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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姆拉斯手一举,慢慢地走过去。
在这棵被雷击过的树下,有不少枯枝败叶,也有被新鲜打断打落的枝叶,水淋淋地泛着光。
小树林里的树的种类很多,这些人一棵也不认识。
他们现在只看着地面,因为这些树还没有大到可以把人藏在上面。
而就在那棵被雷击过的树下面,有一些草被压过的痕迹,很明显。
看不出人形,但面积不像是一个人的。
在雨后,很多现场的痕迹都会被破坏掉,但如果心里知道这儿可能发生了什么事,那么顺着线摸出几种接近真相的可能是有的。
在阿姆拉斯的脑子里,昨天这儿至少是两个人。
一个是那个晕倒,后来又醒过来的亚裔,非常可能就是现在在医院里的那个人。另一个人是玛法德。
或许还有第三个,第四个......
但也可能只有两个。
那意外发生的很突然,这让阿姆拉斯感觉有些奇怪,如果是肉搏,他不觉得玛法德会输给那个黄种人,他肯定带着刀子的。
就算是对方会功夫,也不可能一下就打倒玛法德这样的壮汉。
偷袭的可能性很大。
也许有第三个人......
那条杜宾在这树下转了几个圈,又开始撒尿,它好像要把尿散布到整个树林,雨后,之前很多动物留下的气味都淡了,这是它的本能。
已经完全不管那条狗了,站在树下,阿姆拉斯指着地面上那片压痕:“我可以看到这里有人倒过的压痕!看看吧!这就是眼力!”
边上的小弟们也纷纷点头。
“那么玛法德去哪了呢?”有人问道,“他不可能凭空消失。这里也没有血啊!”
没有血,没有一点血。
阿姆拉斯也意识到了这一点,这不正常。就算是下雨,在这样的树林里也不可能把血冲得干干净净。
他知道人血喷出来是什么样子,枪和刀,棍,那击打出的体液是不一样的飞行路径,但无论哪种,都得落地。
地上没有,阿姆拉斯翻了几片叶子,拿起来闻了闻,也就是树叶的气味。
他站起来:“脚印,会给我们指出方向,这就像是我们祖先在草原上追踪猎物一样,看着脚印指向哪,我们就朝那里去!因为它们不会飞!”
说这句话时,阿姆拉斯本来是想装逼,但他走了几步脸色就开始真正严肃起来,一直走到了洛河边上。
确实是有脚印,河岸边的草是越来越少的,走过的地方,草被踩进泥里。
到了河岸,这里草皮已经消失,泥上两个脚印简直连瞎子都看得到。
低级混混的生存优势就是皮实耐草,他们通过无数次做恶被抓被放的经验成长,反正现在监狱这玩意也都是私营的,其实还真没那么可怕,只要找到组织,在哪都可以过得下去,就是有点费钱,也不像外头那么舒心。
所以,如果能不被逮到,还是别被逮到的好。
但现在是网络时代,科技也越来越发达,到处有监控,还有那种光凭着一点DNA就可以定罪的PCR技术,混混们也得与时俱进了。
得益于资讯的发达,高级混混们为了生存长久,也会看一些探案节目,阿姆拉斯更是善于学习。
这几年他订阅了不少关于刑侦方面的杂志,他还看探索频道,看法医题材的电视剧,懂得最简单的现场痕迹追踪和收集的方法。
阿姆拉斯蹲了下来,仔细看着这两个凹坑,确实是脚印,被大雨打过之后的脚印就是这样的。
脚印很大,被雨冲得稀烂,但确实是人的脚印。
阿姆拉斯的水平不足以分辨出站在这里的人的身高和体重,他站在边上,然后后退一步,看看自己留下的足迹。
“怎么样老大?你看出什么了?”
“一个人,一个人站在这里。”阿姆拉斯回想着玛法德的样子,那是个身高六英尺,体重一百八十磅的棒小伙。
玛法德站在这里被闷棍打进河里?
那为什么没有第二双脚印?
他自己的体重是二百磅,身高是六英尺五吋。
自己的足迹比那更浅,也许玛法德是被扛到这里的,然后被丢进河里。
阿姆拉斯回忆着昨天的情景,开始是玛法德打电话说找到一个黄皮猪,问匹配的事,说地址,再接着突然说那人醒过来了,然后突然之间形势逆转。
阿姆拉斯舔舔嘴,这个关键点他没弄明白,前面树下没发现血迹,也没发现明显打斗的痕迹,也许玛法德是被偷袭的,再结实的脑袋也经不起一记闷棍。
做什么事都要专注,至少应该拿刀子抵着对方吧!
也许是因为一手要打电话,大意了!
玛法德无助地倒下,自己在电话那头怒吼,对方让自己闭嘴,然后又说了一句威胁的话,挂断了手机。
手机应该还在那人手里。
阿姆拉斯心里有一丝淡淡的自豪感,发现了真相。
一个小弟拿着袋子,一个小弟牵着狗,后面一群黑大汉,一起看着浊浪滔滔的洛河水,昨天的暴雨带来水位上涨,水中还有各种杂物,枯枝,一路向着大海而去。
“恐怕玛法德已经到大海里了!”阿姆拉斯感慨地说道。
“那我们现在要去找么?”有人问道。
阿姆拉斯横了他一眼:“怎么找?找到又怎么样?”
一群人耸耸肩,有些茫然,但说的也是,这玩意有什么好找的,肯定是死了,找到反而不好处理,就交给大海吧!
“要不要通知他的家人?”有人问道。
“不用。”阿姆拉斯摇摇头。
“可我刚才去取他东西的时候,他母亲还问我他在哪。”
“你怎么说的?”阿姆拉斯随口问道。
“我说我们正在找。”那人接着说道。
阿姆拉斯点点头:“那她应该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那我们现在....”
“兄弟们,我们有事做了!我们不能让我们的兄弟受到伤害不得到惩罚!”阿姆拉斯低声道。
哈桑有些僵直地看看阿姆拉斯:“真是那小子干的?我们去干掉他吧!”
阿姆拉斯点点头:“大概是了,肯定与他有关,现在我们先回去!哈桑,你和小拉斯去接一下丹斯,按着规矩,他差不多可以出来了。”
哈桑点点头。
一群人走出树林,凶相毕露地看着四周的路人。所有经过这里的人都纷纷低头而过。
阿姆拉斯满意地笑了笑,要的就是这个FEEL。
哈桑和小拉斯上了另一部车,他们要去丹斯被扣留的警所。拉开车门,上车,甩下两道白烟,轰然而去。
通常没有问题扣留时间是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丹斯其实是今天凌晨被弄进去的,到现在才过半天。
但据阿姆拉斯判断,最多也就是问个话。
因为丹斯没带家伙,也应该不会傻到去打条子,早上的时候已经有人传过话来了,他就是在医院疑似闹事。
金威帮的律师已经过去告诉他应该怎么说话,就说是对联邦的医保制度不满,所以最多就是提审一下,除非丹斯傻到在里面还打人伤人,不然现在就应该出来喝下午茶。
“把那傻狗还掉,告诉小提姆,花点钱送它去培训一下,像个十足的废物!”阿姆拉斯吼道。
“那这个......”一个小弟提着袋子问道,那里面是玛法德的衣物。
“丢了吧!你难道还想着帮他洗么?”阿姆拉斯没好气地说道。
啪!袋子被随手掼在树林里,没人在意那个。
“走吧!”
哈桑的车子远去,阿姆拉斯带着一群小弟上车。
呯呯呯关车门的声音连续响起,其他的混混也纷纷上车。
“我们现在去医院?”开车的小弟问道。
阿姆拉斯摇摇头,白天这事不能做,那样的影响太坏。
“晚上,你们去两个人,把那家伙绑出来,我要让他尝尝我的厉害!做得干净点。”
“哈桑说跟他在一起有个女的,也是个亚裔,要不要一起?”
“当然要!女的可以弄来爽爽再处理掉!”阿姆拉斯咧开嘴狞笑。
玛法德死了,一个普通的小弟而已,死人不会说话,这样他就不会对金威帮造成更多伤害,但做这件事的人,需要付出代价。
“嘿嘿,听说她们很嫩!”
“嘿嘿,看,我有大鸟!”
小弟们也露出相似的表情,欢声笑语,一种快要吃上大餐的期待感填满车子,但现在比较重要的是,回去吃午餐,补个觉,好羡慕那些天天可以晒鸟的家伙。
有人打开车里的音乐,劲爆的声音传了出来。
药药,切个闹!
闹闹,吃个药!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