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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美的睡了一觉,秦歌醒来,只觉神清气爽。
身上的衣服早已被人换去,想来原本的衣物,被勾挂的不成样子。此时的粗布衣裳,有些破旧,有些肥大,不过却穿着舒服。
慢慢起身,小心翼翼的活动着筋骨,疼是疼了些,但不影响动作。上下摸了摸,骨头应该没问题,都只是皮外伤而已,没什么大碍,不过一身的淤青看着吓人。
仔细摸了摸脸,应该没什么不妥之处,秦歌长出一口气,彻底放下心来,嗯,吃饭的本钱还在。
移步向门外走去,对于这小山村的情景,心里还有几分期待,这里,定将会是自己的龙兴之地!
推开房门,正适应着刺目的阳光,忽然看到,一个汉子手持短刀,满手的鲜血,回头向自己看来,相貌普通,面无表情。
那望向自己的目光,没有半分的精神波动,透着一股漠然,好像看着案板上的一块肉。
杀人如麻!绝对杀人如麻!手上沾了多少人命,才能有这样的漠然!
血腥气扑面而来,秦歌登时有些疑惑,自己是不是还没睡醒?
连日的精神紧张,此时已没了恐惧,只是有些回不过神来。
为什么自己走哪哪出事?这是什么体质啊!
多好的一个大娘,就这么被人害了?
祸事接二连三,难道是因为,自己本不属于这个世界,所以这世界,想方设法的,要抹杀掉自己?只是可怜了,那些被殃及鱼池的无辜人。
正暗自神伤,忽然被一个声音拉回思绪:“唉呀呀,孩子你咋出来了?伤这么重,可不敢乱动弹,万一落下毛病就麻烦了,赶紧回屋歇着。你这老不死的,去一边收拾去,这血糊糊的,吓着孩子怎么办?这孩子可是精贵人,见不得这些。”
听到这亲切的声音,秦歌转头,看到大娘从旁边走来,伸手要扶自己。
“不碍事的,都是些皮外伤,大娘你放心好了。”原来是自己想多了啊,秦歌讪讪一笑。
误会,都是误会啊,秦歌朝那汉子看去,原来是在收拾一条鹿。想来这汉子应该是大娘的丈夫吧,闷不吭声只管干活,是个实在人。
大娘看秦歌好像也真没什么事,便放下心来,站在秦歌身边,开口道:“这是俺家那口子,今天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进山居然捡了一头鹿,让他收拾好了炖给你补补身子,说起来倒还真是你带来的好运呢!山里下的套子,多久没套着啥东西了,今天你一来就好运上门,真是沾了你的光呢,这鹿可是好东西,这皮子,这角都值钱着呢。。。”
听着大娘的唠叨,秦歌心里生出一种安宁美好之感,虽然大娘话多了点,可这才是生活该有的样子啊,以往最不耐烦的鸡毛蒜皮,此刻居然倍感亲切。
看大叔收拾那头梅花鹿,手法娴熟,想来平日没少干这样的活计。那可是梅花鹿啊!以往只在动物园里见过,这居然能亲口吃上了?心里有些期待,虽然觉着有一丝残忍,萌萌哒小鹿就在锋利的刀刃下支离破碎,但想想传说中的美味,秦歌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这鹿居然自己撞树上把脖子歪断了,让你叔捡了个便宜。也不知死了多久,这不让你叔赶紧给收拾了,别迟些肉给坏了,那就糟践了。”大娘犹自在念叨。
秦歌四下打量着小院,三座小土房呈品子型,茅草为屋顶,很是简陋。小小的院子里,当中拉了一根绳子,搭着几件衣物,墙角堆着些许农具。此刻剥了皮的梅花鹿正放在一块大石头上,旁边放着几个木盆木桶,装着内脏血液,鹿角鹿皮就扔在旁边地上。弥漫的血腥气,让秦歌忍不住皱了皱眉。
“孩子你先歇着去吧,刚受了伤,看你身子骨也挺弱,别万一再受了风寒。鹿肉可是好东西,可补身子了,大冬天的吃一点一整天身上都暖烘烘的,来大娘扶你回去歇着,待会儿就有鹿肉吃了。”大娘念叨着,便扶秦歌往屋里走。
“没事的大娘,要不我帮你生火吧。”秦歌道。
再三推让下,只得带秦歌来院边的灶台生火烧水。说是帮忙,却基本不让秦歌做什么,最多也就帮忙递递柴火。
这户人家,看着是真不富裕,这泥捏的房子,秦歌还真是头一回住。
这时代,靠地里刨食,每天累死累活的,最多也就勉强填饱肚子,想改变生活状况,怕是根本不可能,得想想啥办法。
秦歌对将来,一时也没什么好的打算,先了解了解情况,养好身子再说吧。
肉下锅后,大娘拿出一个小纸包,小心翼翼打开,秦歌才看到原来是盐块。大娘挑出几小块,丢进锅里,吮吸了一下拿盐块的手指,拿起木勺搅拌起来,此外再无其他调味。
“差不多了,孩子你快尝尝。”大娘说着就拿起一只碗,乘出一块儿,给秦歌递来。
秦歌赶紧接过碗筷,看着碗里的白水煮梅花鹿,卖相可不好。夹起一块儿,闻了闻,一股膻味直冲鼻腔,有点想放弃。可看大娘期待的眼神,咬咬牙送入口中,秦歌发誓,有生以来吃过的最膻的羊肉也没这么大味!感觉肉有些老,居然有些嚼不动。咬了半天,约嚼越嚼不下去,看大娘还在身边看着,心一横,干脆直接咽了下去,好悬没卡住。
“大娘,我不太喜欢吃肉,大娘你吃吧。”说着赶紧把碗递了过去。
大娘嗔怪道:“你这孩子,不吃肉怎么能养好身子,你看你瘦的。”
“放心吧,我身子好着呢,歇两天就好利索了。”秦歌微笑道。
几番退让,见秦歌真不想吃,便也不再坚持,端着碗边吃边说道:“那大娘给你拿两个干粮。”看大娘吃的带劲,秦歌忍不住为她那看着不甚坚挺的牙担心。
大娘转身给秦歌掏出来两个窝窝头,无奈道:“家里只有这干粮了,你先填填肚子,随后大娘再看看给你弄些其他吃的。”秦歌感谢着接过。
这窝窝头不知是什么做的,入口粗粝,甚至还划嗓子,但秦歌没说什么,努力吃完两个后,开口道:“大娘,救命之恩没齿难忘,我没了亲人,以后您就是我亲人了,我一定会报答您的。我身子骨弱,农活怕是干不了,等歇两天,我去城里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活计。”
秦歌不好意思说的是,这饭实在太难吃了,天天吃这个真活不成,一定得走出去,哪怕去饭馆喝刷锅水,也不能坐以待毙。
大娘却是一摆手:“诶,大娘还养不起你了怎么的?你这孩子敞开了吃又能吃多少,安心住着就是了,不差你这口。别说啥报答不报答的,我其实也没做啥。不过孩子你看着就是大户人家的,识文断句那是肯定的,以后啊绝对能当大官。”
“放心吧大娘,以后我出息了,绝对忘不了您。只是那山贼可能会寻我,大娘遇上了,还请帮我遮掩一下,就说没见过我,我的小命可就托付给您了。”秦歌装作可怜兮兮的样子。
接下来,秦歌就在这简陋的小家,住下了。几人慢慢的也熟络了,男人名叫陈大,大娘姓沈,没名字,平日都称呼为沈娘,两口子有一个儿子,却被抓去当了壮丁,几年没了消息,不知是死是活。平日里就靠几亩山田过活,男人忙完农活便抽空去山里打打猎,收获全看运气。
转眼过了三日,这夫妻整天早出晚归,把秦歌留在家里,秦歌一个人实在憋的难受。可是又不敢乱跑,怕遇到老爹一行人。村里人多眼杂的,被打听到自己也是麻烦。
这天早上,大娘找到秦歌,开口道:“孩子,今天大娘要进城,你想不想一起去看看?大娘城里有个亲戚,是大户人家,没准能帮到你。”
秦歌这两天早闷坏了,闻言当然是欣然同意。大娘跟邻居借了辆驴车,把大包小包搬到车上,载着秦歌上路了。
走了得有一个时辰才到城里,却不过只是个小县城,城墙并不高,看着还年久失修的样子,城门口也没见以往电视剧里看到的,检查往来行人的兵丁。
驴车七拐八绕的,来到一处小巷。大娘在一个小门外,停下车子,上前叫门。秦歌四下打量,这里应该是后门。心中暗想,这亲戚好大的架子,来拜访居然只能走后门?
一小厮开门应声,大娘赶紧笑脸迎上去,表明身份。那小厮也没多话,开门将二人引了进去,带至一个厅堂,给二人倒了茶水,掩门而去。
秦歌盘腿坐在矮几前,喝着不知什么东西泡的水,四下打量,房间摆设很简约,装修比起前世的饭店包间差多了,不过却也干净整洁。
片刻功夫,一貌美少妇推门走了进来:“久等了,前面有些事情给绊住了。这便是婶婶说的孩子吗?长得可真秀气,来让姐姐仔细看看。”声音婉转动听如莺啼,每一个字符都好像敲打在人心上,让人心里痒痒。
秦歌闻声看去,忍不住心中一动,只见这少妇年纪二十多岁,粉面桃腮,秋波含水,柳眉微弯,琼鼻精致,瓜子小脸上的朱唇丰润诱人,一举一动顾盼之间,好似带着别样的魅力。特别是那水汪汪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勾魂夺魄,秦歌只看了一眼便觉心神摇曳。秦歌觉着这么看好像不太礼貌,可又舍不得移开目光。两人就这样互相对视着,久久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