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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个人,需要多长的时间?
抚过冒着透明淡雾的茶杯,许漫雪突然想起曾经在某本书里看到的一个词,一眼万年。是的,真真正正的,一眼万年。过尽千帆后,心里住的,还是最初的那个人。
回到台湾已经一个月了,对于这个自己出生成长的小岛,她的感情是复杂的,最痛苦的回忆,留在了这里,可是最甜蜜、最开心的回忆也同时发生在这里。
有多久没有好好在这里待过了?这么多年来,她一直跟着柏凌风东奔西走,每次到台北分公司都只是逗留个一两天马上就走。
可是,这次不同了,这次是她主动提出要留在这边处理事务,原因只是一个月前,她看到柏凌风眼睛里出现了另一个女人。
明明,只是一场普通的季度汇报,为什么却会发生那样的事情?她看到柏凌风一向无波的黑眸里,闪烁着对那个叫夏怡航的女人的强烈兴趣。她跟在柏凌风的身边有整整八年了,这么漫长的岁月,即使是复杂难懂的柏凌风,在某种程度上,她也称得上是了解他的。
她从来都没有在他眼中看到那样的光芒,那是男人对女人的纯粹欣赏,那是她这么多年来,一直努力想要从他身上得到的东西,可是他却在那样一个瞬间,给了别的女人。
即使他在会后没有做任何表示,当天就飞回纽约,但她却知道,有的事情在悄悄地发生改变,这种改变,恐怕会让她这长久坚持的信念悉数崩溃,她受不了这样的结局。生平第一次,情感战胜了理智,她对柏凌风要求,要留在台湾一段时间。
她是一个要求不多的下属,所以对于她仅有的一次请求,他没有问原因,直接同意了。
她想了解,那个引起他兴趣的女人,究竟拥有什么样的魅力。
多么可笑又多么让人难以置信的理由,谁能想到,一向以冰冷绝情闻名开阳企业的许漫雪,竟然会对一个只见过一面的女人,留下那么深刻的印象。
这么多年来,她的心里就只有一个人,那个人的名字,叫做柏凌风,每个字都在她心里烙下了深深的印记。
跟许许多多美丽梦幻的罗曼史小说里不同的是,她与他的相遇,并不是那种布满粉红爱心泡泡的美丽纪念,而是她人生中最黑暗、最绝望的日子。
就如同无数的狗血八点档剧情一般,她在还小的时候父亲就因为车祸而过世,来不及留下任何钱财给纤弱的妈妈和她,没有任何能力的少妇只好带着年幼的她再嫁。
然后,开始了她的悲惨人生。
整个故事贫血苍白到让人连多看一眼的欲望都没有,也许,不是所有的继父都是坏人,不是所有的继父都会对漂亮非凡的继女产生色心,可是陈金财会。
在她十七岁那年,妈妈加班没有回家,她就被那个欠了一**赌债,无齿到想拿她做抵押的男人,准备卖到夜总会去。当然,他也准备好了,在将她卖出去前,自己先拔个头筹。
于是,经过奋力挣扎与撕扯之后,她侥幸地逃了出来。
在以后无数次的回想中,那样一个黑暗沉沉的夜晚,她的脑海里不知道为什么,总是会有那盏亮在路边的灯,明明很微黄很黯淡,可是却照亮了她的人生。
直直刺眼的车灯印入她的眼帘,然后再是尖锐的剎车声和她身子撞飞的巨响,很奇怪,明明被撞上的是她的身子,可是在那一刻,她竟然没有感觉到疼痛。
暖暖的路灯,照亮着那个打开车门朝她走来的男子,年轻、俊美、优雅,如同守护神一般,走入了她的生命。
“许漫雪。”男性优雅的嗓音,在她耳边响起,恍然地回过神,望进那双如墨玉般漆黑的眼眸之中。
她有几分迟疑地望向他,双眸散发出与平时的精明不同的茫然,似乎不太明白,刚刚还只是在脑海中浮现的男子,怎么会突然走出回忆直接站在她的面前。
“fj的合约,拟好没有?”似乎对她的走神没有看到,男子一如既往地淡淡发问。
“做好了。”这些年辛苦的训练不是白白付出的,虽然脸上的怔然神色没有完全收敛干净,不过许漫雪还是利落地从成堆的档案中抽出那蓝色的活页夹,递给等得有几分不耐烦的男子。
“给我接新林的david。”丢下命令后,柏凌风拎着文件施施然走了。
她连忙拿起桌上的电话开始拨号,将电话转接后,她却傻傻地舍不得将电话放回去,只因,刚刚在话筒里回响的磁性声音。
一道黑影投射在她办公桌上,才唤回她飘浮的神智。
“陆总裁。”印入眼帘的,是一张纯男性的面容。熟悉却让她的身体立刻变得僵硬起来。这么多年来,每次她失神的时候,好像他都会突然出现。
“你什么时候来的?”她皱起好看的细眉,望向那个一脸高深莫测的男子。他不是在美国吗?怎么会跟着总裁来台湾?难道今天早晨与总裁一起搭机飞过来的?
他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是紧紧地盯着她,看不出任何的情绪,这样的目光,让她心里一阵阵地发凉,但是天生的傲骨,让她回以同样冷静的注视,现在的她,就是大家所熟悉的那个许漫雪,高傲冰冷而美艳,似乎刚刚那样的茫然走神,只是别人的错觉而已。
在他黑黝的眼瞳深处,闪过复杂的光,然后,掉头就走。
他不是来找柏凌风的吗?就这样走掉了?许漫雪瞪着那重重关上的门,搞不明白为什么那个沉默的男人,他突然好像在生气一般,生气?陆飞扬会生气?她耸了耸肩,暗自怪自己眼花想太多,那个从来没有什么表情的男人会有生气的一天,那就怪了。
虽然在商界,大家都说飞扬的陆飞扬跟开阳的柏凌风,是全世界最难搞的两个人,脾气大又不可一世,可是在她看来,其实柏凌风在某方面而言,比陆飞扬好说话。
陆飞扬在商界,是一个非常具有传奇色彩的人。他在二十岁那年,像疯了一般拼命地学习,两年内拿了四个博士学位,成为mit至今仍无人能破的神话。他一出学校的大门,就大刀阔斧地对家族企业进行改革,甚至还嚣张地将陆氏企业更名为飞扬企业,这人之目空一切,可见一斑。
每次遇上陆飞扬,她都会觉得浑身不自在,因为那个男人的眼神,给她太大的压力了。
他的眼珠,是那种很纯粹的黑色,没有一点的杂色,就如同最名贵的黑曜石一般,濯濯生辉。除了深邃的五官和高大的身材,他全身上下找不到一丝的外国基因,黑发黑眼睛,陆家男人的顽固遗传,看来是很可怕的。
她就很怕与他的眼睛对视,因为每一次的眼神相交,她都有一种错觉,好像心里那些讳莫如深的东西,被他一点一滴全部看到一般,明明那些都被她深埋起来,保护得好好的。
可是,每次在他的注视下,她都有一种变透明的感觉,这对她来说,实在是太过糟糕。从小的辛苦生活,让她学会了如何隐藏自己,只有把自己最真实、最赤luo的感情藏好,这样才不会受伤害。
生平唯一一次勇敢的表白,也在柏凌风无形拒绝之中化为乌有。从那以后,她就一直小心翼翼地藏起对他的深深爱恋,表现得就只是他一个公事上的得力助手,因为只有这样,她才可以继续待在他的身边。
可是这样的躲藏,在陆飞扬的面前,好像一点用都没有,他的眼睛,让她感觉非常害怕。
本能告诉她,这个男人很危险,不是她所能碰触的,也许是人的天性都有一种生物的本能,告诉自己什么是危险一定避开。陆飞扬,就是她生命中必须要避开的那处危险,即使,他们的生命说到底其实并没有什么交集,不过她还是尽量让自己与他少接触,再加上这个男人出现在她面前的机会并不多,所以即使是与柏凌风一样,他们也认识了八年,可是她与他之间,是真正的非常不熟。
桌上亮起的红灯唤回她的思绪,她暗暗叫糟,最近自己好像非常容易走神,这可是不好的习惯,快速地按下通话键,低沉的男性嗓音从里面清晰地传来:“叫业务部的夏怡航上来。”
简单的一句,她的世界,从此分崩离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