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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湿透了衣襟,我再一次的从梦里醒来。泪流满面,嘴角却带着奇异的微笑。
我宁愿,这只是梦真的只是梦
大约是三十年代。
我是个小姐,我知道,我穿着漂亮的洋装,用艳丽的丝带扎着美丽的卷发,但还是掩盖不了的苍白。
家里的下人都叫我,丁大小姐。从来没有人叫我的名字。丁岷。或许他们已忘记,没有人想起,我只是个十四岁的女孩子。一个孩子而已。父亲常年的不在家,他应该是个军人,因为我记得他只穿军装,我没有妈妈,整个家里,只有我与寂寞的房子。
那年春天,父亲回老家,我跟了去。是很破旧的村子,土房子,有着高高的烟囱,和占着半个屋子的炕。
我站在那里,显得如此格格不入,本能的抗拒着那些嫉妒的打量的眼神,我转入了低矮的厨房。
阴影里,站着一个人,高大,略显臃肿的背影。
他在那里,背对着我,吭哧吭哧的用一个海碗捞面条,满锅的面条,怎可以用一个碗便全部捞起。他只是不停的捞着,碗边的面条又掉了下去,他用筷子笨拙的再捞起,再掉落周而复始。
门帘掀起,一位不知名的亲戚幸灾乐祸的走了进来,站在一旁边看着他在那里努力,边谄媚的凑到我的耳边:“他是个傻子,给他一只碗,他就只会用一只碗给所有人盛面条。”
咳了一声,故作神秘道:“说起来,大小姐,他还是你哥哥呢。”
是你同父异母的哥哥,你爹当兵之前与村上沈姓姑娘结亲生下的,当年落地时,你爹在外沓无音讯,他娘又在三岁时便撒手离去,他吃百家饭长大,脑子少根筋,说不好话,傻子一个。
我望着那背影,问:他叫什么名字?
那人想了很久,答“好像是跟他娘姓的叫沈扬”
我直直走过去,从旁边的碗里拿出一个,递给他,自然的接过他手里已不堪重负的碗。他转身,居高临下的望着我,那眼神,清澈见底,纯净的不含一丝杂质。
忽的,他笑了起来,脏污的脸掩盖不了笑容的和昫,如五月的阳光,暖溶我安静如冰的心。
我对父亲说“我要带他回家”
父亲不允,这个孩子,是根刺,在他心中。每每看到,便蛰一下。
我央求,我说“就给我个伴儿吧。我只求你这一件事,仅一件”
如愿。
洗净脸的沈扬,是个很俊秀的男孩子,大大的眼睛,腼腆的眼神,营养不良而浮肿的身体,只是那个子,很像父亲,高高的。
第一个晚上,阳台上,我拉着他的手,教他认字。
我指着自己,一遍一遍向他轻声重复着“丁岷,丁岷。丁岷”
月光下,他的眼睛亮亮的,一直盯着我的嘴唇,缓慢着,困难的吐着“丁丁丁岷”
我要他,一直叫我的名字,只准叫我的名字。
他渐渐学会说话。只是不流畅,着急时,只会急急的重复丁岷丁岷。
他只对我说话。
我的脸日益苍白,但是很快乐。
我与他,步行去看落日的斜阳。我看那红日,他在一边看我。
拉着他的手,粗大而温暖。
教他识字,让下人教他做饭,教他思考。
常与他玩一个游戏,我说一个场景,他来回答应该怎么办。
“如果跌倒了,很痛,应该怎么办?”
“爬起来,看医生”
“如果你吃完碗里的饭,还是很饿,应该怎么办?”
“再吃”
“怎么吃到呢?”
“找别人要”
“如果只有你一个人呢?”
“自己做”
“如果被人打了,应该怎么办?”
“让他打”
“不对,应该狠狠的去打他”
“哦,知道了”
光阴流转,不知不觉,我已成年。而沈扬,也成为一个高大,有着宽厚肩膀,沉默的男人。
老家来人,要接沈扬回去。
我阻拦不了,因为那是父亲的意思。
我动用了所有的关系,在那偏远的山村里,安了一部电话,就在沈扬的土房子里。
家里开始经常的举办舞会,四周围绕着年青有为的男人,都是父亲精挑细选出来的,可惜,我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我看到他们眼里的欲望与贪念,娶了我,至少等于奋斗十年。
我素净的坐在那里,懒的抬眼,懒的扬眉。
盼夜,我可以打电话到那个山村。电灯接通,只听见那边深重的呼吸。
我喋喋不休说着,我看到的,发生过的事。我知道,他在那边,一直在听,用心的,凑在耳朵边,听。
说着说着,我开始哭泣,抱着黑色的话筒嘤嘤哭泣,他在那边,开始焦急烦燥,我能听得出来,因为他的呼吸越来越沉。
我整夜整夜的哭着。他在那里,不停重复着我的名字,他念的最清楚的两个字。
我越来越喜怒无常,终一天,我踏上了去的汽车。站在村口,我寻了好久,终于在小小的邮电局子里找到一部电话,拨通,我倔强的道。
“沈扬,我要过来找你”
你急的啊啊叫着“不不”
任性的挂掉。
傍晚,夕阳已落,到处是杂草,我费力的与它们撕扯,搜索着曾来过的路,很久很久,才看见那隐隐约约的远处的灯光。
还看见,影影绰绰的,有一个人影,站在村头,高坡上,很是熟悉。
沈扬。
眼泪一下夺眶而出,所有的任性都在他不停的张望中烟消云散。
我拼命的挥着手,叫着,直至他飞奔而至,一把将我抱入怀里。
他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紧紧的搂着我。一紧再紧,他的呼吸在我颈边吞吐。
呆在一起六年,第一次拥抱。
泥土的气味,温热的气息,我偎着这宽厚的肩,无比的眷恋,才发现,原来在我眼中,城里周围的那些人不过是些油头粉面,根本敌不过这蛮傻的沈扬。
不知不觉中,我早已习惯他。习惯他默默的跟在我后面,不言一语。安静而踏实。
父亲让他离开,就仿如抽去了我空气的温度。
他的眼睛,依然清亮,没有一丝杂质。
里面,真真切切的写着,对我的贪恋,单纯的贪恋。
他的手久久不肯放开,执着的,在那黑黑的,大风的高坡上,紧紧的搂着我。
我带他回去,见了父亲,拉着他的手,明明白白的告诉他“我要与他结婚”
父亲惊怒不已“你疯了,你疯了他是你”我平静答道“他是我哥哥”
父亲。
我不要孩子。
我只要他,有他陪着,就够了。
“疯了!我为你挑的那么多好男人不要,找一个傻子谁都与他强!”
我安静的靠到沈扬怀里,他是个傻子,但有谁能如他?
他眼中,天地只有我一人,这就足够。
我把他的枕头放在自己的床头,两个枕头并排躺在那里,然后对呆呆站在一边的沈扬说“从今晚开始,你每晚都要搂着我睡在这里”
沈扬的眼睛一下亮了起来,高兴的把我举起绕着房间转圈。
我咯咯的笑,直到头痛袭来。
沈扬的怀抱温暖而踏实,我不再哭泣,夜夜在他臂弯里安然入眠。
他如婴儿般纯洁,我诏告天下结婚,实际并没有夫妻之实。只是我若不说,又有谁知?
父亲不再认我这个女儿,我随他回到那小村庄。
众人眼光怪异,流言纷飞,他不明白,我不理会。
只爱拉着他的手,靠在门前看落日的晚霞。
头痛的愈来愈烈,常会在夜里醒来,不能自已,怕惊醒他,便狠狠掐手臂,掐那白日里袖子遮着见不到的地方。
终是病了,那日,我差他去每家每户的来请当家的过来,不一会,所有人都拥挤在炕头,我对他说道“扬,去下面条给大家吃”
他转身去了,满满的一锅面,热气腾腾,起锅,他捞着面条,一碗一碗,送到每位粗糙的手心上,最后端了一碗,送到我的面前。
我费力的起身,指着他,对着所有捧着滚烫碗的乡亲说“你们看,他已经不傻了”
众人噤声。
“我没有教,他却先给你们,他的心肠很好。我希望,我走后,不要欺负他,让他一个人生活,就好。”
整个屋内,默然,只听沈扬一个人吧嗒吧嗒的喝着面汤。
良久,胡子拉茬的村长先动了一下“大小姐,别说这话,以后,家家只能还能烧着火,就有傻子一口吃的”众人应和。
我眼泪流了出来,不停的重复着,他不傻。真的,不傻
第二日清晨,我安然离去,平静,嘴角还有一丝微笑。那讨人厌的脑瘤,将再也折磨不到我。
魂儿盘旋在屋顶不肯离去,还有一丝挂心不下,不知沈扬看到冰冷的我时,是什么反应。
他一直抱着我,温暖的胸膛贴着我,脸贴着脸,妄想把我温暖醒。
几个大汉最后使劲的拉,都不能使他放开。
丁岷,丁岷。他的脸贴在我的脸上,不停的念着。
我在屋顶,笑,笑的满面是泪。
别怪我自私,把你一个留在尘世。你不可以随我,你要好好活着。
——醒来时已是九点,满脸是泪,整个做梦过程中,如一部缓慢的电影。我能感觉到自己一直平静的呼吸,躺在床上的,仿佛是我的肉身,而魂儿,却在那儿。
一直躺在那里,直到细细将这梦再回首一遍,才起身。
如此真实,如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