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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姐弟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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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轩不再隐藏情绪,漠然说道:“你应该知道,我在公司只是挂职,公司对我而言只是个工具,我喜欢女人,有的女人喜欢出名,我和她们做一笔交易,仅此而已!

    田菲菲是我泡过最蠢的女人,由于她的愚蠢,我被我姐警告,所以我不会再管她了,她没法跟你斗。

    我只有一点要求,暂时留着她,我有用!”

    林祥听出来了,这不是威胁,而是谈和,听起来对两人都好。

    林祥犹豫了下,没有立刻答应或拒绝,看着球桌上说道:“我打不来斯诺克,能不能换大小号。”

    “行。”陈轩爽快地让人换球,开球前,盯着林祥认真说道:“这事儿,谁赢听谁的,怎么样?”

    林祥点头:“好。”

    其实他在心里已经答应了。

    他想要的本来就很简单,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只要田菲菲别来惹他,他没想过去恶意报复。

    再说人家一个副总都主动求和了,他若死揪着不放,就太不识趣了。

    林祥不怎么会玩台球,不过凭借着过目不忘和精神优势,他在细心观察陈轩的动作后,勉强达到了入门级。

    陈轩则明显是台球高手,可能想借此发泄对林祥的不爽,他一点没让,连续五局下来,把林祥打得很惨。

    “继续?”陈轩眉宇间满是得意之色。

    “行。”

    林祥当然不喜欢被虐,可闲着也是闲着,比起过去听两个女人聊女性话题,他宁愿继续学习台球技术。

    技多不压身嘛,本来这就不是他的强项,输了并没什么。

    倒是通过刻意地学习,林祥发掘出过目不忘天赋的广泛用处。

    每局结束得很快,几乎只要林祥一个失误,陈轩便能连击胜利。

    可以说,林祥想赢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运气逆天。

    逐渐地,陈轩越虐越上瘾,对林祥的火气消弱许多,甚至开始看林祥有点顺眼了。

    ……

    “小轩性格不坏,只是好胜心太强,把面子看得太重。”

    这边,陈桦抿了口咖啡,微笑地看着台球桌:“小果,你有弟弟么?”

    李果答道:“没有。”

    陈桦笑道:“挺好,男孩子叛逆起来,很让人头疼呢。”

    李果点点头,没接话。

    跟了桦姐这么久,她多少知道点桦姐的家事。

    桦姐已过世的爸妈是典型的重男轻女性格,自从有了弟弟后没多久,桦姐几乎是被家里赶出来的。

    据说桦姐当年11岁带着几百块钱,来城里求生,从没再回过家,直到爸妈在一次工地事故中罹难,父亲当场死亡,母亲垂危之际,才想到要见她最后一面。

    那次,桦姐去到医院,本以为母亲在弥留之际,会对她有一丝丝的母爱和愧疚。

    可是她失望了,彻底失望了!

    陪伴母亲最后的几天时间,母亲只是深刻的强调一件事——照顾好她弟弟。

    直到最后,母亲心里依然只想着弟弟,包括想见她,也仅仅是为了托孤而已。

    女孩的心情,可想而知。

    她恨父母,特别是母亲!

    所以哪怕是在母亲弥留之际,她内心深处也没有原谅母亲。

    不过,血浓于水,陈桦哪怕再恨父母,也依然承担起了抚养弟弟的责任。

    随着时光流逝,女孩渐渐长大,对父母的仇恨慢慢沉淀成深深的愧疚。

    那些年,姐弟俩的生活很不容易,连三餐温饱都无法保证。

    后来陈桦面临一个机遇。

    抓住机遇跟一位贵人投资合伙开公司,但这样做的话,就没钱供陈轩念高中了。

    这是一个艰难的选择。

    是关乎责任的选择!

    因为在她的思想观念中,知识改变命运。

    她只念了小学,是个没有文化的人,而陈轩从小成绩优异,名列前茅,且很刻苦,继续念书的话,将来有很大几率成才。

    那么,商机和弟弟求学,两个选项,该如何抉择?

    抓住商机?可能会亏,从而耽误陈轩的未来。

    供陈轩念书?她坚信弟弟可以成材,但高中到念完大学,还有六七年的时光,她则必须同时打三份工,坚持六七年!

    所以姐弟俩的命运,该寄托于谁手上呢?

    陈桦最终选择了自己!

    促使她做出这个决定的,不是那个商机有多可靠,而是压抑在心中永远无法释放出的一口气!

    曾经父母抛弃她,选择了弟弟。

    这次,轮到她做选择,她决定把命运牢牢紧握在自己手中!

    她拼了,拿命去拼!

    然后成功了!

    他们姐弟俩终于不用再过遭人白眼、挨饿受冻的苦日子了。

    但同样,陈轩也从那时候起,变得叛逆。

    拼搏事业那几年,是陈桦人生中最充实、最快乐的时光,快乐到几乎感受不到时间流逝,恍然回首间才发现……三年了!

    那种掌控命运的感觉,是无法形容的豪情与美妙!

    当时的她甚至觉得,自己就是这个世界的主角,敢于与天搏!

    可惜,有得必有失。

    等她意识到对陈轩的教育有所忽视后,一切都已经晚了。

    陈轩常年混迹在校外街头。

    那时候的网咖叫做网吧,网吧附近则是很多游戏厅、台球室之类的,陈轩在那些地方混迹了几年,染发、纹身、打十几个耳钉、K拳皇、打架更是家常便饭,纯粹就一当年最流行的非主流混混。

    生活环境使然,他变得极端、暴燥、要强,整个就一标准的中二青年,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有次跟人打拳皇赌币,两天两夜没睡觉,有次跟人抢女孩,在台球室泡了两个月,因为那女孩是台球室老板的女儿。

    接着狗血的事情发生了,陈轩居然因为人家爸不同意女孩早恋,带着女孩私奔,差点被打断一条腿。

    再接着把人肚子搞了,人家爸妥协了,让他给足礼金就结婚,礼金要得不多,三万块,意思意思就行。

    可别说三万块,连三千块对陈轩来说都够呛。

    无奈之下,早已离家出走的陈轩,只能回家求助姐姐陈桦。

    陈桦当时已经事业稳定,公司日进斗金,二话不说给了弟弟十万。

    这笔钱,当场就把陈轩砸懵逼了。

    靠,姐这么有钱了?

    早知道离家出走个毛啊,劳资得帮人打几百场架才能赚这么多啊,还不算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