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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摇滚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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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一旭的回忆一下子被拉到了重生到这个平行世界的那天晚上,面对重生后的困境,陈一旭竭尽全力的自己给自己唱了一首《怒放的生命》进行鼓励,这首乐坛强音足够让人们震撼一把了。【全文字阅读】

    听过这首歌的人,都知道这首歌是华语乐坛的强音之一,它的震撼力不亚于信乐团的《死了都要爱》和《离歌》。

    “老爸,要不我们再换一个地方吧?”

    女儿柳鸢看到对面的摇滚组合把行人们都吸引过去了,老爸这里基本上无人问津,干脆就劝老爸再换一个地方。

    “没事,就这儿了,小鸢去告诉你游叔叔,准备开拍。”

    陈一旭决定不换地方了,这里是步行街人流最密集的地方,对面的摇滚组合总不能一直唱下去,等他们唱完一首后,陈一旭就可以开唱了,趁着这个空隙,多多少少会吸引一点人过来吧。

    其实陈一旭的目的不是为了抢摇滚组合的“生意”,毕竟别人谋生也不容易,陈一旭以前遇到过这种情况,知道那种感觉,所以陈一旭只需要自己唱歌的时候,有人驻足聆听,唱完之后有人鼓掌,这样一来,视频任务就算拍好了。

    只唱一首歌,这样也不至于抢了人家的“生意”。

    差不多一分钟后,摇滚组合他们终于唱完一首摇滚乐了,但貌似没有人呐喊鼓掌,倒是不少人给了“赏钱”。

    趁着这个空隙的机会,陈一旭迅速调整了音响麦克风和吉他,接着那首《怒放的生命》就从喉咙处升了起来。

    ……

    曾经多少次跌倒在路上

    曾经多少次折断过翅膀

    如今我已不再感到彷徨

    我想超越这平凡的奢望

    ……

    人们开始把注意力转移了过来。

    这里是一个大叔在演唱,一个人,一把吉他,一个麦克风,两个音响,阵容没有摇滚组合豪华,但大叔唱的歌,却很有一股沧桑老成的味道。

    渐渐的,越来越多的人围了过来。

    游韦挤在人群里,挑选了一个很好的角度,拍摄一切都很顺利,和陈一旭构想的差不多。

    ……

    我想要怒放的生命

    就像飞翔在辽阔天空

    就像穿行在无边的旷野

    拥有挣脱一切的力量

    ……

    强有力的歌声在这个步行街的三岔口飘荡,随着这首《怒放的生命》唱到了高.潮,更多的人都过来围观了,摇滚组合他们那里顿时冷清了起来。

    “什么情况?”摇滚组合的主唱兼队长一时半会儿还没有反应过来,那个大叔唱一首歌竟然有这么强大的召唤力?

    “老大,生意都被抢走了。”

    “唱的真好听。”

    “老大,咱们怎么办?”

    看着陈一旭把行人们都吸引了过去,摇滚组合无可奈何,只能干巴巴的在那儿等着陈一旭唱完。

    ……

    我想要怒放的生命

    就像矗立在彩虹之巅

    就像穿行在璀璨的星河

    拥有超越平凡的力量

    ……

    陈一旭高亢的声音令行人们都兴奋了起来,都市里的人们习惯了快节奏,但他们更需要励志的声音,这首《怒放的生命》足够鼓励人们追逐怒放的生命和生活,这首乐坛强音无疑会给人们一种别样的震撼。

    随着高音落下,陈一旭把这首《怒放的生命》给唱完了,说实话,唱完这首歌,陈一旭沉沉的喘息了几下,这可不是一般人就能完整唱出来的话歌曲,陈一旭完整的唱完这首歌,也是挺费劲的。

    在陈一旭唱完了这首《怒放的生命》之后,围观的行人们不少人鼓起了掌,刚才的摇滚乐虽然激情,但是这位大叔唱的歌更加震撼。

    陈一旭要的就是这种效果,朝着人群里的游韦瞄了一眼,发现他正在专心致志的抓取镜头画面。

    虽然一首歌短暂的吸引了行人们的注意,但是在陈一旭唱完之后,一些赞赏陈一旭唱歌不错的人往地上扔了一点钱,几分钟后,围观的人们就散开了,而对面摇滚组合那边,也没有什么动静。

    “哟,赏钱还不少啊。”

    游韦完成了拍摄之后朝着陈一旭走了过来,看着地上的人民币,多是一些零钱,但也有一张红的,一张绿的,应该有两百多块。

    唱了一首歌,就有两百多快钱,这还是很不错的,陈一旭以前当了那么多年的流浪歌手,也是第一次仅仅唱了一首歌就有两百多块钱的“赏钱”。

    “老爸,没想到街头卖唱这么赚钱啊,以后我也来。”

    柳鸢也没想到,街头卖唱来钱竟然这么快?

    陈一旭可不认为街头卖唱有这么简单:“要不是你老爸我唱的好,估计一碗面钱都没有。”

    “一旭,我怎么没看出来你还有唱高音的潜力啊?”

    游韦虽然知道陈一旭的唱功不错,但印象局限于《同桌的你》和《蓝莲花》这两首歌,而这一首歌,和之前听过的那两首简直不是一个风格的。

    陈一旭唱歌的风格转换的太快了,平缓的和强音的,他都擅长。

    “对啊,老爸,想不到你唱强音歌也能这么厉害,我真的是佩服死你了。”

    “你不是一直都佩服我么?”

    就在陈一旭和女儿对话之间,街头对面摇滚组合的那几个人朝这边走了过来。

    几个人表情严肃,好像有点来者不善的意思。

    “小鸢,你去把麦克风和音响收一下。”

    陈一旭轻轻的放起了吉他,越过女儿来到前面,把地上那两百多块钱捡了起来。

    “兄弟,刚才几个意思?”带头的是个染着橘红色头发的男子,二十多岁的样子,一身摇滚乐手的装扮,两只耳朵上还挂有耳钉。

    “大叔,知不知道这片是谁的地盘?怎么一点行业规矩都不懂呢?”

    带头的男子说完之后,一个胖子紧接着冲着陈一旭说道。

    见这五个人不太友善,游韦也不是省油的灯,三步并作两步走上前来说道:“怎么个意思?你的意思就是这里是你们的底盘咯?”

    “知道就好,跑我们这儿来抢生意,你不想在这行混了?”

    这五个人看样子是把街头卖唱当做一种职业了,而且听他们的语气,这片儿已经被他们给占领了。

    虽然这几个人说话很横,但陈一旭并不在意,同样是做过流浪歌手的人,陈一旭理解他们的生活,一般运气好,一天能赚个几百块钱,有的时候运气不好,还真有可能只赚得到几碗面钱。

    陈一旭来到了游韦身旁,示意了一下游韦,让他尽量不要和这些人起冲突,毕竟都是混生活的,不容易。

    “几个小兄弟,我之前也不知道这里是你们的地儿,这样吧,我们马上就走,哦对了,这是刚才路人们给的钱,就当是补偿了。”

    游韦在一旁快忍不下去了,这些人说话那么狂,陈一旭竟然还跟他们客客气气的?不仅如此,还把自己赚的钱给他们?

    带头的男子竟是惊讶的看着陈一旭,他也没想到这位大叔会这么客气,倒是一个脾气很好的大叔。

    “算了,下不为例。”

    带头男子轻声说了这么一句,然后就转身走了,忽地又回过头来说道:“大叔,你唱的歌很赞。”

    看着摇滚组合离去的背影,游韦有点茫然了。

    “任务已完成了,收拾收拾,去吃个饭吧。”陈一旭转身的时候,拍了一下游韦的肩膀,然后过去帮女儿一起收拾装备。

    “老大,不是说好的教育教育他们的吗?咋就这么算了?”胖子赵吨不爽的对队长齐凯说道。

    “就是,老大你怎么突然就变卦了?”鼓手王伟问说。

    齐凯叹了一口气,沉重的解释说:“本来是想教育一下他们的,不过仔细一想,咱们这一行,不就是适者生存么,那位大叔唱歌确实比我们强。”

    听到队长沉重的话语,几位队员都默默的低下了头去。

    “天空乐队”成立以来,已经有几年了,但是至今也毫无成就,队员们从十七八岁到二十三四岁,六七年的北漂生涯,其中滋味只有自己才能够体会。

    齐凯记得过年的时候,老家的爸妈打电话来问回家过年吗?

    齐凯撒了一个慌,说不回去过年了,因为在京都这边商业演出太多了,春节期间档期排的很满。

    可是没有人知道,除夕夜,齐凯还和队员们在街头奋战,努力换取的,没有名誉,没有荣耀,只有填饱肚子的金钱,还有欺骗父母的谎言,一个善意的谎言,谎言的背后是苦不堪言的北漂族。

    “那位大叔看起来挺好的一个人,何必为难人家呢。”

    齐凯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将心比心的话,很多事情就会被化解的。

    回到了自己的阵地,天空乐队调整了一下状态,然后各司其职,准备继续演唱。

    来来往往的路人们看到这么一个摇滚组合,好奇的便驻足准备听一听他们的演唱,不感兴趣的只是望了一眼,然后就匆匆离去了。

    陈一旭收拾好了装备准备离开这里的时候,不经意的朝着摇滚组合那边看了过去,他们又充满了状态,又准备唱一首激情的摇滚歌曲来吸引人们的注意。

    不知怎地,陈一旭有一股心酸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