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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肯定是从小深受母权主义教育熏陶的缘故,小李晨那个死丫头彪悍得要死,目中无夫君,人前人后都对夫君呼来喝去的,而我这个怂得一逼的妻管严也是配合得要死,被她稍稍瞪个杏子眼,我就立马开启奴媚模式了,从不知振夫纲为何物。
于是乎,这么些天下来,我家那几个深谙如何见风使舵的奴婢们都不大将我这个正经官人看在眼内了,有事儿就滚去请示小李晨,没事儿还是滚去谄媚小李晨,弄得我颇有点透明人的感觉啊。
透明就透明吧,其实也没有多大的所谓,反正我也没兴致搭理他们,现在听不见自家那些鸡毛蒜皮的小杂事也好,倒也算是落得清闲,只是娟儿这个小老婆比较叫我痛且快乐着。
娟儿的年纪有二十二了,生为一个服侍人的婢子,当然学过如何操持家务了,还自小就耳濡目染了不少讨欢心的小技能。
而小李晨才十六岁罢了,还一直都被养在深闺里头当个混吃混喝的闲人,除了晓得种几朵花儿之外,可谓是一无是处。
如此两相比较之下,小李晨的心性自然是远远比不上娟儿的。
于是乎,幼稚的小李晨无可避免地被老成的娟儿笼络住心肝儿了,几乎事事都对娟儿言听计从的,毕竟她那脑瓜还是太嫩了点,要她自己做决定还是有点不够使啊。
既然这娟儿被主母大人倚重为左臂右膀了,那么其地位自然也是水涨船高的了——主母大人对这娟儿的态度慢慢变了,由初先的轻慢变成了现在的敬重,真把她当成是自家亲姐一般了。
这两妞儿能够交好,按理说应该是个好事儿来着,可惜我家压根就不是一个讲理的所在,晨主母是蛮不讲理的大女人主义者,而宁官人却是个怂得不讲理的妻管严,于是没啥好说的了,最终弄得连娟小妾都敢恃着晨主母的骄纵而骑到我头上来耍威风了……嗯,是个人都看得出我这变态是个不折不扣的抖M,最爱吃小美妞们的虐了。
“小官人,咱们家太太问你话呢,今天干嘛这么晚才回来呀,是不是去哪儿风骚喇?”娟儿虽然是一脸笑盈盈的,可不会笑的小手板却揪住我耳朵一扯一拧的。
我在女王家里头上班嘛,虽然早上的上班时间是够遭操的了,不过其他方面却是有人性得很,通常都是坐岗一个上午,到中午时蹭一顿女王家的午饭,蹭完就可以下班归家。
那个女王家的工作餐呢,不止是一种皇恩浩汤的福利,还是一种历史悠久的制度,爱吃吃,不爱吃也得吃,没正当理由是不允许不吃的,否则即是藐视女王恩典,往大处说就是大不敬之罪。
而我呢,就比较蛋疼了,上班有工作餐,下班回家还有家庭餐,蛮不讲理的小李晨什么也不管,很是蛮不讲理地强制要求我必须陪她吃午饭,撑坏肚子也得吃,否则就是藐视主母大人的恩典。
不过今天早上我故意迟到嘛,中午要滚去找小仙娘的板子吃嘛,那个好滋味吃得我流连忘返的,所以就迟了点回来——现在这个点数已经是吃下午茶的时间了。
所以、为了等我回来而一直饿着肚子的小李晨很自然就怒得变身疯丫头了,一见着我,就朝我扑上来又撕又咬的。
我嘛,哪儿料得到那丫头居然会等到现在还不肯用饭,心下实在有点愧疚,哪儿还敢反抗,毕竟说到底、这破事儿的起因还是我这贱人为了吃别人家的小娘子的虐啊……
幸好娟小妾比较识大体,晓得心疼自家官人,好不容易才劝住了暴怒的疯丫头,然后换由她来蹂躏我……虽然拧耳朵也是蛮痛的,不过怎么的也比疯丫头的“撕咬”要好上不少了。
“疼、疼啊、姐姐,轻手点呗。”我捉住她的手板苦笑道。
娟儿的手板果然放轻松了一些,“活该,知道疼、还惹太太生气,以后还敢不敢啦?”
“不敢喇、不敢喇。”我连忙表忠心道。
“今天为什么这么晚归?”
“今天早上上班迟到了,中午时被叫去教训了一顿。”
“哦,这样子也情有可原嘛。”然之后,娟儿便扯着我耳朵、将我的屁股按在小李晨身边的凳子上,这才又说道:“好喇,小官人就跟咱们太太好好认个错吧,保证以后不再犯就好啦。”
话说这个“太太”呢,也是个传自中原地区的舶来词,最早可以溯源至“太后”、“帝太太后”、“太皇太后”之类的皇家称谓,后来传到楚地之后,其含义就在日常生活之中被迅速扩大了,不论贫富贵贱,基本上已婚妇女都可以敬称为“太太”。
“好晨儿,别生气啦,小爹以后都不敢迟到喇。”我拿起筷子,夹起一块羊肉,递到小李晨的嘴边,又说:“来,晨儿快吃,饿坏可不好。”
现在已经是初冬,今天刚好又有冷空气侵袭,天色阴沉沉的,空气冷飕飕的,桌上的饭菜早就凉冰冰的了——小李晨原本就还未消气,这时一咬上我递过来的这块冷得扎嘴巴的小羊肉,估计又想起之前枯等了几个大小时的小委屈了,于是又气不打一处来了,先是一手拍掉我的筷子,然后是一手捏住我脖子上的皮肉,又扯又拧的,痛得我连连大喊“娘娘饶命啊”。
可惜这个娘娘是个患有间歇性失心疯的娘娘,没肯饶过我,最后还是心肝健在兼且晓得心疼人的娟儿姐姐从疯丫头的黑爪子之中救了我出来……他妈的我要被这娟儿感动坏了,以后还敢不对她好,我发誓我天打雷劈!
……
我现在是拥有食邑的“少火君”,大小也叫做是个贵族了,而且最近还当上了官,结婚自然要隆重一些,但写起请柬来,才发现个叫人丧气的问题——小李晨和我都没几个亲朋好友啊,日!
嗯,为了名正言顺地入主我家,天天欺负我这怂逼……天天陪在我身边长相厮守啥的,小李晨很早就已经乐呵呵地为自己筹备结婚事宜了,比我还心急,早在刚来这儿的第二天,她就叫我派了两个奴婢滚去她娘家提亲了,还直接就送上了彩礼,其它手续都以距离过远为由而能省的都省了。
先不说其它有的没的习俗,只按照《户婚副律》上的规定来说,只要她娘家人接受了我的彩礼、并且回《答婚书》一封,那么她从此就算是我家这个父权家庭的正室妻子了,原则上需要如同中原女子那样三从四德,再也没有纳夫娚秽乱春闺的权利了。
这天傍晚,那两个派去寿春送彩礼的奴婢持着《答婚书》回来了——其实派两个下贱奴婢去人家家里提亲,咋看都是个侮辱人的破事儿,估计小李晨的老妈、亦即是我的前妻、而现在却成了我丈母娘的李汾是很不忿的,不过也没法子不是,谁让我有子夏那呆鸟撑腰呢,哦对了,还有我那大老板昭明公主勉强也算是我的撑腰板。
小李晨见着她老妈的《答婚书》,闷闷了一个下午的脸蛋儿终于开云转晴了,笑嘻嘻地爬上我大腿,笑着一对闪熠熠的眼睛,双臂搂上了我的脖颈,吧唧着嘴皮子亲了我好几下,“小爹,我俩什么时候办婚礼呀?“
“这事儿先不急,等到明年开春的。”我一边嗅着她头发上的香味儿,一边回道。
“明年开春?”这个小丫头果然是个失心疯的死丫头啊,她愣了一愣,之后忽然又怒了,举臂一巴掌拍在我的脑壳上,瞪眼骂道:“死小爹!等那么久干嘛!是不是不想和晨儿结婚喇?蛤!干脆别结好了!”
丫的……我捂着脑袋,感觉蛋疼坏了,“好娘娘啊,我没有那意思啊,麻烦听我先说完好不?”
“说!”疯丫头的屁股儿已经滑下我大腿了,还怒气冲冲地站在我面前,一手叉着自己的小腰,一手拧着我的耳朵,“说不清楚,立马拧掉这只臭耳朵!”
“现在是冬天嘛,不适合结婚,诗经上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意思是说桃花盛开的时候才是结婚的好季节。”
“是么?”
“是啊!还有啊,我们总得请上我们的亲人朋友一起来热闹热闹一下吧,要是婚礼办得太急,人家都还赶不及来我们家吃喜酒了,是不是?”
“啊……”
“所以呢,等到明年春天才办婚礼就最好了。”
“嗯……”
“再说了,”我随手从桌上拿起那封《答婚书》,朝她掸了一掸,又说:“有了这份结婚证,我们现在已经是名副其实的夫妻了,婚礼只是个习惯形式嘛,早点晚点都没关系的。”
“蛤?”小李晨一*了去,一边瞄着,一边狐疑道:“晨儿和小爹已经是夫妻喇?”
“对呗,已经是夫妻了呗,官府已经承认我俩的婚姻关系了呗。”我笑着伸手抱她,抱在怀里,“从今往后呢,小晨儿就是我的小妻子了,谁都不能分开我们了。”
小丫头却是朝我腆起了一副主母大人的严肃样,还“咳咳”了两声以掩饰自己的笑意,骂我挤得那张宝贝的结婚证都打褶了,只不过被我说了一句“好娘娘至少要给我生二百个娃娃哦”之后,就再也忍不住乐了,乐得眉开眼笑的,那双会笑的眼睛真的亮极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