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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琉璃灯把火锅店照得透亮,朱彤已经洗过澡,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程绪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他心疼她的头发白了几根,也感慨她长高长大了,气质似乎也变得成熟了一些。

    唯有与他交汇的灵动眼神,仍然是那个渴望被爱的小女孩。

    火锅店的桌椅是沙子做的,灶是太阳能灶,锅是玻璃锅,里面的各种食材全是有机合成的,就连“辣椒”也是从矿物质里提取的一种替代物,小瓶上写着“一滴即可,两滴会死人”。

    简陋的环境并不妨碍大家久别重逢的欢乐心情,凌霄将碟子中的食物依次倒进锅里,招呼大家可以开动了,一抬头却皱起眉头,道:“瞧瞧他俩多恶心,一直相互看,连筷子都不动的。”

    “难得来一次四人约会啊!”鹿笑獒说。

    “你说什么!?”凌霄怒目。

    “对不起,女王大人,我是你的奴隶!”鹿笑獒嗖一声跑到地上磕头道歉,端正自己的地位。

    “你们别看啦,吃饭!”凌霄弯下腰,惊呼,“真肉麻,还在桌子下面牵手,你俩是连体婴儿吗?”

    “我们先吃吧!”鹿笑獒夹起肉放到凌霄的碗里。

    外面传来两个熟悉的声音——

    “陛下,你怎么把鞋脱了?”

    “嘘,小声点,这样显得朕很真诚……给我把鞋提上。”

    然后神武大帝跑进来,她穿着一身白色常服,赤着双脚,欢天喜地地张开双手,“朱爱卿,你回来啦,朕想死你了!”

    “陛下!”朱彤赶紧起身行礼。

    “不必不必!你们也免礼吧!”神武大帝笑盈盈地说。

    后面跟进来提着鞋的乌死林,穿着御林军队长的黑色制服,满脸堆笑,凌霄一指他:“还记得他吗?”

    “他……他是谁呀?”朱彤试图回忆。

    “算了,不重要,是个提鞋的而已。”凌霄无所谓地摆摆手。

    “你忘了我吗?我们在轩辕城见过,我叫……”

    “闭嘴!”凌霄说。

    神武大帝吩咐加了两个座位,落座之后问:“朱爱卿,这一年你去哪了?”

    “我……我把地净尸杀掉了。”

    举座震惊,当朱彤说完自己的经历之后,大家颇感惊喜,只有程绪注意到朱彤好像并没有战胜强敌的喜悦,他问:“对了,有件事情一直没问,你的刀呢?”

    “扔了!”

    “扔了!?”

    “我……”朱彤环顾一张张惊讶的脸,并不知道该怎么述说自己的心情,她向来不善于表达自我,“魔神只剩下最后一个了,它的名字叫幻真。”

    “那么,它有什么能力呢?”凌霄问。

    “只要杀掉它,瀛汉就可以复国了!”乌死林感慨,“苦难终于到头了。”

    “不,它绝对不能死!”朱彤摇头,“它是最后的一道封印,如果它死了,女娲就会降临,女娲会向我们复仇的。”

    一阵沉默后,鹿笑獒说:“传说是真的吗?不是很明白这个老碧。池的心态……”

    “你想死吗?不要瞎说!”凌霄诚惶诚恐地说,朝头顶上看了看。

    神武大帝沉吟着,“幻真会攻击我们吗?”

    “它是个和平主义者,也没有发疯,短时间内不会。”朱彤回答,她想起最后一次见到幻真时,他悲伤又痛苦的样子。

    “那么,看起来眼下不会再有魔神入侵了,但也不能吊以轻心,瀛汉现在的处境很糟糕,百分之五十的国土全部变成了沙漠,城市覆灭了几十座,南部诸州已经各自为阵,更兼盗寇林立,海外诸国虎视眈眈。我们的国家,经过魔神的洗礼已经变得面目全非、满目疮痍,复国之路漫漫兮,希望大家继续努力!”

    “继续努力!永远追随陛下!”乌死林捶着桌子大声附和,鹿笑獒朝他投来鄙视的目光。

    “哈哈,不谈这些了,吃饭吧!”神武大帝笑盈盈地招呼道。

    神武大帝给程绪放了几天假,让他可以陪着朱彤在沙筑城里到处晃悠,这里的变化令朱彤感到吃惊,有程绪的陪伴,这一年来的孤寂和迷茫也渐渐从心头褪下。

    即便已经认识了这么久,两人之间仍保持着一种初恋般的矜持,举手投足间都充满着默契。

    走在沙筑城的街道里,朱彤感慨:“你们好厉害,这个样子都可以生存下来,我一路上都害怕回来之后,发现你们已经不在了。”

    “怎么会呢?瀛汉最聪明、最勇敢的一群人都在这里,如果我们都完蛋了,这个国家怕是也要毁灭了吧!”程绪回答。

    “以前我觉得你们只会依靠我,现在发现我是多么自大,其实是我在依靠你,我只会破坏,你们一点一点地建设,那才是真正的强大。”

    “朱彤,你有什么心事吗?”程绪敏锐地捕捉到她的反常,“最近觉得你好像不太开心。”

    “呜……”朱彤低下头,“其实我本来不打算杀掉地净尸的,只是想任性地出一口恶气,然后我被女娲利用了,杀了他,我觉得我做了一件坏事,也许我害了你们。”

    “是这样吗?”程绪顿了顿,“跟我来!”

    程绪带着朱彤来到城楼上,前方是漫漫沙海,日光明媚地照耀其上,很壮观,也令人充满敬畏。

    她笑着问:“叫我看什么?”

    “那片地方……”程绪手指着一座沙丘,“有一次我巡逻的时候发现那里有一些痕迹,便带人去调查,意外地发现了许多兔子,它们和我们一样逃过一劫,在沙子里拼命寻找草根活了下来,但我们把它们全部杀了!是我带头做的,我们没有武器,就拎起它们的后腿往地上猛摔,摔死为止,我觉得太残忍了,二十三岁以前我甚至连只鸡都没有杀过。可是分到兔子肉的百姓高兴极了,像过年一样,我又觉得自己做得是对的!

    “朱彤,为了生存所做的决定,永远是正确的,因为活着胜过一切!地净尸不死,它会继续祸害瀛汉,假如有一天连幻真也发疯了,我们也要干掉它!就算女娲真的向我们复仇,那么我们拼上一切和她战斗,如果实在打不赢……”程绪抬头望天,“那么就让幸存下来的人坐着飞船逃到宇宙中去!因为我们要活下来,我们没功夫想太多大道理,谁祸害我们我们就反抗,一起反抗,直到死!”

    程绪的一番话扫除了朱彤心头的负罪感,她微笑着拉住程绪的手,眼中有泪光闪烁,“你说的没错,反抗到死!和你一起,我什么都不怕!”

    两人情不自禁地准备凑近,一滴雨落在程绪的鼻尖,他抬头,“咦,下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