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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正道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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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陈曹司态度很客气,但是高克明还是觉得有些尴尬。

    “咱们燕止郡的户籍案册都在这个屋子里,由于近些年朝廷没有拨划足够的钱粮,咱们府衙人手不足,我也没有好好打理过,见笑了。”陈曹司不好意思地说道。

    “哪里哪里,陈曹司真是不容易啊,咱们从哪开始找起?”高克明问道。

    “如果小兄弟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八年前,那时候整个北方七塞都不安宁,胡人一直跑到娄云城北三十里。大半个燕止郡都在内,只有南边六个县还算太平。所以我们先从北边这几个有高姓的大县查起,然后再看村子的名字符不符合。”陈曹司走到一个书架前,然后开始翻找,“有符合的就记下了,在根据其他资料与小兄弟记忆对照,或者是小兄弟自己跑一遭。我看见你今天是骑了匹好马过来的,若那马是你的,我想找起来应该还算快。”

    陈曹司拍了拍几本书册上的灰尘,递给高克明。高克明赶紧接过,陈曹司又继续翻找。

    但二人的努力将会注定没有结果。当年高克明被劫掠到草原后,只知道自己最开始在的地方叫“巴斯博拉斯”,后来随着部落迁徙,又被转手卖出,几经周折最后到了乌头汗的部落,然后渐渐学会了浩寒的胡话,知道了靠近燕止郡有个叫“巴斯博拉斯”的地方,所以才认定自己就是被从燕止郡劫掠出去的。可是中原那么大,官话分为好多种,草原不比中原小多少,胡人的话又怎么会完全统一呢?凡事不能想当然。

    于是之后的三天,高克明白天仗着自己有马在外边撒欢,晚上在驿站里白嫖伙食,早上则是和陈曹司翻看户籍案册,最后的结果是一无所获。

    陈曹司也是尽力帮高克明了,能找得都找了,高克明之后也不好意思再麻烦陈曹司了;胡人也快南下了,加上这燕止郡还有土匪,高克明对路线也不熟悉,他也不打算在外边奔跑了。现在的麻烦是自己该怎么办?高克明烦闷地想着。

    人生一半时间在草原做奴隶或者做学生的他对钱财这种东西并没有多大概念,直到昨天吃晚饭才明白原来普通人住在这驿馆里是需要花钱的,自己之所以能这么自在,全是因为沾了路大帅的光,当然,还有陈曹司,每天往衙门跑,导致驿丞以为自己是路大帅派来为郡守府做事的——得益于这年头低到令人发指的办公沟通效率,高克明完全可以继续白住下去。不过麻烦也有,如果自己公开承认是白身,恐怕马上会因为交不出房费而被赶出去;继续这么赖在这儿,要是郡守大人知道了,怕是认为自己已经是路大帅手下的士兵,自己就完全没有留在郡府衙门的希望了。

    一步错,步步错,现在该怎么办呢?欧阳郡守对自己并没有太多好感,直接跑到他面前说请求收留是不是太无耻一点了?自己跑回路大帅那里?总感觉像丧家之犬啊。当初为什么非要不遵从老师的话,信了何校尉的鬼话呢?

    等等,自己跑回边塞来,第一次遇到的一般都应该是巡逻守卫的战士,老师不应该想不到啊,他是不是要说将军说成了郡守?不对,这么重要的事情老师不会说错,更何况老师自己还做过郡守,完全分得清这两种职业的不同。难道是自己听错了?记错了?

    生存的压力和还未熄灭的从军热血让少年变得有些恍惚。坐在大通铺上,他深深地思索。将前因后果好好想了一遍,无奈地发现,自己最初开始逃避的,就是真正的现实——确实是他做错了!身为过来的人老师完全知道边塞的危险和刀剑的无情,为了自己能更和平安稳地生活,最好的选择自然是郡守身边,而不是一堆军汉身边。甚至老师还想出了借报郡守帮忙找父母的恩情留在郡守身边的理由,无论找不找得到,恩情总得报,郡守也无法赶走一个无依无靠的少年。现在好了,自己看起来不但有依靠,而且能依靠的这位腰杆还很硬——整个大姚有几个手底下有两万军汉的人?

    怎么办,怎么办,少年烦躁地都想在床上打滚了。

    ……

    君子坦荡荡,

    滴水之恩将涌泉相报。

    欲将取之,必先予之。

    君子欺之以方。

    最伟大的卑鄙必将浑身绽放崇高的光芒。

    ……

    闭目思考的少年突然睁开了眼,最后那句谁说的啊。

    算了,不要紧,自己现在已经有了计较了。

    穿上鞋,高克明跑到郡府衙门,和看门的两个衙役打了声招呼,他就直奔陈曹司办公的屋子,进门二话不说,跪倒深深地鞠了一躬。

    本来正在整理卷宗的陈曹司被吓了一跳,扔下手中的东西,慌忙起身把高克明从地上往起拉:“小兄弟这是怎么了?没事吧。”

    高克明顺势握住陈曹司的手,动情地说:“承蒙曹司帮助,您这些天不计辛劳地帮我,小子万分感激。”

    “找到家人了?”陈曹司脸上露出喜悦。

    “不!”高克明摇摇头,“这次我是来和曹司告别的,我怕今天不来,以后恐怕再也没有机会了。”

    “为什么这么说?”陈曹司一脸疑惑。

    “想来曹司也听过胡人即将南下的消息。”高克明说道。

    陈曹司点点头。

    “当初我归来时,得到北边一位校尉的帮助,虽然嘴上没说什么,可是我心里很感激他。只是心中挂念多年未见的父母,想着先回来找到父母,见上一面。如今陈曹司极力帮我,然而毫无收获,我想之后的希望不大了。”少年神色黯然。

    “这才数日,不是有些地方你还没去吗?”陈曹司忍不住宽慰少年。

    “可是没时间了,胡人马上就要来了。我怕有个万一,不能回报那位校尉,愧疚一生。”少年说道,“更何况,如果找到父母,却让他们再一次尝到失去孩子的痛苦,那真是人子最大的不孝,我现在希望时光能让他们早把我忘了,这样即使我回不来,他们也不会再有痛苦了。”

    “孩子,你这又是何苦呢?”陈曹司声音颤抖地说。

    “家国事大,个人事小。别人的孩子也是孩子啊!”高克明意志坚定地说,“南下的路上,我听别人说郡守是位好人,他让您帮助我,我也很感激,只是郡守事务繁忙,我就不打扰了,希望您能替我转达我的谢意。”

    陈曹司觉得有些哽咽,沉默了片刻后回答:“好。”

    “若是之后能回来,说不定我会求太守收留我,到时候咱们一起共事。”高克明由衷地笑着说。

    “嗯,我等你!”陈曹司也笑道。

    “小子告辞!”

    “保重!”陈曹司说道。

    高克明踏出略显昏暗的屋子,消失在冬日的一片光芒之中。

    即使是最卑鄙的人,也会从心底尊重那些勇于为正道牺牲的善良人,更何况这几天处下来,高克明察觉到陈曹司是个挺热心的人。而根据自己打听来的分析,欧阳郡守不但是一个能人,更是一个胸怀博大的人,他或许会拒绝一个投军的少年,但是绝对欢迎危难之际投身边塞,事了拂衣去的忠义之人。至于自己去边塞会不会遇到危险,有句话说得好,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在路都统带领的前提下,高克明对边塞军队的保命能力有极大的信心,更何况,自己对于路都统还有利用价值,不太可能脱离大军,成为前锋、弃子。

    含着泪将自己身上仅有金银器卖了,高克明理发洗澡、换了身中原的衣服,然后收拾好东西,骑着墨麒麟离开了那个看似可以永久提供温暖的驿站。他的计划是绕过黄粱坡,花两天的时间赶到边塞,然后先跑到大营里做作一番,请命上前线,之后和何校尉他们窝在暖和的营寨里喝酒过日子。待上半个月,等乌头汗走了,自己再南下娄云城,到时候名利双收。

    当欧阳彤水听到了陈曹司的转述之后,沉默了许久,然后提笔在纸上刷刷地写了一行字——“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而后放下笔长叹一声:“自古英雄出少年啊!”

    一旁的陈曹司听后点点头,当初自己也是个热血少年,如今却终日埋头在案牍之中。曾经的意气风发,全都被岁月消磨掉了。现在再看到此间少年,不禁心之所向。若是他还能回来,自己一定大力向欧阳郡守推荐他,他简直就是这昏暗世间里一抹正道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