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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人间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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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范点点头,仔细查验了下丹药成色。

    确认没问题后,他把十两银票收起,又将八两的碎银子推回给洪福。

    “这里的丹药都是按比例配好,我就不分你了,这些银子你拿去用。”

    洪范笑道。

    “到底还得蹭你这大财主的光!”

    洪福嘿嘿一笑,麻利收下、毫不推辞。

    事情交代完,两人刚闲聊两句,外头便来了几个年轻子弟,往院里小心探看。

    洪福见状当即坐不住屁股,朝洪范道别后就三步并作两步奔出去,往城东消磨休沐日时光了。

    又过了半个时辰。

    院中的布置都已完备,额头微汗的监工刘婶总算得了空闲。

    她瞥了眼院中确认再无他人,这才入了亭子,在桌边与少爷共坐。

    至今年年底,刘婶年纪四十有一,发丝已有两分花白。

    但除去手指上的几个冻疮,她的气色却远比今夏时更好。

    “阿杰他们走了?”

    洪范随口问了句,自然地牵过刘婶的手。

    炎流劲缓缓发动,将一份热力透入冻伤。

    “嗯,从院子后门走的。”

    刘婶回道,似乎冻伤处受热有些瘙痒,抽了抽手指。

    “东西都移过来了,里外我也看过,弄得很干净。”

    “只可惜那棵槐树没法移过来,今年还结了这么多荚果……”

    她忍不住絮叨。

    “求德这人做事还是靠得住的。”

    洪范接口笑道。

    “人挪活,树挪死;那棵槐树年纪大了,就别折腾它了。”

    “对了婶子,我多嘴问一句,你和汤大个的事怎么样了?”

    这一问,立刻让刘婶抽回手,红了脸。

    “汤大个”是洪府马厩的马夫,苦出身、块头大,人很老实。

    他年纪比刘婶还小两岁,在洪范还没有出头的时候,对她便多有好意。

    “也就那样吧……”

    刘婶揣起手,回道。

    “无非就是一起凑合过日子呗。”

    她本是随意说着,却止不住笑了出来。

    少爷成为星君后,向刘婶示好的人很是不少。

    但那些人她一个都看不上。

    洪范见状,心中便已了然——为自家婶子找个另一半,本就是他致力推动。

    当然,以他的发展势头,此事若是往后推一推,身边人必然能找到更高的归宿。

    但那大概率不是好事。

    “行,你们要是定了,回头我去和求德说一声,就让汤大个搬到朝日院来住,以后他可以给我养马、驾车。”

    洪范决定道。

    听少爷这般说,刘婶羞得回不出话,只轻微地点头——穷苦出身、又在奴籍,两人本也没有什么大操大办的念想。

    一桩大事了却,亭子里静了下来。

    冬日的午后,正是阳光最好的时候。

    穿亭风虽冷,却被炎流劲中和。

    院里的草木土地,则被日头镀得一片金灿,不似凡间。

    刘婶打量着这片小天地,越看越是喜欢,忍不住抹了抹眼眶。

    “婶子好端端地怎么来了情绪?”

    洪范笑着问道。

    一时间没有回话。

    片刻后刘婶拭干净泪水才转过脸,仔细端详着少爷英气勃勃的脸庞。

    “好日子来得太快,这院子太漂亮,总觉得自己是在做梦。”

    她目光怔然,止不住哽咽。

    “就很怕有一天会醒……”

    洪范闻言,本能想要赞同——是啊,我也觉得像是做梦。

    可话到嘴边,他望着刘婶自然改口。

    “不是梦,怎么会是梦?”

    他说着别开目光,脚边风沙回旋飞舞、烈烈如潮。

    “难不成梦里用冷水洗衣,也会长冻疮?”

    亭子里,主仆二人同时发笑。

    笑声荡开,便使天上院落,坠入人间烟火。

    ······

    搬家之后,转眼又是大半月过去。

    日升月落,洪范每天习武读书,诸般日常仅“平淡踏实”四字便可概括。

    十一月二十七日,冬至刚过不久。

    入夜。

    安宁大街两侧,被扫堆起的积雪已经冻实,成为灰色的脏冰。

    听海阁二楼的文春厅内,诗会的气氛正是火热。

    自一个月前被气走后,郑芙蕖被众人请了数次,终于不再闹别扭,回来参与聚会。

    “我如山溪君如岩,风动水波是我心……”

    一位身着锦衣、手握折扇的公子哥深情朗诵,正对郑大小姐的五官纠结,目光却刻意避开。

    此人名叫高俊侠,是金海城最大客栈金风楼的少东,投在漩涡门下习武。

    尾联落下,他的大师兄丁雨石第一个大声喝彩。

    随后无数夸赞纷扬而起,充斥了不大的暖厅。

    【他大抵是觉得此刻的自己很帅。】

    洪范结合自己高中时的经历,揣摩道。

    此时他靠着椅背沉默而坐,就像藏在满室热闹的缝隙里,独享着一个人的狂欢。

    金海城文风惨淡,哪怕是最顶尖的这一撮,作诗水平也很低。

    一圈分享下来,基本上无人能玩转平仄,更遑论用典,能押好尾韵已算出色。

    但这并不妨碍众人就着酒菜高乐。

    一个时辰后,杯盘已狼藉,各人回各家。

    洪胜与洪范落在最后,挥退送出门的管事,停留在昏暗的后巷。

    “这个月我们先后进了四次金海,剿了两个绺子的沙盗。”

    洪胜浅笑道,嘴里溢出白气。

    “海上飞又被我们撞着一次,终于派人来服软了。”

    后巷空荡,只有停在巷口的拉车马儿不住打着响鼻,似在催促。

    确认了四下没有第三人,洪胜又继续开口。

    “那两边看起来都没什么问题。”

    “放榜那次后,红哥儿刻意找过我说话,是劝我作为兄长要忍让弟弟。”

    他说着笑了笑。

    “至于芙蕖妹子也还是小姑娘心性,我去劝了两次,她虽然没给好脸,但我倒是觉得她是有些怕你了。”

    洪胜看着庶弟过分平静的面容,叹道。

    “兄长辛苦了。”

    洪范回道,不觉得意外。

    迟心赤与郑芙蕖都是藏不住心思的性子。

    这两家哪怕真有些念想,恐怕轻易都不会对他们透露。

    巷子里静了下来。

    说起来洪胜也算是健谈,可在洪范面前他却常常莫名口拙。

    数息之后,前者才又想起一桩事。

    “对了,还有几日就是腊月初一的会猎,今年是李家做东。”

    “惯例是各家出众的年轻子弟都要参与的,二弟可打算去透透气?”

    洪胜问道。

    虽然平时与庶弟见面不多,他却很清楚对方练武的刻苦。

    “这事神机世兄也与我提了,我打算去凑个热闹。”

    洪范回道。

    方志武案过去了两个半月,期间云淡风轻、事事寻常。

    洪范也渐渐从那种受人窥视的危机感中退了出来。

    “这就对了,你天天闷头练武,是该忙里偷闲!”

    洪胜回道,明显高兴起来。

    PS:高俊侠一联诗是瞎写的。

    这两章自我感觉写得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