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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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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歌心头狂跳,血脉喷张,满心期待接下来的事情发展,却忽然,被人捂住了眼睛。

    耳边传来,那听着就让人厌烦的声音:“醒醒醒醒!小崽子做什么青天白日梦!”

    秦歌烦躁的想扒拉开这双手,可谁知,双手一挥,却是醒了过来。张开迷蒙的双眼,定了定神,才想起来现在身处何地。原来,刚才是在做梦啊。

    回味了一下刚才的梦境,想想梦中的旖旎,秦歌裹了裹被子,又闭上了眼睛。不行!我要继续梦下去!芸娘等我,我这就回来了!

    刚有点睡意,那讨厌的声音又来了:“小鸽子,起来了没?一天天的咋这么能睡!”

    秦歌瞬间睡意全无,裹在被子里,眼睛睁得溜圆。又听那声音继续道:“快起来吃早饭了,就等你了!”这回确定不是做梦了,是自己那倒霉老爹!

    秦歌真是气不打一处来,自打遇到这爹,就全是倒霉事,在梦里都跟自己过不去。要知道,扰人清梦那是最可恨的!秦歌在床上滚了两滚,恨恨的爬起来,推门而出。

    来到门外,凉爽的晨风迎面而至,鸟鸣啾啾悦耳,顿觉精神一震,负面情绪一扫而空。下意识的伸了下懒腰,从来没觉着,筋骨舒展的感觉,是这般畅快。

    记忆中,很久没有过这样身体轻快的感觉了,也不知道是那药的作用,还是因为好久没睡这么舒服了。

    活动了一下身体,移步厅堂,众人已然聚齐,并且已经吃上了。一人一碗粥,配着小咸菜。秦歌过来也未客气,端过来就吃了起来。小咸菜也不知是用什么腌制,咸度适中,带着些酸甜,与粥倒是绝配。咬一口嘎吱嘎吱的还挺脆,再喝一口粥,这才是人生享受啊。

    秦歌喝着粥,忽然看到芸娘在看自己,想到刚才做的梦,脸色一红,赶忙错开眼神。却正好看见大傻,还背着他那标志性的大刀,端着碗站在旁边,也不吃咸菜,一口一口机械的喝着,两只眼睛一只看着自己的碗,一只看着芸娘。秦歌十分无语,这大蛤蟆,也敢瞅天鹅?并且大傻这两只眼真是···先天优势啊。

    秦歌吃着吃着,忽然想起什么:“对了!那个人贩子呢?真是气死我了!亏我还把她当救命恩人,还想送她一场富贵!居然转眼就把我给卖了!这事儿我跟她没完!”

    “没你事儿了,昨天她前脚把你送来,我们后脚就把她送官了,此时应当在县衙大牢里。”老爹随口应到。

    这就完事了?等等,这不应该,得是我自己找回场子来?这套路不对吧?秦歌有些无语,一肚子气没撒出来甚为不爽。不过也不能再揪着不放了,问到:“所以你们昨天白天一直不在,是在县衙?”

    “那可不,我们把人绑去,把情况一说,再把身份一亮,当场就把那县令给吓跪了。唉,小地方的人,就是没见过世面啊。”老爹懒洋洋道,“那县令当场二话没说,审都没审,直接就把那村妇下狱了。完了还一直要摆酒赔罪,我好不容易才脱了身。”

    秦歌愤愤不平,这种场面为什么不叫我?想想在大堂之上,自己仰天负手而立,淡淡说一句:“我爷爷秦臻。”那县令纳头便拜,那村妇咚咚咚磕头如捣蒜,高呼有眼不识泰山,多解气。唉,装逼的事全让老爹干了。

    “那县令认得你?你怎么表明身份?”秦歌疑惑。

    “我管他认不认得,他可以去查证,只要他不怕得罪我。”老爹不屑道。

    秦歌有些无语,这么强势的吗?想想你现在的处境啊老爹,被逐出家门了喂,还有什么好豪横的?

    想来那县令更无语,这帮公子哥干啥啥不行,背后搞人一个赛一个。你说你爹是某某,谁知道真的假的?我敢不信吗?他要万一是真的呢?

    芸娘却是掩嘴笑到:“只要去过京城,谁不知道鼎鼎有名的秦公子呢?特别是官面上的,都是人精,不认识别人可以,秦公子你那可不敢不认得。”

    老爹一脸受用,表示这马屁拍的舒服。秦歌看看这俩人,忽然想到,他们在京城便是旧识,两个人之间,若说没什么私情,谁信?想想老爹以往的韵事,芸娘这样的大美女,那能逃的掉吗?

    昨夜叙旧,也不知道叙了个什么,会不会是再续前缘?芸娘,以后有没有可能成自己后妈?秦歌一个激灵,赶紧摇摇头,挥散这可怕的想法。

    “老爹,接下来是什么打算?”秦歌问到。

    “你不是答应大傻,以后要带人家吃香的喝辣的?说到做到啊,正好也让我看看,你有多大能耐。是吧,大傻?”老爹懒洋洋道。

    然而旁边的大傻,却端着碗,瞅着芸娘,不知道在想啥,根本没应声。好像压根没听秦风跟秦歌说什么,碗里都没东西了,还在那不停划拉。

    秦歌见状,忽然想到什么,赶紧把老爹拉到一边,小声道:”你昨天去报官,咋不顺便把这傻子料理了?这可是土匪啊!咱们还是被劫持的人质!”

    “土匪又怎么了,这才好玩啊,不然闯荡江湖你玩屁啊?”老爹斜撇着秦歌回应道。

    秦歌有些无语,这倒霉玩意儿是不是缺心眼?这好玩?这是玩命吧!就算不被其他土匪砍了,也会被官兵剿灭啊!

    “那啥,这两天跟大傻了解了一下,他们寨子的情况,跟想象中的不大一样,可以去看看。”看到秦歌那看傻子的眼神,老爹笑了笑说道,“并且,我发现你小子似乎挺能折腾,正好,也让我看看你凭什么带人家发家致富。”

    “我拒绝!”秦歌斩钉截铁道。

    “哦?来,你看看那傻子,你觉着你能打过么?当一个人有了希望,你又把它打碎,你觉着,会是什么后果?”老爹玩味的看着秦歌,淡淡说道。

    秦歌看了看大傻,这傻子也会有希望?他知道什么是希望吗?可,万一他知道呢?看她盯着芸娘的样子,好像还真有了希望。秦歌深吸了一口气,好吧,认怂,就跟着这便宜老爹瞎折腾吧。

    “那,咱们啥时候去落草?”秦歌无奈道。

    “今天休息一天,在县城逛逛,明早出发。”

    秦歌恹恹的没再言语,继续去划拉自己的早饭去了。待众人都吃过,便与老爹和大傻,一同上街去了。

    一个小县城,还真没什么可逛的,总共也没多大点地方。说是集市,其实也就一条街,道路两旁总共不过十几家商铺,并且大多也是生活用品,基本都是米面粮油,日用土产。与后世小超市的琳琅满目,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秦歌兴趣缺缺,还不如旁边的古建筑能让人提起兴趣。可秦歌又不研究这些,建筑看多了,也跟一堆石头无异,秦歌根本看不出什么门道。天色尚早,也只能耐着性子慢慢逛,全当了解风土人情了。

    出了这条街,就基本是民房了,越是往外围走,越是低矮简陋。

    转过一个街口,秦歌在正无聊的打着哈欠,原本在道边趴着的,一个披头散发的乞丐,忽然冲了出来,浑身衣衫破烂,满是污渍,散发着浓浓恶臭,踉跄着直奔秦歌而来。

    “妈啊!护驾!快护驾!”秦歌哈欠都没顾上打完,惊叫着就把老爹一把扯过来,挡在了身前,只探出半个脑袋,偷看着情况。

    那人扑在老爹脚下,拼命伸着一只手,抓向老爹,另一只手臂只有半截,撑在地上。身上一片片的污渍,看着似乎是血迹。

    嘴里发着呃呃啊啊的无意义惨嚎,就好像受伤的野兽,神志似乎也有些问题,看着就让人心里发毛。

    老爹秦风本能的一脚把那人蹬了出去,自己接连退了好几步,差点被身后秦歌拌倒。

    那人被蹬了个四脚朝天,又马上挣扎着翻过身,又向秦歌三人爬过来,喉咙发出嘶哑低沉的吼声:“救我!”就好像地狱深处的恶鬼,在无限的绝望中,爆发出对光明的渴望,听着就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众人不自觉的后挪了好几步,保持距离。

    旁边的大傻,却忽然发出疑惑的声音:“大头菜?”

    秦歌闻言,低头仔细看去,披散头发,夹杂着杂草尘土,露出的半张脸上,满是泥垢。最可怕的是那猩红的眸子,以及无比狰狞的表情。努力辨认之下,好像,还真是大头菜?

    秦歌猛地从老爹身后蹦了出来,一脚又把他踹了个跟头,怒气冲冲道:“我去你妈的!你也有今天?老子昨天跟你求救,你是咋说的?谁跟你认识啊?啊?遭报应了吧!活该!去死吧你!”

    大头菜却又挣扎着爬起来,脸上泪水冲出道道泥印,一边往回爬一边嘶哑的喊着:“救我!”

    秦歌冲上去就是一顿乱踹,边踹边骂,把连日来积压的情绪都发泄在了大头菜身上。

    忽然,旁边呼啦啦围上来一帮人,喝道:“干什么的!敢动我们的人!活腻了吧!不赔个百八十两银子,今天谁也别想活着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