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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 破陋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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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景默让于向念用手电筒照着,给她的红包上抹清凉油。

    这是一种黄色的膏体,闻上去有点刺鼻,抹上后清清凉凉的,没刚才那么痒了。

    抹完后,程景默让于向念睡下,自己脱了身上的衣服,只穿着一条短裤。

    于向念讶然,低声问:“你干嘛?”

    “让跳蚤来咬我。”

    于向念无声的笑,“你这样也没用,跳蚤还是会选我咬。”

    程景默:“?”

    “它喜欢细皮嫩肉的。”

    程景默说:“先试试,明天我去买药水来撒上。”

    这么一折腾,两人已经没有睡意,闭着眼躺在床上。

    察觉到程景默没有睡着,于向念试探性的摸了摸他的腹肌。

    常年锻炼的人,那腹肌摸上去手感真不错。

    程景默也随她摸着,时不时的也摸摸她光滑的小手。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于向念是被“嘭嘭嘭”的敲门声吵醒的。

    睁开眼一看,床上就她和小杰。

    于向念起床打开门。

    程拴锁的媳妇张红丽站在门口,带笑不笑的说:“嫂子,今天家里给你们办席,邻居都来忙了半晌了,你也该起床了吧。”

    这话说的于向念小脸顿时红起来,她看了眼院场。

    果然有几个中年妇女,有的在切菜,有的在洗菜,大家的眼光都一致看向她这里。

    于向念连忙说:“不好意思,睡过头了。”

    “赶紧来帮忙。”张红丽说。

    “哦。”于向念问,“厕所在哪?”

    张红丽指了指围墙外,“外面。”

    于向念拿了两张卫生纸,穿过小院,对着那些来帮忙的妇女友善又尴尬的笑笑,朝外面走去。

    来帮忙的那些妇女都看着她,小声议论着。

    “啧啧啧!捡娃真有福气,找个媳妇跟仙女一样!”

    “长得是真俊俏,就是这细皮白肉的样子,一看就不好生养!”

    “可不,捡娃结婚也一年多了吧,你看她那肚子还是平的。”

    “······”

    大家的议论被一声惊叫打断,正在大家疑惑发生什么事时。

    就见于向念从厕所里跑出来,惊慌失色的。

    刚好程景默挑着一担水回来,于向念像是看见了救星,跑上去拽着他的衣服。

    “程景默,我踩到蛆了!啊······!!!”

    她边说边跳着,像是地面烫脚一般。

    院子里的妇女一听这话,都哄笑起来。

    程景默一只手扶着肩上的担子,一只手覆在她的肩上,拍着她的肩,安抚她。

    “等我打扫一下,你再进去。”

    于向念这时候全身的鸡皮疙瘩还没下去。

    刚才她进厕所时,熏天的臭味让她只顾着捂住口鼻,没注意脚下,还是听到“嗒嗒”的声音,她才低头。

    一看,地上蠕动着好多蛆虫,她脚边也有。

    那“嗒嗒”的声音,是蛆虫在她脚底,被碾压爆裂的声音。

    她条件发射的惊叫一声,跑了出来。

    这时候,她反应过来,刚才失态了。

    她又委屈又发窘的瘪起嘴巴,“我的鞋脏了,你得帮我洗。”

    “好。”程景默说,“我先把水倒进缸里。”

    程景默挑着水走进院场,路过妇女们面前时,他站住微微颔首,“辛苦各位嫂子了。”

    众妇女:“哪里的话···”

    于向念是跟在程景默身边进的院场,程景默去倒水,于向念对一众妇女微笑着,大方的介绍自己,“各位嫂子,你们好,我是程景默的媳妇,于向念。”

    众妇女也笑着说,“你好你好。”

    于向念说:“刚才让大家笑话了。”

    妇女们不承认的讪笑,“没有没有。”

    程景默将扁担和水桶收好,带着于向念回了房间。

    程景默问:“怎么就起床了?”

    平时这个点,于向念还正睡的熟。

    于向念说:“听到外面有声音就醒了。”

    “供销社现在才开门,我先去买盆那些东西,你把鞋脱了,我晚上洗。”

    于向念看着程景默满头大汗的样子,比平时出了操流的汗还多。

    “你挑了多少水啊?”她问。

    “五趟。”程景默说,“我去打扫厕所,五分钟后你出来上。”

    程景默出门后,于向念嫌弃的脱下鞋子,扔到角落。

    小杰也醒了,于向念看了看手表,八点。

    程景默已经挑了五趟水回来了,那他不是六点左右就起床了。

    这么说,昨晚他才睡了两三个小时。

    于向念洗漱好,抓了一把糖出去分给一众妇女,又拿了一个矮凳坐着,跟她们一起摘菜。

    天气挺冷的,于向念穿了新买的深灰色棉袄。

    小杰还没跟家里的那几个小孩混熟,也陪在于向念身边摘菜。

    程景默一早上都忙出忙进的,家里的其他人也很忙。

    昨晚太黑,于向念没仔细看程景默的家,现在坐下好好的四处打量了一番。

    在南城,她也见过很多农村的房子,可程景默家的房子······真是一言难尽。

    可以说,是于向念见过的最破陋的家。

    房子是土坯的茅房,建盖的很矮,房子里的光线暗得很,墙皮有一块没一块的粘在墙上。

    正房有五间房间,一间是堂屋,另外四间分别住着,程景默的父母、程拴住一家、程拴锁一家和他们。

    还有一间偏房,偏房有三个房间,一间是厨房,另外两间住着程家的老五,十四岁的程拴芹,一间住着老六,十一岁的程拴留。

    老二、老四已经出嫁了。

    程景默不是每个月都往家里汇钱的吗?汇了这么多年,怎么还穷成这样?

    “嘿,捡娃媳妇儿!”

    身旁的人晃了晃于向念的手臂,她的思绪被打断。

    一个妇女一脸八卦的样子,“听说捡娃在部队里当大官了?”

    大官?程景默这级别的也算?

    于向念嘴角抽搐了一下,“没有,他就是个普通的军人。”

    另一个妇女说,“看你这手,就知道不常干家务。他要没当大官,这些家务活不得都是你干?”

    “哈?”于向念没听懂。

    她做不做家务,跟程景默当不当官有什么关系?

    那个妇女解释说:“俺们可是知道,大官家里都有专门的下人干家务的!”

    “不是下人。”于向念纠正说,“是保姆阿姨。”

    顿了顿她又补了一句,“家里没有保姆,我们的家务活都是自己做的。”

    妇女们有些失望的样子,又说,“看你就不像会做家务的样子。”

    于向念:“···家里的家务不多,每天就做一顿饭,谁有时间谁做,洗衣服是洗衣机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