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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晶蓝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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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爱的哥哥,好久不见非常想念,最近寄来的衣服和书已经收到,天气转凉哥哥也要注意身体。我在这里一切都好,交了很多朋友每天都非常开心,有时候会想起我几年前你还在这里时我们约好和斯芬妮一起去山上看星星,我们不知道要带些什么,就偷偷从厨房的柜子里随便抓了几把大米带上锅就上山了,点火的时候突然下雨了,就着雨水煮饭结果我们三个落汤鸡都吃拉肚子了,现在想起来那时候真是有趣。以后有机会我们再去爬山,要记得带雨伞。

    关于你上次说的要我搬到那里和你一起生活的事我想了想还是不麻烦了,虽然我也想哥哥但是哥哥在那边生活也不容易,再等我一段时间。最后,如果可以的话哥哥能给我寄一些关于心理学的书吗?

    哈里斯

    哈里斯一笔一划地把信写好再对着蜡烛仔仔细细检查一遍,确认没有错字之后交给嬷嬷装好贴上邮票准备明天寄出去。邮票是哥哥一起寄过来的,他估计也了解嬷嬷的难处有时也会给教堂捐一些钱,只是哈里斯的了解这个小教堂已经到了举步维艰的地步,居住在这附近的人本身就食不果腹更不要说为神奉献,小教堂能支持到现在究竟是为什么也是一个未解之谜——哈里斯原话。

    “小哈里斯,你为什么回绝了哥哥的邀请?桥那边的生活会比这里要好很多,是舍不得嬷嬷吗?”

    “有这一部分的原因吧”哈里斯挠挠头笑道

    “那另一部分就是小斯芬妮吧?”玛利亚嬷嬷道,这些孩子就像是她的孩子一样,每一个人在想些什么她都知道。之前哥哥还在的时候这三个孩子就像是亲兄妹一样形影不离,可是现在变成这样哈里斯心里也不好受,他也不想就这样离开,否则就可能没有挽回这份友情的机会了。

    哈里斯向嬷嬷道了晚安后就走向教堂,那里本应该是神的子民忏悔的地方,现在是被抛弃的孩子们的宿舍,孩子们躺在教堂的椅子上,稍稍翻身就可能掉下去。

    走过小路就可以依稀看到教堂了,可是他选择绕远路走上了另一条,因为在这条路上可以看到虹桥的那一边,真正的艾辛格:被世界誉为魔都的存在。灯光组成的星河遮蔽了天空,高楼林立如同故事书中牙齿狰狞的巨人挥舞着大棒驱赶着贪婪的冒险者,守护着让人眼红的宝藏。每每嬷嬷读到这里的时候,哈里斯都会提问为什么勇者一定要杀死巨人然后夺走怪物的宝藏?抢夺是不对的杀人更是错误,这样勇者和邪恶的怪物又有什么不一样?我们为什么要歌颂他呢?可是其他的孩子都埋怨他打断了嬷嬷精彩的故事,总是呵斥他离开。后来,年幼的哈里斯明白了,是因为勇者活下来了,怪人死了。如果在那场厮杀中怪人用大棒砸碎了勇者的头也一定会写书立传,将自己描绘成一个勇于反抗侵略抢夺最后获得胜利的英雄顺便教育小怪人打败人类的技巧。他发现了弱肉强食的定理却不能向任何人诉述因为他们一定会向哈里斯投石子说他是怪人的后代······

    沙沙沙,背后的树林里传来骚动,这细微的声音使哈里斯瞬间紧张起来。这间教堂和外面是隔离开来的,周围都是墙壁不可能会有路人不小心走进来,这个时候孩子们是不允许外出的因为虹桥区的夜晚很不安全,那里充斥着亡命徒,盗贼和衣着暴露的女人。那这片树林里的人会是谁?小偷?这里也没有值得偷窃的东西啊。

    哈里斯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顺手的石头壮着胆子走进树林警惕每一个着看起来可以藏一个大人的草丛。

    这时,哈里斯的脚好像触到了什么东西······他捡起来摸了摸,是植物的触感带着花的香气,还是非常熟悉的花香。哈里斯放松了下来“斯芬妮?是你吧。”

    果然,只听见沙沙的声音再次响起,一个团白金色闪烁着从草丛里钻了出来。面前的女孩有些不好意思地整整裙子。哈里斯微笑着看着自己的友人,或者说前友人。他知道斯芬妮喜欢这种叫做晶蓝花的植物但是又不能拿在手里把玩因为她有一个好朋友对这种花过敏,为了不让她讨厌,斯芬妮就说自己也对这花过敏。又忍不住对花的喜爱,就在夜里趁着大家都睡着了偷偷跑出来摘花,结果撞上了在路上闲逛着的哈里斯。

    “不是说不要随便向我搭话吗”斯芬妮拍拍身上的树叶,警惕地盯着周围一只手伸向哈里斯,后者做出了然状,把手上的花递到斯芬妮手里“反正现在也没有别人,说两句话也不一定会让别人看到”哈里斯道。

    “那可不一定”斯芬妮亲呢地把晶蓝花贴在鼻子上含含糊糊地说“我有好几次都看到维多泽斯和黛西晚上偷偷跑出来钻到小树林里······你这个时候不睡觉到处跑做什么?被嬷嬷看见了可少不了责骂”

    “我想看看那边······”哈里斯转过头看着远处的璀璨,那是艾辛格的灯火。有路过这里的客人七手八脚地描述对岸的实景:高楼林立,地板干净得像最纯净的冰,那里人穿的鞋子不用洗因为即使穿一年也像是新的一样,每一扇玻璃都干净得可以当做镜子,镜子里倒映着翩翩起舞的女孩。人们都说没有到过艾辛格,就不算游览过不列颠帝国,那里是西方最繁盛的地方,是商业,学术,政治的中心,如同堆积在金灿灿财宝堆顶端的钻石一样耀眼夺目。

    “书上说,那里有帝国最杰出的学院:圣蒂斯学院,从那里毕业的学生不论在哪里都是各方争抢的人才,我有点想去呢······”

    “你想在那里学什么?”斯芬妮好像暂时也没有回去的念头或者说这个时间嬷嬷还没有入睡,回去的话会被发现责骂,还不如在这坐一会陪这位异想天开的孩子畅想一下那实现不了的未来“圣蒂斯学院有二十个系,囊括几乎所有主要专业,对外宣传最出名的是神学实际上也没培养出来几个红衣主教,倒是出了不少优秀的政客”

    “你了解得倒是挺清楚的嘛”哈里斯对着灯火坐在草地上“如果可能的话,我想当一个商人,就是一边旅游一边经商那种,马车里装满世界各地稀有不常见的特产,然后高价卖给没见过世面的傻贵族,啊!那样的人生,想想就让我激动不已。”

    “没见过世面的贵族和那些特产的稀有程度差不多”斯芬妮当机立断掐死了可怜少年的幻想,并且快速施加了追击,只见金发女孩抿嘴嗤笑道“而且现在交通那么发达,飞机,船舶,火车,你还以为现在是中世纪?马车旅行的商人······噗嗤,会饿死在路上吧?”

    哑然,纵容是以读书多而闻名于孤儿院的哈里斯有时候也辩不过这个少女,并不是说她更机智而是见识,斯芬妮的见地和所处角度是哈里斯无论如何都比不上的。

    哈里斯很罕见地露出尴尬的神色“那······那就改一改条件,只当一个商人好了”

    “真是随意的人生目标呢”斯芬妮撇撇嘴“你为什么执着于商人?那很危险吧。勾心斗角,天灾**,欺诈,蒙蔽,哄骗,还有各种各样的复杂关系。我父亲在世的时候就和我说过: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千万不要从商。从商折寿,特别是银行业······”

    “只有商人才可以做到”哈里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完全没有注意到斯芬妮话中的细节,他竟逐渐抬起手对着远方的城市“只有商人,只有商人才能做到,亲手打造一片属于我的灯火辉煌”

    轰!炸雷巨响,好像神探知了某个少年无知而又狂妄的幻想降下巨雷,浮在空中许久的浓云终于躁动起来,黑夜掩护下的乌云仿佛听到了号令也般一齐涌动着,银蛇般的闪电穿梭其中,瞬时照亮大地又瞬时消失。狂风大作中,盘踞在空中的这场大雨终于要降下了,如同要洗净这个污浊尘秽的世界。

    “都是你,害得我淋雨”斯芬妮埋怨道顶着一大片树叶往树林里跑去手里还不忘紧握着刚刚采到的花“现在回去一定会被嬷嬷责骂,好不容易有个好心情全都让你毁了”

    “要不然在林子里等雨停了再回去?反正已经湿透了”哈里斯听着雨中隐隐约约传来的埋怨无奈地说,斯芬妮哪里都好,就是太大小姐脾气了,连餐具都是爱惜地放在小盒子里不和其他人的放在一起,而且只要一出错或者受了委屈就蛮不讲理把一切责任都推到别人身上。她刚刚来小教堂的时候就是因为这样才没人愿意靠近她,哥哥带着哈里斯主动上去搭话才逐渐帮她改了过来,谁知道那个大小姐脾气只是平时隐藏了起来,就像病毒的潜伏期一样,等到周围没人的时候,名为大小姐综合征的病症肆无忌惮地爆发了出来,而哈里斯就是唯一受众。

    “不要!与其在这里冒着生命危险淋雨我选择面对那个满脸皱纹的恶嬷嬷······”斯芬妮满脸厌恶地说道,可是她话还没说完只见身后的人突然猛地扑过来把斯芬妮扑倒在泥浆里,她刚要挣扎却听见哈里斯在耳边狠狠说道“闭嘴!别动!”她从来没听过哈里斯用这种语气说话,这个男孩似乎对谁都很温和即使是和同伴们争吵起来也只是等对方说完后再开始阐述自己的观点。可是这次就像是温顺的绵羊撕去伪装露出獠牙一样!被吓到的斯芬妮动都不敢动。

    很快,她听到了,听到了哈里斯把他扑倒的原因:急匆匆的脚步声从她们面前数米的路上走过,沉重的脚步声与贫民所穿的布鞋完全不同。黑色的人影仿佛带着煞气,这群人走在路上却没有一个人随意交谈,整齐严肃就好像地狱的死神前来收割生命。一群人从他们面前走过却没有一个人注意到这两个趴在地上的孩子,哈里斯本身就比斯芬妮要高,他纯黑色的衣服把女孩草色的裙子挡在下面再加之暴雨能见度低孩子体型小才躲过一劫。

    足足数分钟,那群人走之后哈里斯才敢慢慢移开,他突然发现倒在地上的斯芬妮浑身颤抖不止喜爱的晶蓝花被她无意识地揉碎和泥土混在一起,明亮的眼睛里写满恐惧。就在刚才,斯芬妮从那群身份未知的人身上闻到了熟悉的味道,埋藏数年的记忆如鲜血般喷薄而出,那是刻骨铭心的,被染成罪恶的血色般的味道:浓重的火药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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