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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5章 似曾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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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85章 似曾相识

    背包是因为肠胃不适,需要用到大量的纸。

    同时他又有洁癖,不想用KTV本身就提供的卫生纸。

    这一系列的理由虽然牵强,但也勉强说得过去。

    除了背包的问题外,陆仁还特别在意的一点是,这人上厕所的时间有点长。

    他五点五十离开的包厢,一直到六点零五分才重新出现在监控范围之中。

    上个厕所用个十几分钟的时间?

    关于这一点,倒也可以用肠胃不适这个理由来解释。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是他杀害了死者。

    十几分钟用来上厕所有点长,用来杀人倒是刚刚好。

    陆仁暂时将其列为第一嫌疑人,重新看起监控录像。

    同样还是六点零五分,本间走错包厢的同时,肌肉男有元正巧也离开了包厢,走进了监控死角。

    他的理由和前两位一样,也是去那上厕所。

    紧接着就是一号包厢的老头。

    他名为玉井邦男,和本间恭太不一样,他是先把身上的一应装备都放到屋内,然后空手走了过去。

    看着他的那身行当,像是刚钓完鱼回来。

    “你也是跑去上厕所?”

    “不,我是去买烟。”钓鱼老头和其余三人的理由都不一样,“五号包厢的旁边不是有个自动贩卖机。只是我想抽的那个牌子刚好卖完了,然后我就直接回来了。”

    六点十分,钓鱼老头回到了自己的包厢,肌肉男紧随其后。

    陆仁在本子上记录着两人离开和重新回来的时间。

    发现这俩人的时间重合度有点过高。

    他们同样都是六点十分回到的包厢,只是离开的时间略微有所不同。

    肌肉男是六点零五分,钓鱼翁是六点零七分。

    如果说这两人中有一位是凶手的话,那二人的行凶时间,分别是五分钟和三分钟。

    这个时间倒也足够杀人,就像陆仁昨天和叶坂皆代说的那样。

    只是这个风险实在有点高。

    他们两位随时都有可能撞见彼此。

    算了,说不定凶手就是运气极佳,还是先继续看下去。

    六点十八分,本堂瑛佑重新出现在监控范围之中。不过他也没有回到自己的包厢,而是闯入了四号包厢。

    原因和本间恭太一样,不小心跑错了。

    嗯……这倒是蛮符合他的迷糊人设。

    陆仁看着本子上记录的时间。本堂瑛佑是六点零三分离开的包厢,上个厕所用时十五分钟,和本间恭太一样长。

    要单看这一点的话,他反而一跃成了本案的第二嫌疑人。有着充足的作案时间。

    “你也是肠胃不舒服?”陆仁问道。

    本堂瑛佑还没回答,铃木园子就急吼吼的代为回答道:“仁哥,他前段时间生病住院了嘛,就算现在出院了,身体肯定还是会有些不舒服。”

    “这样么?”

    铃木园子:“嗯嗯。我们本来是想去吃蛋糕,但他吃不了甜食。然后又说去汉堡店,那家有个超好吃的超辣鸡腿堡,但他吃不了辣椒和油炸食品。最后才跑来唱歌的。”

    超好吃的超辣鸡腿堡?

    陆仁在自己的小本本上记了一笔。准备等破完案子后,问问园子那家店在哪。

    至于现在还是把注意力放在案件本身。

    六点二十四分,店员离开了监控范围之中。

    正如他之前所说,他此行就是去提醒死者的。

    这次轮到目暮暂停监控录像,“该不会是你以此为借口,下手杀了死者吧。”

    “我觉得这不可能。”柯南这时站出来替店员作证,“我听到了他的叫声,很快就跑了出去。那会是六点二十五分,地上的血迹已经基本干了。”

    “是么?”

    几人继续看监控,发现正如柯南所说,他在六点二十五分的时候冲出了自己的包厢。

    如果店员真的有大喊一声的话,那他的作案时间一分钟都不到。

    柯南本身又是名侦探,不可能犯下这种低级错误,替店员作伪证。

    目暮他们虽然不知道柯南的真实身份,但接触了这么久,他们也相信柯南的能力。

    所以店员的嫌疑可以直接排除。

    剩下的嫌疑人还有四位。

    分别是作案时间有十五分钟的有间恭太、本堂瑛佑。

    作案时间五分钟的肌肉男有元。

    作案时间三分钟的钓鱼翁玉井。

    陆仁想了片刻,准备先从作案时间最短的钓鱼翁入手。

    这人的证词也和其他人不一样,他说自己是跑去自动贩卖机那买烟的,并没有去上厕所。

    凶手是用钝器多次击打死者头部致其死亡,在这一过程中,死者的出血量并不算校

    就算凶手格外注意,身上衣服或许没有沾到血迹,但他手上应该会沾染到血迹。

    这时候要想清洗到手上的血迹,最便捷的方法应该就是借助厕所的洗手池来清理。

    可钓鱼翁玉井不太可能做不到这一点。

    假设他杀人只需要一分钟。

    那就是六点零八分跑去的卫生间,六点零九分就必须洗完手往回赶。

    这样才能做到六点十分出现在监控范围之中。

    这就有些太过极限了。又不是玩游戏,可以无限读档回档卡时间。

    所以如果是钓鱼翁杀的人,就只有两种情况。

    一是他手上并没有沾到血迹,根本不需要清理。

    二是他手上沾到了血迹,返回包厢后才清理的。

    而以上不管哪一种,厕所洗手池的排水管道里,都不可能检测到死者的血液反应。

    换言之,如果能在排水管道中检测到死者的血液反应,那钓鱼翁的嫌疑基本就可以排除。

    这个事陆仁准备自己一个人去做。

    至于警方的话,肯定也不能让他们闲着。

    “目暮警官,你们去采取一下五号包厢上的指纹。然后和这几人的指纹做一下对比。”

    “嗯。”众人开始分头行动。

    陆仁走到卫生间,他站在洗手池前,戴上手套就开始着手拆卸洗手池下面的排水管道。

    管道很快就被拆卸下来,接着陆仁又掏出小刀,直接将整个管道从中剖开。

    管道的内部很黑,拆开之后更是有一股恶臭扑鼻而来。

    陆仁屏住呼吸,仔细观察。经过简单的目测,他并没有在管道内壁中看到血液残留的痕迹。

    接着他脱掉一只手套,从衣兜中取出一瓶试剂。

    “鲁米洛反应试剂。仁哥你居然随身装了一瓶这个。”

    “小哀?你怎么过来了?稍微靠后一点,这里味道很重。”

    “嗯。”

    一般人确实不会随身携带这种化学试剂。

    就连每天遇到案件的江户川柯南都没这个想法。

    因为这玩意属于警方标配。一般来讲是没必要自己再准备一瓶。      陆仁身上有这个试剂,也是因为他有许愿戒指。

    反正空间足够,可以带一瓶以备不时之需。

    之前他也没考虑过这个事,只是在经过樱花节的“自杀”案件后,陆仁才想着往许愿戒指里扔一瓶。

    那次在屋内寻找血迹废了他们不少的功夫。当时要是有这个鲁米诺试剂,就根本不需要那么麻烦了。

    陆仁把试剂滴在管道的内壁上,有几处很快就有了明显的反应。

    管道内部检测出了血迹,钓鱼翁的嫌疑基本可以排除。

    陆仁把自己的猜测告知给了灰原。

    “要这么看的话,那位玉井先生的作案嫌疑确实不大。不过这也不一定吧,说不定管道内壁的血液并不是死者的。也有可能是某人洗手的时候突然流鼻血什么的。”

    灰原提出了另一种可能。

    “这倒也是,一会让检验科检查一下吧。”

    “嗯。”见陆仁忙完手头的事,灰原道明来意,“那个死者,我不久前刚见过。”

    “嗯?”

    “我是在书店遇见的本堂瑛佑他们。等出了书店后,我就发现有人在背后跟踪我们。这一点江户川也察觉到了。”

    “由于他的跟踪手法实在太过差劲,我们觉得他肯定不是组织的人。江户川推测这人可能是FBI成员,派来监视保护本堂瑛佑的。”

    “FBI成员?”陆仁琢磨了片刻,“应该不太可能。FBI要是还能被一群普通人杀死,那他可真是活到狗身上了。”

    “那也不一定埃说不定他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认识的人偷袭呢?”

    陆仁听懂了灰原的暗示,“偷袭……你怀疑本堂瑛佑?”

    “嗯。当我发现死者是这人后,我就一直在观察本堂瑛佑的表情。仁哥你没注意到么?他的情绪很低落,看上去心事重重。”

    灰原顿了片刻,又补了一句,“我在书店遇到他的时候,他可不是这个表现。”

    要这么说的话,本堂瑛佑是显得十分可疑。

    只是陆仁仍然不觉得他会是凶手。

    这就是妃英理昨天的心情么?

    认为自己相熟的人不可能犯罪。

    算了,还是按照原定计划,先调查其他几个嫌疑人。

    这又不是昨天妃英理面对的那道证明题,只给一个选项。

    现在要解的这道选择题,足有四个选项。完全可以先去研究其他几个选项。

    要真的把其他选项都排除了,只剩本堂瑛佑一人。

    那也没办法。

    陆仁出了卫生间,询问目暮他们这边的进展。

    指纹目前还在采集之中,等采集完毕则又需要一段时间。

    警方除了照陆仁所说收集对比指纹外,还逐一检查了案发地点的每一处角落。

    发现的话,自然也有。死者的西装兜里有一个胶片照相机。

    千叶已经跑去冲洗底片,估计再过一会就有结果。

    除了这个以外,案发现场并没有找到凶器。

    包厢内所有能被用来杀人的钝器上,均没有检测到血液反应。

    目暮:“凶器估计是被凶手藏在了自己的包厢中。”

    陆仁不可置否,他跟着目暮,开始按照顺序逐一检查包厢。

    一号、二号、三号、四号。

    逐一检查完毕后,依旧没有找到所谓的凶器。

    情况和五号包厢一样,不管是包厢本来就有的东西,还是嫌疑人自带的物品,上面均没有检测出血液反应。

    接着目暮一行人又走到了卫生间,试图在这里找到凶器。

    只是一番探查后,仍然一无所获。

    卫生间内,最有可能藏东西的位置,就是马桶的水箱。

    可凶器并不在里面。

    “厕所和包厢都没有窗户。凶手不可能把凶器扔到外面。难不成凶器是被他用马桶冲走了?”

    目暮不由面露难色,要真是如此的话,那这个卫生间的四个马桶,通通都得拆掉然后逐一检查。

    工作量大不说,工作环境也十分恶劣。

    “陆仁老弟,你怎么看?”

    “暂时先别拆。”

    凶器如果真的能被冲进下水道。

    那它很可能溶于水,不然会把马桶堵祝

    陆仁首先想到的就是冰块。

    可真要是用这玩意当凶器,那就算拆掉马桶,最多也只能找到血液反应。很难将凶手定罪。

    可如果不是冰块,或者类似性质的东西。

    那凶器究竟去哪了?

    总不能真是靠肌肉男的一双铁拳活生生把死者给锤死的吧?

    且不说现不现实。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要真能做到靠一双铁拳锤死凶手,这个力量绝对远超常人。

    要真有这一膀子力气,直接拧断死者脖子岂不是更轻松?

    锤死凶手太过费神费力。

    在场的四位嫌疑人中,唯一有能力做到这一点的只有肌肉男有元。

    可他的作案时间只有五分钟不到……

    对此陆仁还专门询问过本堂瑛佑,问他在蹲厕所的那段时间中,有没有听到卫生间有其他人的脚步声。

    后者点头称是,而且不光有脚步声,还有马桶的冲水声。

    这人具体待了多久本堂瑛佑没注意,但想来绝对要超过一分钟。

    本堂瑛佑证词无误的话,肌肉男的作案时间只会进一步缩短。

    所以就算是他下手杀的人,也绝对使用了某种工具,而不是靠自己的拳头。

    在这个推理过程中,本堂瑛佑的证词是否可信其实并不重要。

    如果肌肉男是凶手,本堂瑛佑是无辜的,那他没必要撒谎。

    如果本堂瑛佑是凶手,撒了谎。

    那为了撇清直接的嫌疑,本堂瑛佑应该说的,就不是肌肉男确实来过卫生间。

    而是选择指责污蔑他,说他根本就没来过卫生间。

    陆仁思索之际,千叶跑了过来,带回两个消息。

    一是指纹对比的情况,五号包厢的把手上,并没有这四名嫌疑人的指纹。

    对于这一结果,陆仁倒是不意外。

    二就是冲洗出来的照片。

    几乎所有的照片拍摄的都是毛利兰他们三人的背面照。

    看着这熟悉的拍摄角度,陆仁下意识地想起了某位名侦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