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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猎首(双更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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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矮妖精带回来的不止是金子,他还带回了那些白人的行踪,他们的首领还算谨慎,无论那些折断的树木是熊或是别的魔鬼造成的,他都没有继续留在原先的地方,虽然那个天然的宿营地十分舒适,一些士兵表示了不满,但还是在首领的要求下从原先的地方转移到密林之中,这里耸立着无数参天的巨树,他们在树木之间拉起绳索,搭上牛皮,做成了简陋的棚屋,但那些士兵想要燃起火来的时候,被阻止了。

    ——在之后的战斗里,芬里尔说,我不能给予你更多的帮助了。

    希利斯点点头表示同意,事实上,在与印第安人一起狩猎与打仗的时候,芬里尔几乎从不出现,因为那时候希利斯是作为一个印第安人,受大灵庇护的,芬里尔是个外来的神明,即便希利斯是它的代理人,也不能够在这个时候越俎代庖。不过就索克所说,这样的情况十分罕见,因为神明都是一群狭隘而又疯狂的家伙,看看公教的那位吧,就算是同样信仰着祂的人,也一样因为仪式与表象的不同而相互厮杀,并且堪称滑稽地指责对方是异教徒。祂们怎么能够容忍自己的代理人,哪怕只是信徒,同样侍奉着另一个神明呢?尤其是现在?

    大概只有大大咧咧的巨狼芬里尔,以及更多地偏向于原始意志,而非神明的野牛之母也会容许希利斯这样的存在吧。

    但就算是芬里尔,在大灵诞生的地方,在野牛之母的圣山,也不会擅自现身,这不仅仅是失礼,简直称得上是羞辱和挑衅,所以巨狼只是站起来,绕了一圈,就趴了下来,安安静静地等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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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云发现这些白人的时候正值黄昏,他们当时正在用他们的晚餐,而等到红云在大灵的力量下痊愈,深浓的夜色已经侵入了整座圣山,矮妖精带着希利斯与红云向着白人的新宿营地进发,他们的脚步就像是最小的鹿那样轻盈,红云虽然没有希利斯那样能够在黑暗中视物的眼睛,但总有微弱的星光穿过遮天蔽日的叶片投到地上,给他指出前路——在黑暗之中,如同细纱一般的云雾盘绕在他们周围,每一次呼吸都能带给这两个印第安战士无穷的力量与清醒的头脑。

    在他们嗅到白人的气味时——白人的士兵总是非常肮脏,他们几乎从不洗澡,但这种臭味又与野兽的不同,里面带着许多不自然且有威胁性的味道——钢铁、橡胶、煤油、酒精、咖啡……还有药物,希利斯轻轻地拍打着红云的肩膀,告诉这位印第安战士他要攀上身边的巨树去查看究竟,红云举起步枪,表示他明白了——希利斯如同一只矫健的白色豹子那样只用了几秒钟就攀上了最矮的一根树枝,他站在上面,从层叠的叶片里看出去,他看到了白人,但不再是十七个,而是十七个的两倍多,红云那时候遇到的只是他们其中的一部分。

    这个消息让红云烦恼起来,他丝毫不怀疑他和身边这个同样受到大灵眷顾的战士能够获得胜利,但他们不是为了剥头皮而来的,是为了阻隔这个消息而来的——若是让白人们知道这里有金子,他们就会纷涌而来,红云看到过很多次了,而每一次都伴随着冲突、杀戮与战争,最后又总是印第安人因为无法忍受被破坏的家园与宁静而选择离开——印第安人还有多少余地可以退让?红云不知道,但只有圣地,这里是印第安人永远不会舍弃的地方。

    他们不能放过任何一个人。

    但两个人又怎么能够包围三十个人呢?红云打着手势对希利斯“说”,他们必须找到更多的同伴,希利斯一点也不怀疑,但这些白人随时都有可能离开,也许就在下一个早晨,希利斯轻轻地摇了摇头,他指向那些云雾,红云低着头,思考了一会,然后他靠近了希利斯,也摇了摇头。

    希利斯认为他们可以寻求大灵的帮助,但红云拒绝了,他可能是所有的印第安人中距离大灵最近的人,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知道大灵正在虚弱。

    从不远处传来的声音低了下去,那些白人正在准备入睡,希利斯思考着,有什么能够让这些白人停下他们的脚步呢?

    他们是为了金子而来的。

    矮妖精在希利斯的视线从云雾、巨树转移到他身上的时候就感觉不妙,但他还没能逃走,希利斯就一把抓住了他,在爱尔兰人的传说中,矮妖精是古老财宝的守卫者,虽然在传说中,这些财富都是丹麦人从爱尔兰人身上攫取的,但在圣山,矮妖精一样可以寻找到逝者留下的财富——他不是神明,只是精怪,而大灵只会守护印第安人的灵魂,而不是他们的金子,所以在希利斯的逼迫下,矮妖精还是找出了一些金子,一些是属于白人的,一些是属于印第安人的,还有一些是属于自然的。

    他咕咕嚷嚷地抱怨着,但还是遵照希利斯的要求,将这些金子零碎地丢在这片林地的附近,第二天白人的士兵一起来,就在他们预备搭设炉灶的地方找到了一只金戒指,后来又有人找到了一柄镶嵌着宝石的小刀,一只银手镯,还有几枚古老的西班牙金币,这让每个白人都兴奋了起来,他们的首领一再要求他们尽快离开,但几乎没人愿意走——谁愿意走?虽然谁也不知道这些东西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但金子是真的,银子和宝石也是真的,当然,他们寻找到了金矿,这个消息能够让他们得到一大笔酬劳,但金矿就在这儿,难道还会飞走吗?晚几天早几天又有什么关系?

    最后就连他们的首领也不再那么坚持,因为他们找到了一个狭窄到根本让人无法入内的洞穴,洞穴外的金子达到了一个可观的数字,队伍中的学者说,这很有可能是一个墓穴,里面有着大量有价值的殉葬品,他们之前捡拾到的只是小生物们玩耍时偶尔拖带出来的零碎。

    他们并不知道印第安人从不会为自己准备什么殉葬品,他们赤身裸体地来到世间,也赤身裸体地回归大地,帐篷和生前的个人物品都会被烧掉,他们装饰自己,但对于他们来说,一只金杯与一根磨得发亮的野牛角并无什么区别,有时候后者的意义还要远大于前者。

    红云感到惊奇,因为他带着他所能找到的印第安人们回来的时候,这些白人甚至没能走上五百步,鼓鼓囊囊装满了金子的小皮袋拖慢了他们的脚步,混沌了他们的思想,他们的眼睛只盯着同伴,而忽略了他们的敌人。

    希利斯见到红云回来,就飞快地从一棵刺果栎上跳了下来,他的出现让印第安人们吃了一惊,尤其是他的肤色,一些人做出了警惕的姿势,红云马上阻止了他们,“这是巨狼。”他说:“在我离开的时候,他看着这些白人。”

    于是那些印第安人战士们就放下了戒备,因为之前红云已经和他们提起过巨狼了,一个白色的印第安人战士,他们有些听过巨狼的名字,而有些人则愿意相信红云,希利斯发现他们来自于不同的部族,都是年轻或是富有经验的战士,因为只有这两种人才会来到圣山,他们可以说是因为有着红云才聚集在了一起,从东一千里到西一千里,又从南一千里到北一千里,没人不曾听说过这个崇高的名字,他是一个年长的智者,也是一个公正的酋长,同时也是能够听到大灵呼唤的人——也只有他,才能将这些战士聚拢在一起,听一个人的号令。

    两个成年不久的战士前去查看白人的军队,他们回来的时候说,那些白人正在一个狭窄的洞穴前,从皮袋里取出火药,倒在一片叶子上,像是要做些什么。

    “他们想要炸开洞穴的入口。”红叶苍老的脸上露出了轻蔑的的笑容:“他们以为里面有金子,许多金子。”

    这并不会令印第安人们意外,毕竟白人们除了土地,野牛就最喜欢金子,有时候它要胜过前两者,他们开了一个非常短暂的会议,白人已经被巨狼引到了一处陡峭的岩壁下方,他们以为的陵墓只是一个巨大的天然裂隙,但一些印第安人坚持要在爆炸之后动手,一些人坚持要在爆炸之后动手,因为他们认为,为了避免圣山受到更多的损伤,这是必须的,只是这个想法最终还是被红云否决了,因为大灵不会认为印第安人的性命低于一块无血肉的巨石。

    红云的结论得到了最多的支持,大约有二十个印第安人分作三支小队,分别潜入到岩壁的上方,后方与右侧,这是希利斯为他们选择的战场,正适合印第安人的作战方式——岩壁不高,只有一人多高,顶部开阔,没有太多植物,下方的裂隙就像是一只竖眼,“竖眼”的周围是一片湿润的平地,藤蔓横生,在外侧就是一些低矮的灌木与巨石。

    而左侧的黄松林里,希利斯与另外几个眼睛最敏锐,反应最快捷的战士们攀到高处的树枝上,只等被驱赶着,惊慌失措的野兽们落网——他们分开双腿跨骑在粗壮的树干上,用枝叶挡住裸露的皮肤,下方的人不仔细看根本无从察觉上面正埋伏着致命的猎手。

    但从他们的高度,要看到对方很容易,一个印第安战士和另一个同伴做了一个手势,因为在苍翠的枝干衬托下,希利斯的皮肤显得更白了,就像是一块霜冻,即便对现在的印第安人来说,白人已经不是那么罕见,但这样白的皮肤还是会让他们好奇,可就是这么一个白人,与他们认识的任何一个印第安人战士都毫无区别,无论是发型、饰品还是衣物,还有作战的方式。

    从树上往下看,希利斯可以看到三个印第安人的小队正在形成一张稀疏的罗网,他们不约而同地在距离白人还有几百尺的地方停下,借助茂密的植被,白人完全没能发现他们,导火索被点燃了,金红色的火星嘶嘶地向着深黑色的裂隙跳跃着前进,数十双渴求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它。

    伴随着一声巨大的爆裂声,地面震动,树木摇晃,烟雾升起,数之不尽的虫蛇从烟雾中窜出,鸟雀飞起,走兽们发出惊怖的叫喊,四处奔逃,与之同时,白人们也听到了印第安人独特的战吼声,它们甚至超过了所有的声音,直接冲入他们的胸膛,让那些贪婪的心脏都惊恐地蹦跳起来!

    印第安人的三支队伍一起发动了进攻,他们是那样的一致,正是白人的爆炸声给他们做了信号,而白人们的首领也发出了响亮的命令声,他是一个镇定而冷酷的人,就像是在前几个晚上,他命令自己的士兵向着红云的后背开枪那样,他甚至没有一丝犹豫地就抛下了沉重的袋子——哪怕里面装满了金子,抓起了子弹与步枪,希利斯听到他正在催促士兵们爬上岩壁:“不要惊慌,不要惊慌!”他喊道:“我们看不见印第安人,他们也看不见我们!”

    他的话是对的,因为爆炸引起了火,火引燃了潮湿的树干枝叶,所以他们所在的地方被烟雾包裹着,在没有风的洼地里,烟雾一时间无法散开,红云与印第安战士也只是在烟雾之外呼喊,惊吓他们的猎物,有因为惊恐而冲出烟雾的士兵,都被他们精准地击倒了。

    “我可不那么认为。”希利斯说。

    他伏在树干上,与白人之间几乎没有阻隔,但之间的距离超过五百尺,现在最好的步枪也只能保证在三百尺之内的准确度与杀伤力——希利斯全神贯注地倾听着,捕捉着那个最响亮的声音,他找到了。

    瞄准,开枪。

    然后拉下杠杆,滚烫的弹壳跳出,再射击。

    那个声音消失了。

    红云也听到了,他立刻高呼起来,此时烟雾也逐渐变得稀薄起来,印第安人鲜艳的服饰与红棕色的面孔出现在白人的视野里,他们也看到了自己的长官,他顽强地倚靠着岩壁站立着,眼睛与嘴巴都张开着,但已经死了,一枚子弹击中了他的左肩,另一枚嵌入了他的额头。在一瞬间的沉默后,士兵们四散奔逃,就像是那些被惊吓到的野兽——事实上此时他们还并未落入完全的劣势,但金子总是能够促发人们的贪欲,又增添几分懦弱,他们已经积攒了足以让他们享受好一阵子的财富,又怎么愿意将自己的生命抛掷在印第安人的手中。

    但就如鹿群,野牛,越是胆怯的猎物就越是容易被捕捉,枪声不断地响起,白人的士兵一个接着一个地倒下。

    更多的士兵向着黄松林跑来,对他们来说,这片死寂的密林仿佛是上帝为他们开启的大门,他们甚至无法想到这里为何没有一个印第安人——希利斯与几个战士们在猎物跑进射程一半之后才开始射击,一些有经验的士兵发现了他们,但前者连举枪反抗的勇气都没有,要么怀着侥幸的心理继续往前跑,要么惊恐万分地转身往后跑,而他们的区别也不过是额头或是胸膛中弹,又或是脊背中弹罢了。

    战斗激烈,急促,但短暂,最后一声枪响结束之后,又过了好一会儿,红云才慢慢地走到了希利斯的树下,希利斯向他做了一个手势,红云露出笑容——他们没有放过一个敌人。

    印第安人有受伤,但没有人死去,他们将敌人的尸体搬运到一起,剥下他们的头皮,支在树枝上晾干,这时候红云才发现白人一共有三十五人,比他们预计的还要多——几个战士受了伤,红云为他们一一检查了伤口,嚼碎了一些草药敷在上面,然后用叶子裹住受伤的位置,等到这些战士回到自己的部落里,带着头皮,他们的酋长会为他们戴上一串骨头臂饰,等他们回归大灵,这些疤痕就是他们呈现给大灵的勋章。

    一个叫做跳跃狐狸的印第安人也受了伤,他看着希利斯,然后向红云说了几句话,红云笑了,对希利斯说:“他一开始还以为你从来没有战斗过,”他说:“或是很少战斗,因为你的身上没有伤疤。但他看到了你是怎样作战的。”

    “你是在说我只用枪支作战吗?”希利斯慢慢地用印第安语说:“不,我也用战斧作战,但无论怎样,我不会在这样的敌人面前受伤。”

    跳跃狐狸立刻大叫了一声,大概意思就是等他们离开圣山,他要和希利斯比试一番,用战斧。

    希利斯没有回答,他走到跳跃狐狸的身边,捏了捏他手上的胳膊,跳跃狐狸就像是一只真正的狐狸那样猛地跳了起来,旁边的人立刻哈哈大笑了起来。

    红云也在大笑,但他的眼底仍然有拂之不去的忧虑。

    他们将白人的尸体留在那里,山林里的野兽会帮他们消除最后的痕迹,但红云知道,白人的军队有着对每个人的记录,他们不是一个个地分散的部落,一些人失踪了,不会对别的部落有影响,他们的人若是消失,他们会寻找他们,而那些前来寻找他们的人,也有可能发现这里的金子,又或是另一些想要知道这里会不会有金子的白人。

    “这些都是你的。”红云对希利斯说,就是他们从白人的口袋里拿回来的金子。

    希利斯注视着它们,比起他让矮妖精丢出去的那些,这里的金子还要更多一些,它们或是原本就属于那些白人,又或是他们从别处掠夺而来的,但没有一个印第安人想要私藏,哪怕他们对其中的一些很感兴趣,譬如那把小刀——索克给他读过一本书,里面是这样描述金子的,它能够让丑陋的人变美,能够让老迈的人变得年轻,能够让胆小的人充满勇气,也能够让一个正直的人堕落,它们对于印第安人来说,不如野牛与玉米,但对于白人来说,它们甚至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

    它们是祸端,是瘟疫,是战争的种子。他们却无可奈何。

    “把它们分给大家。”希利斯说:“让这些英勇的战士把它们带回去,换成武器和马匹。”

    红云叹息了一声,他将希利斯的话转给了其他人,那些战士都高兴地欢呼了起来。

    ————————

    希利斯回到了疯马的部落里,疯马知道了这件事情,就又孤身一人骑着马,走到了茫茫荒原中,他在十二天后回来,精疲力竭,无论谁来询问,哪怕是野牛尾,他也一言不发,只有见到希利斯的时候,他才说了一句话。

    “战争不可避免。”他说。

    疯马的使者再一次出发了,这次他们向着红云的部落去,也许还有更多的人,而在他们带回消息之前,希利斯回到了阿特尔庄园里。

    索克看了一眼希利斯的脑袋,做出了一个难以忍受的表情——作为印第安人的战士,希利斯按照传统剔除了一部分头发,将剩下的头发编成发辫盘在头顶,然后绑上发带,插上鹰羽,这个发型与印第安人的长腿套与斗篷倒是很相配,但与衬衫,长裤与外套配在一起,总是有着一种难以言喻的违和感,而且……

    “芬里尔就没有说些什么吗?”索克忍不住问。

    “它为什么要说什么?”希利斯莫名其妙:“这是我的毛发,又不是它的。”

    索克翻了一个白眼。

    “索克,”希利斯问:“你还能弄到多少枪?”

    “这要看你想要多少。”索克回到他的椅子上,继续看他的报纸。

    “武装四千人,或是更多一些。”希利斯说。

    “印第安人能够聚集到那么多人吗?我是说,战士,不是老弱妇孺。”索克问。

    希利斯只能看到报纸,索克的问题带着几分险恶,但他相信索克,所以他给了一个确定的回答。

    “能。”索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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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克当然能,这片大陆上可不止一个战争之神,维奇洛波奇特利是,玛尔斯是,密涅瓦是,阿卡特拉姆是,莫瑞甘是……奥丁也是。

    有不止一个神明正在注视着这里,战争一触即发,白人想要土地和金子,印第安人想要自由与野牛,外来者渴望着瓜分这片大陆的原始意志——祂已经变得相当虚弱,而战争从来就是削弱与吞噬神明的最好途径——信徒们的祈祷与神明们的欲望缠绕在一起,令人作呕又令人渴望。

    若是野牛之母愿意放弃印第安人,蛰伏起来,或是如曾经的希腊神明,现在的罗马神明那样抛弃失败者,迎接胜利者,她或许能够得到一丝喘息的机会,但希利斯已经带回了祂的答案。

    对于索克来说,这当然是最好的,但在注视着窗外的荒野时,他依然禁不住深深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