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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防盗章 几人互看一眼, 脑中一直打转。离村里远的房子虽然独门独户, 可是不利于融入村里的人,不管好事坏事都最后一个知道, 杜南星是爱热闹的人, 林向阳则是想要结交一些朋友,两人都不太想要去那边住。
“我去那边住吧。”这正和他意啊!他还想着以后住在知青所怎么开小灶, 现在好了,他就是吃龙肉都没人知道。
“行。”胡支书上下打量林则, 个子少说有一米八, 年轻小伙, 住那边也没什么好担心,“还有就是今年的粮食还没下来, 你们也没工分, 我给你们一人三十斤红薯,十斤土豆和十斤米,这些都是借给你们的,等年底的时候从你们的工分里扣,新粮得一个多月后才能收,别一下吃完了。”
话说到了, 听不听在于他们,去年就有个知青顿顿吃饱,结果半个多月就吃完了, 之后一个月东家蹭一顿, 西家弄一口的熬过去, 反正粮食就这么多粮食,胡支书自认已经仁至义尽。
先去知青所,相互简单介绍之后,林则就跟着胡支书往山脚小院走去。
说是小院,其实就两间泥瓦房外面围了一圈篱笆,打开栏门,林则顺着暗黄的手电筒灯光看去,草该是刚拔没多久,就堆在一旁的角落,想来是这几天刚收拾的。
左边那间连门和窗户都没了,里面堆满稻草和柴,右边木门上连锁都没,就直接拿跟木棍嵌着。
“进来吧。”胡支书拔掉木棍,“这里锁坏了,等明天我给你找一把旧的先用着。”
村里还算贴心,给准备了煤油灯,林则看了一圈,一张八仙桌,两把长凳,两把小凳子,灶台有一大一小两个火孔,但是就小的那个有锅,瞧着有不少缺口,这年头能有口锅就不错了,村里能给他分一口,已经出乎他的意料。
在灶台边上放着一个水缸,对面是橱柜,紧挨着是分给他的粮食。
大晚上的,林则匆匆扫了一眼,就跟着胡支书往里间走去。
这间房用木板隔成两间,前半间算是客厅和厨房,后半间才是他睡得地方,除了一张木床,还有一只木箱子。
“这房子原本是我三叔公的,他老人家一辈子没娶妻生子,走了之后就留给了我,其实房子很不错,就是偏了点,你先住着,如果知青所空出来,你再搬过去。”
房子是老了些,可是收拾的很干净,能独门独户,远离那些拥有远大抱负的知青,他已经非常满足。
“胡支书您太客气了,这房子我很满意。”林则打开背包,拿出两包烟,塞进胡支书手里,“我来的时候,我叔叔塞我包里,不过我不抽这玩意,借花献佛,您别嫌少。”
胡支书一看红色壳的中华烟,眼睛眸光一闪,“不行,这太贵重,我不能收。”
“叔,我叫您叔不介意吧?”林则把烟推回去,“我真不抽这个,您不帮我,久了就潮了。”
“这……”如果是别的东西胡支书还真不会收,可这两包大中华,有钱都买不到的好东西啊!犹豫片刻,“成,那我就偏了你的好东西,以后有什么忙,只管找我。”
林则送胡支书到院子外,回屋的时候,忍不住一屁/股坐到床上,赶紧脱了鞋子袜子,上面一排亮晶晶的水泡。
拿出医药箱,用针一个一个挑破,再倒上双氧水,那滋味?林则把医药箱收回储物空间,澡也懒得洗,就这么躺着睡着了。
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林则才恢复一些精神,这就体现出他住这的好处了,至少不会被人吵醒,平日里睡个懒觉也不会被别人说。
伸了个懒腰,站在门口看着屋外的景色,这边的院子都被人翻过,到时候可以问村支书要点瓜果蔬菜的种子,他一个人也吃不了多少。
后院就是山壁,让人惊喜的是在山壁脚下发现一个地下水,洞口只有二十厘米,是人为凿开的,边上长着不少草,要不是他好奇这是什么草,还真不发现不了,估计是支书他三叔公凿的,连胡支书可能都不清楚,有了这个地下水,喝水洗漱都不成问题了,不然从这里到村里的井得走一里多路。
用手轻轻把上面的草屑划开,捧着喝了一口,清凉甘甜,比那些什么矿泉水都要好,林则跑回屋里拎出一个水桶,提到一旁,把衣服一脱,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
换了身衣服,回屋里拿出一袋糖果,分出一小包,打算往村支书家去。
路过知青所的时候,被杜南星看到了。
“林则,你怎么起得这么晚?快进来,今天不用上工,知青所正在开联欢会,我正要去叫你呢!”
“我把那边房子收拾了一下,怎么样?你们这边住的惯吗?”林则跟着他进门。
“嗨!大通铺,一排睡八个人,现在还好,等天气再热点,房间里估计得闷死。”杜南星从没来过南方,还以为这边四季如春,到地了才发现,这热的温度可能没北方高,可是闷,闷的你心烦气躁。
林则笑笑,从小就是南方人,他已经习惯了,不过其余几个北方人还有的适应,就米饭这点,他们一时半会就吃不惯。
知青所的院子很大,中间是大堂,左右两边各有两间房,左边是男知青住着,右边是女知青,平日里男的上山砍柴,挑水,女的则负责烧饭洗碗,相处的都还算融洽。
还没进门,就听到里面传来阵阵欢声笑语。
杜南星拉着林则进屋,“来来来,给大家再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昨天跟我们一起来的林则同志,现在住在山脚那边,我们可不能因为他住的远了就疏远他,革命同志要互相帮忙,以后有什么事一定不能忘了林则同志,昨晚也没仔细介绍自己,今天再来正式的认识一遍,大家欢迎。”说着,就带头鼓起掌来。
林则微微一笑,“那我就再自我介绍一遍。大家好,我叫林则,今年17岁,来自北京。”说着,将手上的糖果放到桌上,“来得巧不如赶得巧,来的时候我妹妹硬是要把糖果给我,可惜我不太爱吃甜的,你们女孩子估计爱吃。”
几个女知青和村里的姑娘一看是高级水果糖,各个心下一喜。
村里几个姑娘是从来没吃过,几个女知青是下乡后再没吃过,其中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拿起糖果。
“那我们就不客气了。”
拢共二十几颗糖,一人就分到两颗,剩下三颗给了三个小孩子,他们都有刚刚说话的女人的孩子。
捏了捏手中的糖果,看着林则神采飞扬的笑容,坐在墙角的一个女生目光溢彩连连。
她的目光实在是太灼热,林则回头望去,那是一个长相明媚的女子,看衣着打扮,应该不是知青。
那女孩一见他回望过去,忙低下头,她边上就是胡敏聪,在女孩和林则之间来回看了几眼,窃笑着用手撞撞她另一边的女孩,然后两人低声打趣明媚女孩。
林则被杜南星拉着坐到林向阳身边,两人都穿着白衬衫,黑色布裤,下面配着解放鞋,这身打扮放到二十一世纪要多土有多土,现在却无比的清爽时尚,何况两人长相都不错,一个面如冠玉,一个清新俊逸,各有千秋。
边上的老知青看屋里女生的眼神,顿时心中警铃大作,就一旁的杜南星还在乐淘淘的热场子。
时下唱歌跳舞都不敢太招摇,更不敢吟诗作对,就是各自聊了聊家乡的景色风俗,林则吃着自己做的红薯条,听得起劲。
路遥看着林向阳送李文雅出门,跺了跺脚,直接回了自己房间,一旁的胡敏聪眼珠子转了转,抓住杜南星。
“给我说说林向阳和林则呗!”
“呦!你心够大啊!一下看中俩。”杜南星说笑道。
“说什么呢!我是帮我朋友问的。”胡敏聪当然不会认,昨天晚上没仔细看那个林则,今天才发现他长得也很俊逸,而且他昨晚送了两包烟给自己爸,她妈说那烟少说得一块钱一包,而且有钱也买不到的好东西,还有今天的糖果,家里条件好又长得帅。
“我们也是在火车上认识的,具体还真不清楚,不过如果你想打听林向阳,可以找路遥问,他们可是青梅竹马,至于林则,那我也不知道了。”
“谁……我就随口问问。”胡敏聪跺了跺脚,也跑了。
林则,男,十八岁,今天刚高考结束,走出考场,他急匆匆的赶回家里。
“小则回来啦?”苍老的声音从厨房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