间,我得坐公车过去,可公车司
机搞不好还不停;要坐计程车,但现在治安那么差,
我坐计车你放心吗?你居然一点也不顾念我们住在
同一个社区的情份,硬是要我在这儿下车,你干嘛不好人做到底,就载我到目的地呢?”
他的眼睛瞪大如铜铃。“小姐,我也要上班耶!你以为我是你的专属司机吗?”
啊!他怎么知道她就是这么想?元青睐一脸说中的愕然,换来厉云额冒青筋、火气冲到最高点的反应。
“下车,不要让我再说第二次。”
恐吓她?她可不是吓大的,更何况,昨日之仇还未报,他真当女人都是好欺负的吗?哼!他她下,她就偏不下!
“不要!”她故意挑衅的说。
厉云看着元青睐许久,发现女人越来越讨厌,他也越来越对女人敬谢不敏!
元青睐坚定地看着厉云,这可是她第一次碰到这么小家子气的男人,令她越来越讨厌男人了!
厉云二话不说,将排档推至d档,把车子开回快车道。
元青睐以为自己的赖皮计策成功了,正暗自窃喜时,突然发现厉云将车子迥转。
她大叫。“你要去哪?”
厉云甩都不甩元青睐,声音冷淡平板的回答。“上班。
“上班?喂!我要去的是忠孝东路耶!你现在根本就是在往反方向走嘛!”
趁着等红灯,厉云转身看着她。“我有说我要去忠孝东路吗?”
元青睐愕然的梗住呼吸,瞪着他,然后气急败坏的大喊。“停车、停车!我要下车!”
中控锁立刻弹起,厉云以一脸“请赶快下车”的样斜眼着元青睐,戏谑的说:“车子本来就是停的。”
元青睐下了车,还来不及骂人,红灯随即变成绿灯,厉云的车子在她面前“咻!”的一声扬尘而去,而她则气呼呼地站在快车道的分隔线上,两旁的车子呼啸而过,吓得她胆子只剩下一半。
厉云!你给我记住!她恨恨的在心中暗忖。
厉云摸摸唇边的伤口,呜呜呜还没完成凝结哩!痛死人了!
想想,爸妈不收回成命关他什么事?为什么二哥偏偏要接他,拿他出气?而且没事还揍那么用力,
打破他的唇,害他挂彩!
厉云一手提着公事包,一手摸着伤口,以性感的臀部将车门顶回,车子马上哗一声,车门自动上锁。
才想走上楼去,就看到他今天另一个不快乐的来源,而显然,来人也不甚愉快地瞪着他。
该死的厉云!害她今天迟到,总编大骂了一顿!
元青睐着抱起购物袋,借以克制自己刚出手打人,然后,她注意到厉云的嘴角上的红肿。“你干嘛?找人练拳吗?”她的口气不是很好。
练拳?“你会没事找人练拳,然后得挂彩吗?”
“会啊!”元青睐理所当然的回答,她学过柔道,有时当然会找人过招啊!
她每次的回答都会令他想抓狂!
厉云发现,他再待下去,只怕不只被他二哥气疯,还有可能会先被眼前的女人气得当场嗝屁!
“喂!”元青睐叫住转身就想离开的厉云。
“我不姓喂。”他咬牙纠正她。
没想到她耸耸肩,一脸的无所谓。“我管你姓什么,你知不知道你今天害我迟到,让总编拉下我的报导,改拿那八婆的稿子顶替?”
“干我什么事?”他冷哼一声,转身又要离开。
她拉住他手臂,突然发现其实他长得挺壮的,肌肉结实有弹性,身上那股男性的香味又是这么的特别
被她这么一碰,他马上甩开她的手,退离得好远。“别碰我!”
她愣住了。“别碰你!”她贼笑,原来原来他真的怕女人啊!“你害我的稿子没录用,反而是ray的烂稿子顶替我的,这叫不干你事?”为了这件事,她都快气疯了。
厉云抚抚被她碰过的手,感到一阵奇异的感觉窜遍全身。
“你的稿子不被录用本来就不干我的事,再说;今天是你自己不经别人的同意,就想搭事实上根本就不顺风的‘顺风车’,才会害得自己的稿子拉下来,这是你自己的责任。”
“太过分了、太过分了!”她气得牙痒痒的,想也没想便举步冲上前,一把紧紧的抱住他。
“你讨厌女人、怕女人,不让女人碰,我就偏要碰你!谁教你害我又少了一笔稿费可拿。”元青睐的举止已不叫人爪章鱼,而是像无尾熊见到尤加利树
般,一个迳儿的紧巴着不放。
瞬间,厉云脸上出现了一点一点的红斑,他浑身发痒,拚命想挣脱。
元青睐见到他这种情形,连忙松手大叫。“天哪!你会过敏耶!”我的妈妈咪呀!他是有什么怪病啊!怎么会长一点一点红红的斑?
别人发现自己的“隐疾”令厉云老羞成怒的冲口道:“我对你过敏!”
语毕,厉云马上跑上楼。
“怎么会过敏哩?”元青睐仍是一脸困惑。
而厉云在回到房间后,就赶紧将地下室的门关上,落锁。
玛丽一见主人回来,马上摇头摆尾地在他腿边磨憎、撒娇,但他却无力去理会玛丽。
他将公事包扔向沙发,脱下西装外套,卷起衣袖,果然看到一点一点的红斑接连冒出头“该死!”他又要痒二十四小时了!
他脱下上衣,到房里拿出干净的衣裤,连忙冲进浴室冲凉,这是他每次解决起疹子的方法。
洗完冷水澡,冷却了皮肤因起疹子而发热的难受感觉,他换上干净的衣裤,边擦着湿漉漉的头发边走出浴室,才刚踏上客厅,就看见玛丽正以“含情脉脉”的眼看着他,眼眶里甚至还积了几滴泪水,看起来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
他蹲下身,拍拍大腿。“玛丽来。”
玛丽闻言,连忙朝他奔来,然后撒娇地在他身上直磨蹭。
“玛丽乖。”奇怪,他抱母的狗狗就不会起红疹,怎么女人一抱他,他就会起疹子外加发烧?
而且每次都要经过二十四小时后,红疹子才会消失。
他从小就是这样,也不知超过多少次疹子、发过多少次烧,被多少人笑了,以致到最后,他根本就不敢让别人知道他有这种怪病,才会敬女人而远之。
所以,当有女人想接近他时,他就会赶快避开保持距离以测安全;当女人想摸他时,他就会警惕,让人感觉他很难相处;当女人想和他“更进一步”时,他根本就只有一招——三十六计走为上!
这一生,他对女人就只有“逃,逃、逃”三个字!
反正这种清心寡欲的日子,他过久了,也习惯了,没有女人对他来说根本就没差。
厉云想起了元青睐,那浓密而潇洒的剑眉马上倒竖,一脸嫌恶的表情。
都是那个元青睐,没事干嘛乱抱他,害他今晚要失眠了!
而且,该死的!他明天还得回家去一趟耶!肯定会耻笑的!
厉云看着身上越来越密的红疹,心更加气愤。
元、青、睐,你给我记住!他咬牙切齿的想道。
沁凉的夜晚,厉云却辗转难眠,手不停地抓着发红、发痒的手臂,眉头始终紧皱着。
当一丝尖锐的刺痛传来,他连忙睁开眼睛看着手臂,原来刚才抓的地方已经破皮、渗出血了,所以才会这么痛。
他起身打开灯,顿时室内一片光明,他走到客厅去,看着角落的玛丽正呈大字形的仰躺熟睡着,不禁漾起笑。
真是很不淑女,好歹她也是女生,虽然是条狗,但也该有点形象吧!
厉云拉开抽屉,他在里头翻找了一阵子,就是找不到平日止痒的那罐药,他又翻了别的抽屉,仍然没有找到。
他挫败地坐在椅子的扶手上,透过酒柜玻璃的反射,他看见身上的红疹越来越多了,他下意识的又抓了几下,五指抓痕马上在皮肤上,划出一条条鲜红的痕迹。
“要命!”现在连脖子都痒了!
他将手伸向背后,抓着背和颈子,恨不得现在有块凹凸不平的地在他跟前,那他一定会毫不考虑的躺在地上“磨来磨去”
“不行,忍不住了!”他又冲进浴室去洗了个冷水澡,换上干净的衣裤后,他决定上医院去挂急诊。
他一把捞起放在造形前卫的铝合桌上的车钥匙走到地下室取车,打开门正要跨出去时,抬起脚的僵在半空中。
这是什么?
他缩回脚蹲下身子,望着放在地面上的牛皮纸袋,他有点好奇,又有点恐惧,深伯里头装的是炸药可是想想,他又没有得罪谁过,应该不会遭到这种报复吧!
他小心翼翼的以车钥匙的尖头顶开袋口,然后探头看了一下——
是一瓶药?
“谁的药放在这里?”他一边抓着痒,一边怀疑地暗忖。
伸手将药膏拿起来一看。“止痒剂?这是谁放在一这儿的?”厉云越想越迷惑之际,一张纸刚巧飞落在他面前,他连忙拾起,只见上面以娟秀的字迹写着——
对不起啦!我又不是故意让你起红疹子的,谁教你有那种怪病,连被女人抱一下都会全身长疹子。
我不知道这种药膏有没有用,不过,我以前食物过敏的时候,我妈就是拿这种药膏给我擦的,听她说药效不错,试试看吧!
厉云的心底窜过一阵暖流,没来由的为元青睐的体贴感到心悸。
他旋开瓶口,药膏的味道并不难闻,凉凉的薄荷味窜进鼻里,令他觉得心神舒畅。
他手里拿着药膏和元青睐留给他的纸条,转身进屋擦药去。
果真,那药擦起来凉透彻底,还挺有效的!他愉快的擦着药,因为红疹已不像刚刚那样痒得难以忍受了,而且药膏清清凉凉的,擦在身上真是舒服极了。
擦完药后,他决定去睡个好觉,明儿个一大早,他还得回家一趟呢!
其实。他能搬出来注,可是他用继任“厉氏”总经理一职所交换来的条件。
以前住在家里,每天都得忍受父母亲照顾的耳提面命,说什么该交女朋友了、该适应适应女孩子碰、该找个医生彻底治疗一下他的“隐疾”
为了逃避父母的唠叨,他逼不得已的只好接受父亲开出的条件,继任“厉氏”总经理,而他早想享受一个人自由自在的生活,所以只好为厉氏“牺牲”了。
目前他住的地方,正是他负责监督建造的一个”小社区,在这社区里有一座小鲍园,每天傍晚住户都会在小鲍园里乘凉聊天;而这里的住户都很守规矩,也很爱干净,没有人会在社区里随意乱丢垃圾,自然排水沟也就不会有恶臭了。
厉云关上客厅的灯,走进卧室,翻身上床躺平。
社区的每户人家都有地下室,而且是和地下停车场连接的,大家可以从自己家里直接到停车场去取车,而大门也有警卫二十四小时守着,每个人都有一把电磁锁可以开大门。
这种社区安全性高,对于住户的要求也高,但大家为了能够得到一个良好生活品质,而且免于恐惧,自然不会有所怨言。
这社区的电话当初是和电信总局集体办理的,所以每户住家的电话是公开的,以便如果有哪户住家出了事,可以马上找到人帮忙。
想着想着,厉云马上坐起身,拿起话筒。
要拨电话给她吗?厉云犹豫着。
他要跟她说些什么呢?谢谢吗?
可如果现在打过去,她搞不好已经睡了,那不是吵到她了吗?
还有,她那幢房子到底借用的,还是买的?她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有钱人,可以买得起这里的房子,而且她也太年轻了,一个人住这种高级住宅实在有些夸张了。
所以一定有人和她一起住!
厉云点点头,颇赞同自己的想法,于是将话筒挂了回去,再次躺下。
如果她不是一个人住,打过去或许就吵到她的家人了,反正明天还有机会跟她说声谢谢。
将头枕上手臂上,他侧过身闭上眼。睡吧!明天再说吧
厉云今天穿着一身休闲装,亚麻质料的宽松长裤、白色短衫。领子束起墨镜遮住了他乌黑的眼眸,再配上一双凉鞋,他这装扮真是潇洒极了,还颓废的味道,看上去就像是享受生活,受生活的雅痞。
“元青睐。”
甫走出门的元青睐闻言,偏过头去,看见厉云时,她差点愣得忘了呼吸。
天哪!这个男人也长得太好看了吧?随随便便一套休闲服都可以让他变得如此潇洒,而且,他就像是那种天生的太阳之子,阳光洒落在他的身上,在四周形成一圈光环,让他站在万物之中更加耀眼。
只可惜啊!他怎么会有那种怪病呢?真是上帝造他的一大败笔啊!
不过,看他身上的红疹子似乎淡了许多
“早。”她说。
厉云将双手插放在裤袋里,服贴的头发乖顺地贴着颈背。这男人的身上好像一点缺点也没有当然啦!如果撤掉女人一碰他就会起红疹子的“小毛病”之外。
“早。”厉云将身体依在矮墙上,等着元青睐步下台阶朝他走来。
元青睐当然也知道,他等在那里的目的不可能只为了说一声早,她将手中圆筒状的帆布袋往后一甩,背上,然后缓慢地走下台阶。
“有事吗?”她偏头以顽皮的眼询问,那娇俏的模样,令厉云有那么一刻真觉得她长得不错,而且给他的感觉也不坏。
“谢谢你昨晚的药膏。”厉云微微一笑,那笑容真是迷死人了。
元青睐不禁看傻了眼,心不停地怦怦跳、血压升高、脸颊的微血管不知爆了多少条,使得红晕在颊畔泛开。
“你不要对我笑。”她坦然的抗拒他的魅力,扁嘴转过头去不愿看他。
厉云觉得她的反应很有趣了,不禁剑眉微弯,深藏在墨镜底下的眼眸满是兴味。“怎么说?”
“你也不想我拜倒在你的西休闲裤底下吧!别忘了,你是个女人碰不得的男人?最好是将魁力隐藏起来,免得三不五时就起红疹子。”元青睐毫不避讳的将心中的话说出。而且,她昨晚左想右想,才以自己“记者的敏锐直觉”理出他为何会过敏的原因。
厉云感到一阵愕然。
“这就是你心中所想的?”他很难相信她会说出这番话。
通常,女人见到他,不是希望他能多看她们几眼,就是希望能多看他几眼,而她的反应,真的让他吓了一大跳。“你怀疑吗?”她的语气一直都有很重的抱怨意味,也像是在哀怜自己。
真是的,没想到她这么没有魁力,只是轻轻抱他一下,就让他吓得起红疹子,活像是对她过敏似的
他摇摇头,头一次发觉自己不被喜爱竟是这般难受的感觉,甚至觉得有一丝挫败感,而她明白的表示,也让他的胸口泛起一阵紧闷感。
他不明白,为何她的冷淡会让他觉得失望,他是不是有点犯贱?否则,女人不喜欢他,他应该要放鞭炮庆祝的,干嘛会觉得落寞?
今天的她看起来格外清爽——一身运动装,还有束起的马尾。
“要出去?”他将手抱在胸前仔细端详她。
“对啊!去体育馆。”
“去体育?”他瞪大眼,一脸的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