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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城是一杯芬芳、浓郁、暖人的美酒,但喝到末了总是带着一丝苦涩的味道。”——内森尼尔.波特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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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利斯出生在尚佩恩,这座城市虽然称得上繁荣,但在希利斯的印象中,还不如阿特尔庄园来得深刻——他的母亲很早就死了,希利斯是在她曾经工作过的棉纺织厂老板的怜悯下,才凭借着一星半点的施舍与不同于寻常儿童的智慧,还有强壮的体魄才能活下来的,有好几年,他的世界就是棉纺织厂的废料堆,那是他的餐厅、客厅和卧室。
而现在这一切,都与棉包玛丽一起,被留在了遥远的东圣路易斯,而东圣路易斯留给他的只有曾经的白野牛,现在的维达。
在火车上出现“暴动”的时候,希利斯很清楚,他之所以挺身而出,并不是为了那些陌生的白人,他只是不想让它引来印第安人,在大灵离去之后,印第安人们有些臣服于白人,成为他们的附庸;有些则黯然遁去,消失在茫芒荒原或是峻岭之中;还有一些,则忍受着饥饿与困苦,以一种近似于自杀的方式频频对白人的火车与马车车队,甚至城镇展开进攻,但白人有那么多,印第安人却是死一个,少一个,希利斯现在完全明白当初疯马和红云,还有坐牛为什么会说——印第安人将会得到胜利,但也会灭亡。
野牛之母留给这些子民的恩泽已经越来越少,就像是被白人肆意屠杀的野牛群——希利斯曾看到的,犹如黑色的墨迹在黄绿的荒野中铺开的野牛群,就像是被橡皮擦掉了似的,大块大块地消失了,印第安人们失去了赖以为生的野牛,就只有等死。
希利斯完全懂得这些印第安人们在想什么,他们选择了死的方式,但无论如何,希利斯,巨狼不会想要看到他们在自己眼前徒劳无功地耗费自己与同伴的生命。
有些时候,他看着白野牛,也会迷惑于自己的将来,洛基,也可以说是托马斯.梅隆先生说的那些距离他太远了。
现在他看到的一切都不算陌生,但也不是那么熟悉,他们在火车进站后受到了巨大的欢迎,市长亲自来迎接他们,虽然遗憾于梅隆先生一行人因为行程紧张而无法参加当晚的庆祝宴会,但仓促之中的践行也毫不失礼并且殷勤备至——其中也有可能是因为他们的姓氏乃是梅隆的缘故,他们在这里换乘旅行马车,然后他们自特拉华河(这是一个印第安名字)的支流斯库基尔河乘坐汽船进入费城,也就是他们这次的目的地。
对于美国,费拉德尔菲亚——费城是一座古老的城市,它是美国最先独立的十三个城市之一,在本杰明.富兰克林,也就是美国独立战争时代,它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一般在整个西半球闪闪发亮,在1800年前,它还是美国的首都,但随着独立战争结束,美国的首都最终还是定在了华盛顿,之后宾夕法尼亚州政府也搬迁到了哈里斯堡,而就在距离它不到五百英里的地方,纽约正作为一个新的金融、文化与交通枢纽中心而崛起。
费城的人们不得不开始重新寻觅一条新的道路,幸而在这片全新的大陆上,人们的选择从来就是很多的——自十九世纪以来,因为铁路与工业的兴起,费城从一座商业城市成功地转化为工业城市,在1860年的时候,它的产值已经相当于全国总产业的百分之三十。
之前希利斯说,他对这里又是陌生,又是熟悉,并非空穴来风,陌生只因为他离开城市已经有好几年了,而在印第安人中的充实生活更是衬托得他之前的十年苍白无力,在小时候希利斯从未得到过尊重与爱护,就算他有着令人惊讶的力气,人们不是把他当作一个怪物就是把他当作一个廉价的劳动力,他从未感激过谁,也从未被谁感激过,他的思想混沌一片,没有任何值得怀念的记忆。
说到熟悉,也许每座城市都是一样的,他们从繁忙的码头离开,还在河面上的时候,空气就变得污浊而又滚热,码头上往来的人们粗糙而急切,希利斯抱着昏昏欲睡的维达,从马车的车窗看出去,只能看到灰黑的方块建筑与泥泞的道路,从码头离开后,这些建筑就变得稀疏起来,但很快的,更多的,两三层小楼的建筑又占据了他们的视野,这些建筑几乎都是供工人与小商人居住的,它们不比仓库好到什么地方去,面对街道开门,墙壁上攀附着黑色的防火梯,一些人,主要是些无赖——从十几岁到几十岁都有,就趴在上面看着街道,这些人在希利斯曾经待过的街道就有,而且他们甚至还曾经来招揽过希利斯,那时候希利斯从棉纺织厂得到的面包已经不够他吃的了,如果不是“索克”先生,那么他也有可能成为其中的一员。
街道两侧摆着许多支着遮阳棚的小摊子,他们主要提供廉价的食物和少许日用品给生活在这里的人。
他们的马车边时常经过乘坐着很多人的敞篷马车,就像是三等车厢那样,人们就像是货物那样堆放在上面,但他们看起来都很快活,哪怕浑身上下肮脏不堪,脸上满是油腻。
有时候他们要停留很长一段时间,因为不是工人打翻了威士忌酒桶,就是一匹马突然倒下死了,搬运工工头和当事人免不得一番讨价还价,道路才能再一次畅通起来。
再往城市中心走,道路逐渐变得平整——虽然碎石拼砌的道路无论怎样平整都还是那个样子,但至少没有凹坑与泥浆洞,希利斯看到了排水口,人行道抬起半个台阶的高度,以此与马路区分,只是到了这里,私人马车多了起来,而且还有城市中的公共马车,这种马车最多可以乘坐二十个人,看上去就像是一只开了门和窗的大木盒子。
此时费城已经有了许多旅馆,但只要略有身份的人都会尽可能避免入住一家陌生的旅店,因为这时候的服务业者们还未建立起道德——无论是职业道德或是别的什么道德规范,他们会偷窃客人的财物,或是偷窥客人的隐私(尤其是年轻夫妻),又或是有意抬高房间的价格或是拿出各种莫须有的账单——梅隆家族在这里有一所小房子,距离独立厅不远。
“那是签署独立宣言与美国宪法的地方,”托马斯说,虽然说是小房子——事实上它却是一座维多利亚风格的大屋子,有着几十个房间,足够五个主人与他们的管家、仆从等使用,主体是灰色的,门窗都是白色并且有着镂空花样,而且相比起英国的同类们,它更多地使用了铁、混凝土与玻璃,客厅与卧室都异常明亮。
维达一落地就到处跑来跑去,打开所有的门,从碗柜到阳台,希利斯走到阳台上,从这里就能看到托马斯说的独立厅,独立厅看上去甚至还要比他们的屋子小一点,而且是较为朴实的乔治风格建筑,简单点来说,它就是一座红砖的三层建筑,顶上有钟楼,两侧有翼楼,门窗也是白色的,但没有镂空,只是它的价值绝不是这栋房屋可比的,美国最先的独立与自由意志就在这里诞生。
“那也是神明的杰作吗?”希利斯问,他隐约可以感觉到无数意志正在向那座建筑集合。
“很可惜,”托马斯,也就是洛基说:“那是人类的意志,神明是不会推动自由的,因为只要信仰,人类就是神明的奴隶,你见过主人会驱使奴隶打断身上的镣铐吗?”
“但您不是神明吗?”希利斯好奇地问。
“是啊,”托马斯说:“但有什么法律规定了神明不能讨厌神明吗?人类甚至还能自杀呢。”
“但在圣公教会和奥丁看来,”莎拉,也就是死亡女神海拉在一旁说:“自杀是一种罪行,或是懦弱的行为。”
“所以说你管他呢。”托马斯说:“死亡原本就是应当最公正和宽容的。”
莎拉愉快地笑了起来,发自内心地说,莎拉虽然是死亡女神的代理人,或者说,她就是海拉在这个世间的躯壳,但在阳光下,这位女士除了皮肤白得透明之外没有任何可以被指责的地方,她看上去和任何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少女并无不同,在换下了深色的旅行外衣后,犹如春日河水般的翠绿色克里诺林裙衬托的她就像是一朵白色的玫瑰,娇嫩,纯洁而尊贵。
维达对这样的裙子很好奇,因为对她来说,层叠了至少有八层的克里诺林裙简直就是一个小帐篷,在她想要钻进去的时候,一旁的仆人在理查德的示意下抓住了她,并且把她送到楼上的卧室里——那里也有着相似的小裙子在等着这位小主人。等她换了衣服,她就会发现自己的举动就不得不优雅起来了——宽阔到甚至难以穿过单开门的裙摆可不是放在那里做摆设的。
“这里有什么?”希利斯问:“您需要我做什么?”
“什么也不必做,”托马斯说:“虽然你只是芬里尔的代理人,但芬里尔是我的儿子,在祂没有决定调换代理人之前,我也愿意如同一个父亲对待一个儿子那样的看待你——虽然你的情况与梅隆家族中的大部分人都不同,但你知道的,我没有陷害过你,也不需要——大灵已然沉眠,你不可能再成为印第安人的巨狼,那么我就要让你成为梅隆家族的天狼星,你之后要面对的不再是野牛和狼群,而是更危险的人,希利斯,这里是城市,也会是你之后的战场。
你问这里有什么,很多,希利斯,从最肮脏的到最昂贵的,我需要你做什么?在你能够做什么之前,应该说,我要为你做什么。
之后还会有很多事情,但现在,希利斯,你要学会用你的眼睛去看,用你的耳朵去听,用你的头脑去思考,虽然大多数人都说印第安人只是野兽,但我认为,他们教导给你的东西远要比那些人在学校和家里学到的东西多,你要善加利用,以此来谋求更长远的未来。”说到这里,这个外表儒雅温和的先生微微一笑,“不过那是很久之后的问题了,一定要说我有什么愿望,希利斯,我把你带到这里来,只是让你看看城市,人类的城市,一个与荒野不同而又相同的地方。”
希利斯看了一眼窗外,不同他看到了,但相同……
“只要你愿意去看,”莎拉说,“希利斯,现在就算是维达……”她话音未落,就听到了维达大喊大笑的声音,她从楼梯上冲了下来,只穿着衬裙,嬷嬷与女仆们惊慌失措地跟在后面,维达一下子扑在希利斯身上,咯咯地笑个不停,很显然,她觉得这样很有趣,希利斯看到她身上挂满了丝带,还赤着脚。
“我要去看博览会!”维达大声说。
“她也已经能够接受、承认与遗忘那些痛苦的过往了。”莎拉把话说完。
维达是大灵的种子,祂寄居在疯马死去的女儿白野牛的身体里,但莎拉没有说错,她已经接受和承认,也正在遗忘——在他们从东圣路易斯离开的时候,维达的身份还有些尴尬,因为她是个印第安人,她的红色皮肤让很多人蹙眉与迷惑,尤其是她是作为主人,而非作为仆人待在他们身边的,但随着回程慢慢地缩短,她身上的印第安人特征也在消失,现在她看起来,更像是一个有着黑发褐色眼睛,麦色皮肤的女孩,虽然皮肤的颜色依然不符合他们所在阶层的审美,但已经很难说,她就是一个印第安女孩了。
“这是因为神明长时间驻留的缘故,”等到仆从离开,托马斯说:“躯壳会随着主宰者变化,而维达的变化这样快是因为白野牛的灵魂已经回归了大地,这具躯体已经是无主之物。”
“但野牛之母……”她从一开始,就是以一个印第安女性的姿态出现的。
“大地的原始意志是什么?”托马斯说:“是混沌,希利斯,从神智到外形,塑造它的是谁?是人类的信仰,人类的信仰会改变神明——没什么可奇怪的,别说是形态,就算是他们的神职、力量与身份都会随之变化——被人类抛弃而变得衰弱、畸形的神还少吗?
野牛之母从大灵之中,应印第安人的呼唤而诞生,但她是大灵,大灵却不是她,所以她死了,大灵却还能继续存在下去,因为祂原本就是这片土地的意志——现在祂得到了新的机会,希利斯,所以祂的躯壳也跟着改变,这很正常。”
“她会成为新的神明吗?”
“不知道。”托马斯说,“也许会,也许不会。”他瞥了一眼维达:“但祂现在还很脆弱,又很美味,所以你要小心,你要保护好祂,别忘了,这还是你和祂的契约。”
“我会的。”希利斯说。
“带我去博览会吧。”维达哀求道。
希利斯低头看了她一眼:“至少先把衣服穿好。“
“也带上理查德。”海拉说。
维达的要求就是从理查德这里来的,托马斯带着子女到这里,也正是因为费城的百年博览会,他需要让人们认识希利斯,也要让希利斯认识他们——而且费城作为一座古老又新兴的城市,大批的新产物与新思想正在奔涌而出,正适合现在的希利斯,托马斯是为了野牛之母的力量才让希利斯成为印第安人的巨狼的,可不会就这样将自己的长子奉献给别的神明——这些生机勃勃的新鲜事物会如同潮水一般冲刷掉印第安人留在希利斯心头的印迹。
虽然这么说,但今天已经来不及去博览会了,费城的博览会到十月三十一日截止,但远在费城西侧的费蒙特公园——以此避免了旧城改造的一系列问题,以及可以不受城市面积与空间的局限——博览局占地面积直接达到了两百八十五英亩,1867年的巴黎世界博览会甚至只有它的三分之一,遑论1851年的伦敦万国博览会。
虽然说,这样的面积无疑符合了美国人亟需世界对其成就的肯定与认可的急切想法,但这样的距离位面对城区的人们不太友好,哪怕博览会的建设者有特意营造一条铁路与城区相连接,也需要人们提早做好准备方能启程动身——而现在已经是午后了,等他们抵达博览会,只怕也看不到什么了。
“那么我们就去那儿。”维达说。
她指着独立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