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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写文,朋友问:“你写东西是出于什么目的。”有时候我也这样问过自己,是什么让自己在坚持。
码字码的眼疼,滴滴眼药水,关上电脑,放下手机,弹弹吉他,唱唱歌。追逐梦想的过程里,太多诱惑让自己迷惘且沉沦。有一天,我卸掉了电脑、手机上所有的游戏。写了半个月断更了一个半月的《再见了20岁》重新拾起。这样,我们又相见了。
几天前,论坛维护,加了一下qq群,看着里面比自己小那么多的孩子,也在写文的生涯里,内心竟生的佩服。随手点开一下某某的小说,嚯!300多万字,那小兄弟在群里发着牢骚,我写了这么多,每天都更,为什么不给我推荐位,编辑为啥都不理我,这个平台是不是在挤兑我……写的多,成了炫耀的资本……这难道不是他的悲哀吗?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为了3万字签约而开始胡写,以至于写完发布,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点开他那所谓的三百万"著作"云云,不知所云。原来我们都是在追梦中丢了初心的孩子。
初,写文是爱好,只是想写,也想在这茫茫人海里找一个爱看的你们。后来,为了更文而更文。写的东西越来越敷衍。快餐式网文,固定的模式下,再也找不出封神作品,不缺的是著作下的影子,像蝼蚁一般在得到一块搬不动的奶酪里炫耀。
重拾作品,我把所有写过的东西,全部保存修改了一遍,有人说:“好作品是改出来的。”改的过程中,我就在想,当时为什么这样写。为什么写的这样随意……浮躁的内心深处每个人都在为了名利,为了金钱,挥霍着自己最后一丝尊严。
愿我们在阅读中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阅读该是一门生活里的必修课,写文,也只是爱好。"二十出头,故事开始的时候,他们忙着在大学里混日子逃课;二十三四岁,他们忙着投简历找工作;二十五六岁,他们忙着相亲,草草和不那么爱的人结婚。然后就30岁了。"比较喜欢孙晴悦写的这句话。二十岁前我们无忧无虑,二十出头,是一个开始。既然不想浑浑噩噩,那总得坚持点什么,起码让几年后的自己没那么痛恨现在的我。
"人生富贵功名,是身外之物;但世人一见了功名,便舍着性命去求他。及至到手之后,味同嚼蜡。"儒林外史这样说富贵功名,就像钱钟书先生《围城》里所讲:“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现在看来何止婚姻是一座围城。这偌大的城池本身就是一座围住的城。我们在这城里,勇敢的找寻着我们活下去的资本。被艰难困苦打击的满是伤痕,把自己所期望的"自己"寄托给了自己的孩子。报不完的暑假班,训练营……累吗?
认识一群人,渐渐失去一群人。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这么患得患失。看完一部自己最爱的剧,意犹未尽。看完一本自己最爱的书,亦是如此。原来这个世界,没那么多完美,自己预想中结局,并不会发生,自己设想的人生,也不会像单行轨道一样顺着时光顺着自己意愿苍老。
小时候总喜欢打一些三国类的游戏,每次选三国,都是毫不犹豫选蜀国,会有一些不知由来的想法,认定曹操是一个“坏人”再大些觉得曹操没那么坏,曹操好像很厉害……关于以前的蜀国情结,长大了,丢掉了。
很久以前看的《仙剑奇侠传》现在还在看。因为一部剧,喜欢上一个人,仙一看了好多遍,仙三看了也好多遍。每看一次,都能勾起自己心里的仙侠梦,景天、逍遥、飞鹏……是一个角色,也是一个解不开的情结。
奈何桥旁,三生石边,孟婆勺起一碗浑汤,忘川水激荡,风起,再回头望一眼黄泉路,彼岸花火红的摇曳着。像什么……他在想却想不起自己在记忆里所认知的景像。他苦笑接过孟婆汤,眼里终究还是滚出来泪。脑海里,闪过一个个景,朋友,她…一生,就这样……不过如此。
是飞鹏还是龙阳又或者是景天?只是丢了记忆,自己重生了一遍。如果有一天,我丢了回忆,那我还是不是我?如果有一天我有了你的记忆,那我是你还是我?拿什么去定义,我是我这样一个命题。皮囊还是灵魂?
追完了爱豆胡歌的所有电视剧,新剧也全部追完,最爱的还是《仙剑》、《神话》。是觉得这样一个敬业的人,应该能配得上所有赞美。是觉得这样一部剧该用心看好多遍。
脑子里构思了好多仙侠情节,仙侠小说、玄幻小说,写了好多,丢了好多。写着写着还是觉得自己太年轻,太不满意,然后就丢了。丢了的东西,就没那么容易再找回来了。丢了,就丢了。友情、爱情……
好像那时候,还没有《喜羊羊与灰太狼》,好像那时候的也没那么多无聊剧本的真人秀。好像那时候的一些东西都能带给我们一些认知,社会的现实,其实并不是动画片里那样,坏人脸上永远都不会写着坏人,坏人的智商永远会超出旁人的想象。生命终究也不像是电影、动画片里那样顽强。人活世上如蝼蚁一般,面对天灾人祸,无能为力。
忘了第一次打的游戏的名称,忘了第一部真正意义上喜欢的电视剧,忘了关于过往里的种种烦恼。经历的越多,记住的越多,忘的也越多。
留下的那段自己没丢掉的东西,就成了所谓的情结。初一以后没再背过书包,初一以后没再用过铅笔盒。习惯了的东西没那么容易改掉,不适应的东西却在努力逃避不想面对。
《仙剑3》里景天跟猴子精精这样说:猴子,不管是凡人还是妖精,终有一死,我们只能活一次,既然来到这个世上,那就好好活着呗,这样走的时候,也能够安然地面对…记得看余华的《活着》一部小说,戏剧性的一生。活着,艰难困苦…看过这样一段话:自杀的人死后灵魂是不是不能投胎,下地狱,或者变成孤魂野鬼重复的看着自己自杀的过程。好好活着,好像就是一件很伟大的事。
喜欢过的东西丢了是丢了,只是在再某个合适的景还是会情不自禁的想起是有这么一段,自己“剪不断”的情。越长大,越孤单。
学了吉他,然后听了民谣。大半夜游荡于网易云音乐的评论,一首歌,那么多故事。才知道原来孤单的并不只是自己,原来还有那么多我们没有经历过的困苦折磨。很喜欢的一首《玫瑰》在评论里看到这样一段话:“ 长到这么大,我说不出来我最爱的一部电影,说不出来我最爱的一首歌,说不出来我最爱的一个人。时常觉得人生其实没那么有趣,偶尔也会质疑活着的意义,所有来自于书上和别人口中的意义都不曾说服过我。但今天突然觉得,大概人生最大的意义就是用余生去找到那些最爱吧。 ”又想起自己以前写过的话: 还年轻,想去某些地方,天涯或者海角。缘分到时,身边还会有个我爱的姑娘。有一把吉他,会带着好心情去看一看世界。想把好多东西写出来,也许能成一本书。会跟好哥们一起喝喝酒。会看书,会读报,老了再躺在藤椅上,晒晒太阳,陪老伴再走走一年轻时走的路。年轻时候养两只猫,老了养一只狗。世界,很好,我很爱你们。我会一直写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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