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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亭中的偶遇(一更)
昨晚豆腐写了一半儿,突然发现已经十二点多了,当时真的挺震惊的,因为豆腐觉得自己写得挺快的,还信心满满的,以为肯定能在十二点前完成三千字呢,早知道这样就先发两千了,或者来个重复版的三千也好,真是郁闷,一气之下,干脆就睡觉去了。
今天豆腐又得发彪,九千字,这是一更补昨晚的,现在豆腐就去码今天的更新,实在抱歉,抱歉。
不知道是厄尔尼诺现象,还是拉尼娜现象,总之今年的气侯真的很反常,气温异常的低,不要说北方的胡人,就是一向早早就能看到春天气息的海城,也像掉进冰窟窿里似的。
转眼就快到三月三女儿节,抬眼望去,到处都还是光秃秃的,一点绿意都没有,尽管如此,大家还是愿意趁着这个日子跑到郊外踏青看风景,不能看山,那就看水吧。
这样的好时节,怎么能没有乐乐和两个孩子呢。
三月三的一早上,一架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黑漆马车从乐乐在城北的宅子里驶了出来,姚云龙穿着一件黑色土布棉袍,手里拿了一根长鞭,坐在车架上,半点不打眼,冷不丁一看就是个车马店里的小学徒,只不过身边搁了一个造型奇特的大家伙。
这个长得像口缸的家伙,是乐乐和姚云龙两个人一直设计出来的一个火炉,找铁匠特意定制的,多加了一贯钱,才能赶在三月三之前完成。
纯铁打的炉身,特别的结实,里面炉膛贴着厚厚的黄土,气孔开在火炉的两边,这个火炉的深度比普通炉子要深一倍,主要是为了给上面让出一小块空间,挡住外来的风,和防止炉子里的烟顺着风刮进车厢里。
火炉里面搁了一个篦子,放了一个特制的小茶壶,这个茶壶的嘴特别高,不怕颠,无论路上有多少的坑坑洼洼,只要不翻车,基本就能保证不会有水洒出来。
有了小茶壶烧点热水,车厢的底下还吊了两个筐,里面放着地瓜、土豆、山药、芋头什么的,这一路上,饿了,扔两个进去,边走边烤,一会儿就有吃有喝了,关键是赶车的姚云龙还不怕冷。
三个人打城东门出城。
出了城,一路奔北而行,刚刚走了能有二三十里地,乐乐就从车厢里探出脑袋,拍着姚云龙的肩膀头,让他停下。
这可是孕妇呀
姚云龙吓出了一头的冷汗,也幸亏他们还没走到官道上,车速不快。
对于他的紧张,乐乐毫无知觉,不停的催促道:“快点,进来换上。”
看看天上的日头,再看看乐乐手上灰鼠皮的坎肩,连忙摆手“不用,不冷,今天挺暖和的。”
一瞪眼,乐乐强硬的说道:“不行,你在车前面坐着,风顶着风走,一会儿就吹透了。”
乐乐越厉害,姚云龙就越高兴,嘻皮笑脸的说道:“到时候再穿,冷了再穿。”
“你小,感觉不到,邪风入体很难根除,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让他们进去。”说罢,不由姚云龙分说,直接掰上他的胳膊肘。
见这臭小子还想说什么,乐乐眉头一皱,伸手就给他的肩膀上来了一巴掌,不算疼,却是表达了她的态度,小子,老实点儿
姚云龙眼睛眯成两条月牙,嘟着嘴,进了车厢。
看着车厢里放的那件毛衣,姚云龙瘪了嘴,见乐乐的脸色不怎么好看,又及时的管住自己的嘴,老老实实的换了上去。
“不知好歹。”虽然嘴上不客气,可是乐乐还是美滋滋的看着姚云龙换上了奶白色的毛衣,真是一个小正太,帅得很呀。
托欧阳瑁的福,毛衣毛线早就出现在中兴王朝百姓的生活中,只是因为生产力的问题,普通百姓家根本就买不起,如果不是考虑到这一路上还不知道要走远的路,而且这毛衣小了,可以拆掉另织一件新的,乐乐才不会花这个大价钱。
穿上毛衣,又套上灰鼠皮坎肩,再穿上之前穿的那件土布棉袍,姚云龙抻了抻胳膊,苦着脸看着乐乐“我这胳膊都打不了弯儿了。”
“那也比冻出毛病强”说完,直接就将他给推了出去。
上了官路,车头调转往西行,先北后西,绕了一大圈,基本上等于是在海城外围转了大半圈,然后才直接往西南内陆而去。
在车上待到第三天,乐乐和凤儿的兴奋劲儿全都不见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到下一个镇子上。
车厢里坐了一个孕妇一个小女娃,为了防风,出发前,姚云龙将马车的车厢四周都挂了一层厚厚的棉门帘,又因为不透风,怕煤烟中毒,他们也不敢在车厢里点炭火盆,只能又将多余的棉被挂到了车厢里面,这样一来,风是被挡住了,严丝合缝儿的,可是同样的车窗也被挡住,连最基本的风景也看不到,能只透过偶尔掀开的棉门帘看一两眼。
不过这也没什么,因为根本就没什么可看的,原以为一路往南走,天气越来越暖和,这一路的景色应该优美、清新才对,谁知道,他们没有看到绿叶,更没有看到红花,到处都是土黄色的,唯一不同的颜色还是白白的雪。
要想富先修路,乐乐相信这句话已经深深的印在欧阳瑁的脑海中,同样也深深的烙在了中兴王朝的各级官员心中。
安全第一,他们这一趟走的路,全都是中兴王朝的官路。
马路宽敞,路面平整,和后世每隔一二百里地就有个收费站不同,这里的官道是免费的,而且每隔几十里地,大概是一天的路行就有一个驿站,官员可以凭文书免费入住,普通百姓也可以花钱住。
驿站要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官员,然后才是百姓,自然的好吃好喝好用的,都得先仅着官员用,所以普通百姓到了驿站也就是混口热水,混张床,时间一长,大部分驿站附近都会有几家客栈,有便宜的有贵的,风俭由人,皆大欢喜。
可能是龙门客栈给乐乐的印象太深了,一提到住客栈,她想到的不是同福客栈,而是做人肉包子的龙门客栈,就算他们现在处在繁华的内陆,而不是黄沙漫漫的沙漠,乐乐也觉得可怕。
住驿站虽然有诸多不便,更有****行踪的危险,可跟住黑店的恐惧相比,乐乐宁愿回头再费时费力的清除尾巴。
马车孤独的走在官路上,姚云龙将头伸进车厢里,递了一壶热水进去,接着说道:“前面有一个亭子,咱们中午在那里吃饭吧?”
撩帘顺着门缝看了一眼,乐乐远远的看到一座八角亭,冷冷清清的,什么人都没有,便答应了下来。
八角亭里面挂着一个石牌,上面写了此地是哪里,属地是哪一府哪一县,东西南北一直走下去又会到哪些地方,特别是离这亭子最近的驿站在什么地方,写得清清楚楚,一目了然。
在家时,乐乐对欧阳瑁还全都是怨气,怪他没把这个弄过来,没把那个弄过来,现在出门了,见识过更广阔的天地后,不得不由衷的感谢一下欧阳瑁,这位穿越前辈。
这工程太浩大了,忘记一些事情也是有情可原的。
看完牌子,姚云龙乐呵呵的走过来,高兴的对乐乐说道:“还有八十多里路就到尾仙镇了,到那里歇几天再走吧。”
其实乐乐早就已经这样决定了,正要说,先听到姚云龙这样说,便点点头“你做决定。”
臭小子脸上还在努力的绷着,做出一副就当如此的表情,可那眉眼,那嘴角,泄漏了他此时心里的高兴和痛快。
从他通过考验的那一天起,乐乐就没拿他当外人,看着他从小心翼翼开始,一路到现在,还是习惯事事先问自己,多少还有些放不开,缺少自信,便决定,以后只要不是什么大事,小事情都交给这小子来做。
“凤儿饿不饿?娘饿了,咱们吃什么?”先一句话是对乖巧可爱的凤儿说的,后一句话则是对姚云龙说的。
“娘,吃糕糕。”说着,凤儿从怀里掏出一个白帕子,掀开帕子,里面是一块块压碎的云片糕,正是早上在驿站买给她的零食。
乐乐惊喜的看着已经变成小块的云片糕,一把搂住软软的小身体,用力的亲了一大口“凤儿好乖,你怎么没吃。”
凤儿本来看到压碎的云片糕还眼泪汪汪的,看到乐乐这么开心,立刻绽放了一个大大的笑脸,笑眯眯的看着乐乐“给娘吃。”
姚云龙在亭子中间专门留下的土灶上生起火,将在家里腌好的肥鸡放到架子上,又在灶边放了四个土豆,忙完手里的事情,也凑了过来,一边扇火,一边弯腰看着凤儿,苦着脸问道:“那哥哥的呢?”
想都没想,只是看到姚云龙哭丧着一张脸,凤儿立刻豪爽的说道:“也给哥哥吃。”
看这小兄妹俩的互动格外热闹,乐乐忍不住又插一脚,故意做出一副吃醋生气的样子“凤儿呀,这不是给娘吃的吗?怎么又给哥哥了,到底给谁吃呀。”
“给,给,”本来已经消失的眼泪立刻又聚集起来,睁大眼睛看看乐乐,看看姚云龙,一脸的纠结,好不容易才下了决心“给娘和小dd吃。”说完就扑进姚云龙的怀里,讨好的看着他,悄悄的在他耳边说道:“明天的,明天的凤儿留给哥哥吃。”
真是一个可爱的乖孩子,乐乐搂回凤儿“好凤儿,乖凤儿,咱们的凤儿真是乖宝宝,来咱们三个一起吃,娘和凤儿哥哥一起吃。”
说着拿起一块最大的塞进姚云龙的嘴里,又拿起一块放到凤儿的嘴里,凤儿学着乐乐的样子,用食指和大拇指两个手指捏起一块儿颤颤巍巍的放进乐乐的嘴里,奶声奶气的说道:“还有弟弟的。”
“嗯,还有弟弟的。”乐乐高兴的答应道,嘴里的云片糕格外的甜,像是在蜂蜜里泡过似的。
一家三口一人一口,其乐融融,不一会儿就将一小包云片糕碎块儿吃得干干净净,看着干净得连个渣渣都不剩的手帕。
三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每个人的嘴角都高高的挑起,拉近了和耳朵之间的距离,每个人的眼睛里都透着暖暖的笑意,此时此刻,这三个人才是甜蜜的一家人。
突然一个极为克制的咳嗽声打破了这温馨的时光。
扭头看过去,乐乐没有抬头,只是微微抬眼,看到一双黑色的小牛皮靴,看大手明显是一双男人的大脚,鞋面上、鞋缝里都是一层黄土,一看就知是赶了很长时间路的人。
乐乐急忙转过身去,背对着来人,拿过帽帷戴到头上,并用整理好黑色薄纱,只有一个光洁圆润的下巴露在外面。
暗自叹了一口气,乐乐背对着众人,偷偷打了自己脑袋一拳头,真是太大意了,这可不是在家里,怎么能光顾着玩儿,就不去注意官道上的情形,万一碰上什么劫道儿的怎么办?
抬头,往亭子外面看了过去,亭子外面有一匹黑黝黝的俊马,挺胸抬头,骄傲的打着鼻响,大概就是那个男人的坐骑。
看看那大马的肌肉线条,看看那大马的眼神,再看看自己家拉车的骡子,虽然也挺高挺壮的,可那脖子都快弯到地上了,灰溜溜的低着头,紧张不安的挪着脚,相信如果不是身后还有一辆车,恐怕它第一时间都会躲起来。
差距呀,自己这点儿钱,这点儿实力,果然还是差了好几个档次。
不过,这样也好,至少不打眼,安全
整理好自己,乐乐转过身去,牵着凤儿的手,隔着黑纱,冲着那人裣衽道了一个福,此时姚云龙已经走上前去,担任起了社交的角色。
感觉有一道视线,始终在若有似无的打量着自己,乐乐很不痛快,自己已经是一副****装扮了,还是一个挺着大肚子的胖****,有毛可看的啊
心中不爽,乐乐搂着凤儿坐在椅子上,正巧来了一阵风,借着风势,乐乐轻轻吹了一下面纱。
黑纱扬起,露出半张脸。
嘴,一张漂亮的樱桃小嘴,嘴角微微上扬,好像在想什么开心、得意的事情。
再往上看
突然,乐乐觉得那道视线消失了,等了一会儿,也不见他再挪回来,嘴角再度扬起,笑得更开怀。
在乐乐的脸上,涂了一层药,看上去腊黄腊黄的,可是照镜子一看,自恋的乐乐还是看到了一张可爱的小娃娃脸,万一有劫色的呢?
想想,乐乐立刻动手做了几个大大小小的肉瘤子,粘到脸上,乍一看,麻人、渗人,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凤儿第一次看的时候,直接就被吓哭了,就连姚云龙也是强忍着看了好几天,才适应下来。
这也是她平时带上帽帷的,挡住脸的主要原因,总不能伤到无辜吧。
回过神,就听到一个好听的男声正在和姚云龙说话,声音低沉略带沙哑,听上去有点饱经沧桑的感觉“是我无礼了,明知这地有人,还厚着脸皮过来。”
姚云龙的声音是那种很冷清的童声“无事,大家都是同路人,这亭子大得很。”说完,就坐回到灶边,挡在那男人和乐乐和凤儿的中间,伸手去翻火上烤的腊鸡,多一句话都不再说。
凡是当个乞丐的,都会有一手绝活儿,这个无论大小,也无论男女,只要当过就有,那就是烤东西的本事。
乞丐很多时候都是饿着肚子的,为了生存,打猎就成了他们必学的本领之一,打回来的东西都是生的,不能炒,不能炖,更不能煲汤,唯一可行的烹调方式就是烤。
世事无绝对,也有人因为身体的原因或者是其他的原因不会打猎,或者是打猎水平太低,很少能弄到猎物,就只能跟着别人蹭吃蹭喝,吃白食是不行的,于是,这类乞丐就要更精于烤制食物的精髓,这样才有可能让更多的人喜欢带上他。
无论是哪种原因,姚云龙烤东西的水平可算得上是乞丐中的高手,再加上乐乐精心腌制的鸡肉,时间不长,淡淡的香味就飘了出来, “这位小哥儿,我这有一两银子,不知道能不能换你只鸡腿?”那个男子客气的询问。
姚云龙扭头看看乐乐,而乐乐只是冲他笑了笑,没有说话,略微思量一下,就听他说道:“这位大叔,小子以前看戏文里说,百年修得同船渡,还有说五百年换一次回眸,既然咱们在这路上遇到那就是有缘人,银子就免了,两只鸡腿一只给我娘的,一只是我妹妹的,不如剩下的你我一人一半儿吧。”
乐乐很满意姚云龙的安排,反正一只肥鸡他们也吃不了,扔了浪费,能结个善缘也是好的,至于说会不会养出一条白眼狼,乐乐觉得可能性不大,自己三个人都不同程度的化了妆,属自己最丑,最可怕,所以劫色这一条可以排除。
劫财嘛,虽然没骑过马,可她也经常见。
三少爷也好,那个男人也罢,两人都喜欢马,也常跟乐乐说怎么相马,什么样的马才是绝世好马,而财迷的乐乐则关心什么样的马儿最值钱。
虽然被鄙视,可好歹乐乐很明确的知道,就那匹大黑马,乐乐所有的身家财产加一块儿也没人家一个马腿值钱。
一不图色,二不图财,乐乐就不相信自己这三个人身上,还有什么可值得那人费心思的。
至于说,他可能是追来的阿信,这种可能性乐乐想都没有想,这两个人长相、身材、气势完全不一样,能是一个人的话,只能说明那个男人太厉害了,自己吃亏上当也是理所当然的。
男人其实还准备了好多话,准备一点点的说动姚云龙,总之,今天他一定要吃到这只烤鸡,却不成想,他这么痛快的就答应了,表情有点怪“呃,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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