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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华背后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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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跳舞,因为我悲伤。”

    我在心里默念着这句话,一遍又一遍,用不同的速率,不同的语调,不同的感觉,但我依然想不明白这句话对我到底有着怎么样的意义。此刻,我正发着烧。不要以为高于正常温度的体温,会让我神智不清,其实我的意识是极其清醒的,如一汪见底的清泉。发着烧,我会想到很多,比如关于自己私生子的出身;比如脚底这座有着两条灵魂,到处是谎言和冷漠的城市;比如我对阳光过敏的反应;比如在拥挤的人群遇见一个有着狐臭的女人,诸如此类。

    都是零散的,却又是完整的东西。

    当然,我说的这些你完全可以不屑一顾,那是你自己的事,与我无关。我的生活也与你无关!我发着烧,躺在床上,内心极度不安,因为我感到自己睡的地方极不安全,那种感觉就像我做过的无数次的梦,一片汪洋中只有一条羊肠小道,我走在这条小道上,不知道彼岸在哪里,环顾四周,只有无边无际的白茫茫。

    这种无助的恐惧当然不是来自阳光,因为阳光已被窗帘严严实实挡在了外面,屋子里光线很暗,它来自我的内心深处的某个角落。我知道,只有一个地方能让我感觉到彻底的安全,那就是母亲温暖的子宫,睡在那里,我便纯洁如天使,安然如婴儿了。

    事实上,从我记忆起开始,就一直寻找这个地方。从某种意义上说,寻找给了人生命的支撑,很多人一生都在寻找,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要寻找的是什么,一旦寻找到了,生命也就终结了。我一直认为,从我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已决定了自己将无休无止的寻找中度过自己的一生。

    我拉开了窗帘,推开了一小扇窗户,听见了穿透秋雨的人声,嗅到了秋雨的新鲜的腥味,看见了在秋雨中舞蹈着的那棵梧桐树。我感觉自己身轻如燕了,像一只鸟儿要飞出去了,心里却是怀着恐惧的,但是我已不能自禁。我把发烧中的胡思乱想踩在脚底,一半是欣喜,一半是恐惧,以心跳的节奏为拍子,在那租来的狭小的房间里舞蹈起来。天地在舞蹈中燃烧着,燃烧成纯净的透明。

    听见那敲门声时,热已经退去了。发烧时和退烧时的想法真的是有着天壤之别,发烧时想的那么多,此刻全都飘浮起来,变成了海市蜃楼般的虚幻。此时我只想到润河街的大排档大吃一顿,我要吃牛鞭,我要吃猪腰子,我要吃王八,我要喝蛇血,然后到市中心的广场上疯跳一阵街舞,其他的种种,他妈的都滚到一边去。

    敲门声急促地响着,我以为那些是房东在敲门。这对活宝似的夫妻,带着这座城市的印记,十句话里有三句真话已经是了不起了,热情的外表下隐藏着内心的冷漠和自私,还有懒惰。他们下岗不少时候了,靠着祖上留下的这几间房产过日子,他们不想别谋生路,三分之二的时间用于哗啦啦地搓麻将,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床上消磨时光。他们说,十亿人民八亿赌。

    我只参加了他们一回牌局,原来他们的来头竟这么小,打的是二、四块,毫无刺激而言,可是夫妻俩的暗号已练就得像他们的性生活那么娴熟。多少可怜,又多少可恶,为了那么点赢头挖空心思?用得着吗?累不累啊。

    他们在大白天敲我的门,一定是现在三缺一,这是惟一的可能,因为我从来没有欠过他们的房租和水电费,像我这样守信用的房客,他们到哪儿去找?我冲着门没好气地喊:“今儿个我没心情上你们的牌桌子。”

    门外的人说:“阿剑,是我呀,快开门!”这下,我听出是谁了,是我那位当官的朋友唐辉。我懒散着开了门。唐辉径直朝我房间里钻进来:“你他妈的,搞什么鬼?”我说:“在跳舞。”唐辉说:“跳舞?关起门来一个人跳舞?”我说:“难道不可以吗?”他说:“我没说不可以呀。”

    他笑了起来,是彻底放松的那种放肆的笑,声音的穿透力很强,仿佛他已很多年没有这么笑过了,我却搞不懂他为什么要笑。我发现唐辉戴着一副墨镜。我问:“你不会也对阳光过敏了吧?”他说:“不是,只是害了红眼病。”

    我一直认为,唐辉是我的知已。所谓知已,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就是在你落难的时候,他不会抛弃你,还当你是朋友;对官场来说,就是当你失去了手中的权力后,他还可以陪你聊聊天,喝喝茶,下下棋,打打牌。这两者的本质其实是一样的,那就是没有某种功利的成份。

    与唐辉的相识缘于一场充满血腥的偶遇。当然流血的是我,唐辉是不会流血的,他从来就知道如何保护自己。那时,唐辉已经是大学里的名人了,跟我一样,他在大学里也是学中文的,但比我高二级。唐辉属于那种外表平庸却才华横溢的人。学校里的校刊上常有唐辉的名字出现。说实话,对于唐辉在校刊上发的那些文章,我觉得挺臭,看似犀利的文笔隐藏着苍白和矫情的真实面目,有点像现在红得发紫的余某某的散文。读着他的文章,我就想,这个唐辉一定是一路顺风走过来的,是父母眼里的好孩子,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与我根本不是一条道上的。

    然而那场血腥把我和他联系在了一起。与唐辉相熟后,读了他没有发表的文章,才明白唐辉真的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这不仅仅是指他的文采,还指他的思维,他知道在公共媒体上什么样的文章吃香,什么样的文章可以迎合各种人群的心理,什么样的文章可以让自己迅速走红又不给自己惹麻烦,他是一个左右逢源、八面玲珑的宠物,从他出生起,已注定了他今后在官场中如鱼得水。

    那场血腥发生在一辆公共汽车里。我看见了一只瘦骨如柴的手像气流一样流进了一位女士的手提包里,无声无息,快如闪电。我说:“前面的小姐,可得注意抓痒的。”那只瘦骨如柴的手忽地消失了,然后多就看见了三张凶神恶煞的脸。一场殴斗就这么发生了。

    从开始到结束,没有人帮我一把,没有人过来劝架,我在孤身奋战。我的鼻子和嘴角都在流血,满嘴里都是腥甜的味道,鼻子和嘴唇麻木得掉了似的,想喊又喊不出来。那一时刻我那个做了无数次的梦又出现在眼前,我走在一条羊肠小道上,周围除了水茫茫的一片,什么都没有,无助和绝望充填在心上。那三个扒手早跑得没影了。

    后来,车上来了一位警察,不问缘由,就要没收我的身份证和学生证,要带我走。这时,一个人走了过来,这个人就是唐辉,当然当时我并不知道。他指着那位女士说:“小姐,你可得说句公道话,他可是为了保护你的钱包才跟人干起来的。”

    那女人立时满脸羞红,扯着尖细的嗓子,用吴侬软语唱歌一样表示着她的委屈:“啥人偷我的钱包了?没有!”我看见那女人雪白的脖子上已暴起几条蚯蚓一样的青筋。唐辉对警察说:“我可以作证,这位先生确实是因为见义勇为才被打的,大家说是不是啊!”他这一说,车上有几个就附合起来。警察上下打量着我,好象是为了确定我确实不是坏人,这才放了我。唐辉冷笑着对那位女士说:“小姐,不会让你付医药费的!”

    下了车,唐辉还嘟嚷着世上怎么会有这号人,并坚持要把我送到校医院护理一下。我说:“不就这点血吗?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全当义务献血一次得了。”他又建议到他在外租的房子休息几天,省得回到学校受到盘问。我觉得这个建议挺在理,就应允了他。在路上的时候,我们彼此作了自我介绍,我这才知道他叫唐辉,就是那位大名鼎鼎的唐辉。我说:“你可知道,中文系的小女生们崇拜低落崇拜得一塌糊涂,就差五体投地了。”唐辉说:“是吗?”脸上却是抑制不住的得意。但我没告诉他,其实他的文章挺臭。

    有一回,在他租的房子里,我从书架上抽了本鲁迅的书来翻看,他突然走过来问我怎么看鲁迅,我说:“鲁迅是个文化痞子,他的杂文都是些狗屁,只是为了骗稿费,而他的小说挺好,特别是故事新编里的那几个,充满了想像力,铸剑尤好。”

    听我这么一说,唐辉突然神经质般地叫出来:”上帝呀,我终于找到知音了!”然后紧紧地拥抱着我,说是我和他可以处下去了。后来,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但我和他确实不是一条道上的人。一个靠出卖肉体为生的男妓与一位都不知道自己说的哪句话是真的哪句话是假的政府官员,能成为知已,在这个由谎言、虚伪、冷漠构建的社会里,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在彼此面前,我们都表现出了一个真实的自己,这就是男人之间的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