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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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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上海之后,我把自己全心全力都投入到工作当中去,不再想发生过的事情,我不想让自己弄得很狼狈,以前不会,现在也不会。部长早已给我安排了具体的工作,跟着一个资深的师兄学习,这位师兄是上海本部策划的NO1,跟着他虽然常被骂,但真的学会了不少东西。

    每天都在忙碌中渡过,二月就这样地去了,三月也悄然来临。

    方中宇开学了,回到学校,假期他倒是没有闲着,跑了一大圈的新马泰,给我带回来不少好东西,虽然都是吃食,但如此记得我,我已经很满足了。

    自从我回来之后,路晓也常来我这儿混日子,这家伙过完年回来,已经快要成“负婆”了,连着几天都在我这儿混饭吃,也没钱玩乐了,也不泡吧了,老实极了,就等着下一次发薪救命呢!

    南田与冷面神一直都没有回来,这倒让我安心不少,碰不到面,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倒是南田前几天发过来一封邮件,问过我的现况,我回了信,他也没再写来。

    高翔被派到江苏一带出差,已经走了快一个星期了,我回来之后还没见过他,只发过几个短信,他说现在每天就是吃,照这样下去不用多久就会变成一个大胖子了。

    大家好像都变化了,又好像是没有变,我也说不很清楚。只感觉我走了之后再回来,一切都有了一些变化,而那些变化,却也是我无法查觉的。

    月初,公司推出了新的策略方式,在上海新推出了一种回转寿司专营店,加盟店一下子在全上海就开了五家,分散在各个商贸中心和写字楼周围。师兄每天带着我在五个店之间跑来跑去,从宣传、布店,到原料的选取,价格的制定,都一一过手。师兄的点子也是一会儿一变,快到我已经无法跟上他的步伐,上午刚改好的策划书,也许下午便要重新修改,到晚上也许已经被他全盘推翻,弄到我现在手头上的版本不下六七种。师兄自己也感觉很头痛,但他却停止不下来,他的创意停不下来。

    三月,上海下了第一场雨。

    刚开始的时候我并没有注意到,只是坐在电脑前拼命地敲字,改师兄才提出的方案。中午的路晓来找我,说,“外面下雨了,今天我们去食堂吃吧!”

    我回过头,外面已经是一幕雨帘,是我太专注,一直都没有注意到。今天是发薪水的日子,平时这个时候,路晓一定会去吃大食代的菠萝炒饭,可今天下了雨,我们都没带伞,所以她更改提意,我们在食堂吃工作餐。

    大楼里有两个餐厅,十七楼一个,四楼一个,我们在二十三层,一般都去十七楼,午餐十元钱,两个菜一个汤,反正不太合我的胃口,都是上海本帮菜居多,甜甜的味道我还是没有办法习惯。今天食堂的人很多,好不容易我们才排到位置,在窗边坐了下来。

    “听说冷面神回来了,你看到他没有?”路晓八卦特别多,在总务部待久了,人也变得八卦,真是没有什么好处。

    我摇了摇头,眼睛却落在窗外,下雨了,我喜欢小雨的感觉,一如我的名字一样。天气有些阴沉,不过不让人讨厌。

    “两位女士,我可以坐吗?”走过来的人居然是南田。他与冷面神还真是形影不离,在日本晃了大半个月,应该是和冷面神一起回来的。

    “南田部长,我们可以说‘不’吗?”路晓倒是不惧怕他,“我想和小夏说些悄悄话。”

    南田笑了笑,耸了耸肩,“看来我来的不是时候,那我到别处找位置吧!”

    看到南田找到别的位置坐下,不再关注我这们这边,路晓才吐了吐舌头,“小夏,今天发薪,晚上一起去泡吧怎么样?”

    我笑着摇头,路晓还真是,用我们家乡话就是:狗肚子装不下二两香油。才发完工资就急不可待的要去消费,怪不得她整天喊自己是“月光一族”,看来她脱离“负婆”无望了。

    “好吧!今天我这边也没什么事,不过我要叫上大宇,上次说发薪请他吃饭的,不如一起吧!”我不会拒绝朋友的邀请,何况还是我在上海唯一谈得来的朋友。

    “那好,晚饭你请,喝酒我请,怎么样?”路晓从不占别人便宜,很讲究礼尚往来。我们几乎每次出去花的都差不多,这点路晓与苏眉很相似,也许正是这样,我们才能谈得来。

    我点了点头,“那晚上下班后在大厅等我,我叫大宇下了课直接赶过来。”

    与路晓边说边谈,吃的很少却也饱了,自从来上海后,我的体重就一直都升不上去,以至于苏眉笑我是不是赶时髦减肥。

    有时候,习惯真的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

    方中宇来的时候,外面的雨还没停,不过已经变成很小的毛毛雨,不打雨伞也没有什么关系。路晓建议去吃大食代,她说中午没吃到菠萝炒饭就很不爽,晚上一定要补回来。方中宇倒没有什么意见,反正是我请客,他吃什么都无所谓。于是我们坐车到人民广场附近的大食代吃饭,因为不是周末,人也不多,我买了卡,大家转了一圈,选了自己的餐食,找了一个视野好的位置坐下。

    “忘了买饮料了。”方中宇把我点的荷叶排骨饭端过来之后,又起来去买饮料。

    路晓这会儿也端着她的菠萝炒菜回来了,“真羡慕你有这么好的同学,我也有不少同学在上海,可是都没什么联系。”

    我把筷子递给路晓,“大姐,我上海只有这么一个哥们儿,不找他关照找谁啊?你都不知道,上高中的时候他把我欺负成什么样?要天天忍受着破球鞋的臭味,运动服的汗味,还要天天给他留晚饭,真是没法提了。”

    “在说我坏话是不是?”方中宇端了三杯饮料回来了,看到我就喊了起来,“我就知道,你从来就不会说我好话。”

    “小夏说你高中的时候总欺负她。”路晓想都不想就把我给卖了。

    方中宇看了我一眼,“没良心,你怎么不提你肚子疼,我背你上医院的事了?还有趴在我身上哭毁我一套阿迪运动服的事,还有你看小说我帮你背黑锅的事,你怎么都不提啊?”

    路晓先笑了,“看你们俩的样子真好啊!对了,你们俩个为什么没成为恋人啊?多登对的一对!”

    我和方中宇异口同声的说,“开玩笑,找他(她)?”

    “意外的同调呢!”路晓已经笑到不行,一边拍桌子一边笑。

    “吃你的饭吧!”我们俩个又一起说道。

    晚上从酒吧出来,路晓打车回去了,方中宇送我回家,走在路上的时候,他忽然问我,“刚才听路晓说,我现在也在想,你说像我这么帅的人,你当初怎么可能会不喜欢我呢?”

    我白了他一眼,“那时候喜欢你的人太多了,都晃花眼了,哪里看得到豆芽菜一样的我啊!你还记不记得,你以前是怎么说我的,怎么看都没看出来我是女的?”

    方中宇倒不在乎,搂住我的肩,“小夏,你说我们俩现在还有可能在一起吗?”

    “太熟了,下不去手。”我拍掉他的手,“你说我们俩都熟到你一那个啥,我就知道你要那个啥的地步了,看上去就像左手摸右手一样,想想都犯恶心!”

    方中宇笑了起来,“小夏,你这句说的可不对了,照理说熟,你和高翔可比我熟多了,你当初喜欢人家的事,也没瞒着谁,都大大方方的承认了。现在又说太熟了下不去手,不是矛盾着么?”

    “我是喜欢人家,可惜人家不喜欢我。”我淡然一笑,“高翔表面浅浅淡淡的样子,其实是那种心很高的男人,不是我这样的平凡女子能把握得住的。”

    “就像飞筝?”方中宇问道。

    我摇了摇头,“飞筝就算飞走了,还有根线可以握在手里,你看我手里,什么都没有。”我在方中宇面前摊开双手,除了清晰可见的纹路,什么都没有。

    “若以后真的没人要你,我就娶你吧!”方中宇握住我的手,轻轻地说。

    虽然没有爱情,但能听到他这样的话,也让我很是感动。爱情会消逝,友情也许也会,但温暖过你的那份情谊,却一生都不会忘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