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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瞅你那损色!(求追读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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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天的鱼因为排净了体内的杂物,腥味比较淡,而且因为要过冬的原因,鱼儿们赶在秋季拼命进食,每一条都吃得又肥又胖,只需要少少一些油盐酱醋,就能把鱼炖得滋味十足。

    张子义家,刮完鱼鳞的大雅罗鱼静静躺在大木盆里,被开膛破腹,另一边老伴张齐氏已经把家里能凑齐的炖鱼调味料都拿出来,摆在锅边,她狠狠心,又舀出半勺熊油,递给张子义。

    雅罗鱼过了两遍清水,洗净血污,张子义接过半勺熊油,倒进烧热的锅里,刺啦一声,空气中顿时弥漫出奇异的香味。

    大鱼整个下锅,煎到表面微微泛起金黄色,这才下入各种调料,酱油、以及东北顿顿不能少的大酱……

    咣当一声锅盖扣上,张子义蹭蹭手,“进屋吧,我来烧火。”

    “这家伙的还信不过我……”张齐氏瞪了他一眼,“老大,你把衣服脱下来我给你洗洗,造得跟要饭花子似的……”

    炊烟袅袅,空气里弥漫着炖鱼的香味,一大清早,整个二马架村家家户户都忙着炖鱼开荤。

    曹队长家里,老头把珍藏许久的一瓶高粱酒拿出来,给孙建平、儿子儿媳每人倒上一杯,他自己也倒满一杯,先滋溜抿了一口,夹起一块鱼腩肉放进嘴里,细细品尝。

    “爸,今天咋舍得喝你的陈年小烧了?”李秀芝笑问道,老头吧唧一下嘴,“这好菜不配点好酒,那不白瞎了?来建平走一个!”

    “我敬曹叔一个!”孙建平举起酒杯,曹叔哈哈大笑,“好孩子!”说完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建平也就是伱,换两旁事人,我爸可舍不得把这酒拿出来。”李秀芝夹了两块鱼腩肉,放在儿子和女儿的饭碗里,当妈的心里最惦念的永远都是自己的孩子。

    “那可不,就这杯酒,我都馋了大半年了,今天才喝上!”曹春贵抿了一口,吧嗒吧嗒嘴回味一下,“今天都沾你光了。”

    “少扯哩哏楞,好像我不给你们两口子喝酒咋的,建平这酒味儿咋样?”

    孙建平又尝了尝,“辣!”

    “哈哈!”

    一家几口都笑起来,“辣里面还带着点甜,带着那么股子香味,是不?”

    “嗯!”孙建平点了点头,“还挺好喝的。”

    “别光喝酒来吃点菜……”李秀芝夹起一大块鱼肉放进孙建平饭碗里,催促道。

    一家人其乐融融。

    吃完饭之后,曹队长领着孙建平和儿子来到队部,把马车都拖出来,一辆辆小心细致的进行检修,明天就要去鹤城拉粪了,半道要是出了什么岔子,到时候可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趁着众人检修马车的时候,孙建平靠在马厩旁边,慢条斯理的给枣红马梳毛,另一边观察小瓶子里的空间。

    复制来的五百斤鱼、熊皮、熊掌、熊胆,都存进了这个小小的瓶子里,留着备用。

    这个复制瓶简直绝绝子!

    可惜每样物品只能复制一次!

    不过话又说回来,手里有粮心里不慌,在这个资源匮乏的年代,物资翻倍的功能是最实用的!

    咕噜河河边,一群孩子们叽叽喳喳的在河边玩耍,看到有人过来就一个劲摆手,指指露在冰面上用以固定绦绳和渔网的木棍,让他们远点扇着,别惊了鱼!

    “我哥哥下网捕鱼呢,吓跑了鱼鱼我生气啦!”小伍月扳着小脸,一本正经,看得路人都笑起来。

    “我们家今天早晨炖了这么老大一条鱼!”一个冻得小脸红红的小家伙比划着手,和曹兴文吹牛逼。

    “我们家炖得这么大!”曹兴文也不示弱,吹呗!谁吹不过谁!

    “你们家锅才多大,炖得下吗?”

    “那你管不着,反正就这么大,跟房子一边大!”

    “我们家炖的鱼,从村子东头扯到西头!”孩子们都凑过来对着吹,小伍月突兀喊了一嗓子,“我们家炖的鱼和天那么大!”

    迎着冬日的风,隐隐传来孩子们吹牛的声音,孙建平哑然一笑,想起自己小时候和邻家小姑娘吹牛的时候,从地球吹到月球,再吹到太阳上,堪称抬杠+吹牛双料小能手!

    直到把那小姑娘气得哇哇哭才算告一段落。

    现在她已经到北大荒农场了吧……

    不知为何,他突然想起她,原本平静的心突兀泛起了一丝波澜。

    枣红马促狭的去咬他的衣角,孙建平在牠脑门上拍了一下,枣红马放开他的衣角,把大脑袋靠在他的胳膊上蹭来蹭去,一蹭,掉下一片马毛。

    “我这刚洗完的衣服……”孙建平捏捏马耳朵,枣红马呲了下厚厚的嘴唇,露出一排白白的大板牙,笑得十分开心。

    丁丁当当的打铁声又开始了,老程头也分到了两条大鱼,他吃饱喝足,抡起铁锤,给乡亲们打镰刀,给牛马打蹄掌,顺便给孙建平打了一把锋利的匕首。

    “出门在外,手里得有个趁手的家伙。”老爷子把他叫进打铁铺,指着浸在水里的一把银光闪闪的匕首,笑道。

    孙建平把匕首捞出来,甩干表面的水珠,手指轻轻抚在匕首锋利的刃口上,只一下,就削掉了他拇指肚上一层皮。

    “程叔,你这是……”孙建平仔细看了看,不由得惊叹一声,好家伙,老爷子竟然用的是双面夹钢工艺,匕首手柄用的也是名贵的黄柏木,色泽金黄透亮,木质坚硬,打磨得十分光滑,握在手里格外舒服。

    “拿着吧!”老头憨憨一笑,抓起茶缸抿了一口,“明天去鹤城,路上自个多加小心。”

    “嗯我知道了程叔,到时候这些牛马就劳烦您老照顾了。”

    “这孩子净说外话,去忙吧!”老爷子一笑,抡起铁锤,又当当敲起来。

    孙建平握着这把锋利的匕首来到马厩旁,看到主人得了新宝贝,枣红马欠欠凑上来,孙建平一把捏住马下巴,用匕首在牠下巴上作势比划一下,吓得枣红马嘶嘶的叫,逗得他哈哈大笑。

    瞅你那损色!

    他抡起匕首,对准拴马桩子,当的一声砍下去,锋利的匕首入木三分,他费了好大力气才拔出来!

    “好刀!”

    感谢“书友20210301106460054764”兄弟的打赏,感谢给本书投月票和推荐票的每一位兄弟,实在太多了没法一一感谢!

    希望大家继续支持这本书,谢谢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