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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没钱就没人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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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胜的个头不高,在班级里除了女生外就算他最矮了,连万峰都比他高出一块饼干的高度,因此他就很不幸地坐在了第一排。

    那个和他坐一排的叫张全的家伙和他简直就是半斤八两,两个走到路上就像双胞胎一样。

    这两家伙都是卧虎屯的,他们屯一共有五男一女六个学生在这个班,其中五个男生三个姓张的两个姓谭的。

    姓张的是叔辈兄弟,姓谭的也是叔辈兄弟。

    万峰非常怀疑他们是近亲结婚的产物,不然怎么都是一窝一窝的。

    在万峰的理解里,下课基本上就等于放羊,当任课的数学老师周小文像当阳桥上的张翼德那样高喝一声下课,同学们就像暴动成功的逃犯逃出监狱一样冲出了教室。

    有人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厕所,那劲头好像上火车抢座位一样,估计再晚一步裤裆里就有水漫金山的危险。

    有人在广场上玩各种土游戏的,而万峰却坐在教室里装白莲花在慢条斯理地整理书包。

    书包里的书可不是小人书,小人书他一本都没带到学校来,现在还不是把小人书带到学校来的时候。

    整理完书包后万峰也出了教室,他们班级的人都在屋檐下站了一排的人在接受阳光的沐浴。

    早春三月这个词听着美好看着和煦,但是你若是在外面的旷野里站上十分钟照样把你冻得鼻涕拉瞎的。

    所以聪明的人都靠着墙壁面向阳光晒太阳。

    现在班级里的人万峰认识他们他们却不认识万峰,和万峰认识的也就是他同桌袁益民了。

    广场上人满为患,低年级的男生在互相追逐拍方宝,女生则踢毽子跳皮筋。

    万峰班级里的同学们都靠着墙壁扯闲篇,女生则像一群被惊飞的乌鸦一样呱呱呱地闹个不停。

    “你现在有多少本小人书?”万峰旁边的袁益民问道。

    这货从来没租过一本小人书,万峰不知道他问这个干什么。

    但这句话问得却正是时候,无意中帮着他打广告了。

    “八十一本。”万峰回答。

    万峰的回答激起了五年级劳苦大众的一片惊呼。

    那时谁有个三本五本小人书就可以掐着腰冒充土豪了,而万峰竟然有八十一本。

    “你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小人书?”有人问。

    万峰认为这是一个扩大自己知名度的机会,立刻开始做广告宣传:“各位同学,有看小人书的没有?一分钱一本可以带回家看一天一夜,不管多厚的书都是一分钱一本,花最少的钱取得最大的利益。”

    一个叫徐玲的女同学问:“你都有什么小书?”

    万峰刷地拿出一张纸递给徐玲:“书名都在上面,你要看什么书就告诉我名字,我带到学校来交给你们。”

    万峰在来学校前就做好了这些书单,手工撰写,一共写了十几张。

    但是上学第一天他没敢发出去,仅仅在自己的班级发出去这一张。

    万一被学校知道了,你这转学而来的人第一天就搞这个恐怕影响不好。

    到第二节下课做课间操的时候,班里的同学几乎都知道万峰有八十多本小人书,一个个看万峰的眼神就热烈了。

    第二节下课的时候,万峰的前面的谭胜把脑袋转到了后面:“新来的,明天把你的小人书带五本来我看看。”

    万峰并没有认为这是第一笔生意来了,虽然上一世没有这个桥段,但他本能地认为谭胜这是黄鼠狼给鸡拜年:“你要看书?一下看五本你一晚上能看完吗?”

    “一晚上看不完我不会两晚上看,两晚上看不完就三晚上看。”

    万峰琢磨一下这话有点不对劲儿:“你多看一天我可是要多收一次钱的。”

    “还要钱?要钱没有!”

    万峰就知道这位是打算白撮。

    “我的书租一本一天一分,没钱谁伺候你。”

    谭胜的小脸刷地就黑了:“看你一本破书还想要钱?我就不给你钱。”

    谭胜在班级里属于个子最矮的人,但人很混头,他叔辈哥哥谭春却是班级里个子最高的。

    在学校个子高矮虽然不能绝对的成为厉害不厉害的标准,但个子高的人确实受的欺负比较少反而却能去欺负别人。

    谭春当时的个子已经超过一米七了,是班级里个子最高的人,在班级里是没有人敢去欺负他。

    谭胜倚仗着谭春在班级乃至学校里也是很嚣张的存在。

    但万峰才不管那一套:“没钱看个几毛的书,你爱哪去哪去没人你。”

    这个头是坚决不能开了,一但开了这么个头,以后他的书还要不要收钱?

    “这么说你是不肯给我看了呗?”

    “拿钱你爱看什么我就有什么,没钱!爱哪玩哪玩去!”

    谭胜面色狰狞:“好,既然你不给我小书看,你拿到学校一本我就去告老师一本,看看你厉害还是我厉害。”

    看着谭胜那张令人厌恶的脸,万峰很想一巴掌拍过去让丫的认识一下人生的残酷,但是想想自己今天是第一天到学校便生生忍住了。

    转学第一天就打人,那他就该背着书包回家了。

    他才不会那么傻呢。

    不过谭胜的这句话倒是提醒了他,小人书不能带到学校来。

    他还是得想个万全之策,小书尽量不带到学校来,最好是在离学校最近的小树屯找一个可靠的人家。

    万峰就想到了他上学放学都要经过的许景民家。

    万峰的姥爷当时就在学校后面的果园里当技术员,许景民也在果园里干活,他姥爷和许景民家关系相当不错,这是一方面的原因。

    另一方面,万峰全家在八年后从龙江举家搬迁回来的时候,就在小树屯许景民家前面大队院子里的一栋房子里住。

    当时二十岁的他和许民家的女儿许美琳谈了四年的恋爱,眼看就要谈婚论嫁的时候却因为其它的原因而分道扬镳,这成了万峰一生的遗憾。

    万峰比许美琳大四岁,现在她还是一个一年级的小学生,她哥哥现在也比万峰低一年级。

    按理他把书带在身上在校外找个地方交易就可以,但是八十多本小人书足以装下整整一书包,他总不能书包里全装小人书吧。

    若是被老师发现肯定全军覆没了,再说这天天背来背去的还不够麻烦的呢。

    所以他需要在离学校最近的小树屯找一个寄放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