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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崇义其实不怎么喜欢他这个大表姐,觉得一个女人这么厉害,简直让男人抬不起头来,哪里有红袖坊里面那些柔柔弱弱的小女人让男人喜欢?
不过,娶妻娶贤,如果这个妻子再带来丰厚的嫁妆,他也不介意娶这个母老虎进门,反正进了门就得听他的。
所以他就也厚着脸皮说:“表姐,你就别挑三拣四了,不是我说不好听的话,你到外面打听打听,你这名声可不怎么好,有讲究的人家谁肯娶你啊?如果咱不是表姐弟,看在亲戚的份上想好好照顾你,怕你嫁不出去成了老姑娘,我也不会答应的。”
叶绫舞反而被气笑了,说:“那还真是承蒙表弟照顾了,既然如此,你也别为难,还是让舅舅、舅母为你寻一门好亲事吧。”
“喂!你居然说这种话,给脸不要脸是吧?”王崇义一听自己被拒绝,那副流氓的嘴脸立刻就露了出来。
叶绫舞冷冷地看着他“怎么,你想玩硬的?”
舅母急忙拉住王崇义,小声骂道:“你给我安分点,好好把她哄进门再说!”
舅舅说:“小舞,你好好考虑一下,婚姻大事自古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没有姑娘家自个儿做主挑女婿的。我看这门婚事就这么定了吧,我和你母亲早就已经谈妥了,这就是父母之命,择个吉日请媒婆登门,咱就早早完婚。”
叶绫舞气结,这是要逼婚了?
“既然是父母之命,那么我要遵从亡父的遗嘱,是一定要招赘的,舅舅可舍得?”
舅舅、舅母顿时无言。
王家就王崇义这一个独子,虽然王家有些贪财,但开着包子店,日常生活也过得去,还不需要卖子求荣。他们原本打着人财两得的如意算盘,想让儿子娶叶绫舞,而不是把儿子嫁进叶家门。
气氛正陷入尴尬,半遮掩着的绮绣阁大门被人从外面推开,哗啦啦走进来十几个人。
众人吃了一惊,叶绫舞也站起了身,不过当她看清楚站在人群之中的吴庸时,便识趣地保持了沉默。
王崇义本来还想在表姐面前表现一番,可是当他发现来人众多,且大部分是带刀侍卫时,立即头皮一阵发麻,马上就躲到了叶绫舞身后。
众多侍卫簇拥着两个年轻男子,其中一人身穿月白锦缎长衫,貌若桃花,一双桃花眼顾盼之间波光流转,多情深情,别说妙龄女子会心动,就连王崇义看了都觉得心头评评乱跳,心想:乖乖,这样的容貌要是去做小倌,绝对红遍京城。
而站在这漂亮男人身边的,则是一个身材更加挺拔的男子,五官没有同伴漂亮,但是修眉凤目、挺鼻薄唇,轮廓更为深刻,更有几分男子汉的气魄。
那漂亮男子傲慢地扫了叶家一众人,微微抬起下巴说:“此地已易主,识相的就快点走开,别在这里碍眼。”
大周朝对兵器管制相当严格,民间除了日常所用的菜刀、斧头等物之外,是严禁私有刀、剑、弓等武器的,所以公然在外带刀的侍卫,一定有官府方面的身分,这漂亮男子虽然态度傲慢,王家夫妻和王崇义却丝毫不敢吭声。
王氏有点害怕地扯了扯叶绫舞的袖子。
叶绫舞对着漂亮男子身边的高大男子微微点头,说:“吴老板,实在不好意思,今日本来是要取走我的一些私人用品,没想到亲戚也跟了过来,耽误了点时间,还请见谅。”
王崇义小声问:“他就是吴庸?”
王崇义原以为吴庸和他一样是个混混,可是看今天这架势,人家可比自己气势足多了,他不免感到自惭形秽。
吴庸微笑说:“没事,只是我的朋友听说我盘下了绮绣阁,想过来瞧瞧,倒是打搅你们了。”
那漂亮男子翻了翻白眼,说:“喂,我说你们两个够了没,瞧瞧那眉目传情的劲儿,啧啧。”
他冷眼瞥了王崇义一眼,王崇义吓得本能地缩了缩身子,恨不得缩成一只蚂蚁,从地缝里钻走。
漂亮男子继续说:“一大群人为难一个姑娘家,你们不嫌害臊,我听着都受不了。说什么父母之命,不知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吗?君在父命之上,叶大姑娘的婚事,常乐公主府做主了。”
什么?!
这下别说王崇义一家了,就连叶绫舞本人都愣住了,她看着吴庸,一肚子问号:吴庸不是和常乐公主府有仇吗?
吴庸也是一副无语的样子,他微微皱眉,对硬要跟来凑热闹的常乐公主府世子萧韶轻声说:“我说过了,我的婚事我可以自己解决。”
萧韶拍一下他的肩膀,说:“你也太沉得住气了,我看你再晚一步,媳妇就要被人家抢走了,咱是好兄弟,当然要帮你一把!”
吴庸低头叹气。
照理说,萧韶曾经将吴庸痛揍一顿,两人算是结了死仇,原来的吴庸也确实因为萧韶而一命呜呼了,现在的吴庸本来也将萧韶列为危险人物,能不往来就不要往来,可是谁知道萧韶打着不打不相识的名号,居然又主动跑到吴家,先是为自己打了吴庸一顿而道歉,后来又说虽然他不能把妹妹嫁给吴庸,但是可以帮他找个大美女做妻子。
就这样,萧韶居然成了吴庸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个朋友。
萧韶本性不坏,就是热血冲动,痛揍吴庸一顿,也没想着真要把他打死,只是想教训他一下,没想到原来的吴庸真的太倒霉,他其实是自己不小心摔倒时撞到了头造成内出血,才会昏迷导致死亡。
现在的吴庸也曾纠结过自己到底该不该把萧韶当做仇人?但他能穿越过来拥有第二次生命,说来还是拜萧韶所赐
到底是有恩,还是有仇?
这种关系真是不能多想,怎么想都会让吴庸脑袋打结,而且几次相处下来,他也确实挺喜欢萧韶的个性,海派大气,在乎亲人朋友,虽然傲慢又风流,但作为朋友是不错的人选,于是吴庸也就默认了与萧韶的朋友关系。
也不知道萧韶是哪根筋不对,吴庸对他越是冷淡,他就越爱往吴庸身边蹭,以前三天两头来一次,现在却恨不得天天来找吴庸。
萧韶发现和吴庸聊天很有趣,人人都说吴庸很无用,是个庸才,他却觉得吴庸似乎有些大智若愚,甚至可能是个天才也说不定。
他甚至想过,如果早知道吴庸是这样的人,那将自家妹妹许配给他,也算是个人。
萧韶曾将自己的意思隐约透露给自己公主娘亲,却被常乐大长公主一口驳回,要他别没事找事。
萧韶因此很是遗憾,同时发誓要为自己这个“好朋友”找个更好的妻子。也因此萧韶和钱掌柜一样,很不看好叶绫舞,更反对吴庸入赘叶家。
不过,吴庸对他说:“我的儿子姓吴,或者姓叶,有什么差别?说起来,我倒觉得姓叶更好听一点。”
谁叫他前世曾经叫叶磊?他觉得入赘叶家,自己的儿女以后姓叶,他一点儿也不吃磨。
吴庸这心思外人自然不知,听他这样一说,萧韶反而不好再劝他,心里更是同情吴庸,觉得他真是命不好,真正的姓氏不敢公开,最后还干脆自暴自弃要入赘去了。
王氏毕竟是叶绫舞的母亲,听说公主府这么高贵的门第要为吴庸撑腰,顿时觉得再反对也无效了,而且她一向幽居内宅少问世事,很害怕与官家打交道。
所以,她勉强笑着对萧韶说:“如果是公主替小女做大媒,那可真是小民之家的荣耀,那那这婚事就这么定了吧。”
叶绫舞却微微皱眉,她原本还在考虑是否答应这门婚事,现在被压迫着答应,心里反而有了微微的不愿。
她直视着吴庸,略带点挑衅地说:“吴老板这么有诚意的话,我也就直说了,成亲不是不可以,但是你要入赘叶家,而且以后家事,我说了算!”
萧韶大怒:“你这女人,好不识趣!”
女人真是不能宠,稍微给她点好脸色,她就爬到你头上来了,简直岂有此理。吴庸按住萧韶的肩膀,同样直视着叶绫舞,说:“入赘没问题,你是一家之主也没问题,不过,如果日后遇到我俩意见不合,我保留反驳的权利。”
他可以宠着她,让着她,但是不会毫无底线。
哪怕他来自男女平权的后世,他毕竟还是个——
大、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