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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剪开红彩绸,满堂都在鼓掌。红绸并不对着大门,而是在一层二层之间的一个怪怪的钢铁怪物之前。
饭店经理高声说:“这台自动楼梯,叫作‘平步青云’,特地从德国定制,全世界还没有几架。”他按了一下电钮,“轰隆”的一声,钢铁怪物开始卷动,所有的人都吓得往后一缩。他请客人步上自动楼梯,客人都犹豫不敢。这东西样子太可怕,要把人卷进机器里去似的。
筱月桂优雅地一点头,说:“那么我先上,该我的头彩。”
饭店经理大声喊好:“筱月桂,筱老板,中国‘平步青云’第一人!”
筱月桂努力控制自己,脸上不露出任何胆怯之色,脚踩高跟皮鞋,她稳稳地踏了上去,在机器恐怖的轧轧声中,冉冉上升。周围发出一片惊叹,而她越升越高。
乐队奏响音乐,酒会开始。不少人在自动楼梯前排起长队,跃跃欲试,有出洋相左歪右斜的,有尖叫的,有跌倒的,更多的人最后一步不敢踏出,需要有人拉一把才不至于出事故。饭店经理和饭店人员都忙着照应。
大家的注意力全被这新鲜玩意儿吸引住的时候,筱月桂悄悄走到一边,搭电梯一直升到最高层。她推开走廊的侧门,走到屋顶上。
整个上海一览无余,这已经不再是洋场十里,而是三百多万人的远东第一国际大都市,高楼大厦,像一层层山峦重重叠叠,中国这块国土上从来没有过这奇景。
而另一边隔着浩浩渺渺的黄浦江,可以看到江对面浦东那一带,除了河边的仓库船厂,依然是田家阡陌。同样阳光,照着完全不同时代的两个国度,两个国度都铺展得无边无垠,一直延伸到天边,不见尽头。
景色壮观,似乎丝毫没有使她动心,筱月桂如同在自言自语地说:“偌大一个上海,三四百万人,我怎么就没有一个亲人?”她不禁悲从中来。
她发现自己睡觉时手握得紧紧的,握着一个冰凉的怀表。经常是枕头滑到身边,如一个人陪伴她,一种非外人能知的落寞蚀空了她的内心,听见里面狂风在呼啸。就在她离开医院的第二天,清晨电话把她弄醒,是余其扬,他已把荔荔护送到黄山。一听到他的声音,她整个身体都绷紧了。
“我们再好好商量一次,好吗?”他说。
她努力镇定自己,不让自己心软。她再次拒绝,当电话那边死寂一般的安静回应在她耳边,她才感觉那不过是做了一个梦而已,余其扬是不会再回到她的身边了,她和他之间彼此永久地失去了对方。
地平线移远,她的目光退了回来,看楼下近处的层层屋顶,低矮的黑瓦民居,夹在西式的平顶之中。她的眼光越移越近,走到栏杆边上,看下面笔直千仞的谷底,是车水马龙的街道和行人。这个活人的世界,永无疲倦地运动的人和车,东去西往不知忙碌着什么。她看得着了迷,脱了鞋子袜子,一条腿跨过栏杆,骑在上海身上再次往下看。
楼下的马路开始往更深处沉下去,猛地往下落。她开始出现幻觉,觉得深渊底下是另一个世界,那里不再有她心头的沉重和苦恼,那是她最早见到的上海,一个十五岁的少女,在川沙乡下用力地抬着滑竿朝这儿赶来,在陆家嘴渡口,隔着黄浦江,无限神往地望着这儿。那些灰黑的瓦楞下,是她最早认识的欢乐,就是常爷与她在床上时那种飞出肉体的生命欢乐。荔荔,她最最亲爱的女儿,她仿佛又听见她来到这个世界时一声声清脆的啼哭,她紧紧地抱着还未清洗干净的荔荔,面颊淌着泪水。我的孩子,你和我永远都不会分开。但是尚在襁褓里的小荔荔被新黛玉抱走,不许她再见到,她被卖到幺二堂子。那时她不就死了吗?她想女儿,想得头发直掉,嘴唇生泡,夜不能眠,生不如死。她跑到一品楼,只是为了隔着大门听听女儿的声音,当然新黛玉不会把荔荔放在这儿养。从她知道女儿在教会学校的那天起,她的脚就止不住地朝那儿走,明知道见不到女儿,还是往那儿走,似乎靠近那个学校的地气,就觉得有了安慰和生机。她的生命怎么可能没有荔荔呢?荔荔,妈妈想你,非常非常想你。
她索性把另一条腿也跨过来,都伸在栏杆外。
现在她看到她自己的光脚,一双秀丽的脚,踩在整个上海之上。
下面正在进行着舞宴、酒会,音乐仿佛响在耳边,她站了起来,轻轻地踩着音乐的节拍,在石沿的边上走了几步。深渊的诱惑使她的舞步分外轻盈,她觉得心境很久没有这样愉快了,天宽地阔,可得个大解脱。
突然,她紧紧抓住栏杆,害怕地问自己:“大脚丫头,没出息的,你在可怜自己吗?”
有人从顶楼的楼梯间看见筱月桂在栏杆外面行走,慌张地奔回楼里,叫起来:“筱老板跳楼!”
一群人气喘吁吁奔了上来,饭店经理跑在头里,他慌张地四顾栏杆外,已经空无一人,他立即扑到栏杆上,看千仞直壁之下的上海马路,下面人头攒动,好像是出事了。鲜红的夕阳正从楼与楼的空隙,落进整座城市,光影灿灿,这群人看糊涂了。
再仔细一看,是人们拥在新都饭店门口,想往里进,看新鲜。
饭店经理觉得奇怪,问刚才呼救的人是怎么一回事?那人也说不出个名堂。经理赶快指挥手下人满处寻找。“看看顶楼筱老板自己的套房!”
她的房间里没有人。
他们心急火燎地寻找,终于在楼下舞厅找到了筱月桂,她已经换了一件镶满闪闪银片的白旗袍,乳尖高耸,腰肢细软,正在朝宴会厅走。
在大厅里,许多人围着她,有中国人也有西方人,穿西服打领结的侍者送来了酒水。她手握一杯香槟,脸上红扑扑的,神采飞扬,与十多年前走进礼查饭店让全堂惊艳的筱小姐一样,脸上怡然自得的神情如昔。那时候她一无所有,除了借钱做的一身旗袍,那时她一路受阻受苦,活得精彩;现在这整个上海都认识她,把她当作神话里的人物,有钱有势,才貌双全。但其实她是一个没有人能够来爱的人,包括她心爱的女儿,心空空旷旷,再没有火焰腾起,更没有热气消停后的归宿。
在那个隆重的剪彩宴会上,那些人轮流着与她敬酒,或干杯。不断有人恭敬地朝她跪下来,抱拳行礼。她手下的一群跟班、保镖,包括三爷八爷等人,远远地在宴会厅一角忠心地站立着。侍者端着托盘,里面是小巧玲珑的点心,乐队的音乐突然从舒柔变得热烈起来。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我亲爱的读者,你已经不耐烦了。你想知道为什么我能够采访到筱月桂本人,又是怎么会变成她的亲密朋友,让她和我做如此详谈。
上海依然在,甚至那些建筑依然在,到处可以遇到筱月桂那样的女子!但是物是人非,萧条异代不同时!人本身是最脆弱的,最容易消失的。
我几次看到筱月桂的影子:有一次在福州路上,行走如燕,轻盈得令人羡慕,她是那种永远不会变老的女人;有一次在南京路上,她闲散而逍遥,看着橱窗,思考一番,然后掉头而去。可不是:现在店里好东西真是不多,噱头不少,筱月桂那样的女子最笑话噱头,她是讲究“实惠”的上海人,不喜欢虚火张致。至于“时尚”?她是创造时尚的人,她从不跟时尚走,自降身份。
又有一天,一直下着浓浓的春雨,整个上海罩在花香之中。她黑黑的眼睫毛整齐地垂着,注视着我手里的她自己的手。她当然明白为何我看完后,哑然无语。那手纹写得清清楚楚,她这一生里命运线上分歧途,虽然手纹会随着岁月变化,留不下来的,终是留不下来。
好了,我现在要终结这本书了,这些人物在1927年春天以后的命运:筱月桂办成了多少实业?余其扬究竟会不会跟她相伴终身,哪怕不需正式结婚?常荔荔有没有去欧洲,成为一个莎学专家?母女是否团聚?这些事,每个上海人都知道;这些事,已经成为上海历史的一部分,成为“上海”这个词内涵的一部分,不需要我来告诉你。
不过,你依然想要知道我的职业秘密。
或许你会说:明白了,女诗人本色而已。
我在上海上大学时的确写过诗,在校园外的咖啡馆,有人看到过我买了一杯咖啡,坐了两个小时,涂了四页大胆的胡扯。
柏拉图三千年前就认定了诗人是最会撒谎的人,上海虽然离“理想国”还差一小步路,但是诗人几乎一个不剩全部被放逐。
我想我可以用一些虚构手法。可传记的信实是我的第一原则,这样写或许不够花哨。但我必须忠于我自己,忠于历史。
我知道在结束这本书之前,我必须告诉你,我怎么会见到筱月桂,怎么会知道了她那么多隐私,那么多隐秘而不可告人的想法。
好吧,我可以告诉你,就是在那个时刻,我见到了她。就是在那个时刻——那个我在前面有意跳过没有写的时刻:
她走在一条冷清清的街上,她不明白往日夜里喧哗无比的街,怎么变得就她一人似的。店铺门外依然挂着旗幌,悬着彩灯,写着一些女子好听的名字,居然没有人光顾。只有那两扇红门里热闹异常,欢声笑语,好像常爷,甚至余其扬也在里面。她听见了新黛玉的声音:“小月桂呀,快进来,碍手碍脚待在门口干什么?”
常爷是死了,新黛玉也死了,里面那些人都是不在人世的人。可余其扬呢,当然,他还活着,不过她在心里已经为他举行过葬礼了。
她一直心里都有他,从看见他的第一眼,就未能抹去他的影子,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爱一个人,她牺牲掉自己也爱他。
她站在门口,不愿意去推开门。她背对着门,静了静心,这才转身朝里看去。
她看见自己大着肚子,新黛玉让她回到这儿来,好有个照应。果然她回来不久就临产了。那个惨白的黄昏,接生婆往这儿赶来,焦急地跨进门。她已经在挣扎,身上汗和泪混合。接生婆在说:“使劲!用力!”
她痛极了,大喊救命!李玉秀芳都在身边帮她。新黛玉在凤求凰厅里坐卧不安,突然她听到一声响亮的哭声,“是个千金,恭喜。”
新黛玉闻声赶来:“呀,常爷的女儿!”
筱月桂晕了过去,她感觉自己的灵魂离开榻床,朝回廊走去,下楼梯,推开一道大门。她像现在这么站在这儿,觉得夜从未如此墨蓝,最后一轮打更声之后,这个城市的街上出现了行人和小贩,还有女人们,做各种营生的女人们,一个两个,更多的人,各种职业女人,甚至有像我这样写字的女人。
她摸摸自己的脸,还是那么嫩滑,那么生动。她知道,她必须启程了。她走出来,加入到我们之中,她知道我在等她。
2003年10月
2011年11月11日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