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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泽背着包袱踏入了银鹭森林,他顺着事先决定好的路线开始了自己的任务调查。
或许我可以试着去收集一下哈尼克其他的作品....
路上伊泽在心里一直在走神考虑着这件事。
顺着商道的路线一路查探过去,开始时并没有发现什么什么异常。
在第六干沼和第七干沼之间的一段密林中他发现了些可疑的模糊脚印,看上去不像是人类的足迹,大的太大,小的又太小,数量非常多。
这引起伊泽的警觉。
不是最近的,半月前下过格兰有过一场连绵很久的雨,伊泽确信这种程度的痕迹没办法在那场雨中幸存下来。
顺着那些模糊的足迹走了一段距离,伊泽远远的看到了一堆简陋的帐篷紧促的搭建在一起,看上去有六七个。
是沃尔夫商队的帐篷,在塔姆得到商会的特殊贸易资格前伊泽没少和沃尔夫商队打交道,对他们的帐篷很熟悉。
伊泽皱皱眉头,他不明白沃尔夫商队的帐篷为什么会在这种时候出现在这里。塔姆两个月前就获得了商会的特殊贸易资格,取代了沃尔夫接管了格兰地区的贸易.......
当伊泽靠的更近一点后就意识到事情似乎并不那么简单,那些帐篷都是坍塌的,多半帐篷已经变成了成堆的被折断的木质支架和焦黑的碎布。干枯成黑褐色的血迹在废墟周围散布的到处都是.....
这个地方显然经历过一场残酷的战斗。
伊泽没有立刻做出判断,他向来谨慎。除非拥有铁证,否则不下结论。
伊泽眯起了眼睛,这里太安静了,连鸟叫虫鸣的声音都没有,他似乎嗅到了一股独属于死亡的腐朽气息。
他去检查了篝火,篝火的木柴散的很开,伊泽认为是慌乱中被人或是攻击人的那些家伙踢散开,还未燃尽的木柴上面已经隐约生出了一些绿色的霉菌。
他崴断了一根生着霉斑的柴火去看,断口处湿乎乎湖的,显然经历过雨水的长时间冲泡......
半个月之前....
不,事情发生的时间要更久。
伊泽眯着眼睛看着那截烧焦的柴火,他不是巫医,没办法通过这些霉斑判断出具体的时间。但他在思索时突然想起了塔姆所得到的那个特殊贸易资格是在两个月前。
一个个线索在他脑中拼凑组成出一条小而完整的因果链。
两个月前,塔姆获得了商会授予的特殊贸易资格。商会之所以会这么做,是因为明确得知了沃尔夫商队已经损失了的消息......既然格兰地区的贸易权已经临时移交给塔姆,那么商会自然也就没有理由再为这件事情付出什么。所以,最终是塔姆自掏腰包发布了这个调查任务。
伊泽想了想,感觉这对他眼前的任务似乎并没有什么帮助,不过他还是从背包里掏出纸和笔将其记录了下来。格兰是他生存的地方,这里发生的每一件事情他都会尽力的去了解,以便一些事情在发生之前就能被他得知,率先的采取应对。
.....
伊泽继续观察和判断,他没有在废墟中找到任何有用的东西,甚至尸体也没有。只有被砸烂拆毁的马车残骸,装货物用板条箱的碎片,以及成片成片的干固血迹。
沃尔夫商队遭到了袭击,人被抓走或者是尸体被搬走,货物也被掠夺一空。
伊泽蹲下去看那些模糊的怎么看都觉得不是人类的脚印。
哥布林?
可如果这些小的脚印是哥布林的话,那些大的脚印又是什么东西留下的?三根脚趾.....
巨魔吗?
不可能!
伊泽皱起了眉,停止了自己荒谬的猜测,巨魔这类生物不会离开十万大山,作为一种魔化生物来说,就算是同类之间他们也很难在一起合作,更别提会和哥布林这种胆小怕事的生物混在一起。
他试着在商队的残骸中找到一些有用的信息。
他几乎检查每一块木头的碎片,和散落的破布。这是一个非常笨的办法,但是很实用。
废墟中有一些破布,它们和帐篷焚毁后的帆布碎片混在一起,很不显眼,但是仔细观察对比过后还是能够确定并非是帆布的材质。而且即使已经在野外放置了很久的时间依旧有着一股隐隐约约的骚臭味道......
伊泽丢掉了手中的碎布,他确定了哥布林的存在。
那个大的脚印身份没办法确认,可以确定它只有一个。所有大的脚印都是属于同一个大家伙的。
在没有得到更多的线索之前,伊泽决定先不去考虑那个大家伙是什么。
伊泽靠在一棵树上思索着。
总所周知哥布林欺软怕硬的特性,伊泽记得沃尔夫商队的人护卫加上车夫和劳工总共是十八个。哥布林既然胆敢对人数有十七八个之多的人类队伍发起进攻自身的数量至少会过百数。如果哥布林战士过百,那么它们所在族群规模应该是五百左右。
得到这个判断的伊泽感到有些吃惊,五百以上数量的哥布林族群已经称得上是大型族群,是怎样悄然无息生存到现在的?
伊泽摇了摇头,也可能没有那么多。毕竟哥布林中还有一个身份不明的大家伙,或许它带给哥布林勇气.....
伊泽以马车残骸为中心点向四面一寸一寸的仔细搜查,最终,他顺着那些隐隐约约的足迹找到了一个地穴入口。
地穴入口处在一处山谷的右侧,阴影和藤蔓的掩饰着,令它非常的不显眼。
地穴的入口像是恶魔的喉咙一样漆黑,光线只能照进几米远就彻底被黑暗吞噬了,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郁的臊臭,还有血腥味。
伊泽咧开嘴巴笑了笑。
显然,这就是那帮哥布林的老巢。
........
格兰,冒险者公会(酒馆)。
阁楼小屋。
帕丽斯站在镜子前抚平了自己衣领上的褶皱,她耐心的扣住了衣领上的第二十四枚银纽。这件红黑相间的皮质小礼服很适合她,把她的腰身衬的很纤细,使她看上去干练而美丽。她把有着漂亮镂空花纹的皮甲贴在肩头,用彩色的丝线将收紧它们,又细心的将绑成蝴蝶结的彩线收到腋后的位置。
这对皮肩甲的装饰意义高过实用意义,当然也不会有人指望发生战斗时这对皮肩甲能起到什么作用。这是典型的骑士在外交时使用的装备。
帕丽斯很早明白,力量可没有那么简单。实战能力只是其中一部分而已,甚至,算不上是最重要的一部分。
‘记住帕丽斯,除非无可避免的战争之外,在任何情况下采用武力手段解决问题对于希尔顿来说都是一种耻辱。’
这是她被授予骑士封号后,她最为敬重的一名导师所告诉她的话。这句话,她一直铭记于心。
....
这件皮质的礼服穿戴起来极为麻烦,穿这件衣服要花去帕丽斯将整整一个沙漏的时间。
不过虽然麻烦,但帕丽斯其实很享受这过程。感觉很像是在装饰一个精致的玩偶,这可不怪她,镜子里的人实在漂亮的有些过分。
帕丽斯看着镜中的自己,由衷冲其伸出了自己的大拇指。“不愧是王国之月,女士,你美的惊心动魄。”
名为帕丽斯的骑士少女,她将腰间的黑色细绳收紧系成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甩在腰侧。“啧,瞧瞧这惹火的小蛮腰。”她轻扬起眉头,抚着自己的脸颊,摆着一个撩人的姿势冲自己开玩笑.....
帕丽斯花了很大的决心才终止了自己在镜子面前舞首弄姿的欲望,她向窗外看了一眼。
天色已经大亮,塔姆家伙现在应该醒了吧......
该做正事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