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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法界通化分第十九*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有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缘*,得福多不?」
「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缘,得福甚多。」
「须菩提!若福德有实,如来不说得福德多;以福德无故,如来说得福德多。
【译文】
须菩提!如果有人拿了满三千大千世界的七宝来布施的话,你想,这个人以是因缘,他得到的福报多不多呢?」
「是的,佛陀!这个人以是因缘,得福很多。」
「须菩提!如果福德有实在的体性,那么,我也就不会说得福德多了。正因为以不可得心为因,用七宝作缘,以如是因,如是缘,所以我才说得福德多。
【注释】
*法界者,十法界也;通化者,是指般若智慧充遍法界,无所不通,无处不化也。第十八分说的是三心不可得,既说心不可得,恐怕众生误会福亦不必修了。所以,此分告知以无福之福,无得之得的妙理。所谓「无福之福」,是虽有布施,而心无所住;「无得之得」,是虽有能所,而不着能所。因为住心布施,皆是有为的功用;不住相布施,方是无为的功用。有为的福,终有了日;无为的福,永无尽时。有为的福,是妄心所行处;无为的福,是真心见性处。
此分言,要以三心不可得之无住心为「因」用七宝作缘,如是布施,才能得福甚多。住心布施,所得的福德是有限的。住相为有漏之因,不能得无漏之果。若能破此执见,即能了悟无福之福,无得之得,此般若妙智,则能通化法界,无量无边。
因缘:
一切法的生成,皆依赖各种条件。直接主要的条件为「因」,间接次要的条件为「缘」。例如种子为「因」,阳光、雨露、泥土等为「缘」,因缘和合而生稻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