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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第一次交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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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利斯再见到马库斯的时候,以为他要说些什么,但马库斯头也不回地抬脚踹开了桌子后的一道暗门,“我们走。”他说。

    三个头吉姆吃惊地瞧了一眼身边的黑发青年,但他很敏锐地发觉马库斯的心情不佳,四角公园里的谁都知道,马库斯心情不好的时候最好别去招惹他,不然他准能把你钉在墙板上,所以他一声不吭地跟着马库斯钻了出去——这是一个三人都需要弯腰曲背的小门,门外就是一个摇摇欲坠的铁质平台,平台连接着一道直通通的楼梯,楼梯的末端悬挂在距离地面还有五六英尺的地方,这是便于暴徒逃跑而又防备着警察突袭的一种设备,在这里很常见。

    马库斯飞快地沿着铁梯子往下跑去,到了末端他一跳就跳到了地上,之后是三个头吉姆,他们落在地上的时候无一例外都如同跌落了一只沉重的酒桶,而希利斯落在地上的时候就像是酒桶的木塞扑地一声弹了出来,其中可能有鞋子的缘故——毕竟马库斯与三个头吉姆都穿着我们熟知的那种钉着黄铜钉子的牛皮底靴子,而希利斯的靴子是橡胶底的——39年就有第一双橡胶底的鞋子出现在英国,但在60年后才有人将它大规模地应用在运动鞋上,不过此时的运动鞋更类似与现在的休闲皮鞋,当然,罕少也意味着它价值不菲。

    还有的就是体重,马库斯与三个头吉姆的体重几乎有希利斯的两倍,他们的影子落在月光下的时候,只是被拉长了一些,而希利斯的影子就像是一根黑色的丝线。

    马库斯一落地就一股劲儿地往前走,三个头吉姆和希利斯跟着他走过了两个街口后,他对三个头吉姆说:“去叫上你的老板。”三个头吉姆的老板是“臭鸡毛”帮派的首脑,他是马库斯麾下的一员,但马库斯没大事儿根本不会找他:“是要和谁开战吗?”三个头吉姆明显地兴奋起来了。

    “和‘木桶’、‘威利骑兵队’还有‘短外套’。”马库斯说。

    “那么他呢?”三个头吉姆向希利斯歪歪头。

    “一起去。”

    “他是新人。”

    “所以才要让他尝尝血。”马库斯说,随后那双阴冷的灰眼睛就落在了三个头吉姆的身上,这个大个子暴徒立刻醒悟到自己的话太多了:“抱歉,先生,”他抬了抬软帽,向后退了一步,一转身就消失在了一条肮脏的小道里。

    希利斯跟着马库斯继续往前走了几百尺,就看到不远处有着一个巨大的仓库,红褐色的木板墙,歪斜的门,还有一块破损并且灰尘密布的招牌,招牌上写着“史密斯酿酒厂“,但这里应该已经成为暴徒们的巢穴了——在马库斯停下的时候,“我以为会有一个仪式。”希利斯说。

    “有什么仪式能比战斗、血肉与死亡更适合玛尔斯?”马库斯说。

    他推开门,里面空气沉闷,人影绰绰,每个人都在向马库斯致意,有些打招呼,有些画十字,有些撅起嘴唇——这里竟然有不少女人,这座巨大的废弃酿酒厂被暴徒们用来当作了集体住所,他们用木板和砖石搭起了走廊、楼梯和多层房间,从上方俯瞰就是一个长方形的回字,房间有些没有门,或是墙壁,里面卷缩着各种各样的人,希利斯一路走过去,看到的就有坐在床上踩踏缝纫机的孩子,正在忙于制作鞋子和皮带的工匠,正在处理手绢和钱包的姑娘——(很显然它们都是偷来的)所以需要抽掉上面的绣字,还有正在一张漂亮的书桌上借着昏黄的灯光对着一张签名字纸反复临摹的老家伙,有人正在磨砺着自己的刀子——有匕首、刺刀和剃刀,也有像是一根大针样的棱刃,长柄镰刀或是尖锐的指甲套,还有一些人正在试穿外套和帽子——帽子里面垫着牛皮,可以起到头盔的作用,有些人在小臂和胸前围上一层层的布料,同样是为了防备敌人的攻击。

    “牧师呢?”马库斯问。

    “在里面,”一个人回答他说,转过一个装满了土豆的酒桶后,他们就看到了牧师。

    牧师见了马库斯,就跪下来向他行礼:“行了,阿力克,”马库斯说:“祭品准备好了吗?”

    “公鸡、狗和野猪,”那个叫做阿力克的牧师说:“一切齐备。”

    “那么就开始向我们的神祈祷吧。”马库斯说,“我们明天就要和那些可怕的敌人开战了。”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马库斯并不喜悦或是激动,反而带着几分嘲弄的意味,如果希利斯只是一个凡人,又或是真的只是伏都的信徒,他大概很难理解马库斯的意思,但希利斯不是,他同时还是一位神明的代理人,所以他知道马库斯在嘲弄些什么——他是战神玛尔斯的代理人,却要在这种地方,为了一两条街道的所有权与一群卑微的凡人开战。

    但马库斯的想法只怕很难被那些人理解,对于他们,这就是一场肃穆而又伟大的战争。

    这也是希利斯第一次看到以圣公教会的外衣包裹着的异教献祭仪式,被割开的煤油桶下面燃烧着木柴,桶里是沸腾的热水,牧师在几个人的帮助下杀死了公鸡、狗和野猪,把它们的血倒在一个桶里,然后在血液凝固之前,这里的人就一个个地走过来,用玻璃啤酒杯、锡茶杯、木杯、陶瓷杯子、碗等等从桶里舀着喝了,并且将血涂抹在自己的脸上。

    牧师站在一个矮柜上,手里握着一大块黑面包,每个人在喝过血后就到他这里来领一小块面包,“为了胜利!”、“为了战斗!”、“为了我们的神!”……他们这样说,然后在胸前画十字,说阿门。

    仪式到了最后,只有两个人没领过血和黑面包,马库斯跳下椅子,喝了一大口血,然后主动撕下一块面包:“为了战斗。”他说。

    人们的视线集中在了希利斯的身上,当希利斯走到人群之中,让火光照亮自己的时候,他和其他人才发现他有多么的格格不入——他很干净,那种上等人特有的干净,他戴着的帽子可能比这里的任何一个人的性命都要贵,他穿着整套衣服,在这里只有像是马库斯或是帮派的老板们才会这样穿,其他男人,几乎都只穿着衬衫,从肩膀伸下两根吊裤带,大部分都只戴着扁平的鸭舌帽。

    “他是谁?”一个女人问,希利斯发现很难衡量她的年龄,因为看她的个头可能只有十六岁或是更小,但甜腻腻的劲儿听上去可能有二十六岁,蓬乱的卷发遮盖着的脸至少有三十六岁,裸露在外,青筋毕露的手像是四十六岁,佝偻着的腰背像是五十六岁,她向希利斯献媚或说诱惑般的伸出双手,每根手指上都套着一根发着寒光的黄铜指套。

    “一只雏鸡。”马库斯说,一边按着希利斯的脖子,让他去喝血,吃黑面包。

    被放了血后丢在煤油桶里煮的鸡、野猪和狗一点也没被浪费,在蒸汽腾腾中,明天就要出战的人都能吃到肉和肉汤,面包是不限量的,他们唱歌,跳舞,孩子们到处钻来钻去,在大人身上试炼自己的身手,但若是被抓住了,轻则被扇耳光,重则会被割掉一块耳朵或是随便什么地方的一小块肉,这要看被他们是不是能遇到一个略微仁慈的蠢货。

    有着一张陌生面孔的希利斯无疑成为了这些小杂种们的目标,一来他是个外人,而来他身上的每样东西,哪怕是他光亮的黑头发,都是值钱货色,希利斯抓住一个就把他放到脚下踩着,多出来就摞在上面,他看上去又瘦又弱,但只是放了一只脚在他们的脊背上,那些滑头小子就只能哼哼几声,连动动手指都难。

    马库斯看到希利斯的新“座位”时,不由得大笑起来,希利斯从容地在他的“座位”上喝了小碗带着煤油味儿的肉汤,剥了大约三磅重的面包才慢慢地站起身,他站起来后,那些小子依然无法动弹,他们在地上躺了大半夜,才总算能够动弹。

    此时天光大亮,马库斯召唤的人也已经到了,他们用手指沾了祭品的血擦在嘴唇上,一样从牧师手里领了圣餐才聚拢到马库斯的身边。

    史密斯酿酒厂的厂房正在两方势力的交界处,他们才出现,对方就出现了,每个帮派事实上也只有七八十多人,加起来不过两三百人,但每个帮派都有着自己鲜明的特征,像是‘威利骑兵队’就穿着紧身黑马裤与带着马刺的靴子,而“短外套”帮的成员们就都穿着只到第四根肋骨的短外套,“臭鸡毛”帮的胸前挂着一丛色彩斑斓的鸡毛……等等,他们的武器就如希利斯在酿酒厂里看到的,绝大多数都是镰刀、锤子、匕首和剃刀,或者说,在这样的战斗中,几乎用不上手枪,两个势力的成员几乎在几秒钟里,就纠缠成了混乱的一团。

    希利斯将自己的外套留在了酿酒厂里,即便如此,他也是这些人里最瞩目的,他的衬衫和皮肤白的就像是早晨的雾气,也不知道是不是出于嫉妒,他名不见经传,却承担了很大一部分压力——似乎每个敌人都很愿意把那颗漂亮的脑袋砍成两半,希利斯简直无可奈何,他看中了一个手持着道钉斧的男人——道钉斧从一开始就是印第安人的创造,在数次战役中,希利斯早就熟悉了它的构造、重心与使用方法。

    他矮身让开对方挥来的斧头,反手把持斧人往后拉,同时把他的手臂夹在胳膊下面,扭转身体,将那个人摔倒在地,同时不放松地把他的手臂往脊背上压,直到听到清脆的克擦声,道钉斧从对方的手里滑了下来,希利斯接住它,握紧它,一回身就敲开了想要从身后偷袭他的人的颚骨。

    那张原本就不够英俊的脸顿时塌了下去。

    希利斯一脚踢在了那个断手家伙的太阳穴上,他立刻就不动也不喊叫了。

    希利斯曾经与印第安人一起战斗过,那时候他是巨狼,在这里,他身边的同伴与敌人都是陌生人,奇妙的是,他们同样在为自己的生存战斗,比起印第安人,他们的眼睛是木然而又凶狠的,他们想要活,但举动和想法更像是要去死,他们不顾惜也不尊重任何生命,除了受伤时发出的惨叫与呻吟,他们甚至不发出一点声音,就算是女人也是如此,他们比野兽更野兽,与其说是战斗倒不如说是在相互撕咬——臭鸡毛掉在了地上,短外套被剃刀撕裂,黑马裤上沾满了灰白色的泥土与血浆。

    三个头吉姆正在和一个手持匕首的男人对战,相比起咧嘴大笑的三个头吉姆,这个也算得上强壮的男人显然有些畏怯,但一个灵活的小矮子突然从后方窜到三个头吉姆宽阔的脊背上,他的膝盖顶着三个头吉姆的脊背,手上拉着绳子,绳子横过三个头吉姆的脖子,吉姆的脸可怖地鼓胀起来,脖子也是,皮肤从灰黄色变成紫红色的时候,他的脖子变得有一个普通人的两倍那么粗,那个小矮子急促地喊叫着,可能是在催促那个男人冲上来干掉吉姆,但吉姆一只手卡在喉咙与绳索之间,另外一只手握着一柄弯曲的捅火棍,那个男人怎么也不敢向前,他的懦弱害了两个人,三个头吉姆将那个小矮子摔倒地上,然后跳在他的身上,就像是在跳踢踏舞那样一次次地重重地踩在他身上,那个小矮子从嘴里像是喷泉那样地吐血。‘

    那个男人想要逃走,但他只注意三个头吉姆了,那个戴着黄铜指套的女人突然窜出来,扑在他身上,两根大拇指深深地插进他的眼窝里,只听它嘿了一声,两颗圆滚滚的眼珠就跳出了眼窝,滴溜溜地在石砖路上打着转。

    三个头吉姆的黄铜钉鞋底踩碎了他们,他正忙于奔赴另一场争斗,那个女人转过身来,与希利斯对视,她将血淋淋的黄铜指套按在嘴唇上,给了他一个飞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