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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烧钱买市场

作者:我是王大龙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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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互联网在美国刚刚诞生,只是给学校或者研究机构使用的高端玩意,为的是让各个研究机构,能够远程操控仅有的几台超级计算机,那时只有研究机构的工作人员才能使用,普通平头百姓没有机会享受到这个福利。研究机构的计算机和超级计算机,构成了互联网的雏形,是网络中的最初的两个节点

    不过研究机构也不想自己研究出来的一个东西,只有少数人才能用到,开始思考这种互联网系统的民用价值,就比如他们做的图书检索系统,就很适合开放给外界,想要知道某一本书放在哪个地方,直接在计算机里面输入书籍信息,搜索一下就行了,不用挨个图书馆地找。

    于是后来在八十年代末,美国政府就逐渐放开了对于互联网的限制,允许网络服务提供商(ISP)为大众提供网络服务,有条件的民众可以在家上网。

    然而真正让互联网发生变化的,是英国一个叫TimBerners-Lee的科学家,他在一九八九年提出了万维网(WorldWideWeb)这个概念,规定了在互联网传输文件和网络资源(图片、视频等等)的基本格式,也就是常说的协议,让用户能够通过软件,比如浏览器获取另一个计算机的资源,并且按照正确的方式去解析。

    这段话可能比较抽象,简单来说可以把互联网比作高速公路网,网线就是公路,网络资源比如网页图片视频等等就是货物,要想把一个网页从京城运到魔都,就需要先把网页装进货车,然后让货车开到魔都,最后从货车把网页卸下来。

    现在问题是一个网页也就是一段二进制码,卸货的人不知道这个货物,到底是网页还是视频还是图片,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个送货单,告诉卸货的这是网页,卸货员应该怎么怎么处理等等。

    这样的一套信息资源处理机制就是协议,让网络资源能够得到正确的传输和处理。

    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创新是域名系统(DNS),具体的原理就不细讲了,可以大致理解为信息高速公路上面的指路牌,让用户的电脑,能够根据输入的域名,找到对应的网站。

    比如想要使用度娘搜索,度娘的网站域名是,只要在浏览器地址栏里面输入,浏览器能自动导航到百度的网站。

    那个时候企业只需要注册一个.com结尾的域名,比如,用户就可以访问到这个域名下面的网站,然后就能体验到公司提供的服务,也就成为了一个所谓的互联网公司,所以互联网泡沫又叫.com泡沫。

    以上两点创新算是互联网的基石,发展了30年也没有太大的变化,这些协议和系统仅仅是修修补补,在安全和效率层面上有很多更新,本质的原理还是和多年前一样。

    除了互联网的这些基础协议,个人电脑的普及,也对互联网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个人电脑的诞生时间正好比互联网早十几年,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水果和IBM为代表的商业公司,开始推出自己的个人电脑产品。

    刚开始大部分的产品都是特别难用的,黑乎乎的界面,笨重丑陋的大机箱,纯文字界面,但是苹果在一九八四年发布的Macintosh个人电脑,彻底颠覆了当时个人电脑糟糕的用户体验,图形化的界面,简洁的外观,流畅的操作系统,配合鼠标使用体验完爆当时其他的个人电脑,达到了艺术品的高度,成了当时家庭逼格的象征,买一个放家里倍儿有面子。苹果电脑在当时引领了个人电脑行业的潮流,推动其他的电脑公司做出更好的产品。

    随着电脑和处理器技术的发展,个人电脑价格逐渐降低,体验也在不断优化,越来越多的家庭愿意并且能够购买电脑,更多的人有机会接触到互联网。互联网连接的人多了,互联网的价值才能慢慢显现出来。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这场游戏即将开场!

    时间来到一九九三年,此时个人电脑已经发展了十几年,用户体验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但是都只是独立运作的软件。

    比如一九八七年的图像处理软件ImageMagick,是最早的能够新建、转化和修改本地图片的电脑工具软件,又比如Mac上面非常经典的游戏《神秘》(Myst),也是那个时候出现的。这些软件的运行都是依托的是计算机芯片的计算能力,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完成一些辅助计算,但是没有用到网络,没有连接到其他的电脑。

    互联网传输到计算机上面的数据,只是一串二进制代码,只有经过正确的解析之后才能使用,就好比菜市场买回的菜,得加点配料调料什么的炒一炒才能上桌,电脑用户希望看到的是有意义的文字或者图片,需要一款软件来展示互联网传过来的代码,这就是我们在平时工作生活中经常用到的一个电脑软件——浏览器,浏览器的出现才真正让互联网变得触手可及。

    一九九一年互联网之父Tim博士的团队,就开发出了一个自己的网页浏览器,但是这个浏览器并不是我们现在熟悉的样子,仅仅是一个呆板命令行工具,没有好看的界面,没有人性化的交互,一个输出框,输入文字之后返回文字结果,让一个程序员去用这个浏览器我都不想用。

    于是美国国家超级计算应用中心(NCSA)的两个员工,为了改善用户体验,开发出了世界上第一个图形化界面的网页浏览器——Mosaic,也就是现在网页浏览器的雏形。

    没错,世界上第一个最好用的浏览器的中文名叫马赛克,虽然名字令人讨厌,但是它的体验在当时是前所未有的好。用户直接点击界面上面的按钮,就能访问对应的网络,不用打字,不用背那些冗长的命令,直接一键访问,用户体验完爆需要输入文字才能使用的命令行浏览器。

    总而言之,计算机和互联网的普及,标志着世界正式进入信息时代,大家开始注意到了互联网,能够给生活带来的巨大改变,不少人开始想方设法,蹭一点信息时代发展的红利,亚马孙的老板贝佐斯就是其中之一。

    人应该都知道,每两周就要翻倍已经属于爆款产品的水平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上网并且体会到了网络的便利,无不感叹世界上还有这么神奇的东西,坐在家里看世界,爆款的口碑反过来进一步促进个人计算机的销售。。的。。

    从一九九零年到一九九七年,美国家庭拥有计算机的比例,从百分之十五增长到了百分之三十五,计算机从一个奢侈品,变成了一个家庭必需品,类似于洗衣机、电视机这样的大家电。

    大家发现用计算机,可以可以做到很多原来做不到的事情,比如网购、聊天、发邮件等等,特别方便。上网用户数量也随着计算机用户的增长在飞速增长,仅仅花了四年的时间,互联网就收获了五千万用户,而达到相同的用户数电视机花了十三年,收音机花了三十八年!

    以太网的发明者梅特卡夫,还专门总结了一下互联网的发展规律,名叫梅特卡夫定律(Metcalfe'slaw)。大意就是说网络的价值,和网络内用户数量的平方成正比,比如二个用户只能建立一个连接、三个用户建立三个连接、四个用户六个连接、五个用户十个连接、六个用户就有十五个连接、一百个用户就有五千个连接。

    用户连接增长的速度,是远远大于用户增长的速度,更多的连接会吸引更多的用户进来,就像滚雪球越滚越大,整个互联网的价值的增长速率几乎是指数型的

    总而言之,计算机和互联网的普及,标志着世界正式进入信息时代,大家开始注意到了互联网能够给生活带来的巨大改变,不少人开始想方设法蹭一点信息时代发展的红利,亚马逊的老板贝佐斯就是其中之一

    他的创业方法也很简单,就是列出一张清单,里面有书、船、汽车、电影、CD还有药等可以买卖的商品,看看其中哪些东西在互联网上面比较好卖,但是实体店中不方便卖的。经过一番比较和调研后,他发现书是最合适的,因为市面上有数以百万计的书,一家书店不可能全部放下,但是在网络上可以把所有的书都列出来,同时书的大众需求量也很大,价格相对于汽车游艇什么的也比较低,比较适合互联网的这种模式。

    事实证明这是一个非常正确的选择,亚马孙的官网上线才两个月,就已经把书卖到了全世界五十几个国家,每周营业额就有两万美元,并且一直在持续的飙升,连那帮在华尔街见惯了大世面的经纪人分析师们,都被惊掉了下巴,没想到互联网的这种商业模式,能够有这么快的增长。成立仅仅三年后,亚马逊于一九九七年在美股纳指上市,如果你以为亚马孙那个时候,已经赚的盆满钵满那就大错特错了,贝佐斯一有机会就给商品降价,导致亚马孙的营收非常微薄,利润更是不存在的

    因为贝佐斯始终相信,只要用户量增长上去了,赚钱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也就是互联网界的经典理论——GetBigFast(前期啥也别想,把用户量干上去就行了,不要在乎利润这种东西)。

    可能是曾经在华尔街工作过的缘故,贝佐斯知道如何让华尔街的天才们,相信在前期烧钱占领市场之后,营收就自然而然增长上来,前途一片光明。

    当时和亚马孙类似的公司还有Ebay,中文叫易趣,类似咸鱼的一个买卖二手物品的商城,也是趁着这波机会发家上市的。当时资本市场已经开始看好这类的用户量增长飞快,但是没有任何利润的互联网公司,Ebay上市当天发行价是十八美元,收盘时达到了四十七美元,涨了接近两倍。

    亚马孙和Ebay的这种模式,逐渐赢得了资本市场的好感,投资者和创业者的热情,开始高涨了起来,互联网的这种增长模式是前所未有的,短短的几个月就能获得几十万的用户,这在旧经济体系里面是想都不敢想的。

    当时最疯狂的是一家叫Netscape的专门做网页浏览器的公司,它继承了Mosaic浏览器的衣钵,很多员工来自Mosaic项目。

    Netscape在一九九四年成立,第二年就上市了,发行价二十八美元,上市第一天最高就涨到了七十五美元,最后收盘时公司市值二十九亿美元!美国百年企业通用动力公司,花了四十三年才能达到的市值,就被这样一个才两岁的互联网公司给超越了,这样的成就很令人眼红。

    总之这几家公司就是当时美国互联网界的偶像,当时的美国企业家和投资人,看亚马孙、Ebay、Netscape就跟我们十多年后看企鹅和阿狸公司一样,满眼都是星星。企业家都梦想成为下一个贝佐斯,华尔街的投资人都梦想投中下一个亚马孙。

    他们的成功也许真的可以复制,至少企业家、投资者甚至用户都相信这些快速增长,但是不赚钱的互联网公司的未来,是一片光明的。

    自此大批的公司开始投入到互联网化的运动中,一时间泥石俱下,有的传统公司申请一个.com域名、开一个网站就说自己是互联网公司,然后开始融资,年轻的创业者就开着车跑到硅谷,开一个网站做生意,各种各样的互联网公司,像雨后春笋般冒出来,有这种专卖宠物用品的,有这种专门做生鲜配送的,还有Akamai这种专门做计算机网络相关内容的,而且大家根本不愁没钱,因为他们的背后有华尔街在输血。

    开公司得要钱吧,想要快速获得大量的用户,占领市场干掉竞争对手,就不能叫花钱,而是烧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