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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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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章:打谷子

    常乐家在村子的东边,水田在村子的西边,一条小溪将水田和村子之间隔了开来。

    常乐一人背着个打谷机走在前面,非常爷们!

    说是打谷机,其实就是几块大木板钉成的一个敞口空箱子,立体倒梯形,里面并没有滚轮和盖子。余清泽有些好奇他们到时候怎么脱粒。

    常爷爷挑着箩筐跟在后面,里面放着一坛水和一个筲箕。箩筐也是特制的超大号的那种,一看就是给常乐准备的。

    余清泽脚伤走不快,杵着木拐跟在后面慢慢走,常浩小少年陪着他。余清泽就借机观察着村里的情况,有常浩在,他又了解了不少情况。

    比如,牛头村这名字,是因为后山看起来像一个牛头。余清泽侧头看了下,确实有点像。

    村里有两大姓,余姓和常姓。余姓有三十多户,大部分住在小溪附近;常姓人家只有十六户,是战乱时搬迁过来的,就住在了村东头,中间隔了个一两百米,不过十多年过去,余姓人家也早就熟悉接纳了常姓十几户人家了。

    房子大部分都还是茅草屋。只有两间泥砖瓦房,还有一座青砖大瓦房,算是村里的富户。

    余清泽有些好奇,便问起来。

    常浩便给他解说:“那座青砖大瓦房是余威家的,他爹是秀才老爷。”小少年说到秀才老爷时,脸上一脸恭敬和向往。

    余清泽心思一动,问道:“小浩,你想去学堂吗?”

    常浩也不掩饰,答道:“想啊,村里就有一个小学堂,秀才老爷是先生,附近村里的人想读书的都是来这里学的。但是每个月要交200文钱,我去不起。”

    闻言,余清泽沉默了一下,然后道:“如果你想识字,我可以教你。”

    常浩立马扭头盯着他,惊喜道:“你会识字?还能教我?!”

    余清泽点头,非常肯定:“能。”

    “好好好,我要学!”常浩脸上绽开了一朵花,特别灿烂。

    过了一会儿,他又问道:“余大哥,我哥可以跟你一起学识字吗?我哥很聪明的,记性也好!”

    村里哥儿基本就没人能上学堂的,去学堂的都是汉子。生怕余清泽不答应,常浩将他哥又夸了一次。

    “可以!”余清泽笑,这兄弟俩感情真好,有什么好处都想着对方,很是羡慕。

    两人又说好忙完了这几天双抢就开始。敲定了这件事,常浩非常开心,对余清泽的其他问题简直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了。

    “那座瓦房是村长家的,他会做木工,他儿子也会做木工,附近村子人家需要的一些家具,基本都找他家做的。我们家的大木桶也是找他做的,我哥到山里砍了上好的木材一起背过去的。另一座瓦房是猎户家的,他家专门给镇上的饭馆送野味……”

    余清泽抓到一个重点,问:“村长会做木工?他们家人怎么样?”

    常浩答道:“村长人很好的,村长家的哥哥也很好。我们那对大木桶,我哥背过去一颗很大的木材,村长就没收我们家的钱了呢,还送了我们一个木盆,就洗菜那个。”

    闻言,余清泽心里有了底,心里暗暗想了一个计划。

    两人穿过村子,眼前豁然开朗起来。

    一片金黄。

    黄澄澄的稻谷仿佛给大地铺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地毯,清风拂过,稻穗随波起伏,窸窸窣窣,欢快地唱着丰收的赞歌。

    这一季早稻收成还行,村民们都高兴地正在抢收稻谷。天气虽然炎热,一出门就把人烤得满身汗,就像刚从热水里泡出来似的,但丰收的喜悦完全将这份劳累给盖住了。

    想到收获的谷子,就有使不完的劲。

    等两人到田里的时候,常乐和常爷爷已经割了老长一段距离的禾了。

    常浩拿起割禾刀就去割禾了。余清泽因为脚伤是没法像他们那样蹲着割禾的,不过可以站在打谷机旁做脱粒的工作。

    但问题是,面对着那空荡荡的打谷机,他并不知道怎么操作。他转头,看向不远处其他的村民,但是好像大家都在割禾,并没有人在脱粒,而且,其他人家里的打谷机也他眼前这个一样。

    最后还是常乐搂了一大捆稻谷过来放在他旁边,余清泽顺便请教了一下。他便见常乐拿起一手稻谷,双手举过头顶就朝打谷机内壁上砸下去。

    哗啦啦——

    “……”余清泽听到了谷子脱落掉到箱底的声音。

    随后,又见常乐双手一抖,将稻穗里已经松了的谷粒抖落,等没有掉了,再举起又用力一砸!

    如此这般,砸个四五次之后,也就基本干净了,剩下一点,可以用手弄下来。

    余清泽:“……”难怪叫打谷子,简直不能更贴切!

    真是非常原始粗暴,看起来也非常累。这让他更坚定了心里的想法,一定要让他们以后收割不这么累。

    总之,余清泽算是知道怎么脱粒了。

    常乐怕他腿脚不便,非常体贴地给他将稻谷都搬到了打谷机旁边,然后才又接着割禾去了。

    这块田挺大的,可能有七八分的样子,早上常乐和常爷爷已经割了一小半。

    常乐割禾飞快,动作非常利索熟练。

    他蹲在稻禾前,双脚略比肩宽,右手割禾刀,左手握住禾蔸,唰唰唰,身体随着手上的动作从右边往左边移动,几秒就从右边割到了左边,左手一扬将稻穗抖顺,然后随手将一手禾整齐地排放在左边,又转回去继续割……

    他一行过去大概能割八|九蔸禾。

    等两小时后整块田都割完了,余清泽都没看他休息过。

    常爷爷和常浩会在脚蹲麻了的时候站起来活动一下,稍作休息,常乐是完全没站起来过。一面割完过去,他就顺势也转个弯,直接将另一头割通了,又接着在另一边割起来。

    余清泽毫不怀疑,如果全让他一个人割的话,最后整块田估计就能摆成一圈蚊香,或者一条龙。

    割完,他们回到打谷机边坐下休息了一会儿,余清泽也休息了一会儿。

    两个多小时砸下来,就算他再身强体壮,胳膊也很酸了,还流了一身大汗。

    他也深深体会到了,割禾还算轻松一点,脱粒才是重头戏啊!特别是在这种烈阳当空的盛夏,简直是盐水浴!盐就是自产自销的!

    他特别怀念现代化的收割机。

    在他小时候,爷爷家的是柴油机带动滚轮的打谷机,那时候村里就只有他家不用脚踩打谷机打禾,村里人老羡慕了。

    现在别说收割机和柴油机打谷机了,就是有一台脚踩的打谷机,他都能感天动地!

    他脑子里迅速回忆了一下脚踩打谷机的构造,还有几种常用农用工具,以及以前参观农耕博物馆时看到的一些古早简单有用的农用工具,准备回去就画出来,找人做!

    虽然累,不过他努力的成果也很喜人,身后的禾草已经一大堆了,打谷机底部已经有了厚厚的一大层谷子。

    “哇,余大哥,你好厉害,已经打了这么多了!”常浩走过来看见打谷机里的谷子,惊喜夸道。

    常爷爷也称赞道:“不错,是把好手!”

    常乐则抱过水坛子,先给爷爷倒了碗水,然后又给余清泽倒了一碗,还给他竖了个大拇指,表示夸奖。

    被他们一家人花式夸,余清泽都要不好意思了,英俊的脸上难得地红了,他摆摆手,说道:“你们再夸我,我就要飘起来,天上的云朵都可以摘下来了!”

    几人哈哈大笑,气氛温馨又和乐。

    休息了一会儿,几人开始打禾。

    临近中午,见时间差不多,谷子也差不多够一担了,他们便停下,准备回家休息吃午饭,下午再过来。

    阳光炙热,经过一上午的忙活,还是那么费力的活儿,几人的衣衫都已经湿透了,头发也都濡湿了。

    这个时候,常浩就非常羡慕余清泽的短发了,不仅好清洗,还超级凉快有木有!

    关于余清泽的短发,常浩他们之前还好奇问过,余清泽便找了个借口,说来南方前,他跟着马队到北地去收购皮草,染上了虱子,清理不干净了,没办法就全剃掉了。

    有理有据,非常合理。

    于是他们就信了,还安慰了他一番,让余清泽哭笑不得。

    正因为太热,常乐用筲箕撮谷桶里的谷子的时候,余清泽发现了常乐厚长刘海后面的秘密。

    汗水打湿了额发,常乐的刘海一绺一绺地合在了一起,露出了白皙额头上一条四五公分长的疤痕,从他的左边眉毛的中段一直向上延伸到额头里。仔细看看的话,还能发现,他左边的眉毛中间是断开的,只是前面的眉毛长了遮挡了一下,才不那么显眼。

    余清泽一愣,那么长一条疤痕,下面就是眼睛,不知道是怎么受伤的,但是可以想象,当时受伤的时候是多么地凶险。

    疤痕其实看起来是很久远的了,颜色已经变淡了,不过微微凸出来,乍一看,那么长一条匍匐在白皙的皮肤上,还是显得有些狰狞。

    难怪常乐要留那么厚那么长的刘海。

    也难怪,他叔么说他破了相,是真的破了相了,不然,常乐是真的长得非常好看的。

    健康的肤色,秀气的脸庞,厚薄适中的双唇,一双灵动的眼睛非常有神。皮肤也非常好,根本看不见毛孔。

    余清泽觉得有些惋惜,替常乐惋惜。这条疤痕,估计吓跑了不少适婚对象。

    虽然他清醒过来的时间连24小时都还没,但是常乐在他心里已经留下了一个很好的印象。

    勤快、温和、善良,爱家人,对他这个陌生人都能温柔以对。

    这么好的小哥儿,理应得到幸福才是。

    或许是余清泽的视线太专注,常乐察觉到了,他诧异地转过头,看着他。发现他眼神里的惊讶和可惜之后,常乐愣了一下,然后飞快转过身,背着余清泽,伸手将额前的刘海给梳理了一下,然后挑着谷子飞快就走了。

    余清泽:……又不小心尴尬了,幸好常爷爷和常浩并没有发现。

    回去也是常浩陪着余清泽慢慢挪回去的。常爷爷先回去煮饭,常乐挑了谷子回去便去菜园摘菜,分工非常明确。

    等余清泽和常浩到家,常乐已经将豆角都摘好,空心菜也已经洗好准备开始做了。

    余清泽见了,赶紧道:“乐哥儿,你去休息会,我来做。”

    常乐见了他,还有些不好意思,生怕自己的疤吓到他。

    以前很多人看到他额头的疤都会被吓到,同龄的小孩还总嘲笑他,叫他丑八怪,他便留了长刘海,将疤遮住。有十几年了。

    不过常乐见余清泽的神态好像并无异样,这才稍稍放了心,感激地看了他一眼。

    随后,他飞快打手势回答余清泽的话,常浩就在旁边翻译。

    意思就是余清泽是客人,早饭已经是他做的了,怎么还能让他做午饭。虽然他做的菜很好吃,但是不合他家的待客之道。

    余清泽笑道:“做菜是我的爱好,也就这么一点特长了。我在这里白吃白住的,你不让我干点活,我都不好意思再住下去了。”

    常乐本来还想拒绝,余清泽搬出杀手锏,“你看,爷爷和小浩也都挺喜欢吃的,就让我露一手呗。”

    爷爷和弟弟就是常乐的软肋,一搬出他们,他就没辙了。谁让自己厨艺不好呢。他犹豫了一下,便点头同意了,默默去烧火。

    常浩看哥哥有些失落的样子,忙道:“哥,我也很喜欢吃你做的菜的!”

    闻言,常乐深沉地拍了拍弟弟的肩膀。

    要是没吃过余清泽做的菜,要是你早上没有恨不得把装番薯梗的碗都舔了,我也就相信你了。

    余清泽简单洗了下脸和手,然后就开始做菜。

    虽然只是最普通的豆角和空心菜,也缺少其他的配料,但大厨做出来的味道,还就是跟普通人做出来的有着本质的区别。

    如果是常乐来做,豆角就直接放水煮熟了。

    不过余大厨是用煸的,在没有姜蒜花椒干辣椒,还得考虑省油的情况下,硬是给他煸了出来。虽然没有正宗的干煸豆角够味,但比起水煮的,那也够得上癞蛤|蟆和青蛙王子的区别了。

    常乐一边按照余清泽的要求烧火,一边抬头偷偷瞄着余清泽的动作,力争将他做菜的步骤和他要求的火候都记下来。

    提高厨艺第一步,偷师!

    余清泽这会还没发现常乐偷偷在学,他只是心无旁骛地在炒菜。应该说,他已经习惯了炒菜时旁边有人看,以前他带过几个徒弟,被人看着做菜是常事。

    他炒菜的速度很快,不一会儿饭菜就上了桌。常乐一家三口非常赏脸地一边夸一边将菜都吃完了。

    累了一上午,几人吃完,稍乘了会儿凉,常浩打开堂屋的后门,拖出两张竹席往堂屋地上一铺,招呼余清泽一起,午睡!

    盛夏的阳光太毒,特别是中午,不适合出去干活,大家也都习惯了小睡个午觉,休息一下身体,等过了正午再去干活。

    三个汉子铺了两张竹席躺在堂屋地上,前后通风,地上非常凉快,晚上没睡好又劳动了一上午的余清泽睡着了。而常乐去小溪边洗了衣服回来,则在厨房地上铺了一张草席,靠近水缸,也很凉快。

    未时过半(大约下午两点多一点),常乐起来挑着箩筐先去了田里。

    常爷爷也起来到厨房剁猪草煮猪食。常乐不让他大中午去田里,怕他中暑,硬要他过了未时(下午三点)才能出去,他拗不过他,便每天煮好了猪食再去。

    余清泽和常浩有点睡过了头,等他们和常爷爷一起到田里的时候,发现他们田头的路上围了一大圈人,常乐被围在了中间,吵吵嚷嚷的,好像发生了什么事。

    常乐和常爷爷见了,撒腿就冲了过去。

    余清泽一愣,也顾不上扭伤了,加快脚步,踮几步又蹦几步,来回交换着赶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