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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响鼓不用重锤,他这么一说,我顿时就明白了。
大国崛起之类的纪录片我也不是没看过,我朝筚路蓝缕,一路走来实在不容易,你想崛起,别人可不肯,全球蛋糕就那么大,别人吃的正舒服,突然来了你这么个大块头,瘦骨伶仃两眼发光……别人肯分给你吃么?
大老板说不准就是什么地下战线上的急先锋、石敢当,这种人,我往往是佩服的,当然,这也是普通人一贯的观点,比如宋哲元,这位将军搞过惨无人道的凤翔大屠杀,但他抗日啊,有喜峰口大捷做背书,结果混了个抗日名将,还得了善终。
这就是我朝普通老百姓的朴素观点,但凡有地位的人,在大是大非上有操守,往往就会褒奖他而忽略他身上其余的缺点。
这么看来,大老板倒也值得我帮他,我虽然理想就是很自由很爽地过日子,但在不妨碍的情况下,我倒也愿意出那么一点绵薄之力。
当然了,让我像是窦爷爷那样几十年如一日战斗在岗位上,兢兢业业为人民服务,这就算了。
大老板老奸巨猾,看我脸色估计都能猜到我的心理活动,忍不住就笑了起来,从抽屉里面摸出一个雪茄盒来,打开后一人递了一根。
跟着两个老狐狸在办公室抽雪茄,我突然觉得心情挺放松的。
好吧,什么儿女情长的事情,先放一放。
于是我天天老老实实听歌,晚上上班,对漂亮的妞目不斜视。
大美妞虽然不来,但夜场依然有她的神话,那些妖艳贱货想泡我,先要掂量掂量自己的姿色,一时间,我还真是……吃素了。
一个多礼拜的禁欲调养身心,我觉得我目前的状态几乎是前所未有的好,就像是一把磨得雪亮的刀,光看,都觉得刺眼。
东哥找了个DJ暂时顶替我的工作,我跟大老板和他带着的一帮老兄弟一起去了香港。
夜。
夜色中的维多利亚港湾确实叫人迷醉。七彩的霓虹把夜香港装扮的如同天上人间,幽暗的海面上微风徐徐吹来,带着海洋特有的咸味。
我和大老板他们站在一艘豪华游轮上面,这艘游轮正慢慢行驶出维多利亚湾往公海去。
“呐!排水一万八千吨,豪华客房三百间,吃喝嫖赌抽,但凡你想得到的,应有尽有……”正在吹牛逼的是香港和记十三太保中的咸湿华,这家伙是做咸湿杂志的,所以得了这么个绰号。
像是咸湿华这种死胖子,光靠颜值的话,估计都没女人愿意跟他上床,可他吹起牛逼,说得好像这艘豪华游轮就是他的产业一样,当然,总有呆B会相信,比如他搂着的那个傻妞,瞧那眼神,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满眼痴情,看着的是蔡国庆而不是一个卖咸湿杂志的死胖子。
所以说,吹牛逼是全人类共同的爱好。
大老板抽着雪茄不说话只是笑,他虽然年轻,可挂着南直隶大佬的名头,香港本地这些老大也不敢小看他。
这艘游轮晚上出海,第二天白天从公海返回,一船客人我目测估算了一下,大概三分之二都是内地过来的,还有不少外国佬。
还没有出海的时候,在码头上拉客人的那些人一看打扮就是帮会成员,听咸湿华吹牛逼说,他们和记是香港最大的社团,是龙头老大,为什么能做到这个位置呢?因为和记讲义气……那些拉客的,都是些小社团,和记给他们一碗饭吃。
他说这话的时候还满脸的自豪,卧槽,【屌】都笑歪了,还讲义气,当我傻么!
我看无非就是他们吃肉,为了吃相不那么难看,就把剩下的汤汤水水给别的小社团分一分。
这种厂家——总经销商——二级批发商——三级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的套路,以为我不懂么?
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最后买单的还是内地来的呆B。
港币一千称之为金牛,五百称之为大牛,一般那些拉客的,都是承诺一张大牛就可以上船,有豪华客房,还赠送同等价值的泥码,泥码不可以兑换现金,只能在赌桌上投注,你赢了,**就赔付给你现金码,把泥码在赌桌上下注盈利换成现金码的过程就叫洗码。
看着挺爽是不是?五百块,有吃有喝,可以看各种表演节目,还有豪华客房,还奉送同等价值的泥码,运气好说不准就一夜暴富……几乎每一个上船的呆B都这么想的。
赌船装修得的确让没见过多少世面的家伙觉得豪华,大理石基座,黄金装饰,中东过来的羊毛地毯,各种展示设备的照片,还有那些一夜暴富的人捧着现金满脸笑容的照片,配合上老虎机的声音,美食和酒水的味道,女人的味道,加上那些三流的欧洲演唱组合的歌声,顿时就织成了一幅繁华宛如仙境的浮世绘。
在这种情况下,有几个能控制得住自己的情绪不把钱掏出来玩玩的?而只要你掏出来,你还想赢回去么?
别做这种春秋大头梦了。
今天上船的客人特别满,据说是因为今天夜里有黑市拳,有不少好这一口的本地大水喉专门来看。
卧槽,黑市拳?这个我感兴趣啊!
“有弗兰克陈么?听说他卧推15公斤,深蹲585公斤,一脚能扫断五公分厚的钢柱,是全世界最牛逼的黑市拳王……”
咸湿华叼着的烟吧嗒一声就掉在了夹板上。
“看你这表情,我知道了,你们请不起他,那么安东尼马库斯呢?他深蹲560公斤卧推160公斤,一脚能踢断四公分厚的钢柱,114场击毙对手……”
咸湿华身边的美女长大了嘴巴,不知道的还以为她要吃香蕉。
“卧槽,一个两个你们都请不起,咸湿华,你们和记不是香港最牛逼社团么?那金哈格你们总请得起吧!这家伙前几年和泰森在一个监狱坐牢,把泰森都暴揍了一顿……”
这时候一个声音就从我身后不远处响起来,“这位小兄弟胡说八道的样子颇有我当年的风采啊!”
我转头一看,对面是个留着板寸头的男子,耳朵上打着一个耳钉,身上穿着阿玛尼的西服,手上是一块劳力士,身边还带着个女人,长相么,还凑合吧,反正跟大美妞比差远了,穿得倒是挺风骚的。
一脸正色我就对他说,“这位大哥,你孤陋寡闻,并不能证明他不存在啊!”
男子哈哈一笑,“小兄弟,你知道一把反器材狙击枪能打穿多厚的钢板么?在500米位置用点50标准机枪弹,也不过就能打穿8毫米的钢板,一脚踢断5公分厚的钢柱,你说的弗兰克陈难道是擎天柱么?”
切,太聪明的人真讨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