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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寄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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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晚来的客人,长得很好看,实话说,有点太好看了。好看不是问题,问题在于——他是男的。怎么说呢,我一个根正苗红的直男,都不太敢盯着他看太久,怕一个不小心,会背叛自己坚守多年的性取向。现在想起来,他长得有点像张国荣,是稍有些中性的美。

    如果抛开颜值上的巨大落差,我跟他居然有许多共同点。我们年龄差不多,都单身独居,是冰与火之歌的原著党,还都养了宠物。不过我养的是条柴犬,他家主子是一只俄罗斯蓝猫。今天晚上,他要讲的故事,也跟这只胖胖的蓝猫有关。

    因为他本人姓巫,就把蓝猫起名叫阿兹——能看懂这个梗的人,年纪也不会比我们小多少。按照他的说法,这只品相很好的蓝猫,竟然不是买的,而是他捡回来的。

    巫先生在深圳的一家医疗器械公司上班,三年前有一次,开车去外地拜访客户。他出了名的滴酒不沾,所以吃晚饭的时候,客户也没劝酒。到了九点多,他来到酒楼停车场,准备开车回深圳,却发现车底下有一团毛茸茸的东西。他一开始以为是阿杜,不,以为是只大老鼠,再仔细一看,却是只灰扑扑的小奶猫。

    应该是天气冷了,猫跑到发动机舱下面取暖。要是以前,巫先生会等猫走了就开车;今晚不知道什么原因,他看着那个脏兮兮的小毛团,心里突然动了一下。这么小的猫,能捱过冬天吗?

    犹豫了几秒之后,巫先生蹲下来,试图捉住那只小奶猫;猫可能真的是太小了,而且不怕人,一下子就被他抓到。巫先生把猫放在副驾驶,开车回了深圳,到家又给它喝了点牛奶。第二天,他带猫去宠物店,才知道这竟然是一只纯正的俄罗斯蓝猫,公的,大概三个月大。

    巫先生给猫起名叫阿兹,打了疫苗,买了猫粮猫砂猫罐头等各种材料,就这样开始了养猫生涯。至于为什么一只蓝猫会沦落街头,它原来的主人又是谁,至今仍是个谜。

    接下来两年里,阿兹一天天长大,变成一只英俊帅气的青少年蓝猫;巫先生也一天天堕落,沉迷吸猫无法自拔,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猫奴。他出差只限定在深圳周边城市,逢年过节的也不喜欢回老家,所以在两年时间里,一人一猫几乎是朝夕相对,从来没分开过。

    直到半年前,老家一个远房伯伯去世了。巫先生很厌烦人际交往,特别是亲戚之间,但是对于伯伯一家,他却有着特殊的感情。家里父亲也打电话过来,让他必须回去;想来想去,巫先生决定回老家一趟。

    回老家路途遥远,要坐飞机再转汽车,而且带一只猫回去奔丧,显然不合适;所以,只能跟阿兹忍痛分别几天了。巫先生不想麻烦同事朋友,于是决定送去附近的宠物店,就是一开始打疫苗的那家。他再三拜托老板,钱不要紧,一定要好好伺候这主子。老板拍胸口答应了,巫先生这才把阿兹交给他,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宠物店。

    巫先生一回到家,伯父的丧事先不提,少不了又是被父亲逼问几时结婚。作为同样大龄单身的男青年,我非常理解他的苦恼。毕竟像我这样,还能说是又穷又丑,娶不到媳妇;巫先生这种颜值跟收入双高的,不知道是多少姑娘的理想对象,确实很难找不结婚的理由。

    跟大城市里许多年轻人一样,怕被催婚,也是他不爱回老家的原因之一。

    不过,对于婚姻跟家庭,巫先生确实没有太大信心。比如他的亲生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家出走,音讯全无,留下他跟父亲相依为命。就算跟伯伯一样家庭幸福,儿女双全,可是所谓人有旦夕祸福,天有不测风云……到头来,还不是连个送终的都没有。

    所以说,结婚还不如养猫,可以彼此温暖,又不怕互相伤害,更不用为养育下一代负责。

    帮伯伯办完丧事,巫先生就赶紧回了深圳。毕竟,有什么事比阿兹猫重要呢?幸好,他一路上担心的事情都没有发生,阿兹没有不见,也没有生病,没有因为被关笼子里把爪子挠出血。不但如此,似乎还胖了些。

    没想到,把阿兹接回家的当晚,奇怪的事情就发生了。

    那天晚上,巫先生舟车劳顿,很快就睡着了。半夜里,他做了个梦,梦见自己正在守灵,棺材里的伯伯却坐了起来,一张惨白的死人脸,却咧嘴一笑:“你回来啦,真乖啊。”

    空荡荡、冷飕飕的灵堂里,巫先生差点从椅子上摔下去,伯伯却抬起脚,准备从棺材里爬出来,还一边在说:“这么乖,伯伯要好好……”

    巫先生从噩梦中惊醒,坐起身来,急促地喘着气。幸好,不过是个梦,自己正躺在熟悉的床……

    不对!

    漆黑的房门外,有一双发光的眼睛,正一动不动地盯着自己。

    巫先生冷汗就刷一声下来了,用最后的理智,遏制住喉咙里的那一声尖叫。下一秒,他突然就醒悟到了……

    那双眼睛,是阿兹。

    巫先生打开台灯,果然,阿兹正蹲在门口,虎视眈眈地看着自己。虚惊一场,这臭猫。巫先生朝阿兹挥了挥手,它悄无声息就跑开了。

    巫先生关了灯,重新躺下,却还是隐隐觉得哪里不对劲。以前,阿兹从来没这样大半夜的吓唬人。算了,可能是因为寄养了几天,它有点小情绪吧,明天再喂个罐头就好了。

    这么想着,巫先生重新睡了回去。一觉醒来,已经是天亮了,巫先生伸了个懒腰,一切都好好的,他没有再做关于伯父的噩梦,阿兹也好端端地躺在……咦,猫窝里没有,阿兹呢?

    巫先生下了床,一边喊着阿兹,一边朝卧室外走去,突然脚下却踩到了什么软绵绵的东西。他心里暗叫不妙,该不会是寄养了两天,阿兹都开始随地大小便了吧?

    他抬起脚来,拖鞋底粘着的却不是猫屎,而是……一只血肉模糊的小老鼠。

    巫先生差点就吐了。

    不,他真的吐了。

    他一脚飞走拖鞋,狂奔到厕所,哇一声吐在马桶里。猫的这种行为,他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是把自己捉到的猎物送给主人,作为感谢。问题在于,跟昨晚蹲在门口看人一样,在寄养之前,阿兹也从来没有这么做过。更何况……

    巫先生的身体突然僵住了,昨天晚上的那个梦里,伯伯从棺材爬出来时,说的那句话是:“这么乖,伯伯要好好奖励你。”

    该不会,那拖鞋上粘着的死老鼠,就是伯伯说的奖励吧?

    如果真是这样,那一切也说得通了。伯伯的亡魂跟着他回了深圳,然后附在了阿兹身上,所以它才会性情大变……不对,巫先生摇了摇头,太荒谬了,自己一个学医的,怎么能相信什么鬼魂啊附身啊,真是可笑。

    这么想着,巫先生半跪在地上,按下了马桶的冲水开关。

    突然,一只手从他身后,轻轻搭在肩膀上。

    巫先生吓得跳了起来,阿兹却在此之前,就从他身上跳到了马桶水箱上,看着巫先生刚冲完水的马桶,一副充满好奇的样子。

    那一瞬间,巫先生有把猫杀了的冲动。

    毕竟请了好几天假,公司一堆事情要处理,巫先生来不及想那么多,把死老鼠连拖鞋一起扔掉,然后就洗漱出门,上班去了。还好公司有那么多事要做,起码在一整个白天,他都没工夫去想伯伯跟阿兹猫。

    下午的时候,有个女同事过来,说今天她生日,想请巫先生晚上一起吃饭。一般来说,这种不必要的社交,巫先生都会果断拒绝,但是想起了家里诡异的猫,这次他一口答应了。女同事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兴奋地喊了起来;她不可能想象得到,巫先生大驾光临的真实原因,竟然会如此诡异。

    晚宴上,女同事带的一个实习生妹子,无论如何都要请巫先生跟她喝一杯。巫先生笑着婉拒了,实习生却缠着不放,要他不然把酒喝了,不然就讲出合适的理由。寿星喝得有点多,没打圆场,大家也跟着起哄,巫先生没有办法,只好说出他不喝酒的原因。

    倒并不是因为身体问题,是在他小时候有个长辈,平日里彬彬有礼,待人接物滴水不漏,深得周围人敬重;但是半瓶酒下肚,就变成了另一个人。醉酒后的长辈,不光骂老婆、打孩子,还会做出更可怕的事情。亲眼目睹长辈醉态的巫先生,因为怕自己也变成那样,从那时候起,就决定这辈子绝不喝一滴酒。

    再加上整整两年以前,他有个远房堂哥,因为喝朋友喜酒,喝到酒精中毒,好端端一个人突然就死了——这更坚定了巫先生的想法。

    大家都没想到巫先生会讲得如此严肃,面面相觑了一会,两个女同事拖走了那个实习生,寿星也赶紧换了话题,场面这才重新活跃起来。巫先生又坐了一会,跟寿星告辞,然后便起身回家。

    站在自己家门口的时候,巫先生心里是有点踌躇的。在家里呆了整整一天,伯伯,不,阿兹猫,又会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呢?

    巫先生提心吊胆地进了门,打开家里所有的灯,像排雷一样,一寸寸地仔细检查。这一次,家里没多什么可怕的东西,反而少了一样东西——阿兹它自己。

    巫先生反复确认了几次,没错,阿兹失踪了。

    确定阿兹不在家里之后,虽然已经快到要十二点,巫先生还是当即立断,下楼找猫。深夜的小区里鬼影憧憧,巫先生一边找猫,一边回想起昨晚的噩梦,阿兹发光的双眼,早上鞋底的死老鼠……心里实在有点发毛。

    好死不死的,巫先生又想起伯伯的女儿,原本好好地在东莞一家小学当老师,有天晚上接了个电话,下楼之就失踪了,到现在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巫先生越想越怕,加上阿兹没有半点踪影,他决定还是先回家再说。结果一打开门的时候,他不由得又吓了一跳——阿兹正趴在客厅沙发上,目不转睛地看着巫先生。

    唯一合理的解释,是阿兹刚刚藏在家里,某个巫先生找不到的地方,等他下去找了一轮之后,自己又跑出来了。要是换了过去,巫先生肯定会上去抱住阿兹,好好吸上半个小时,但是现在,他却不敢这么做。

    在巫先生眼里,沙发上趴着的这只蓝猫,从性格到行为,都变得无比陌生,根本不是他原来的那只猫。别说过去抱它了,巫先生这会只敢绕着阿兹走,逃进浴室,紧紧关上了门。

    洗澡的时候,巫先生一直安慰自己,不要疑神疑鬼;阿兹肯定还是阿兹,更不可能是被伯伯附身了。只不过不管猫也好,人也好,被寄养一段时间之后,性格多少都会发生变化吧。

    就比如说他自己,读小学三年级时,父亲到南方做生意,让他去远房伯伯家住;半年之后,父亲接他回家,发现他变乖了很多,再也不调皮捣蛋了,甚至有点怕跟人说话。到现在,二十年过去了,巫先生也还没改过来。

    想起刚去世的伯伯,巫先生又难过了起来。年轻时那么威风的一个人,没想到老了白发人送黑发人,因为受不了打击,开始每天酗酒。一年前,因为喝醉后躺在床上抽烟,导致房子起火。伯母吸入浓烟过度,当场死亡;他虽然被救了出来,也落了个半身不遂,直到最后凄然离世。

    说到这里,巫先生叹了口气:“你家旺柴有送去寄养过吗?”

    我摇了摇头:“没有,听你说完,以后也不打算这么做。不过话说回来,阿兹现在好了吗?”

    巫先生脸上难得露出了笑容:“好了,第二天就好了。”

    我不解地啊了一声,他解释道:“第二天宠物店老板打电话过来,说是换错猫了,我家阿兹被另一个顾客领走了。两只猫确实长得很像,只不过他家的稍微胖了点。老板一直道歉,说我才是第二次寄养,就搞出那么大的乌龙……”

    我打断了他,皱着眉头问:“呃,所以它上一次寄养,是在一岁三个月的时候?”

    巫先生吃了一惊,过了一会儿,看着我说:“没错。”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装作若无其事地说:“然后呢?”

    巫先生又看了我一眼,接着说:“然后,我一分钟都没耽误,到宠物店把阿兹换了回来。到现在又过了半年,再没发生过什么诡异的事。”

    我挠了挠头发,总结道:“所以,这就是一个关于猫的无聊小故事。”

    巫先生笑了一下:“可以这么说吧。那么,故事讲完了,我回家伺候主子去啦。”

    他站起身来,我举起一瓶啤酒向他致意:“路上小心。”

    巫先生看着我说:“对了,酒精进入血管,其实有两种方式,你知道是哪两种吗?”

    我拿着酒瓶子的手,僵在半空——我确实在哪里看过,他所说的酒精进入人体的两种方式,一种是慢性自杀,另一种,可以算是谋杀。

    我抬起头来,怎么说呢,看着他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我突然觉得,他其实没那么好看。一开始我就错了,就算我跟他有再多的共同点,本质上,我们根本不是同一类人。

    巫先生再次跟我道别,转身出了包厢;我松了一口气,把啤酒放回桌面上。

    总而言之,为了活得更久一点,好好照顾旺柴,不让它有任何被寄养的可能——以后,我还是尽量少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