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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毒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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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泉从岩石的缝隙之中流淌出来,被一只银质的水壶轻轻接住。

    将水壶盛满,卜哥先喝了一口,那清洌的泉水带着一丝甘甜,一口喝下去彷佛连心灵都清澄了许多。重新将水壶灌满,把水壶系在腰间,他轻手轻脚地从山岩上爬了下来。

    莫姆就站在山岩边上,看到卜哥下来,连忙上去搭了一把手。

    除了莫姆之外,边上还有几个士兵,这些士兵正忙着搭建一条输水管,这条输水管一直延伸出去一百多米,尽头是一片山崖,此刻山崖的四周上下全都搭满了鹰架,一片叮叮当当的凿石声。

    这里离海滨别墅差不多有两公里,整片山崖是由石灰岩构成,原本就布满了许多空洞,现在只不过是将这些空洞打通扩建罢了。

    但即便是这样,这项工程也要远比之前的那些工程浩大得多,所以施工者的数量也达到了一千五百人。这些人全都是从法克各地雇来的工匠,除了工匠之外,还有专职的预算师、结构师和建筑工程师。

    为了这座圣芳汀修道院,卜哥又背负了一万金币的债务,不过并不是只有他一个人出钱,由教会出面总共募捐了十二万三千七百金币,用来建造这座修道院。

    和之前的那几个工程不同,卜哥这一次并不打算赶工,他确信自己这辈子是别想看到修道院落成了,这可不是什么乡村的小教堂,这类大型的宗教建筑,能够在一百年之内建造完成已经算是快的了,很多都是拖延一个半世纪或者两个世纪之久。

    这座修道院的建造,算是平息了之前的那件事情,教会没有丢面子,最终还是在这片海边建造了这座修道院。

    至于为什么不把修道院建造在主岛之上?理由非常简单,那片月牙形的主岛之上根本放不下这么庞大的建筑物。

    同样买下那些海滨别墅的上流人物们,也用不着担心会被窥探。修道院离他们有两公里远,这个距离绝对可以让他们放心。

    原本的纷争变成了皆大欢喜,对买下别墅的人来说,附近有这样一座修道院也有好处,万一生个病什么的,用不着担心得不到治疗了,再说一座恢宏的教堂本身,就是繁华的象征,这里再也不能算是荒僻的乡下了。

    “唯一没有得到好处的恐怕就只有我了。”卜哥叹了口气。

    卜哥说的是实话,不算那一万金币的债务,接受六戒加持本身就意味着他将放弃已有的一切。才穿了一年都不到的那些华丽衣服,全都已经被他送人了。还好这些衣服大部分是前任甹浦男爵的遗物,他只花了很少的钱请裁缝改了一下,所以送人也不可惜。

    现在他整天都穿着一身银灰色的袍子,喝的是清水,吃的是连奶油都不涂抹的干面包,最多在里面夹两片干肉;那张胡桃木贴面的床也不能再用了,居然连睡在床上也算是奢侈,这是他原本怎么也没有想到的,现在的他只能睡地板,顶多可以在地上铺一张毯子。

    幸好那些清规戒律里面有很多空子可钻,他现在只要有机会就会想方设法寻找其中的空子,到现在为止,他至少找到了两个漏洞。

    一个就是职业如果是厨子,那么在烹调食物的过程中,稍微品尝一下滋味不算是犯戒;另外一个就是只要背着巨额债务,再怎么拼命赚钱也不算犯戒,这里面的漏洞可就大了。

    卜哥在工地上巡视了一圈,作为修道院的设计者,他绝对算不上称职。除了提供了一个思路,其它的事情都是别人在做,他聘请的那个结构师原本就是一个有名的建筑师,所以就算卜哥什么事情都不做,修道院也能够被造起来。

    那片山崖已经被掏空成了一道很深的沟壑,将来这里就是主礼堂,山崖最高的地方有将近一百五十二米,他打算在那上面再加上一个高十五米的尖弧形天顶,总共一百六十七米的高度,足够让他名列史册。

    如果这座修道院真的能够完成的话,绝对是有史以来最高的建筑物,只不过他的做法有点类似于作弊,这座最高的建筑物并不是从平地建造起来,而是用一座原本就有的山崖挖出来。

    和平时一样,检查了一下工程进展的情况,卜哥就下了那片山崖,海边停着一艘小船,自从海中的那片别墅被建造起来,船就成了这里用得最多的交通工具。

    这也让造船成了一笔非常重要的收入,镇上的那个造船厂名义上是十几个家族集资建造的,事实上却是卜哥的私产,其它人的股份加起来还不到百分之二十,在没有还清巨额债务之前,他用不着担心受到戒律的惩罚,完全能够享受拥有财富的快感。

    乘船上岛,一条蜿蜒曲折的木桥将散落四周的别墅全都连接在一起,木桥和主岛相连的地方是这里唯一的一片商业街,也是这片海滨人气最旺盛的地方。卜哥远远地就看到一群女士聚拢在一家茶室中,他看到那些女士的同时,那些女士也看到了他,只见其中的一位夫人朝着这边招了招手。

    拒绝女士的邀请是不礼貌的,更何况卜哥知道这些女士叫他过去,肯定是为了送钱给他。

    “安德雷西伯爵夫人,很荣幸在这里见到您,夫人,您看上去越美艳动人了!斯蒂芬妮小姐真是很少见到您出来走走,感觉怎么样”卜哥和这些夫人小姐们一个个打招呼,顺便亲吻了一双双柔嫩的小手。

    “可怜的苦修士先生,我们已经有好几天没有看到您了,说说看,最近有什么有趣的事情?”安德雷西伯爵夫人指了指旁边的一个空位置,示意卜哥坐下来,卜哥的身上有着一切吸引她们的东西─年轻、英俊、精力旺盛以及一大批迷人的珠宝,所有这一切都是女人的最爱。

    平时卜哥和这些女人之间一直很随便,经常会说些笑话来逗她们开心。

    “有趣的事情倒是有一件,我第一次来这个小镇的时候,是一个人来到这里,旅店的伙计看到我只有一个人,就和我说“往前走十米有一家酒馆,那里的酒只要一个金币就可以畅饮”,然后他又非常神秘地告诉我“酒馆里面的小姐也是一样”

    “你们知道我是个正人君子,所以只能够回答“哦,那里简直是男人的天堂,你肯定经常去”,没有想到那个伙计朝着我摇了摇头“我可没有那个胆子,我的妻子整天都在那里”。”

    卜哥话音刚落,身边就响起一阵“嗤嗤”的笑声,不管是夫人还是小姐,都羞红了脸掩着嘴。

    “您居然还敢称自己为正人君子。”安德雷西伯爵夫人微微有些愠怒地说道,不过卜哥能够感觉到那丝愠怒是刻意装出来的。

    “我们想什么办法惩罚他一下。”旁边的一位小姐凑趣道。

    一边说着,那位小姐一边拉开了手提包,从里面掏出一条项链来,那是一条粉红色的项链,吊坠是一朵用金钻拼接而成的郁金香。

    卜哥当然认识这东西,项链就是从他的手里流出去的。

    金钻其实只是一种色泽淡黄的钻石,在自然界出产的钻石中数量并不少,只是这类钻石大多杂质和瑕疵比较明显。

    对卜哥来说这并不是难题,把那些杂质和瑕疵炼掉,只要稍微费一些精力罢了,幸运的是这居然并不算是作伪,六戒加持对此连一点反应都没有。

    “真漂亮。”

    “能够让我看看吗?”

    “我真是渴望能够戴一下,亲爱的罗拉,求你了。”

    “”

    女人是最见不得这些亮晶晶珠宝的动物,立刻便七嘴八舌地吵嚷起来。

    那位罗拉小姐倒是大方,将项链递给了坐在她旁边的安德雷西夫人,其它的几个女人顿时围拢了过去。

    “我父亲的生日就快要到了,我想送他一件礼物。”罗拉小姐说道。

    这位小姐的父亲是卢夫斯侯爵,身为长老院六位理事之一的他,在法克是数得上的人物,这样的人,连芭瓦德维伯爵都要巴结,更别说卜哥这种小人物了。

    对卜哥来说,什么样的饰都不难弄到,让肖恩做出来就是了,不过敲定这笔生意之前,他总是把事情说得很难。

    “但愿您的父亲卢夫斯侯爵大人的生日不要太近,要不然时间上肯定来不及,好一些的宝石都是从国外弄进来的,如果有特殊要求的话,甚至要到出产宝石的产地去挑,就算一切顺利,来回的时间再加上加工的时间,恐怕需要好几个月。”卜哥说道。

    这不是撒谎,只不过很少有哪家珠宝行会这么做,在法克有很多宝石商人,从他们的手里肯定能够买到让人满意的宝石。

    误导显然并不属于欺骗,至少加持在他身上的戒律没有任何反应,不过只要想到教会整天在干的事情,这十有**是给他们留的后门。

    “我要一枚戒指,镶红宝石的,我的父亲喜欢红宝石,除此之外他还喜欢粗犷一些的风格,比如─龙的眼睛。”这位侯爵千金说道。

    卜哥感到自己要昏倒了,他知道这位小姐说的是什么,那是他无意间炼制出来的一块红宝石,那块宝石内部原本有一块菱形的杂质,被他炼过之后,杂质没了,却留下了瞳孔一般的深色区域。

    这东西原本应该算是次品,只是样子看上去太像是一只通红的眼睛了,所以他还是将这枚红宝石,扔给了肖恩去制作,这才有了龙眼血戒。

    这已经是第二十二位提出类似要求的顾客了。

    卜哥苦笑着指了指天空:“只有住在上面的诸位,才有能力接下您的订单。”

    “噗哧”一声,周围的那些夫人小姐们全都轻笑了起来。

    “你手上有些什么珠宝?”罗拉小姐轻笑着退让了一步,想要龙眼也只是开个玩笑,很多珠宝可遇而不可求,这种道理她还是懂的。

    卜哥随手掏出了一个拳头大小的袋子,里面装的全都是珠宝,每一件珠宝都用一团羊皮包着,为的就是怕珠宝互相摩擦,擦花了表面。

    那些女人一下子将项链扔回给了罗拉小姐,迅围拢到桌子前面,七手八脚地将羊皮拆开。

    珠宝总共有十五件,其中有三条项链、五副手镯、其余的全都是戒指,这是肖恩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做出来的,在此之前已经卖掉了三件。

    把东西拿出来,卜哥就悠闲地退到一边,他并不担心这些女人会偷拿珠宝,这种地位的人绝对不会做偷盗的事情,唯一要担心的就是两个女人抢一件东西,到时候调解起来非常麻烦。

    同样他也不打算费心去介绍每一件珠宝的妙处,在珠宝方面这些女人个个都是行家,她们只会看花眼,绝对不会看漏眼。

    卜哥耐心地在一旁等着,没有几个小时,别想完成这笔交易,女人是最肯花钱,也最会浪费时间的生物。要不是现在走开显得非常不礼貌,卜哥早就四处去转一圈了。

    茶喝了一杯又一杯,看着海水涨潮又落潮,看着太阳从头顶上渐渐滑向西面,直到太阳快要碰到地平线了,卜哥这才走了过来。

    珠宝差不多已经被瓜分了一空,只不过对其中几件的归属权还有一些疑问,所谓给父亲的生日礼物显然只是借口。

    “各位难道不感觉饿吗?非常抱歉,我可要去厨房工作了。”卜哥把空袋子塞进口袋里,包珠宝的羊皮上面写着价钱,所以他也用不着废话。

    “我们还没有分配好呢。”芭瓦德维伯爵夫人埋怨道,不过她本人倒是很利落,从提包中拈出几张金券来。

    卜哥离开的时候,一袋子珠宝已经换成了一卷纸。那全都是一张张大面额的金券,用这东西付帐比拎着一袋袋沉重的金币要方便多了。

    晚餐之前巡视一遍厨房是卜哥每天的工作,没有想到刚刚到门口就遇到马尔海姆男爵。

    “我找不到您,只好在这里等着。”马尔海姆老头显得有些焦急。

    自从教会开始提供圣油、宁神香这类东西以来,老头总算是从苦力一般的生活中解脱了出来,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财路就此断了。

    不能够再仿造圣油,就想办法稀释,把八瓶圣油稀释成十瓶,一点都看不出效果有什么差异,里面再掺入一些他们自己制造出来的药剂,这样做花费的精力比以前少,赚的钱却差不多。

    让卜哥感到佩服的是,这样干居然也不算犯戒。

    想出这个办法的是那只兔子,这家伙似乎对作奸犯科的勾当了如指掌,绝对称得上是“犯罪百科全书”。

    马尔海姆那帮人同样感觉到他们似乎上了贼船,可惜到了这个时候,再想跳下来已经不可能了,他们和卜哥一样背了一屁股的债。

    “似乎有人从我们手上买了东西,又往外卖,拉兰萨尔在鲁普奈尔的一家店铺看到了我们卖的东西。”老头凑到卜哥身边轻声说道。

    郁闷,卜哥别提有多郁闷了,教会的东西难道那么好?价钱如此高,竟然也有人倒卖?要知道自从教会加入进来,圣油和宁神香的价格已经提高了很多,并不比从教会弄来便宜,只是没有了那些麻烦罢了,有人转手倒卖的话,价钱肯定更贵。

    “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有钱的白痴吗?”卜哥忍不住嘟囔了一句,话刚出口,他的心脏就一阵疼痛。

    卜哥骤然变色,这样都会引来警告?钉在心口的那根圣钉,戒的是嫉妒,难道说刚才那句话被认为是嫉妒有钱人的表现?

    看来话不能够乱说。

    马尔海姆老头似乎比他清楚其中的关键,把卜哥拉到旁边:“您难道不知道,圣油这类东西,第三等级的人是不能够享用的吗?再有钱也没用。”

    卜哥的脸变得有些难看,他原本也应该算是第三等级的。

    “我们能不能自己卖?这种钱没有必要给别人赚。”卜哥问道。

    老头看了看卜哥,他知道卜哥完全领会错了意思:“这不是钱的问题,恐怕有人想要找我们的麻烦,能够从我们手上买到货的,全都是住在这里的上流人物,这些人绝对不缺钱,就算缺钱也不会倒卖教会的物品,更别说是这类和贵族特权有关的东西。”

    听到这样一说,卜哥的神情变得凝重了起来,他已经明白有人要对付他,贵族特权是绝对不允许冒犯的禁忌,谁碰谁倒霉。

    他有一堆仇人,斯宾塞一家、神父拉托尔、肖恩原来工作的那家珠宝行和被他杀掉十几个手下的帮会,这些仇人里面任何一个都可能搞鬼,更别说暗地里可能还有人看他们眼红,嫉妒和仇恨一样,会引导人走向罪恶。

    “先停止交易。”卜哥说道。

    马尔海姆男爵同样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只能先这么做了,但愿能很快把事情查清楚。”

    老头离开了之后,卜哥仍旧在猜想,到底是什么人可能在算计他。

    心里有事,吃什么东西都不香,原本卜哥都会在这个时候,趁机每样食物都尝一下味道,一圈下来肚子也就饱了,但是今天他只是转了一圈,就回去啃他的干面包去了。

    别墅仍旧是原来那幢别墅,毫无疑问卜哥的新家离奢华还有很长一段距离,所以接受六戒加持的他,没有任何的反应。

    但是今天一切都显得有些不对头,还没有靠近别墅,卜哥就感觉到他的别墅有些太过安静了一些,往日这个时候,大家都在享用晚餐,原本是剧团的那些人全都喜欢在餐桌前闲聊,偶尔还开个玩笑,说些笑话,没有一两个小时,晚餐绝对不会结束。

    卜哥没有走大门,而是从直通二楼的那扇门悄悄地溜了进去。

    刚刚走过长廊,就看到蒂芬妮坐倒在地板上,她的脸上泛着一层淡淡的青色,嘴唇微微紫。卜哥连忙跑了上去,探出食指凑到蒂芬妮的鼻孔下方试了试─呼吸非常微弱,有些时断时续。

    他一下子急了,蒂芬妮虽然有时会和他捣乱,不过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一向都很密切,当年就是蒂芬妮让他不再是一个男孩。

    自从拥有了新的身分之后,坎妮小姐不知不觉和他保持了一段距离,瑞丽是属于托尔的,所以他孤独的时候,最常陪伴他的就是蒂芬妮。

    卜哥朝着自己的房间狂奔而去,他完全忘记了密侦处受到的训练,完全忘记了这个时候最需要的就是保持行动的隐密。如果这个时候,有一个杀手隐藏在别墅某个角落的话,卜哥毫无疑问必死无疑。

    幸好这种可能性,没有出现。

    还没有进入房间,卜哥就看到了第二个倒在地上的人,是执事老埃德,老头同样脸色青,或许是上了年纪的缘故,情况看上去比刚才的蒂芬妮还要糟糕。

    卜哥来不及一个个检查下去了,他怀疑别墅里面的人全都变成了这样。

    冲进自己的房间,卜哥迅将门反锁上。

    床已经没有了,原来放床的地方现在变成了书架,卜哥在其中的一本书上轻轻一按,书架无声无息地移开了。

    卜哥急匆匆地冲进地下密室。

    密室里面一切正常,巴米尔正在捣鼓一具说不出用途的傀儡,那只兔子则摆弄着两根试管,似乎在做实验。

    “快,上面出事了!”卜哥急得心头冒火,他一把揪住巴米尔的领子,另一只手拎住兔子的耳朵,就往外拽。

    也不知道是因为着急的时候力气变得特别大,还是因为接受六戒加持之后实力增强了,巴米尔这个大块头居然被拽着,毫无抵抗地往楼上跑去,至于那只兔子就更别说了,耳朵被拽着,挣脱不开,只能在那里不停地翻白眼。

    “轻点,轻点!”巴米尔连连求饶。

    把一个人和一只兔子拽到楼上,卜哥指了指躺在地上的老埃德,该怎么做已经用不着他多说了,他必须把整幢别墅都检查一番,看看其它人出了什么事情,第一个检查的当然是客厅,晚餐的时候,大部分人都会在那里。

    果然他闯进客厅一看,就看到围着餐桌,一圈人东倒西歪地躺在地上。

    把躺着的人一个个拖到旁边的空地上,除了蒂芬妮和老埃德之外,还少了凯斯、坎妮、都克、伯尼、艾伯特和比利。

    卜哥连忙跑到厨房,伯尼、艾伯特躺在那里,他们的身分是仆人,所以在厨房里面用餐;凯斯肯定不在别墅里,他很忙,已经两天没有回来了,比利作为车夫,肯定和凯斯在一起;都克根本就不住这里,坎妮大多数时间都混在镇上那些破落贵族青年当中,总是很晚回来,十有**也不在。

    把几个人全都放平,卜哥回到二楼,他背起蒂芬妮去和巴米尔会合。

    回到老埃德躺着的地方,卜哥就看到那只兔子,正拿着一个小瓶子,往埃德的嘴里倒。

    “有人下毒。”巴米尔在一旁说道:“是河豚胆碱和泌水精混合之后的合毒。”

    “这种毒很难解吗?”卜哥问道。

    “马马虎虎。”巴米尔给了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说这些话的时间,那只兔子已经给埃德灌下了解毒剂,接下然是蒂芬妮。

    “还有其它药水吗?”卜哥问道:“有很多人等着救呢。”

    巴米尔翻了翻眼睛说道:“如果还有解毒剂的话,我会在旁边看着吗?这东西又不是经常会用到,留一瓶在身边应急已经足够了。”

    “马上配,来得及吗?”卜哥问道。

    巴米尔双手一摊,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我帮你查一下这些人怎么会中毒吧。”巴米尔安慰道:“用合毒害人,就是为了让人不知不觉中毒,这两种毒药分开使用,毒性并不强烈,只有合在一起才会致命。

    “这些人中毒应该不止一天两天了,只不过之前中的只是其中的一种毒,只有等到两种毒全都进入血液之中,在血液里面混合之后,才会出现中毒反应,我去检查一下水源,河豚胆碱和泌水精全都溶于水。”

    “我和你一起去。”卜哥抢着说道。

    别墅喝的水一口铜质的大水缸,水缸就放在厨房里,龙头一拧开,水就流了出来。

    巴米尔非常小心地取了一试管的水,他掏出一条手指长的纸条浸在水里,一沾到水,原本白色的纸条立刻变成了深紫颜色。

    “可以确定,水里有河豚胆碱。”巴米尔将试管里的水倒进了水沟:“你最好也服一点解毒剂,这幢别墅除了我和你的那只兔子,喝的不是这里的水,其它人肯定都中毒了。”

    “我应该没有中毒。”卜哥掏出自己的水壶晃了晃:“戒律规定我不能够接受别人的服侍,连帮我打水都不行,所以喝的都是自己取来的泉水。”

    “平日是谁负责运水?”巴米尔问道。

    卜哥想了想,这种事情他一向都不太注意。

    “应该是伯尼和艾伯特这两人中的一个。”卜哥猜测道,他很清楚坎妮小姐绝对不会花钱请别人帮忙。

    “这样的话,可能是在运水的途中被投了毒,也可能有人溜进来直接在水缸投毒,这幢别墅根本就没有什么警卫。”巴米尔说道。

    卜哥沉默不语,当初造这幢别墅的时候,就考虑过警卫的问题,所以才找了这样一片高台建造别墅,但之后一切都非常顺利,也就不那么在意了。

    “你最好去找一个精通治疗术的牧师来,我们虽然能够把毒解了,却没本事让那些人恢复健康。”巴米尔也显得无可奈何,他虽然不喜欢教会和教会的牧师,但是说到救人,还是这些神棍比较内行。

    卜哥微微一愣,突然间他心中一惊。

    镇上原来的那个神父拉托尔,已经被教会召回去了,新来的神父要三天之后才能够到达,中毒偏偏生在这个时候,这只是巧合吗?

    “我到都鲁普奈尔去请一位牧师来。”卜哥说道:“你帮我照看这里的一切。”

    巴米尔点了点头,等到卜哥快要走到门口的时候,他突然提醒了一句:“你自己小心一些,这一路上听说有土匪。”

    卜哥停住了,他站在门口,身体微微有些僵直,巴米尔提醒的正是他最担心的一件事,那就是眼前这一切,只是一个连环陷阱的一部分,真正的杀招还在后面。更何况,巴米尔还是这里的地头蛇,这番话与其说是提醒,还不如说是意有所指,巴米尔肯定有所现。

    从小镇通往都鲁普奈尔,只有唯一的一条大道,这条路以前并不平静,时常有土匪出没,只是自从去年狂欢节之后,平静了一年。不过今天似乎有些不太平,夜色之下,可以看到这条大道其中的一段人影攒动。

    随着一阵叮叮的轻响,许多细小的金属物被洒在了道路中央,紧接着几条绳索从道路的这头抛到了另外一头。

    “快,都给我动起手来,只要做成这票买卖,我们就又可以悠闲一年了。”黑暗中一个尖细声音叫喊着。

    “把家伙分下去。给我把弓弦扣上,但是别装箭矢,以防万一弓弦脱钩伤到自己人。”

    “再绑两道绳索。”

    这些人影忙了将近十分钟,才渐渐平静了下来。所有的人全都藏在了两旁的草丛中,像是一个扇面一般,倾斜着展开。

    这些人手里全都握着双弦弩,虽然是打猎用的弩弓,威力却也不小。这种能够连续射两枝箭矢的弩弓,差不多成了法克王国土匪的标准装备。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炎炎夏季躲在草丛之中绝对是一件痛苦的事情,身上穿的衣服少,草杆显得格外扎人,更别说成群结队跑出来的蚊蝇虫豸了,这些讨厌的东西还不能随意驱赶,所以只是埋伏了一刻钟,那些人就已经在心底骂成了一片。

    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远处拐角的一块岩石后面,亮起了一点火光,那是事先约定好的信号。

    为了这笔买卖,岗哨设了有两公里远,每两百米就是一个哨兵。

    看到火光,那些埋伏的人用不着吩咐,全都把弩箭举了起来,将箭矢安放进射槽里面。

    这边刚刚做好准备,那边已经响起了急促的马蹄声。

    两点微亮的灯光朝着这边疾驰而来,那是挂在马脖子上的两盏马灯,走夜路,让马跑得那么快,绝对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就算没有埋伏也很容易出事,不过这也证明了,赶马车的人有多么焦急。

    “正点子到了。”夜色中一个极力压低的声音响了起来。

    随即草丛之中一片窸窸窣窣的声音,横在路上的那几根绳索,一下子全都绷紧了。

    两边的度都非常快,转眼间那匹狂奔的马就已经到了眼前。

    夜色中顿时响起了一阵马的嘶鸣,那匹马绊到了绳索摔了下来,嘶鸣声在如此宁静的夜色之中显得异常凄惨、痛苦和恐惧。

    紧接着就是扑通一声,那匹马重重的砸在地上,沉闷的撞击声中还隐约听到骨头折断的声音。

    一跤摔倒,那匹马就再也站不起来了,除了出一阵凄厉的嘶鸣,那匹马甚至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了。

    几乎在那匹马摔倒的同时,两个稍微小一些的黑影飞了起来。那是一个人和一辆马车,又是一阵沉闷的撞击声,人同样重重地摔倒在地上,马车紧随其后掉落下来,在一阵稀里哗啦的刺耳声响之中,散成了一堆碎片。

    “绷绷绷!”两旁的草丛中弓弦声此起彼伏,随之而起的是一阵雨点击打地面一般的“啪啪”声。

    一轮弩箭射之后,又是一轮弩箭,埋伏在道路两旁的人,一定要将驾驭马车的人置于死地不可。

    连续几轮弩箭射过之后,才有人喊了一声:“够了,别再射了,点一根火把,看看是不是我们要杀的那个人。”

    话音落下之后一会儿,黑漆漆的夜色之中点亮了一支火把,将周围一圈照亮了起来。

    凑着那摇晃不定的火光,可以看到大道正中躺着一匹马和一个人的尸体,两具尸体的身上像是刺猬似的,插满了箭矢,再加上摔在一片铁蒺藜中,身上钉满了这种有着四个锐利尖刺的凶器。

    “挠钩,挠钩在谁的手里?快用挠钩把这个人翻过来。”那个号施令的人再一次喊道。

    正在喊话的时候,这边已经有两根挠钩伸了出去。

    挠钩刚刚搭到那具尸体的身上,地上的那具尸体突然间放射出一道刺眼的白光,那道白光绝对比太阳还亮一百倍。

    大道两边的人顿时出声声惨叫,再强的人,一双眼睛总是脆弱的,漆黑的夜晚骤间看到这样强的亮光,根本来不及反应,就被强光刺瞎了眼睛。

    到了这个时候,就算是再蠢的人,也已经明白,他们上当了。

    远处传来了嘈杂的马蹄声,这一次不止是一匹马,马蹄声中还夹杂着狗的狂吠。当土匪的,绝对不会对这种声音感到陌生,骑兵队加上猎犬,这是效率最高的搜捕组合。

    如果是在平时,这些土匪还可以钻入密林,依靠对地形的熟悉来摆脱追兵,但是现在眼睛什么都看不见,又是在晚上,逃跑的可能微乎其微。他们倒也不笨,知道逃不掉,把弩弓往地上一扔,高高举起了双手。

    那队及时到来的骑兵,当然是莫姆和他的手下,整个要塞只有二十个骑兵,平时负责沿着岸边巡逻,缉捕土匪并不是他们的工作。

    卜哥跟着那队骑兵的后面,临出门时巴米尔的那句话,让他不得不有所准备,现在看来这个选择是正确的。

    那匹倒霉的马是向旅店老板安德鲁借的,那是一匹老马,走这条路已经十几年了,就算没有人驾驭并且在夜间狂奔,那匹马也不会出意外,驾驭马车的人,则是巴米尔制作的一具傀儡。

    刺眼的闪光则是卜哥唯一的绝招,自从练成之后,他和好几个人试过,不知道底细的人,全都中过招,就连密侦处训练室的那个农夫,也在那道刺眼的闪光面前吃过苦头,不过卜哥最后还是输了,就算双目失明,那个农夫仍旧像什么事情都没有一样,一下子就把卜哥打倒在地。

    投降的土匪总共有十七个,还有十个放哨的居然逃脱了,莫姆已经让手下的士兵放狗去追赶。

    卜哥拨弄着地上的那些铁蒺藜,这实在太狠了,只要想象一下摔在这堆东西上面的惨状,他就感到毛骨悚然。

    “学过怎么审讯犯人吗?”卜哥问了莫姆一句。

    “学过,不过肯定没您熟悉。”莫姆随口回答道,话刚出口他的脸就僵住了,一个不小心居然说漏嘴了,卜哥从来没有向他透露过密侦处的身分。

    莫姆在那里满头大汗,心中扑通扑通直跳,而卜哥本人却丝毫没有在意,他好像根本没有现话中的破绽一般。

    “什么事都有必要尝试一下,反正有十几个试验品,你可以一个一个试过来,死掉十个八个的也没有关系。”卜哥的话让那些土匪个个瑟瑟抖。

    “遵命。”莫姆连忙说道。

    “给我五个人,我先去请牧师。”卜哥说道:“你可以在这里慢慢玩。”莫姆当然不会拒绝,他拍卜哥的马屁都来不及,要不是作为队长的他不可能离开,他甚至打算亲自担当保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