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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我一直活在自己所禁锢的牢笼中,她离开的日子,我的想念从来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而变淡,相反,在每个夜深人静的夜晚,体会的是那撕裂般的煎熬,我将那些一起相拥相处的日子,早已刻入脑海,融入灵魂与血液,可是忽然有一天,她要我忘记,从我身体中抽离所有的记忆,这种痛苦使人撕裂到无法言说……
电话始终处于连接的状态,我起身拉起窗帘,站在阳台边上点上了一支烟,很多时候,我就是这个样子,每当想念没有办法停止的时候,我就会站在这里看看外面的世界,然后让自己的意识随着那些明媚的光线,往一个没有尽头的方向延伸而去,只有这时,我才会暂时忘却我们的离别,可是哪怕光速再快,卑微的我,依旧到达不了她高傲的世界……
电话在我心绪不宁中被接通,传来了慕青有些意外的声音:“怎么突然给我打电话,有什么事情吗?”
我用力的捏住窗帘布,控制住情绪,用尽量平稳的腔调说道:“今天是周末,如果你没什么事情的话,我想和你聊聊,就现在好吗?”
“凭什么你钱辰一句话,我就非要约呢?”
“今天不管怎么样,我必须要和你谈谈,你定个地点。”
慕青有些不耐烦了,终于松口道:“有什么事情,你在电话里说好了。”
“电话里说不清,十二点以后,我在老马的‘爱情鸟’酒吧门口等你,等不到你我不走,就这样。”我没有再给慕青拒绝的机会,说完便挂掉了电话。
我好似快要揭开了真相一般,胸口一阵阵翻涌,如果我和慕青之间真有什么误会,我想解开,哪怕我们不可能在一起了,我也不想我们之间一直带着枷锁,彼此互相折磨到死。
我看了看墙上的时钟,离十二点还有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一番洗漱之后,我忽然想起慕青从前喜欢吃17号住宅后面小卖部的爆米花,事实上,这也是我们那几年熬过无聊夜晚最好的零食,虽然第二天她会因为上火而生气的对我大吼,可是从来没有拒绝。
买好爆米花后,我打车赶往爱情鸟酒吧,路上,我将信件一次次的从头看到尾,然后呆呆的看着路边亘古不变的风景,此刻,这也是我这几年最为轻松的时刻!
……
紧赶慢赶在12点到达了爱情鸟酒吧,此时酒吧并未开业,我提着物品在一处台阶上坐了下来,可又害怕慕青来的时候不一定能看到,于是陷入了坐下不就便起身的循环中。
等待总是让人充满焦虑的,我迟迟等不到慕青的电话,打过去却提示关机,看了看时间已经是下午两点了,我的心情渐渐被等待所消磨,开始在心中疑虑起来,她真的会来吗?
或许是急于等待结果的心情,我第一次发觉独自等候的两个小时竟然是那么的难熬……
时间慢慢的朝前推进着,我从阳光明媚的正午,一直等到冷风四起的下午,等待中,我仿佛再次回到一个人独自生活,那些压抑到让人难以喘息的日子,这种消弭死亡般的黑暗感觉,慕青应该永远不会懂得了!
搁置在身旁装着爆米花的塑料袋被风快开,洒出将近一半,招来好几只附近农户家中的鸡,它们似乎并不晓得孤独,只是欢快的随着风的方向,追逐着那些滚落的爆米花,我不愿赶走它们,此刻成为了我唯一乐趣的寄托。我揉捏着被风吹得有些干涩的眼睛,笑自己可怜的还不如一只鸡活的潇洒,即便最终落得个宰杀的命运,至少它们到死的那一刻,也不必懂何为生命、何为爱情,不必为了世俗而困扰……
……
我双手抱着腿,迎着风,孤独而荒凉的坐在台阶上,看着远方那条可能迎来慕青的水泥路,细长的小道除了偶尔驶过的车子,便只剩下了我和一群久久不愿散去的鸡。我苦苦的笑了笑,如果没有爆米花这样的物质,这群鸡会不会也散去呢?
看了看表,已经过去三个多小时,我告诫自己,如果超过六点她还没有来,我便离开,可就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到时候能不能做到。仅仅看手表的片刻,待我再次抬起头的时候,一辆红色的宝马Z4卷起路边的残叶,出现在路的尽头,逆风而来。
她真的来了!
车子在离我不到十米的地方停了下来,慕青依旧固执的喜欢一身红色,搭配一个白色丝巾,散着头发,和从前没有太大的便会,反倒是我,越来越喜欢将头发剪短,因为慕青不止一次的说过,喜欢我稍长一些的头发……
“遇到什么事耽搁了吗?怎么拖了这么久?”
“怎么样,等人的滋味不好受吧?”
“你肯定是故意的!”
我的思维被风吹得有些疲惫而干燥,一句玩笑话,却让慕青咬着牙看着我,许久,她压制住自己的怒火,对我说道:“我在你眼中总是如此的不堪,是,我就是故意的,你尝过等待的滋味,以后便再不会辜负别人。”
“我开玩笑的!”
“这世上,不是做错事,随随便便就能用玩笑搪塞的!”
“慕青,你变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慕青忽然觉得很好笑似的,问道:“我以前什么样子?”
我刚要说话,却被她抄在风衣口袋中微微外露的手所吸引,她手上十字交叉的白色胶条暗示着她刚打完吊瓶,那显眼的胶条让我断定她是打完吊瓶便从医院赶了过来的。一瞬间,我好似觉得自己又误会她了,自己的行为扰的我心烦意乱,用这种态度对她并不是我本意,可是她总是冷冰冰的口气,又让我无法适从。
我一愣,随即说道:“我不想和你吵!”
她也终于松了口,说道:“我不想在这个地方,上车说吧!”
我不愿再违逆她,想来她一定是前天晚上在中山桥受了风寒,我脚下站的地方四面来风,的确不适合她的体质,便小跑着上了车。
想来我们已经很久没这样坐在一辆车里了,犹豫了许久,我最终没有选择后座位,打开门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即便再生分,我也不想用行动来刻意划分出我们的距离,彼此伤害。
上了车,果然如我所料,她身上有淡淡的消毒水味道,这是在医院待久了才会留下的气味,等我再去看她的右手时,已经不见那个白色胶布……我就这么看着她,她表情微微有些变化,最终却没说什么。
“头转过去!看窗外,别看我。”
我尴尬而仓皇的转过头,像只偷窃被人捉住的老鼠,狼狈、绝望……
可在我转过头,慕青便接连打了几个喷嚏。
我瞬间明白了她所要表达的本意,可是她为何总是选择极端的手段对待我呢?
为了避免她再次为难,我索性眯着眼睛看着车窗外飞速向后倒退的建筑物,从前她总是喜欢在我开车的时候,趴在车窗上看窗外的风景,陷入一阵阵失神,我仿佛看到了窗外那些刺眼的光线,映在了慕青的脸上,映出了她心里的孤独,此刻,她再也没有了从前的那份轻松和自如……
车子的方向是往17号住宅的方向行驶,我在沉默中却有些庆幸,我们在老地点将事情说清楚,一切从起点到终点,最终回到原点!此刻,我活的要轻松很多,而这一刻,我仿佛有了一种超然物外的顿悟:不必在一个没有答案的空间里,去丈量与另一个人的距离。
……
车子在17号住宅前停了下来,我先行解开安全带,下车打开了门,可慕青并没有下车的意思,调转方向盘便要离开。
我上前拦住她说道:“不是说好的问你事情的么,为什么来了又要走?”
慕青摇下车窗,对着我,许久沉默道:“如果我今天不来,你是否打算在冷风中蹲个一下午?”
我鼻子一酸,展开双臂,横了心必须将她留下来,在她情绪合适时,问出事情原委,否则以她倔强的性格,我以暴制暴,只会逼她将这个秘密带进坟墓……
僵持许久。慕青开始倒车,将车子停在不远处的巷子里。
我跟着她倒完车,确定她不会离开之后,才试探性的问道:“你要不先去洗个热水澡?”
慕青显然没想到我开口第一句便是这话,她的表情写满惊讶。
“你找我来就是为了洗澡?钱辰,你真是闲大发了!”
我解释道:“这你本来就是你住过的房子,你从前的那些衣服都还在,洗个澡或许会让你感冒好的快一些。”
“你早就计划好了吧?”
“不是,我并没有料到你会送我回来!”
我恳切的看着她,许久,她终于放下芥蒂,问道:“我的那些衣服在哪?”
我迅速跑到储藏室,拖出了她的四只行李箱,对于分手的突然性,我甚至说不出她当年为何走的如此匆忙,连衣物都没收拾几件。因为衣物我每年都会洗晒一番,所有并没有发霉或者产生异味,事实上,兰州这干燥的气候,想让衣物发霉真的很难。
慕青蹲下来打开箱子,挑选着适合这个季节的衣服,她的表情告诉我,有些惊讶于衣物保存的这么好。我陪着她打开所有的箱子,看着她一件件和自己身材比对着,其实我觉得这完全多余,因为她身材依旧和三年前没什么区别,高挑纤瘦。
“就这件吧!”
许久,慕青从箱子底部翻出一件红色羊毛衫,和一套保暖内衣,然后重新一件件将衣物叠好。
我点了点头,却没给出只言片语的赞美,嗓子眼有些堵得慌。
看着她一件件的整理着衣物,愧疚和苦涩在心中弥漫开来,我们在一起的几年,我甚至没给她买过一件像样的品牌衣服,上大学时,她以没毕业为理由,拒绝我乱花钱;毕业后创业时,她又以创业还未成功,等成家立业了,再趁机敲我一笔,好好奢侈一把……一晃这几年下来,我们没成家,我没立业,我没能给过她什么物质上的享受,她演出和参加带团活动时,穿的永远是大学时,父母帮她买的那些衣服,在一起几年,奢侈与品牌概念,我从未听她提起过……
她从未将物质看重过,分手时又怎么决绝的说出:厌恶贫穷,讨厌我缓慢生长的事业呢?
慕青将散乱的头发别到耳后,将箱子整理好以后,推到了门口,示意自己待会将带回去,然后拿着衣服,穿着我门前那双较大的男士拖鞋进了洗手间。
我蹲在门前抽着烟,忽然涌出了从前相处的所有记忆。以前,我总是在她洗澡的时候,偷偷多抽根烟,可是她总是在浴室先收拾一阵子,然后出来猝不及防的把我抓个正着。随着洗手间传来的一阵水声,我知道有些事再也不会发生了……
卫生间里的慕青,传来几声沉闷的咳嗽,我的心在她的一阵阵咳嗽中,揪起来。抽完一支烟,我起身走进厨房,打算厨房给她煮碗姜汤。
开好火烧水功夫,我走进卧室换了件衣服,路过客厅时,却发现她放置在茶几上的手机震动中亮了起来,路过沙发,我无意中瞥了一眼,却发现了一条让我瞬间产生爆裂感的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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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说我更新慢,我也答应过大家会更新两章,有时候即便没更新两章,但是却更新了两章的字数,例如这章,将近4000字的大章节,我写书断章的目的不是为了多赚大家的5个银铃铛,因为手机端阅读的银铃铛根本不参与分成。
作为一名设计师,我更懂得如何把握整体,每次写的章节,就像一个小局部,必须要保证它的完整性,如果我为了不多不少3000字,肆意的裁剪,那样文章看起来很别扭,像个发育不完全的怪物。
很多人拿我这本书和坦克做比较,我觉得完全没必要,首先坦克珠玉在前,只会作为我标杆存在,他的高度也许我一生无法企及,但我愿意去追逐,这种追逐不是为了与他一较高低,而是一种对文章负责的向往,我想经过这本书百万字的锤炼,我会发生质的变化,相比于以前写书的断断续续、没头没脑,这是我实际意义上的第一本书,第一本,我希望大家以发展的眼光去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