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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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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国良苏炳华一队……林雪程梓一队……”志愿队队长正在念着名单。

    程梓下意识地看了一下团队里面的人,他个子高,在人群里比较突出,一下子就看完了在场所有人,没有一个杀马特发型化烟熏妆的女人。

    大概是同名同姓吧,老实说,“林雪”这个名字真普通,在闹市随便一抓几个女生,肯定有一个叫林雪。

    程梓刚低下头,有一个女生问:“队长,麻烦你重复一下,林雪跟谁?”

    队长看了一下名单表,咬字清晰:“程梓!”

    他抬起头看了一下女生,是跟酒吧那个妖艳女人不同的形象,皮肤晶莹,素颜,大杏眸炯炯有神,黑长直发,穿着普通的T恤和牛仔长裤。

    一个打扮正常的林雪。

    “好的。”程梓回应一下队长。

    林雪鼓起腮,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

    程梓摸摸鼻子,话说当年是林雪把他赶走的,要生气,也该是他生气吧?

    所以说,小孩子是很麻烦的,永远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

    因为发过毒誓,以后不要交比他小的女人,他在情路上走得比较坎坷。

    他不要跟比他小的女人交往,小一天都不行。

    他也曾有过几个心仪约会对象,都是比他年纪大的,可是别人觉他样貌显年轻,而女人一般比同龄的男人老得快,跟他在一起有压力,最后没有在一起。

    25岁了,还没谈过一个女朋友。

    也不对,他谈过恋爱,对象还是12岁的熊孩子。

    只谈了一天,第二天就被分手了。

    这算个鬼谈恋爱?

    但好过别人问他谈过几个女朋友,回答零次那么尴尬吧?

    志愿者队伍开始分工,有人去给老人房间打扫卫生,有人负责打扫院子,林雪和程梓被分去清洗楼梯间。

    程梓脱下鞋子和袜子,卷起裤脚,借来一条长长的水管,接在最高楼层洗手间的水龙头,用水冲撞楼梯级的尘沙。

    林雪今天穿着小白鞋出门,看见程梓在洒水在地上,走路都踮着脚,小心翼翼的。拿着红色的塑料扫把,轻轻地扫水下楼。

    一开始,程梓觉得很意外,林大小姐突然来参加这种公益活动。

    像他们这种有钱人,一般都是捐钱以表心意,很少亲力亲为的。

    他以为林雪变了,原来没有变,一副没有干过粗活的样子,真不知道她来这里干什么。

    体验生活?

    这鸟样怎么体验生活?

    “你过来!”程梓向林雪招手。

    “干什么?”林雪有点不情愿,还是走过去。

    程梓吩咐:“把鞋子脱掉再干活。”

    林雪反问:“为什么?”

    程梓低着头,看着她的小白鞋,说:“如果你不介意弄湿鞋子的话,你继续穿吧!”

    鞋子湿了,穿着也不舒服。可是她不喜欢听程梓的话,但又不情不愿地脱下小白鞋和袜子,放在程梓的鞋子旁边,拿着塑料扫把,走回湿答答的楼梯间。

    程梓:“裤脚也弄起来吧!”

    林雪在膝盖处扯了一下裤子,裤脚稍微上去了一点,她开始扫水下楼。

    程梓拿着水管,水柱冲撞地面,林雪一级一级楼梯地扫水,裤脚滑落,她扯一下,再滑落,再扯。

    程梓看不下去了,走到林雪面前蹲下,抓住她的脚踝!

    林雪一惊,大喊:“你个变态,干什么?”

    程梓没有说话,快速地给卷起她的裤脚到膝盖处,站起来,回了一句:“好了!”

    林雪看了程梓给她卷起裤脚,这样比较方便,防滑,不用老扯裤子上去。

    可她口是心非地回了一句:“多管闲事!”

    “呵!”程梓听到了,不屑地笑了一声。

    当初脑子进水才想跟她交往吧?

    楼层有7层,大概一个小时才清洗干净。两人光着脚丫站在院子,满头大汗地看着干干净净的楼梯间。程梓从裤兜里拿出纸巾包,递给林雪擦汗。

    “谢谢。”林雪从中抽取一张纸巾,从额头开始擦汗。

    程梓看着林雪擦汗,从额头到锁骨。女人很清瘦,锁骨的地方骨线分明,略带性感。

    等等!

    他记得林雪锁骨的地方有一行英文字的刺青,怎么没了?

    林雪发觉程梓在盯着她,可是盯的地方……

    林雪顺着他的视线低下头,她今天穿的T恤领子宽,露出若隐若现的乳/沟。林雪双手护胸,遮住领口露出的春光,厌恶地说一句:“下流,无耻!”

    程梓意识到自己看着锁骨的地方,距离胸部很近,被林雪当他是色/狼了。

    他解释:“我没看你的胸,我看的是锁骨!”

    林雪还是觉得很恶心:“变态!”

    程梓感觉自己越是解释越让人误会,他说:“我不是色/狼,我是觉得奇怪,上次在派出所见到你锁骨有刺青,怎么现在又没了!”

    林雪咬住不放:“哦,原来你上次就已经对我打主意了!”

    程梓举起两手,表示投降:“好好好,我错我错……”程梓转过身,背对林雪,继续说:“你当我什么都没说过!”

    程梓见识过她颠倒是非的功力,第一次见面,她就设计他“非礼”她。

    志愿队有很多人认识程梓,要是林雪给他颠倒是非,他在志愿队也混不下去了。

    “哼!”林雪依然很生气,继续擦着锁骨的汗水。

    她的刺青?

    哦,只是纹身贴纸而已。

    *

    几天后,程梓去父母家吃饭。程父程母是大学理工教授,年薪高,在市里有几套物业,可是他们日常住在江大分配的职教套间,这样能节约更多时间做科学研究。

    等吃饭的时候,程梓刷了一下微博,看到有关于林雪的热搜。内容是她去敬老院做义工,还有她在一楼楼梯口扫水的照片,称赞林雪人美心灵也美。

    程梓是个音乐制作人,也算半个娱乐圈人士,他怎么不知道这波操作?

    前段林雪被人黑到影响自己公司的股票,她去做公益活动是洗白的。

    他就知道那个作天作地的大小姐不会这么闲跑去敬老院做粗活。

    “吃饭了!”程母端出饭菜,程父放下报纸走去厨房,洗手,拿出碗筷。

    程梓去卫生间洗过手,来到餐桌前坐下,等父母坐下才开始吃饭。

    吃饭的时候,程母说:“程梓,你大伯母说要给你介绍一个女孩,那女孩在美国大学刚毕业回来的,可漂亮了。”

    程梓一听刚大学毕业,那么年纪肯定比他小,不喜欢!

    他漫不经心地说:“不劳大伯母操心,她怎么不介绍给程航,程航也是单身啊!”

    程父几分嫌弃地说:“程航跟你怎么一样,程航是个科学家,日常工作那么忙,为人类造福,哪里有时间认识女孩子?倒是你,整天游手好闲的,一点贡献都没有。”

    程梓的父母和程航的父母都是科学家,在大学里一边任教,一边研发造福社会的东西。程梓的姑姑和姑丈也是大学老师,是研究考古的。程梓的堂哥程航是一个理工科博士,迟早回回国当教授做研发;姑姑的儿子,也就是程梓的表弟,目前在江大读物理专业。

    也就说,程梓学音乐,在家族里是一个异类。

    当初,程梓父母不让程梓读音乐,断了他的零花钱,并且不给上华音学院的学费。未成年的程梓无奈地偷走了程航的江大学生证去林雪当家教。

    林雪家里有钱,在那里当家教一个月六千块,他在那里当了两个月,拿了一万二块。林雪莫名其妙炒了他,林志强过意不去,多给了他六千块。

    他总共拿了一万八,刚好够交一年学费和生活费。去到华音之后,他卖力打工,去酒吧当服务生或者主唱歌手,把微薄的薪酬存起来,勉勉强强过了四年大学。

    后来签约好的唱片公司,写的歌也很受欢迎,慢慢地红起来,日子越来越滋润。

    父母做得这么绝了,他没有妥协,还越来越有成就感。

    可是,音乐这些奖项,在程家眼里不算是什么。

    不过,现在儿子长大了,已经管不了他的职业了。

    最近程父程母有几个老同事退休了,在家带孙子,过两年,程母到了退休年龄。虽说,教授到了退休年龄还可以返聘回到校园任教,可是程母觉得自己老了,精力不够好,就不继续教学了。她也想退休之后,在家带带孙子,所以催促程梓早点结婚生个孩子。

    “行了行了,你们都很厉害,整个家族就我没用!”程梓也知道家里人看不起他的职业,觉得他的事业对社会没有很大作用。

    程母安慰程梓:“有用,有用,你给我去结婚,生个孙子给我带,我要把他培养成一个伟大的科学家!”

    “老妈,你还是放过我的孩子吧,我不想我孩子三岁就学高等数学,牛顿定律什么的。”程梓想起自己还没上幼儿园已经被家里人逼着学习高等数学,算不好不准看电视,不准出门玩,太丧心病狂了。

    以后他真的有孩子,他一定要带他们去公园弹吉他,对着蓝天唱歌。

    就像当初,他和林雪,每周休息日,去公园唱教她唱歌。

    等等,干嘛想起了那个作天作地的林大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