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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了一家专门做生日蛋糕的门店,咨询了价格,看了看摆在保鲜柜里面包的品相,梁荆宜让老板把五块钱一斤吐丝面包,直接整了三斤。
面包这玩意,几乎就是被发酵粉吹到膨胀的,三斤吐丝面包装了一大袋,虽然钱花得不多,但感觉买的东西,却是物超所值。
时间九点半。
余舒雅所在的河水镇郭场村,他是熟悉的。
以前在家时,自己骑车也会偶尔路过。
余舒雅在信中跟他提及,她的家就在郭场街上,是一幢两层的楼房,外墙贴的是白色小瓷砖,楼房旁边有一个十多米高的水塔。
在那个年代,能举家搬到街上去住着,这得益于他父亲是个牛贩子。
做生意的人嘛,灵活的脑瓜子和敢于开创的精神,都不是一般常人所能比拟的。
他想先把面包送回去了,再去找余舒雅。
十点把面包送去给了两位老人,婆婆让他就在这里吃中饭。
他说中午有事,要不改为晚上吧。
两位老人都是古稀之年,他俩住的房子距离梁荆宜的家,大概有个百来米,这里是一处高坡,房子是用那种厚厚的土砖,堆砌而成的。
而这些土砖是他们的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婿,用铁锹一块一块从水田里挖起来的。
为了做这个土砖房,爹爹还与三个儿子发生了不小的争执。
发生争执的原因是:
当时三个儿子说要买镇上砖瓦厂的红砖给俩老做房子,多少钱由兄弟仨和一个女婿均摊。
可是爹爹脾气倔,他不同意,他咬定了要做土砖房。
并且给出自认为强大无比的理由:经过几千年来,人类活动的实践证明,手工操作整出来的土砖,筑垒的房子冬暖夏凉,非常贴近自然和利于繁衍后代。而红砖房呢?它是机械做出来的产品,不接地气,皮薄吸热,是典型的“中看不中用”的代表。
尽管糟老头子的理由非常牵强可笑,但是儿子们在老子面前,也不敢太逞能。
在酒桌上商议了一番,达成意见一致后,很快,三间土砖房拔地而起,这可能是整个樟树村里,为数不多的新建的土砖房了。
梁荆宜回家直接拿了那套小号的迷彩服,随即调转摩托车车头,下一个目的地——河水镇郭场村。
摩托车在通往河水镇的公路上一路疾驰,骑了没多久就是镇界,再往前骑上个两三公里,便到了余舒雅在信中所说的那个郭场街。
临近郭场街了,远远地看到右侧电杆上钉着一个牌子,牌子上面印有“郭场”二字,再往前五十米,看到右侧一个高过楼房的水塔。
我考,这不是余舒雅在信中所说的明显方位物嘛!
他的心跳加速,右手握着的油门,也随之一松到底,减档减速是势在必行的,如果不是顾忌到一个小上坡横亘在面前,他都想把车子熄火了,然后,慢慢地推过去......
有两个事是不得不马上考虑的:一是该如何去敲门,才不会显得唐突和冒昧?二是进去之后,该如何自报家门地介绍自己。
万一她不在家,她的父母又对我不冷不热呢?
不会,星期天嘛,应该放假了在家,再说我的礼节礼貌还是不错的,俗话说“出手不打笑脸人”,我满脸堆笑地过来,未必会被轰出去不成?
想到马上就可以见到日思夜想的余舒雅了,他硬了硬脖颈,略微加了点油门,大阳九零的发动机,那个动力弱爆了,挂个二档怠速爬个小上坡居然还是一抖一抖的,他都担心再这么继续抖下去,链条会被抖成几截。
外墙贴着白色瓷砖的两层楼房清晰可见了,它的后面正对着水塔,门是开着的,但貌似没见到什么人影。
绕了一个小圈回来,正准备左转弯,将车子直接插到两层楼房的门口,来个“单刀赴会”。
这时,从里面走出来俩人,目测前面是一位体态壮硕的中年妇女,而后面是一位身材匀称的姑娘。
她俩合力抬着一个大塑料盆,看抬盆那费力的姿势,估计是装的被子或是大号的厚衣物。
虽然心里面激动又忐忑,但刹车还是要刹的。
伴随着的“吱”的一声,摩托车稳稳地停住了,可不等他下车,从屋里突然窜出一条“汪汪”叫的土狗。
那土狗披着一身发亮的油漆黑,天庭饱满,四肢粗壮,吠叫狂野,一看就知道平日里主人给它的伙食调剂得不错。
土狗的架式惊得梁荆宜快速拧动油门,挂上档,车子向前冲出了四五米。
黑狗没有选择继续追他,而是摇着尾巴掉头往回走。
老家土狗也是聪明,虽然它不如现在的宠物狗,长得那般诗情画意又可爱萌萌哒,但它看家护院,把吓唬人的分寸,还是拿捏得死死的。
你想啊,它不追一下的话,对不住主人家每餐给的狗粮,所以,摇着尾巴意思意思一下,也就得了。
那抬盆的俩人朝着狗咬的方向望了望。
梁荆宜定定心神,下车鼓起勇气喊了一嗓子:“余舒雅。”
“嗯!”那个身材匀称的姑娘放下盆子,一脸惊讶地朝他走来,“你是......”
黑狗又折返回来,连续朝梁荆宜“汪”了几声。
那姑娘唤了声“来财”,黑狗旋即摇着尾巴,自觉到一边晾快去了。
“我是FJ回来的。”发现中年妇女一脸懵圈,梁荆宜礼貌地打起招呼来,“阿姨好!”
“你好!”那个中年妇女点点头,眼前这个小伙子,她还是不清楚究竟是从哪里给冒出来的。
明白来人是谁的余舒雅顿时笑了,她转身指向中年妇女介绍道:“那是我妈妈。”
“伯母好!”梁荆宜赶紧改口。
要知道在当地农村,喊“伯母”可比喊“阿姨”要亲热多了。
中年妇女微笑点头的同时,不忘看向自己的女儿,她还不清楚这一会喊她“阿姨”,又一会喊她“伯母”的陌生小伙子,到底是哪里来的瓜娃子,貌似没什么印象。
“他是我同学。”余舒雅手指梁荆宜,看到那一身迷彩服,她又灵机一动,补了一句,“前几年当兵去了,现在是回家探亲。”
当余舒雅的母亲朝梁荆宜点头示意时,这小伙子为了急于表明同学的身份,忙中出错亮出了自己的母校:“我们是JZ市第X高级中学的同学。”
说完又发现入校的时间对不上号,梁荆宜又改口:“我们是初中的同学。”
幸好余舒雅的母亲没有较真意识,要是换上她那当了二十多年“牛贩子”的父亲,早就发现了其中的端倪了。
“带你的同学去屋里坐,这些我来晾。”
“走吧,我爸不在家。”余舒雅一抬手。
我去,又一个老爸不在家的!
今天是个什么好日子?
早知道出门之前,看一下老黄历了。
去看小师妹,师傅是一夜未归;现在来看余舒雅,结果人家老爸又出门了。
难道是天助我也?
走了两步,梁荆宜又折返回停车处,他给余舒雅带的礼物,还在车后座的货架上绑着呢。
“给你的。”
正忙着倒水泡茶的余舒雅接过那个袋子问:“这是什么呀?”
这是俩人第一次近距离地面对面对视,在目光接触的那一瞬间,俩人均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来。
“打开看看。”梁荆宜声音轻柔。
余舒雅抽出迷彩服,惊叫道:“军装!”
梁荆宜指指身上的着装,有些得意地说:“你这个和我这个是一样的,只是型号不同而已,军衔都给你配了一副。”
“那我是什么军衔?”听说还有军衔,余舒雅的好奇心开始泛滥了。
“上等兵。”梁荆宜手指肩膀上的两道弯拐,“挂了两年两道杠的了。”
“厉害!”余舒雅这夸人属于是瞎鸡儿乱夸,人家说挂了两年两道杠,她还以为是有什么丰功伟绩呢?等把装衣服的袋子放好,她又转身问,“你喜欢喝浓一点的,还是喝淡一点的。”
“我不喝茶,喝白开水就行了。”站起来接过杯子的时候,俩人的手又不可避免地碰在了一起。
不过,这会俩人没低头,而是双双对视一笑。
彼此通过几封信的人了,多多少少那么点默契感还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