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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几天,趁着都有空,金英朗跟雅乐决定到百货公司给双方的父母买礼物。
叮叮当,叮叮当,铃儿响叮当——雅乐超喜欢圣诞节这种欢乐气氛,街道两旁的店面跟行道树都很应景地做了妆点,圣诞树,小麋鹿,黄色灯泡一圈又一圈,好像整个城市都装上星光般的,每个地方都亮晶晶。
百货公司中,雅乐跟金英朗十指交握,趁着圣诞节特卖正在采买。
他们已经讨论好了,元旦连假时,他跟她回老家,春节时他们则回南加州,互相拜访对方的父母。
“你爸妈喜欢什么?”
“不太清楚。”
“怎么会不清楚?”雅乐伸手在他肩膀上戳了戳“你不是在家里住到高中毕业,想一想,一定会有你爸妈喜欢的东西。”
金英朗仔细想了想。很诚实地说。“真的不清楚。”
“你们男生真的很粗心哎。”
“没关系,给爸爸买领带,妈妈买项链就好了。”这两样东西就算不爱,至少也用得上。
买完金家爸妈的礼物,接着买夏家爸妈的那一份。
爸爸的大衣,妈妈的棉祆。
任务完成,接下来是雅乐的欢乐时光——没错,她也要买。
她今年冬天还没买过衣服,好不容易打折,又有人帮忙提,当然得好好逛一下,犒赏犒赏自己。
用力试穿,刺激经济。
“这件怎么样?”
“可爱。”
好,买了。
“这件呢?”
金英朗看着那几乎只能包住**的白色毛料裙,立刻摇头反对“不行,裙子太短了。”
好吧,为了尊重她的丈夫,她换了另外一件。
金英朗看了一下,还是很有意见“这件只比刚刚那件长五公分吧。”
“哪有,明明就到大腿一半。”
“不行不行,至少也得到膝盖上缘。”
雅乐睁大眼睛,他是活在二十年前吗?
居然要求她裙子要到膝盖上缘?现在有谁穿那么长的裙子啊。
所以她才说他们需要磨合啊。
她向来对自己的身材有信心,穿衣喜欢小露一番,尤其夏天,露背、露腰、露大腿,他如果对冬天的毛料短裙都这么有意见,那等到夏天时他不就每天都会很生气。
“我记得你说过最爱看选美的泳装项目,如果那三块小布料你都没意见的话,为什么要反对我的裙子?”
“她们又不是我老婆。”理所当然的语气“把你手上这件包不住**的裙子放回去。”
雅乐看着他,野蛮人
不讲理可是,她无法控制地内心一阵小甜蜜。
怎么办,她真的是被虐狂吗?为什么当他完全不尊重她的人权时,她内心的感觉居然是:他真爱我。
“你喜欢穿短裙?”
点头。
“越短越好?”
点头如捣蒜。
“那你买吧。”金英朗说“不过只能在家穿。”
“那我干吗买。”谁会花一千多块买件只能在家穿的裙子啦。
“那有什么关系,我喜欢看啊。”
雅乐看着他的脸,脑海中不断重复播放他刚刚说的最后一句——我喜欢看啊,我喜欢看啊,我喜欢看啊——完了,自己一定是被虐狂没错,因为她从刚刚的小甜蜜升级为好甜蜜。
怎么回事?她明明不是这样的
“那你想看我穿什么颜色?”
他看着架子上展示的红色,以及雅乐手上的白色,很诚实地说“其实我最喜欢你什么都不穿。”
雅乐噗地一笑“你真没情调哎。”
两人正在嘻嘻哈哈时,金英朗的手机响起。
雅乐探过头,不认识的女生名字。
“咖啡店小妹。”
“为什么她会有你的电话?”
“她之前有跟我要。”
“那你就给了?”有没有一点节操啊,要电话就给。
两人在讨论的时候,电话停了,三秒后,再度响起,雅乐来不及阻止,金英朗已经接起电话。“喂。”
“金医师,你现在有没有时间?”可怜兮兮的语气。
“有一点,什么事吗?”
意识到不是两三分钟内可以结束的电话,雅乐不满地把耳朵贴过去,女生的声音透过话筒清楚传来。
大抵是看了恐怖片“毒钥”非常害怕,想找人聊聊天雅乐用嘴形跟他说“挂掉。”
他也用嘴形说“等一下。”
无视雅乐的杀人视线,王子开始安慰起电话那头的小女生,电影都假的,那是骗人的,是道具火光,是电视特效三十分钟后,等他安抚完小女生回过头,雅乐已经走了。
留下满地的购物袋。带走了车钥匙跟他的皮夹,只留给他社区感应卡跟大门钥匙一支。
好不容易回到家时,雅乐睡了。
她平常会故意横在床中间,等着他上床抱抱她,今天却睡在靠外侧的地方,脸孔朝着墙壁,还把所有的棉被卷在身上,很明显的。她生气了。
金英朗伸手摸了摸她的脸颊,不得不承认,其实她说得对——他们对彼此的了解还不够。
如果他对她坦白,不知道她能不能多体谅一点。
他已经很久没有想起以前了,但今天逼他不得不去面对,他想起很多事情,从小到大,无止尽的期望与孤单。
很多人都以为美国出生的他只是回国寻根,但其实不是的,正确的说法,他是逃回来。
金家早年就已经移居美国,三个孩子都在市立医院出生,他是家中第二个孩子。
上面的哥哥从小出类拔萃。一路跳级,不到二十岁就大学毕业,念的是法律,但却会弹琴,唱歌,绘画才能也备受肯定,考取律师执照后开始执业,不到三年,原本小小的律师办公室就搬到旧金山最豪华的办公大楼,手下的律师以及助手超过百人。
而在这样忙碌的创业过程中,他开过一次画展,还申请了两个专利,上过几次电视,无疑的,是金家的荣耀,要说是郡上荣耀也不为过。
他的妹妹,幼时因为意外而伤了腿,从此拄着拐杖走路,身体孱弱,父母对她怜惜万分,什么都想替她做到最好,恨不得将星星摘下来给这个小女儿。
比起会发光的哥哥,他显得黯淡无比。
比起需要人照顾的妹妹,他又显得完全无须担心。
他就在这样的环境中静悄悄地长大,他在家中成了一个奇特的存在。
金家父母对于大儿子的事迹倒背如流,对小女儿的一切了如指掌,但却不知道次子穿几号鞋,也不太清楚他跟什么人交朋友,生日没有派对,当然也没所谓的毕业惊喜。
有次他去同学家玩游戏,后来两个大男生在沙发上睡着,醒来时已是隔天早上,金家父母居然完全没发现那个晚上,他们家的二儿子没有在房间里,还以为他六点多进家门是因为早上去晨跑。
他们并非故意偏心,只是出色的长子与体弱的幺女占据他们太多注意力,何况这个次子又很乖巧,什么都不用担心,也从不会惹是生非,让他们很放心。而放心过度就成了忽略。
金英朗在家中,几乎就是个没声音的人。
走出家门。情况也好不到哪去。
哥哥太优秀了,老师跟长辈几乎都是叫他“英生的弟弟”很少人会叫他“英朗”什么叫暗淡,这就是了,虽然不太愿意,但也无可奈何,金英朗就这样度过了他的童年以及青少年。
大概是念十一年级时,有一次,姑姑在知道他的小提琴碰伤后,将表姐多年不用的名琴给了他,说与其放在家里供着,不如给他用。
那是一把音色极佳的小提琴,附带的琴弓轻巧柔韧,在弦上滑动起来时非常顺手,试完琴他就非常喜欢,但他却只拉了一次,因为爸妈说,英生要参加比赛,好一点的琴更能展现指法的技术,先借给哥哥比完整个比赛,但后来比赛结束,那把琴还是没有回到他手上。
爸爸说再带他去买一把,不过却一直没空。
今天雅乐问他爸妈喜欢什么,他却答不出来。不是没注意,也不是男孩子粗心,而是亲子关系疏离,除了父母的饮食习惯,其他的他实在不了解。
高中毕业时,他突然觉得不想再这样下去,他想要过金英朗的人生,而不是“英生的弟弟”也不想永远只扮演成全别人的角色,于是他回到这里,远远离开对他而言没有阳光的南加州。
这里是个好地方,真的。
考取医学院,参加各种社团,在这里,他就叫金英朗,没人会叫他“英生的弟弟”
他发现,原来自己也可以很受欢迎。
也许是为了弥补成长过程中的缺憾,他喜欢别人注意他,关心他,再怪的女生对他示好,他都会觉得很感谢。
被别人放在心中的感觉太好了。他要怎么样告诉雅乐,他的内心有个五岁的幼儿始终没有长大?
想要爱,需要爱。
小时候他常常看爸妈称赞哥哥,拥抱妹妹,忙着展现哥哥的聪明优秀,忙着关心妹妹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有没有什么需要,而他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句“英朗要乖。”
他哪里不乖了,他是全世界最乖的孩子。但是父母从不以他为荣,也没给他深切的拥抱,无论到哪里,母亲总是牵着哥哥到处炫耀,父亲则抱着妹妹嘘寒问暖,他什么都没有。
从小到大,他的奖状也不少,踢了六年校队足球,是队上主力,角球开得极为漂亮,教练曾经告诉他,如果有意走职业,他愿意写信推荐他到足球名校去做更好的历练。
如果他是出生在别的家庭,绝对会是受到宝贝的,偏偏他出生在金家——没有光芒,没有声音,微弱的存在感。
成长过程过度被忽略,所以他渴望受到注意,希望每个人都喜欢他。
他不愿拒绝任何人,因为“被喜欢”与“被注意”对他来说,是很珍贵的,孩提时代,他曾经天真许愿想要这一切。
好不容易,他终于有了。
他知道雅乐不高兴,因为她的模样就是在抗拒,可是,挨饿的人不会舍得丢掉任何食物,曾经缺爱的人也不会舍得拒绝任何的喜欢。
看着她的睡脸,金英朗露出一丝苦笑,在别人眼中占尽天时地利,仿佛天之骄子的他其实什么也不是。
他要怎么告诉他这个喜欢他,又有点祟拜他的新婚妻子说,其实我自信不足,其实,我很缺乏关心,很缺乏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