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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鸢!”
这声音对她来说全然陌生,但却听起来很是熟悉。
伴随着这一声声似催命的呼唤,江鸢却是松开了手臂,任由着自己极速下落。
因为脱力,她疲惫的眯着眼,看着头顶澄澈的天空,最终缓缓的闭上眼,一滴泪珠划过她的侧脸。
然而周裴疆却在见到她掉落的第一秒便驾马朝她飞奔而去,脚尖一瞪,飞身接住下落的江鸢。当人抱在怀里时,还是不可置信的自言自语道:“我接到了?我接到了?轻秋?”
想象中的粉身碎骨并没有来,江鸢睁开眼,就看到眼前的周裴疆,他的轮廓更加刚毅,也有了些胡茬,倒是更有男人味了,她刚打算开口,便吐出了一口鲜血。
周裴疆慌了阵脚,小心翼翼的为江鸢擦拭了嘴角的血,声音几近哭腔:“怎么回事?我不是接住了你吗?”
江鸢笑了笑,抓着周裴疆的手去摸她小腹上的伤口,在她刺穿匈奴首领的时候,他的刀也刺穿了自己。周裴疆看着满手的鲜血,竟然忍不住的颤抖,只能切切的呼唤她的名字:“轻秋……轻秋……”
江鸢看着他,伸手抚摸他的脸颊,声音极弱,似乎下一秒就会被风带走:“终于等到你,但裴疆……对不起,不能嫁给你了……”
“裴疆……对不……”
一字未完,脸上的手却无力的垂下,这最后一个字却是真真被风所带走。一起被带走的,还有怀中余温。
“步轻秋和周裴疆凄美的爱情故事,以及面对国家衰败时步轻秋的爱国和奉献精神都为后人所称赞。因为家国动荡身不由己,才造就了这一出悲剧,步轻秋的挚友李思写下戏曲《山河暮》以纪念友人,《山河暮》也凭借着高超的艺术性和文学表达成为最广为流传的戏曲曲目之一。”
“这是考点,要记下来的!”
台上的老师对着课本,说的唾沫横飞。然而台下的女生捅了捅同桌,说道:“这个周裴疆也太爱步轻秋了吧,听说她死后,周裴疆一生未娶。”
被她捅的女生也在垂眸看着课本,鸦黑的长睫敛住神色,一双唇淡得没有血色,在夕阳的光下,漂亮的不似真人,反倒像玉雕出来人儿一般。
“步轻秋才是痴情人,她是用生命换后世能将她的名字和心爱人放在一起。”她伸出玉似的指尖,点过两人的名字,似乎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这时候坐在前桌的少年忽然转过头,往少女的桌子上扔了颗糖果,附带一个眉目飞扬,挤眉弄眼的微笑。
下一秒就被老师抓了个正着:“周寺!又再下面搞小动作!上来给我把这段话抄十遍!”
伴随着教室里同学的哄笑声和少年生机勃勃的讨饶声,少女剥了糖纸,将糖塞到嘴里。
很甜。
【步轻秋番外】
步轻秋当上花旦哪一年,她已经足足在戏班子呆了十年。五年的学徒,五年的配角,步轻秋的生命里就这一方三尺的戏台子。她站在台上时,穿着华美的戏服,带着精致的珠翠,台下是热烈的掌声和叫好,这一刻她是戏中人,同她们一起哭一起笑。
但是下了台,她褪去华服,除去头饰,没了满面的红妆,她看着镜子里的脸略带苍白的脸,都会觉得陌生。
她是谁?步轻秋吗?可是步轻秋这个名字是当家的从戏文里摘出来的,连个姓氏都是从戏文里借的。从三岁起被母亲卖进戏园子,她就是无根之人,哪怕有了名冠了姓,身边却也是空荡荡的。小厮们,乐师们下了工,都着急着回家,只有她总是磨磨蹭蹭的卸妆,等到夜幕时分大家都收东西打烊了,她才独自走出后台。
宾客散尽的戏堂此时又和白日里不一样,她喜欢在这个时候,拿出戏文来看,跟着平日唱戏的词,一个个去认上面的字。
这是她的习惯。
以前还是学徒的时候,每日上午是训练身形的基本功,下午是跟着老师学唱腔,只有晚上的时候有些属于一个人的时间,她就喜欢拿着戏文认字。那是时候还有好些年龄相仿的小姑娘和她一起练习,时间渐渐过去,有些人年龄大了嫁为人妇,有些人做了富贵人家的外室,有些人熬不住练习的苦回了家务农。现下也只有她还在梨园里,可能是她们都还有退路,而她却只有唱戏这条路,所以才能坚持下来。
不过,现在当了花旦,练习到比以前轻松了,每次等待着梨园开门的时候,步轻秋都喜欢靠在戏堂子二楼的雅间,看着外面熙熙攘攘的人群出神。
这个习惯从她当上花旦开始到在京城走红,被召唤入宫之后,都没有改变。唯一有改变的是,台下的观众多了很多新鲜的面孔,来听她唱戏的人也越来越多。
她还记得,从皇宫回来的那一天,当家难的得的问她:“后不后悔?如果当时你答应了丽妃娘娘,你很有可能就一朝翻身成凤凰了。”
她看着当家的眼神小心翼翼的,知道他应该担心自己以后心生怨怼,可是这又什么好怨的呢?她步轻秋除了唱戏一概不会,连说的上话的人除了当家的也没有几个,她又能去做什么呢?
以前听教她的师傅讲,有些人唱戏唱的多了,就会觉得自己也是戏折子里的人,要有一番作为,但终究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都落不到什么好下场。但她很清楚自己不过是个戏子,也不会去奢求些自己要不起的东西。
这种想法一直延续到她见到周裴疆的哪一天,她正在二楼的雅间里靠着,鲜衣怒马的少年携着同伴谈笑间迈入梨园。那一瞬间,她黑白的世界似乎变成了彩色,少年会像只泥鳅一样的钻进后台,还会穿着京城名贵抢破头的苏绣爬上白墙,趴在瓦片上,只为同她说上几句话。
她在周裴疆的眼中第一次看见自己,那张苍白的脸似乎也因为少年炙热的喜欢而拥有了颜色。
那是她人生中最美好却也最短暂的时光,这一段时光就像周裴疆带着她策马游京城一样,长安的花虽美不胜收,但终究也只有一日。
很快将军府的老夫人找上门,说是要为周裴疆抬了她妾室。高门主母何其厉害,三言两语就逼出了她心底里最隐晦的自卑和不堪。她气得摔了瓷杯,指着那一地的碎瓷发下毒誓,说和周裴疆绝不再有任何瓜葛。
然后,少年失望的远走边疆,他们就真的不曾再见面。
再然后,匈奴来犯,京城失守。她第一花旦的盛名,最终变为负担,让她折辱于匈奴人身下,日复一日。
她守着一个念想而苟延残喘,不知道过了多久,匈奴人突然就带着掠夺而来的金银珠宝撤出了京城,而所有的百姓都上街去欢迎哪个带着兵收回京城的将军。
步轻秋在人群的欢呼中看到了那个熟悉的将军,一身黑甲,头顶鲜艳的红缨,踏着马走在队伍的最前端。对于满目疮痍的京城来说,他像是从天而降的神明,带来的希望和救赎。
她听到周围的人说:“听说这位将军不仅功夫了得,不知道什么样的女子才能配得上他?”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这位将军的妻子是来自簪缨世家,豪门望族的小姐,不仅知书达理还颇有智谋……”
步轻秋不知道她是如何回到自己的小院的,她浑浑噩噩的从床底拿出一个包裹,看着里面精细的包着的碎瓷。她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怀着怎么样的心情收起满地狼藉的瓷片的,但她现在抚摸着瓷片锐利的边缘,只余一声悲戚的呜咽。
割裂了他们联系的瓷片,最终被它的主人亲手送进咽喉。
裴疆……
步轻秋在失去意识的最后一刻,听见自己低低唤出了这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