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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不屈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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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落原来的位置,一群原始人来到山体废墟外驻足,呆呆的看着眼前狼藉的一片景象。

    他们的部落没了!

    山体不见了,化作一片废墟,原来的部落早已经消失不见。

    所有人都沉默不语,气氛凝重,无人说话,人人脸上都露出一种悲哀的表情。

    “呜呜呜...”

    “部落毁了!”

    许多族人在低声抽泣着,有的哭成泪人,带着一种浓浓的心酸和绝望。

    古尘没说话,静静的看着化作废墟的部落,无喜无悲,就几个破山洞而已,有什么值得伤心留恋的?

    在这一刻,古尘心里忽然涌出一股坚定的信念,那就是要带领部落走向文明。

    “我要建立一个强盛的蛮荒文明。”

    古尘内心响起一个声音,越来越洪亮,那是他的信念,再诛杀祭神的时候就有了这种信念。

    信念,是一种力量,一种精神,人无信念等于行尸走肉。

    人一旦有了信念,就有着一股无形的力量,支撑着他朝信念的方向不断走下去。

    “族人们!”

    古尘缓缓转身,脸上满是坚定的信念,眼里透着一股令人安心的光芒,那是自信,是信念,感染了惶恐焦虑的族人。

    大家都望着他,眼神中忽然透出一丝希望之光,族长,能杀祭神,一定会带领他们重建家园。

    他看着所有人,大声道:“部落毁了我们可以重建,但是没有信念就彻底没救了。”

    “我们想要在这片危险的蛮荒大地上生存,就必须挺起胸膛,拿起武器,用我们双手捍卫部落的尊严。”

    “如果我们有着坚定信念,就没有人能够压迫我们,没有人能奴役我们,就算是神也不行。”

    “凡是欺压我们部落族人者,杀!”

    “祭神就是下场!”

    古尘脚踏祭神的尸体,高举骨矛,声声大喝震荡所有人的心神,有一团火苗在所有人心中燃烧,愈演愈烈,不自觉的挺起了胸膛。

    “我们有着铮铮铁骨,有着不屈的信念,哪怕是神,我们也能够战而胜之。”

    “因为,我们永不屈服!”

    一声咆哮,震得无数族人心头热血澎湃,眼里冒着灼灼光芒,脊梁挺直,仿佛点燃了某种东西。

    那是信念,一颗不屈的种子!

    “永不屈服!”

    一时间,整个部落上下人人热血沸腾,亢奋的呐喊,怒吼着。

    所有人都沸腾了,一种不屈的信念种子落入心中,开始生根发芽,不断的成长。

    天空上,金灿灿的光芒洒落,给古尘披上了一层金光,如神一般,深深烙印在所有族人心里,无法磨灭。

    正是这位年轻族长,将部落族人当成祭品来吃的祭神诛杀,为部落带来了光明和希望。

    也是这位族长,让他们明白了神并非不可战胜。

    这一刻,部落族人们明白了一种东西,那就是信念,永不屈服的信念。

    在这种信念力量感染和支撑下,人人精气神变得有些不同了,仿佛有股不屈不挠的精神。

    更有着一股一往无前的气势,锐利,锋芒,正渐渐的成型。

    因为古尘的有意为之,点燃了部落族人们内心的那一团不屈火焰,脊梁挺直,铁骨铮铮,永不屈服。

    这便是人族该有的信念和傲骨!

    蛮荒,充满了危险,若无不屈不挠的信念,就只能沦为蛮荒凶兽乃至各种强大种族的食物。

    就像之前的部落,被一尊祭神,一头荒狼圈养着,每年吃十个人,心情不好了甚至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这样的生活,古尘是绝对不希望看见的。

    看着族人们个个亢奋怒吼,精气神渐渐蜕变,古尘心里很满意,至少已经埋下一颗种子。

    只要未来不断的磨炼,蜕变,整个部落的人都会带着一股不屈的信念,永不屈服将深刻骨髓。

    当然了,这条路很漫长,很坎坷,甚至伴随着无数荆棘和危险。

    “族人们,这里已经无法继续居住生存。”

    在所有人平静下来后,古尘开始做出了打算和安排。

    部落的族人们都望着他,眼神中充满了敬仰,没有人能够替代古尘现在的地位。

    古尘眼神扫过所有人,大声说道:“我决定,带领大家寻找新的家园,重建一个更强大的部落。”

    “愿追随族长,重建部落!”

    “重建部落!”

    黑土高举石矛,第一个响应,紧接着,其他部落族人齐齐大声附和,满脸激动的看着族长。

    部落没了,当然要寻找新的家园重建,他们内心总算有了一丝期盼,对古尘充满了信心。

    毕竟这位族长,连部落人人惧怕恐惧的祭神,都能够斩杀,自然相信他能够带给大家希望和光明。

    古尘轻轻抬手压下众人的兴奋之情。

    他说道:“接下来,我们将会踏上充满不确定的迁徙之路,直至找到合适居住生存的新家园为止。”

    “不过,迁徙乃是大事,必须做好充足准备。”

    古尘一言一句的说出自己的打算,但迁徙乃是大事,必须有着充足准备才可以。

    “小黑,你带领族人开始收集食物,明天一早,开始迁徙。”

    话音一落,黑土立刻带着大批族人,开始分工安排,捕鱼的捕鱼,摘野果的摘野果。

    还有黑土带着一部分族人进蛮荒平原里面打猎,囤积粮食,准备迁徙。

    看着部落族人们个个忙碌,古尘却独自一人站在那里,看了看脚下的荒狼尸体,心里有了打算。

    这只荒狼,乃是部落之前的祭神,没有人敢吃,因为惧怕。

    而且还是古尘这位族长斩杀的,自然属于族长,没有人会有心思。

    “这根独角不错,可惜不够长。”

    古尘敲了敲荒狼的一根独角,只有九寸长,不是很长,至多能够打磨成一把匕首。

    至于狼皮,有着非常坚固的防御,能够做成兽皮衣,狼肉内蕴含着强大的能量,吃了应该能够强身健体。

    至于狼血,更宝贵了,这头荒狼乃是成精的东西,被尊为祭神不是没道理的。

    若非它被宝骨震伤,可能古尘想杀都没有那么容易。

    他用骨刀趴下了荒狼的整张皮,接着割肉,开始烤熟了晒干,至于狼骨自然涌来熬汤。

    狼血早就流干了,虽然可惜,但古尘割开狼心后惊讶发现,在心脏之中竟然蕴含着一团淡金色的血液。

    这是宝血,晶莹剔透,泛着点点金光,没有一点腥气,反而散发着一股奇异馨香。

    这是精血,宝贵无比,蕴含着强大能量。

    他用一只木碗小心翼翼接住这些淡金色血液,正好半碗,散发着一丝一缕奇特的香气。

    “这些血,真能增强体质吗?”

    古尘端着木碗,心里很疑惑,咬咬牙直接张嘴咕噜咕噜的喝下这半碗淡金色狼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