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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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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实话,不仅虫子,就连我也有此疑问。看那些少年气度方方正正,并不像那些惯会耍赖巧嘴儿行乞之人,但是这一手“刷碗”的功夫,看起来又是“行家”。

    小豪自豪地压低嗓音道:“苗姐姐可不要小看他们,他们可都是木麟统领训练出来的探查精英,斥候中的翘楚,个个身手不凡,又善于伪装。能成为他们其中的一员,协助他们一起完成麒王爷交代给我的任务,你不知道我有多骄傲!不过我需要学的还有很多,以后有本事了,就为朝廷效力,立大功。”

    虫子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我差点就以为他们是真正的叫花子呢,简直太像了。”

    小豪点点头,翘起大拇指:“他们自从做了叫花子,就一直跟着我们吃讨来的馊饭,一言一行都严格要求自己,模仿得真真的,我自愧不如。俗话说强将手下无弱兵,果真如此,麒王爷是我喻小豪最为敬佩的人。”

    小豪人机灵善于应变,当初跟着他师傅坑蒙拐骗,见多了三教九流,的确适合这个差事,凉辞倒是很懂得知人善用。

    说话间,几人已经整理完毕,其中一年岁稍长的青年一边挖着耳朵,一边对着我和虫子指点:“新来的,就你和你,待会儿记得走中间,别四处张望,给我们招惹事端。”

    说话盛气凌人,带着懒洋洋的惰性,对我也没有一星半点的客气,完全将自己代入到现在的角色里,将乞丐的懒散和粗鄙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和虫子听话地走到几人中间,几人或拧了胳膊,或跛了腿,端着豁口饭碗,说说笑笑地向着城门口走。

    城门处依旧把守了不少士兵,对着来来往往的百姓盘问搜查。

    有一对年轻夫妻模样的人走过去,守城士兵色眯眯地盯着那妇人前胸,借着搜查的由头,趁机贪婪地上下其手。妇人羞窘着脸,涨得满面通红,眼眶里也含了泪,惊慌失措地左躲右闪。

    士兵变本加厉,一旁的男人原本敢怒不敢言,只是连连哀求,后见士兵太过分,终究忍不住,一把扯过自家妻子藏在身后,怒声斥责道:“我们不过是老实本分的百姓,身上还能藏了要犯不成?”

    士兵斜着眼睛看人,有些恼羞成怒:“身上是没有藏要犯,但是本爷看着你们就像要犯。来人哪,给我拿下去好好拷问。”

    青年愤怒地挣扎:“还有没有天理了?还有没有王法?”

    围观的百姓似乎司空见惯,只摇头叹息不说话,唯恐一个不慎,惹祸上身。

    小豪趁乱涎着脸上前:“官爷,今个还检查呗?”

    说完伸出乌黑的手抓起那士兵手里的布巾就往脸上擦。

    布巾还未擦到脸上,那士兵就凶神恶煞地一脚踹过去:“滚蛋,跟着捣什么乱!”

    小豪”噔噔噔“一连倒退好几步,一屁股坐在地上,裤子”刺啦“一声扯开一道口子,引起周围一片哄笑。小豪捂着露出大腿根的裤子,呲牙咧嘴地从地上爬起来,“哎呀哦”地直叫唤,却不敢多嘴,向着我们挥挥手:“还不赶紧滚蛋,眼巴巴地等着挨踹呢?”

    几人里有人指着小豪哈哈大笑,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然后嘻嘻哈哈地向城门里面涌进去,将手里的豁口破碗敲得乱响。

    “等等!”我身后有人叫嚷。

    先前指挥我们的那个乞丐回过头去,点头哈腰地谄媚着笑:“官爷是要赏口饭吃么?小的们祝您老人家步步高升,财源滚滚,好人有好报!”

    “啊呸!”那人一口吐在他的身上:“老子自己吃饭还紧巴呢,哪有那闲钱施舍你们?爷问你们,怎么这人儿好像又多了?”

    “爷,这年头兵荒马乱的,哪里的叫花子不是越来越多?我们那小破庙都快要容不下了,昨个还因为抢地盘干了一架呢。”

    “说的也是,”那人点点头:“你,说的就是你,你们两个怎么没有讨饭碗?”

    他指着我和虫子质问,眼睛倒是毒得很。

    小豪捂着屁股走过来,拱手作揖道:“官爷有所不知,我们叫花子也是有分工的。拿着饭碗的弟兄们笨嘴拙舌,不会说话,但是抗打,是负责到酒楼里或殷实人家讨要饭菜糊口顶饥的。他们俩人这几天身上生了疖子,正是最恶心人的时候,见到有钱人,上前任打任骂,抱住大腿不撒手,多少是能混几文铜板的。”

    那士兵怀疑地上下打量我和虫子两眼,晃着肩膀向着我们走过来。

    我突然想起当初青绾在墙根底下捉虱子的邋遢样子,伸手从腰间和后脖颈挠了两把,嘟哝道:“这跳蚤越来越多了,熏都熏不跑。”说完抖了抖袖子,一股腐臭难闻的气味几乎把我自己熏了个跟头。

    小豪机警,立即领会过来:“你站得离我远点,莫说跳蚤虱子,你那疖子里都生了蛆的。”

    那士兵立即掩了口鼻,嫌恶地挥挥手:“离远点,滚得越远越好。”

    我和虫子立即扭头就走,手里的打狗棒恨不能丢了,然后飞跑,逃离他们的视线范围。

    京城里的防卫较往日也格外森严,巡逻的士兵全副武装,一队队从我们跟前耀武扬威地走过去,整得街上鸡飞狗跳。

    行乞的队伍进城以后就分散开来,小豪敲打着破碗,一路唱着莲花落,哀哀切切。

    我和虫子紧跟在他的身后,趁着巡逻的队伍一个不注意,拐进街道两旁的胡同里,七绕八拐,确定没有人跟踪,才又钻进一条僻静的小巷。小豪在一家乌漆角门前停下来,轻轻叩动门环。

    里面有女人的声音低声问:“哪个?”

    小豪压低了嗓门:“是我,李嫂,喻小豪。”

    角门立即从里面打开,一位瘦骨伶仃的妇人探出半个身子来,一张脸涂满厚厚的脂粉,穿红戴绿,花枝招展。由于脸上脂粉堆砌得过于夸张,白惨惨的,看不清原本眉眼,吓了我一跳。

    “李嫂,十一小姐到了。”

    被称作“李嫂”的妇人笑着向我们点头,脸上的脂粉扑簌簌落下来,掉落在前襟上:“狂石世子已经到了,主子就等小姐呢。”

    小豪招呼着我们从侧开的角门溜进去,才发现这是一所宅院的后院,原本应该是花木扶疏,由于已经是深秋,枝枯叶落,一派萧瑟之象。

    我心里迫不及待,并无闲情逸致欣赏园中花木,加快了步子,走得飞快。

    转过回廊,就见我朝思暮想,挂在心尖上惦念的那个人影,一袭月牙白锦衣,正负手而立,背影明显轻减了不少,略显落寞。

    凉辞听到我急促的脚步声,转过身,先是明显一愣,然后眉眼展开,眼睛里绽放出潋滟的水光来,唇角微微翘起,春水荡漾。

    “凉辞……”话一出口,莫名就觉得委屈,千言万语都哽咽在嗓子里。

    紧跑两步,急切地想扑进他的怀里,在离他只有三步远的时候,猛然停了下来,想起自己一身的狼狈,定然招惹凉辞嫌弃,一时犹豫,略有尴尬。

    凉辞大步向前,一把扯过我,将我的头按进怀里,贪婪地呼吸着我头发的味道。

    我红着脸,推拒了两把,小声嘟哝:“脏,身上好臭。”

    凉辞将我搂得更紧:“别动,让我感觉一下你的温度也好,想你了。”

    凉辞一句话令我瞬间融化成水,瘫软在他的怀里,眼泪也汹涌而出:“我担心死你了。”

    “我也是。”

    “吱!”一声尖叫,一只长满了锋利的倒刺的前腿从我宽大的前襟里伸出来,然后是一个油光水亮的小脑袋,不满意地“吱吱”两声,冲着凉辞示威性地挥了挥前腿。

    凉辞后退两步,有些惊愕地瞪着它,大眼瞪小眼:“这,这是什么东西?”

    金子费劲地从我的前襟里钻出来,强劲的后腿一蹬,爬上我的肩头,向凉辞宣示捍卫着它的主权。

    “难道,这只蛐蛐就是……?”凉辞一脸的难以置信,伸出两根手指,去掂金子的两根触角。

    金子立即支起半个身子,凶狠地冲着凉辞呲呲牙,发出示威的“吱吱”声。

    我忍不住“噗嗤”一笑:“没错,它就是大名鼎鼎的蛊皇,可以号令苗疆百蛊的蛊皇!”

    “蛊皇竟然是一只大蛐蛐。”凉辞嫌弃地瞪它一眼:“你怎么能让它钻进你的衣服里?!”

    “苗人养蛊都是藏在身上啊。更何况金子是有灵性的,又威风可爱,不像其他蛊虫那样恶心。”我毫不在意地辩解,顺手安抚地摸了摸金子的翅膀。

    “就是因为它是有灵性的,更不能贴身放,尤其是放在前……前襟处。”凉辞不屑地瞥了一眼我肩头的金子,愤愤地道:“更何况它还是有两条尾巴。”

    我自然懂了凉辞的意思,蟋蟀区分雄雌最好的办法就是看尾巴,一般来讲,两根尾巴的是雄,三根的为雌。

    呃,我忍不住一头汗,凉辞这个醋坛子这是在吃一只蟋螽的醋吗?传扬出去谁会相信?我今天只顾逃命,压根就没有注意到金子什么时候钻进了我的衣服前襟,大概也是被我身上的味道熏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