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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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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见一团拳头大小的火焰夹杂着焰龙之息,温度之高把空间都给撕裂的变形扭曲,足以见其威力。

    若是这团火焰击中了正在行驶的雷舟,只怕舟上二人凶多吉少,周茹也是察觉到这团火焰攻击,紧忙进行了躲闪,火焰擦着灵舟的左侧而过,天蓝色的舟身留下了一道漆黑无比的烧痕。

    面对如此强敌,断不能以力相战,是故敌进吾退,他攻我守。道理虽简单,可是想要实现是非常之难。

    若非是周茹修炼了许久的神魂让她拥有了极高的专注和反应力,躲过了姜灭源的火焰攻击。恐怕现在她和方牧已经是两具烧焦的尸体了。

    而刚才为了躲掉那道攻击,就消耗了周茹一多半的精神力,若是姜灭源再来一次如同刚才的那种火焰攻击,周茹就很难操纵灵舟躲避了。

    他们两个已经很难撑到后山了。

    又是一道火焰攻击,周茹尽力去控制灵舟的方向,可是她的反应终究是慢了半拍,那火焰眼看就要打在舟身,她和方牧恐怕要在这灭世之焰下化作糜粉。

    这个时候若是父亲在场就好了,他一定有办法阻挡这个蟒袍老者的。

    可是周伯温难以出现,因为他到了闭了死关,唯一能让他出关的便是绝道崖的开启。

    只见此时方牧以超乎常人的速度,挡在了周茹的身前,让那团火焰没有伤到周茹分毫。

    方牧瘦弱的身躯已经七零八落,他的右臂不知掉落何处,脸庞血肉模糊,他的身躯不断地从血红的肉浆中冒着黄色的脓水。

    方牧扭头看向周茹,尽力挤出一丝笑容,可他的脸庞哪里还做得出表情。

    “师姐,这火焰有毒,能把人变得好难看。”说完,方牧径直跳下雷舟,那老头追杀的是自己,自己不能连累小师姐。

    他仰望那个天蓝色小舟,看着周茹的脸庞愈来愈远,消失在天边,他心想,自己刚才那番话算遗言吗?

    他现在很想很想对周茹说一句话,让她不要内疚。自己是为自己而死,若是自己一直在后山,不问世事,潜心修炼,那可比杀了自己还难受。

    周茹探头在雷舟之外,双眼失神,自己的师弟,在自己面前死掉了,他是为了自己而死的。

    这是方牧第二次为她挡刀,她很想告诉方牧,自己只是在利用方牧,利用方牧完成自己的目标,让自己的母亲苏醒。他不必为自己挡的,他不欠自己的。

    其实在她的内心深处早已决定,等到绝道崖一事过后,不管成功与否,自己就离开天妖门,和自己喜欢的人组建一个家庭,去一个不说是世外桃源,但是谁都找不到的地方,没有尔虞我诈,不用处理繁琐的人际关系,安安稳稳甜甜蜜蜜地度过自己的后半生。

    只是她也再难说出口了,没有人会听她说这番话了,她也永远地失去了那个任由自己打骂还极力哄自己开心的小师弟了。

    那蟒袍老者看着急速下坠的方牧,心里也感叹,这是条汉子,若他不是黑雷修士,自己会

    考虑收他为弟子的。可若他不是黑雷修士,自己还会认识他吗。

    直到看不到雷舟,看不到周茹了,方牧的眼皮就要闭上。

    “爹,娘,孩儿对不起你们两位的养育之恩。”

    “小妹,对不起,哥哥还没有给你带回来一只大鸡腿。”

    他心中念叨完这两句话后,眼前出现了一个模糊的身影,是小师姐吗?

    他多希望是,更希望不是。

    直到那身影更近了些,他才看清楚那道身影,是那蟒袍老者。

    方牧松了一口气,又有些落寞

    那蟒袍老者不是想要救下方牧,他实在不放心,怕方牧没有死透,就想要在他尸体上补上几刀,让方牧飞灰湮灭。

    他手中凝结出一团火焰,朝着方牧轰去。

    方牧看着那团火焰,越来越像一朵三色花。好像是回光返照,他眼睛竟清明了不少。

    “我不怕死亡,我只是怕死的没有意义。既然要死了,为何不拉上一个垫背的。”方牧心里想道,他的想法是疯狂而又理所当然的。

    他不再萎靡不振,就好像愤怒能让人变强大一般,他竟然用碎星步法躲过了那道火焰攻击。

    虽说那蟒袍老者的这道火焰攻击速度力量都要较之前两道火焰的威力小的多,但是也绝对不是凝气修士能够躲过去的,由此可见碎星步法确实不凡。

    但躲过了那道火焰攻击,并不代表着方牧凝气之力能与蟒袍老者相争,那碎星步法也是抽干了他全身的力量,现在他只有等待死亡。

    “唉,我要是小说里的主角就好了,怎么都死不了。”方牧自嘲道,便闭上了眼睛,自己这点实力还想和那蟒袍老者想斗,就是蜉蝣撼大树。

    蟒袍老者虽然惊异方牧躲过自己的攻击,但是很快回过神来,他又施展火焰,只见那团火焰结结实实打在了方牧的身上。

    蟒袍老者叹息一声,自己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皇室,为了天下苍生,随即他便甩袖离去。

    南山域的东边,毗邻扬州的地方,有一道山脉,南北延伸,明确了扬州和南山域的界限,山的东边是扬州,山的西边是南山域。

    这山脉叫做隐山脉,算是神丹山脉的末端。历史上,很多名人志士不惹世俗,便隐居于此,隐山脉由此得名。

    也有文人认为那些隐居于此的墨客只不过是吸引世人眼光,造势而已。他们还作诗来论证。

    假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

    两党相争辩,骂的口焦舌燥,千百年争辩不出一点结果,倒是让他们的高风亮节之类的品质丢失了不少。

    山脉的南邻,有座南坡平缓北坡陡峭的山峰,人们称呼它为不第山。

    不第山,不第山。名字并非凭空而来,名字也是有含义,有故事的。

    它位于科考的必经之路,取书人未取得功名,往往心灰意冷,萌生一世无为,愧对家中长辈的想法。返乡之时,途径不第山,便

    往山上停留,一个人呐喊,释放心中的愁思和苦闷。可是凡是上了山的人,再走下来的人十不存一,人们猜测他们是跳崖自杀了。

    跳崖自杀的往往是些不第秀才,不第山的名号由此而来。

    不第山山脚下,有许多村落,这些村落里的人起早贪黑,日夜工作,不是为了富裕,只是为了吃一口饱饭。

    大山之中,难有良田,即便是有,也都被那些地主豪绅给霸占去了,普通百姓要想种地,可以向豪绅租地,待到产粮食的时候,百姓豪绅三七分账。但百姓往往又落不到三分,因为朝廷的赋税是他们承担的。

    还好不第山山中富饶,颇有些野果,野菜之类的,可供人食用。

    天才拂晓,一个村落里走出一位女子,她挽着一个蓝子,便出门了。

    女子身着布衣,穷苦人家,衣服上少不了补丁,她别出心裁,把补丁做成花状,像是装饰物一般,许多村妇也纷纷效仿。但她手巧,她做的花补丁要好看不少。凭借着这份手艺也让她养活起了自己和残疾的父亲。

    其实女子还是蛮好看的,鼻梁高挺,一双黑曜石般的大眼睛镶嵌在精致的鹅蛋脸上,就是皮肤不算水灵,有些粗糙。但打扮起来,应该算得上一个美人儿。

    她轻车熟路地走在山中小路上,听着鸟雀鸣叫,嗅着花香,露水打湿了她的布衣,她不在意,等到太阳出来的时候,会把衣服给晒干的。

    不第山上的草木总是长得特别快,明明前天刚刚走过,今天就又被草木覆盖。

    她扒开灌木草荆,草很锋利,但是她的手并未因此流血,她的手很粗糙,有一层厚厚的老茧。

    扒开灌木后,有一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那是一块平地,平地上有用树枝和干杂草搭建而成的简易茅草房。

    女子朝着茅屋内喊道:“方公子,起来吃饭了。”

    女子话音落下,茅屋便有了动静,开始抖动起来,里面钻出了一个人的脑袋,那人双手扒拉着地,整个身子到外面来了。

    那人捡起几根掉落的树枝,把它们插在了摇摇欲倒的茅屋之上,他扭过头来,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张狰狞恐怖的脸庞。

    男子脸上长满了大大小小的疙瘩和水泡,疙瘩密集,没给脸上留下丝毫空隙,水泡时不时会破掉一两个,流出黄色腥臭的脓水。

    男子一出来,等待已久的苍蝇从四周各处飞了过来,它们喜欢趴在男子的脸上吮吸那腥臭的脓水。

    女子每次看到男子的脸庞还是会泛起恶心,这是人的自然生理反应,不过也就是一瞬而已。

    女子放下蓝子,解开衣服,从胸脯的位置拿出了一个白面馒头,掰开一大一小,把大的那份递给男子,男子接过馒头,狼吞虎咽地把馒头给吃进了肚子里面。

    他吃过馒头后,目光还看向女子手中的那一小块馒头,咽了一下口水。女子见状,露出笑容,把那小块馒头递给男子,说道:“昨天俺没来,饿坏了吧,这块也给你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