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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爱很爱你,所以愿意,舍得让你,往更多幸福的地方飞去。”
听到这一句的时候,忽然就看见有凉凉的液体在手背开花。
我的名字叫然,然而的然。我既不漂亮,成绩也很差。可以说是一无是处。唯一值得我骄傲的是校报上只有我一人的专栏。
我写得一手好文章,得到了所有人的支持和认可。学校文学社的信箱里每天都塞满了读者给我的信。
令所有人疑惑的就是,为什么我不去读文科,而要留在一个理科班天天写散文。
是的,我只写散文和诗。
我从不写爱情小说,也许是我的自命清高,看不起那些写爱情小说的人,在我眼里他们既庸俗又功利。
一个午后,我穿着凉鞋坐在桌上晃着细长的双腿,阳光被窗外浓郁的大树吸收,我尽情地享受这一份阴凉,读一个朋友给我的信。
信是个女孩写的,信纸上还留有淡淡的芳香。从那清秀的笔迹,我猜她一定文静得不含任何杂质。
她说,然,我叫素,我非常喜欢你的文章,语言美到令我窒息,但我更希望看到你的一篇爱情小说。
于是,在那个烈日炎炎的盛夏,因为那个喜欢我文章的女孩。我跳下桌子,铺好稿纸,掉进了这种庸俗之中。
很快,我的孤单北半球横空出世,那是我送给素的。故事发生在浪漫的文科班:一个地球仪不慎摔为两半,恰好摔成了一个北半球和一个南半球。却成为了女孩和男孩的定情信物。他们分别小心的收着北半球和南半球。但后来,男孩出了车祸,失去了和女孩有关的一切记忆。一年过去了,他的记忆始终没有恢复,旁边却已有了一位壁人。故事的最后,男孩和现在的女朋友很幸福,女孩舍弃了她爱好的地理历史,天天和数理化打交道。
“很俗是吧?”我甩掉凉鞋坐在栏杆上晃着双腿问安时翊。
安时翊十分钟前很礼貌的站在我面前,高大的身影帮我挡住了盛夏的太阳。他说:“请问你是然吗?”我黯然点头。“我想和你讨论一下那篇小说。”
然后我就甩掉鞋跳上栏杆。
“老实说,我觉得一点都不俗而且,好像里面有我所熟悉的东西。”
我的心“咯噔”一下,抬头对上他明亮的眸,期待他可以说出我想要听到的答案。
然而,他没有,他蹙着眉头,阳光在他的发上肆意舞蹈:“总觉得很熟悉很熟悉但熟悉在什么地方,我却说不上来”
他盯着我看了半晌,看得我心里发虚:“你说,到底是什么呢?你是作者,我想问问你。”
很长时间,我没有开口。
“每篇文章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理解。我所想的并不是你要听到的答案。”
“但是还是想知道。”他固执地说。
我抬起头看看他,微微地笑了笑,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像一个小孩子非要得到心爱的棒棒糖。
“即便会失望,也还是要听?”我没有勇气告诉他。
他点头。
“这只是故事,一个关于等待和守护的故事而已。”我始终怯懦。
他还是盯了我好久。
“我说了你会失望。”我盯着地上的凉鞋,不敢看他。
他叹了口气:“哎反正真的。好熟悉那你是怎么想到地球仪的呢?”
我一慌,差点从栏杆上跌下来。
他扶住我。
“如果我没记错,你是理科班的。”
我忽然有点喘不过气。然,说了吧!再不说,你就没有这么好的机会了。反正死鸭子不怕开水烫。如果他还是想不起来,我也不怨谁了。
给自己壮足了胆,看着他的眼睛,我刚想开口
“翊!”一个清脆的女声传来。
我看着,心里的勇气立刻消失无踪。
是素。
就是安时翊的现任女朋友。
就是那个让我写了第一篇爱情小说的女孩。
就是眼前的这个女孩。没有任何脂粉的脸透着高雅的气质。也许,我是不如她的。
“不好意思,我先走了!”他一脸的遗憾。
“呵呵,没事,你去吧!”我笑道。
他朝我摆摆手,来到了素的身边。双双走出我的视线。猛然,我的眼睛就有些微的模糊。心里就忽然很堵很堵。
安时翊我的日记写满的都是你的名。可是,你终究不记得我,你终究不记得我。我之所以呆在理科班,是因为我不想再看见地球仪;我之所以不写爱情小说,是因为我怕我笔下的人物被我设计得和我一样惨。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冲淡我对你的思念。也许,这是宿命。我一直是认命的人。
记得有一个声音哀伤的女子曾经唱过:“很爱很爱你,所以愿意,舍得让你,往更多幸福的地方飞去,很爱很爱你,只有让你拥有爱情,我才安心。”
安时翊你飞吧!我愿意,我舍得。
因为我——很爱很爱你。
看着你走向她那幅画面多美丽
如果我会哭泣也是因为欢喜
地球上两个人
能相遇不容易
做不成你的情人我仍感激
我发誓,我以后我再也不写爱情小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