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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白瓷庙下小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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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焰熊熊。

    整个天蝎门被烧成了黑石地。

    这天蝎门已经成了甘蔗渣,没有丝毫价值了。连一点藏宝也欠奉,整个门派就没积下什么钱财,早不知花到什么地方去了。

    刘一夫收获了一枚异种蝎卵。

    余庆也找到了五颗人鱼小明珠。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终于把公主给救回来了。只是这公主毕竟中过了毒,身体比较虚弱,让余庆没有丝毫功成的喜悦。

    他知道。

    纵然公主被救。

    可她的未来仍然是未知之数。

    她的生死未来,最终的一切,还是要看罗王的命令。

    罗王可能对她弃之不顾,也有可能把她重新嫁给某一个联姻对象,只有极小的可能性才是把她和自己赐婚。

    然而,这种可能,委实是太渺茫了。

    不说余庆和永庆公主的事。

    另有一件事需要做了。

    那就是张小乙的哀求。

    刺杀。

    孙贵妃。

    既然五颗人鱼小明珠业已寻回,那么孙贵妃就拖不下去了,她必要前往高原白瓷庙,向英雄王的妻子,被尊奉起来的至高天仁圣白铃圣母,为罗王祈福。

    但是。

    在他们走后。

    天蝎门已经废了的山下,却出现了一些黑衣人。

    他们,是影中人的人。

    这些人抬出了一具尸体。

    这自然是影中人了。

    他躺在地上,一身的刀剑伤。

    胸膛已经被砍开。

    连剑伤也不是轻浅的割伤,而几乎是要命的洞穿伤。

    这是刺死砍伤中的刺伤为主。

    受这样的伤,影中人自然是已经死透透的了。

    他一点呼吸皆无,心跳已然停止,就连尸身,也已经僵硬起来了。

    “真是个废物,竟然这样就莫名其妙死掉了,简直是离谱!老天无眼,这样的人是怎么能修成血影神功的?算了,哪怕此人是个废物,但至少他可以跑得够快,罢了,把他救回来吧。”

    一个人懒洋洋地说。

    这人站立在阴暗之地。

    半点真容也不露。

    不要说露脸了,就算是身形的高矮胖瘦也是瞧不出来的。

    那些黑衣人却是知道他的,知此人曾经对影中人发号过施令,当即点头称是,他们抓来一个无辜的少女。虽非绝色,但观其容貌也是一个比较清瘦的少女。

    青春的少女,只要身材不差,又能丑到哪儿去?

    但就是这个大好青春的少女,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被一个黑衣人毫不留情的当胸一刀砍死。

    他抓着这断了气,血从胸膛流满一身已经死去的少女,丢垃圾一样扔在了影中人的尸体上。

    很快。

    少女身上的血就源源不断,从一开始只是自然流出,到仿佛被吸着进入了影中人的体内。

    当女尸惨白一片,再无血流之时,影中人却是动了,他竟然死里逃生,死中得活了过来。这正是血影神功的一个特色。

    只要是修炼了血影神功。

    只要保持尸体的完整。

    就可以用别人的血来复活。

    一开始需要一个少女的性命。

    这叫一命换一命。

    后者需要对方放出大量的精血。

    不过当血影神功圆满境时,只需要一个人一小点的血,就够了。

    所以,影中人纵是死了,也仍然有被救出来的价值。

    在一定时间里,只要他没被剁下脑袋,他就算是活下来了。

    现在可不就是活过来了。

    “我没死?”

    “你死了。”

    “你是小丁?”

    “不错,因为老祖宗知道,你可能不靠谱,所以才让我来了,要不是我来,你这条命,说不得就要真的丢了,你知道的,余庆可不是要光杀了你就算了,他还该砍下你的头才好回去复命。是我让你的狗放火造成混乱才把你的尸体带出来,让你能够复活过来的。”

    这个人,是小丁。

    他是周健武手下四个精心培养出来代他在外行走的奴仆。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他是最差的一个。

    但即便如此,也是智机百出,能够抓住机会,制造混乱,把影中人给救出来。

    当然了。

    这也是建立在某些人没在意此事之上。

    坦白说。

    影中人的血影神功是吓人。

    但对于全员人手一把神兵利器的小团体来说,杀之不难。

    那可是真正的杀。

    只不过,刘一夫杀人,那是绝计不能让他活过来的。

    “主人有什么吩咐吗?”

    影中人知道一点。

    如果他没用,小丁是决计不会让他复活的,所以必然是有事。

    虽然,此时此刻,他的内心中仍然最关心永庆公主。可他也知道,他本有机会得到公主,是他没把握好机会,失败了,所以急也没有用,再说短时间里永庆公主是没有事的,且也不急。

    他要避免得罪主人。

    不然可就不好了。

    他比谁都清楚一件事。

    他的那个主人可是绝对的一个大恶人。

    坏人,是不能去得罪的。

    “原本此刻的你应该去策应孙贵妃上白瓷庙祈福,这是有人想要刺杀孙贵妃,你当知此人对老祖宗极为重要,还死不得的。所以你要务必保护好孙贵妃,不可有事。只是偏偏你又弄丢了人鱼小明珠吧,这就要追回来,绝对不能让此物和番夷换了钱财,到时罗国至少可以再支撑三年。这后果之严重,你,可明白么?”

    影中人知道。

    人鱼小明珠干系主人计划的重要一环。

    在主人的努力下,罗国的国力在江河日下中,财政也在一点点慢慢的败坏掉。以至于近些年,朝廷的财力竟然不足以支付边疆的军费了。

    殊不知罗国的强大尽在于此。

    正是罗国长久以来在边事上的投入,导致了北莽越来越不行,势弱,这才让罗国内部可以放心安全的发展。

    在过去罗国的强盛就是依靠军方的努力。而指望军方的努力则需要足够的军费支持。

    只要想想,曾经,在罗国的军中,有锦天这种级数的高手,你就可知罗国军方那深不见底的实力了。

    但是。

    无论如何。

    这一切都是需要钱的。

    越是强军,就越发的需要足够的军需给养才能维持。

    现在。

    罗国的国力难支,需要用人鱼小明珠向西夷换钱。无论是西斯廷还是拜恩斯,特别是法斯特,都能提供充足的真金白银来进行交易。

    大约价值五百万贯钱的军费,足够可以让罗国多坚持两三年。

    这是某个人——绝对不容许的。

    所以,无论如何,这五颗人鱼小明珠都要夺走。不能让罗国得到这笔五百万贯的军费。

    因为只有罗国军中缺钱了,那个人才好收买军方人员。

    对于那个人来说。

    有多少宫内人,有多少朝廷文官向他效忠,都不是最重要的。

    掌控罗国的军权,这才重要。

    不要以为掌握军权是任用了几个人,提拔了自己的官,就可以轻松做到的。只要军队不干,军心不愿,总有可能翻车。

    想要尽夺罗国的军心,很简单。

    先让朝廷欠钱,朝廷无钱,让军方失望了,然后他再出钱就能拉拢一下军方。当军方稳定了下来,他就能真正的谋朝篡位了。

    所以,影中人只得离去。

    他不能前往白瓷庙。

    他得到南方。

    深水港。

    轻车快舟出深水。

    此地是出海最佳良港。

    不说影中人重新寻觅五颗的人鱼小明珠下落,不敢有丝毫轻疏大意。实指望建立些微功换取心上人儿。

    另一边。

    孙贵妃祈福已经成了定局。

    从罗京到高原,一路之上关卡重重。

    贵妃还未出发呢,就已经有内卫中人前来探路了。

    现在有人想要去高原可就困难重重了。

    通往高原,在象雄人心目中的圣山之下有一座不起眼,极其普通的客栈。

    虽然看上去普通且不起眼,但却也是附近少有的一座客栈了。

    倘若贵妃娘娘想要上山进庙,那她的落脚点怕就得是这座小客栈了。

    一大早的。

    这客栈就来了一群人。

    这群人,一个个鲜衣怒马,好不招摇。

    一看就是不好惹的一群人。

    打头的一个人是个中年男人。

    他一脚踹开了门,那门发出嘎吱的声音,显然已经被用了许久,却居然没破。

    几个人鱼贯而入。

    只见客栈里人不多,但也有几个客人,他们大约坐了三五张桌子,点了一些羊趴菜,正就着高原特有的粟米酒吃喝着。

    有些人已经喝上头了,趴桌子上呢。

    掌柜看来了这许多人,心中不喜反惊,他一看这些人穿着打扮,那模样架势,就知道这群人不止是不简单,怕也是不好打发。

    他们开店的,就怕这些黑恶势力和官府中人出来生事。

    然而,凡事就是这样。

    怕什么来什么。

    那群人中带头的一个人过来,他目光一扫,就盯在了掌柜的身上。

    “你就是这里的老板?”

    “是,是……几位怎么吩咐?”

    “呵呵,你不要慌张,我们不是什么坏人,只是有些事想请老板你帮一下忙。”

    “哦,哦,有事您吩咐。”

    “我呢,是一个客商,家中有人要来此地上山到白瓷庙进香,祈福请愿,但是呢,不想麻烦不喜热闹,想要一个清静,你看,能不能帮一下忙,我把你这店包下来了,就包一个月,你这期间的活金流水,我照价给你三倍,怎么样?”

    “啊?这?这位客爷,您这么照顾我的生意,我当然是开心的了,但是每年每月,都有来白瓷庙进香的客人,很多都是老人情了,我这实是不好拒绝啊。”

    “哦!?是这样。我不为难你,你是熟面孔张不开嘴,不要紧,张标李虎。”

    他叫了身边后面的人。

    两个彪形大汉立刻站了出来。

    别说。

    这二人,牛高马大,一脸恶相。一个一脸的横肉,一个一脸的凶相,是那种普通人遇到了一准儿得绕道走的那种,不敢得罪。

    这两个人,原本就是有名的街痞恶霸。但有益于此,反而被特招了。

    别说。

    虽然曾经是街痞恶霸,但也是给逼的。

    天生了这张恶脸,上哪儿找工作去?

    没人敢要啊。

    所以穿上了新皮,都爱惜得紧,反而得到了上面的赏识。

    “在。”

    “在。”

    两个人一听叫,立刻也就站了出来。

    他们弯腰行礼,躬身插手,行动一致,好似一对兄弟般。

    那中年男人满意一笑。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看起来废物一样的两个街溜子,实际上竟然是把子干活做事的好手。

    不错,不错。

    “张标李虎,你们二人就在此帮帮这位老板,不要再收客了,这里的人也尽快请出去,把整个店子好生打扫一下,消消毒,去去秽气,放心,银钱这方面,我是不会短少你的。”

    说到最后,又回到了掌柜的身上。

    他简单利落地掏出了钱。

    一张一百续兑票和沉沉入手的一串子当十钱。

    这种当十钱当然不可能真的当十钱。

    但毕竟是大钱,品相是极好的,肉也极厚,当个三五钱还是不成问题的。再加上那张兑票,虽说提取兑现要扣掉一部分,但也是一大笔钱了。这老板开店,一个月怕也不过十贯左右的利润,现在一下子收了快百贯钱,那还有什么说的呢?

    但这并不是美事。

    此事必将在之后坏了他店的口碑,不知可能会得罪多少老客旧客熟识客。

    这之后呀,赔礼道歉什么的,少不得还是要出血的。

    但是,算了吧。

    这几个人,一看就是官。

    跟我说什么客商。

    我又不是瞎子,更不是傻子,这说话的语气架势,你跟我说是商人?哪家的商人是这么豪横的?商人为了生意,其实是最讲规矩的,哪有这几位,不仅不讲规矩,反而给他这儿立规矩。

    这简直是岂有此理。

    不过,如之奈何。

    人家是官。

    真正的官。

    自己也就不要计较了。

    实指望他们这些人说到做到,时间到了赶紧走人。他们这么乱折腾不要紧,到最后都是一拍屁股走人了账的事。

    自己还要在这里把生意继续下去呢。

    不说这个老板百般的不情愿,却又无可奈何。

    只得是依从了。

    随后那张标李虎二人就带了十余个大汉在旁边干活起来。

    他们先自己圈了几张桌椅。

    堂而皇之摆出了刀剑。

    点了些酒,叫了些菜。

    一边大声喧闹,一边口出冷言凶语。

    不消多时,这店里的人,已经是能走的皆都走了。

    住店的也到柜台去结账了。

    他们是宁可在外面找帐篷住,也不敢在这里面呆了。

    便有一些新要住店的。

    也会被这十几个汉子,不时的嘿啊哼的给吓到了,随即就知道这店目前不欢迎人,也都颇为知情识趣的自己走人了。

    毕竟不是头铁,没哪几个敢留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