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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火加入,有了这个地头蛇在,大家快速前进了几天。
行进时,没有了驼马,张仲居然半点也不拖大家的后腿,这文员虽然不合格,但体力暴强,完全出乎他们的意料,虽然看他每天都十分疲惫的样子,但第二天早上一准会生龙活虎。
又到了一个黄昏,夕阳如血,茫茫大漠犹如铺上了一层薄薄的金沙。大家开始安营扎寨,没有了驼马,驼马身上的物资也被火蚁们当成了干粮,原以为会餐风露宿,谁知张仲变戏法似的整出了大家所需的一应设备。
述琳是个纤弱的魔法师,体力活自然不用她做,坐在一个稍高的沙丘上,看着忙进忙出的张仲,她是一脑子的疑惑。
自从知道张仲晕血后,她就开始有意无意地观察张仲,稍稍留意下来,她发现,这人,能说他傻吗?
大家没想到的事,没准备的东西,他样样都准备的十分充分,就说食物,光种类就让大家觉得眼花缭乱,至少到现在为止,大家还没有丝毫厌食的感觉,她反而有理由相信,有些食物甚至比皇宫做得还有风味,一个傻子,光听妈妈的话,能做得出来不?就算张仲的妈妈,述琳都有理由相信,就不一定会有这个傻子做得好。
鄂小禾在远处冲忙活着食物的张仲大声嚷嚷:“傻张,就知道吃,撑死你”
述琳心中想到,小禾发现了没有呢?光凭做饭这一点,小禾嫁给这个不是傻子的傻子,以后就会享受到难得的口福。
小火也飞到张仲身边帮忙,准确点说是在帮倒忙,张仲脾气好,由着她来,但述琳总有种感觉,奇怪的感觉,就是小火对张仲有种难言的畏惧,她甚至能感觉到,小火每次面对张仲都是一副讨好的态度!
这是为什么?
难道这傻子还有什么地方不对吗?
坐在沙丘上,述琳默默地看着同伴,心中越想越觉得疑惑,这个傻张给了她很神秘的感觉,感觉他刻意在隐瞒着什么!
这时,张仲嘶哑的声音叫了起来:“述琳、述琳,下来吃饭了,吃饭了要睡觉”
睡。。?这话仿佛在那里听说过!
述琳站了起来,拍了怕身上的沙子,在这沙漠之中,注意不了太多,答应了一声“好”轻飘飘地走了下来,边走边想,睡,那里听说过呢?
傻张?真的适合他吗?看到述琳下来,小火扇动着翅膀表示自己的热烈欢迎,经过几天的飞行,现在,她已经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翅膀了。
吃完饭,大家都不会马上休息,在帐篷边围了一圈,开始查看地图。睡太早会消化不良的。
只有张仲,一个人无言的躺在离他们较远处的一个沙丘上,呆呆地望着如血夕阳,并没有参加大家的讨论,小火吃饱以后,并没有跟着述琳,反而紧挨着张仲趴在那里一动不动。
每天这个时候,张仲总会想起马致远的夕阳西下,地球值得他怀念的东西并不多,唯一割舍不下的就是孙爷爷。每每这时,属于傻小子的记忆就会抬头,傻小子的记忆中,有着浓浓的亲情,不知道爸爸妈妈在南边还好不,算算时间,爸爸妈妈这学年完了接自己去南方的愿望只怕又落空了,那个时候,自己一定还在这大漠中游荡。
听小乖说,南边有大海,大海并不平静,海中有强悍的海族,不知道爸爸应付的过来不,傻小子,也就是自己有强烈的愿望,就是希望能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文员,去帮爸爸搭理巴陵领地。
大哥现在在军中,听说还是大王子述雷嫡系部队的将领,以大哥的能力,以大哥的豪爽的个性,想必会混的很好,下次见面,大哥还会不会拍打着自己的肩膀无话不说呢?看看那边,一本正经的述风,张仲心底叹了一口气,世事无常,变幻莫测,时过境迁,很多东西一去就不会回来了。
还有自己的这个手持巨暴狼牙棒的未婚妻,属于傻小子的记忆让他不会违背爸爸妈妈的意愿,但他知道,只怕他们两个人,都对对方的感觉很不好!希望爸爸妈妈不要伤心才好。
小乖也静静地躺在沙地之上,接受着太阳的最后一丝能量给自己充电。
“我们现在已经接近了古遗迹的外围”述风看着地图,指着一个地方说到:“假如我没有算错,我们应该到了这一带”沙漠中到处都是一个样子,辨别地形太难,述风的这个推断来源于计算,从火蚁土堡以后,结合自己的行动速度的计算。
鄂小禾无所事事地掏出了巨棒,专注地擦拭,对这些算计的事,她并不感兴趣,如果不是刚刚吃东西,她早就钻进帐篷睡觉去了。
亚斯点头表示认同,补充到:“假如是这样的话,那么明天,我们就将遇见另外一种群居性的沙漠生物,水龙鼠”
骞辽这时说到:“这个东西没有危险,我们应该很容易过去,进入古遗迹”
述琳看了一眼远远的,趴在张仲身边的小火,这家伙,到底是谁的宠兽,貌似她和张仲还要亲近一些:“那可不一定,按照地图记载,火蚁也是没有危险的物种,可是你看看小火,象没危险的样子吗?”
鄂小禾头也不抬,一边擦拭巨棒,一边很自然地随口答道:“小火很可爱,看起来不象危险的样子”
“风,雷王子去年找到什么好宝物了没?”蹇辽把话题扯到了这次的行动目的之上。
“去年,大哥在张华等几个天才学员的帮助下,出海探宝,消灭了几群海盗,得到了部分海族的友谊,签了一只比小火不会差的智慧魔兽,还得到了1件金级武器,可以说是这几十年来我述家收获最大的皇子”述风有点羡慕地说到,脸上并没有嫉恨地神色,说话之间有意无意地看了张仲一眼,心中想到:“他哥哥帮助我哥哥,他帮我,真是有意思”
“这样啊,那我们要超过雷王子,只怕就十分困难了,至少要找到两把金级宝物才算赢”亚斯忧心忡忡地说到:“金级武器只怕很难得啊”
“找到一把圣级就行”鄂小禾虽然在擦棒,但耳朵没闲,嘴里自然也不闲,对于寻宝她还是很感兴趣的,做梦都想找到一把高级货色。
述风一愣,有点好笑地说到:“小禾,大陆传说中,圣级宝物不超过十件,你以为随便一抓一大把啊,咱们述亚帝国就只有一件而已”
圣级,只是传说中的存在。大陆的每一件圣器,都伴随了一段传奇,都有一段诗史,都是一段神话。现实中,人类、海族和冰原野蛮人一族各掌握了一件圣器。
海族和野蛮人的圣器是什么不得而知,但述亚帝国的圣器圣光明铠,也是坦因思大陆人类掌握的唯一一件圣器,却足以让人热血沸腾。
这件圣器内含顶级光明魔法神圣祈祷和绝对防御,神圣祈祷一经发动,能在百米范围内可控制散发光芒并全面无副作用提升光芒范围内所有生命的状态和能力,绝对防御每天能使用三次,每次持续时间半小时,能豁免一切伤害。圣光明铠甲在身上,还能豁免一切负面状态。
历史记载,述亚二世时代,曾经有两个帝国共同进攻述亚,最后述亚二世分兵而战,硬是身着圣光明铠带领五万战士将对方十五万大军在正面对抗中杀得落荒而逃,一举击退两大帝国联军,给圣器又添上了一笔神秘的光环。
很多金级的宝物已经具有了特殊能力,比如亚斯手上的弓有无限箭支、蹇辽的枪能穿透、鄂小禾的巨棒有晕眩、述风的铠甲有魔防剑有噬血、述琳的法杖有魔力增幅等,他们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主,身上的东西自然不会太差。
当然,金器也分三等,真正高等级的金器,特殊能力会得到更大的强化。
鄂小禾不甘地嘀咕到:“那可不一定,说不定我们还能找到最好的圣器”
述风啼笑皆非地看着她说:“最好的圣器是圣笔,找到你也不能用”
看了看躺在沙丘上的文员张仲一眼,述琳心中突然有种强烈的预感:“不定这次真能找到圣器”
张仲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此时刚好在沙丘上翻了一个身,金沙细细的滚出老远,一直滚了下来,鄂小禾擦拭掉几颗溅到狼牙棒上的细沙,不满的嚷到:“傻张,别捣乱,没见我们在商量事吗?”
夜晚,小禾已经沉沉睡去,述琳的脑海中,张仲躺在沙丘之上,痴痴望着夕阳的侧影在她脑子里久久不散。
过去,看张仲不顺眼,主要还是张仲砍水鸡的镜头,谁知,这根本就是误会。
想想张仲那天一头大汗,浑身虚脱的样子,晕血对他来说,应该是十分难受。但是他,一个晕血的人,为了不拖队伍的后腿,居然强迫自己去闻血腥,述琳觉得自己心中有点感动。
想起张仲杀鸡那天,他一头扎进碗中,当时以为是喝血,现在想来,明明就是晕血了,想起张仲一脸鲜血的样子,现在的心情居然变成了好笑加感动,这个不是傻子的傻子很有意思。
只是,要不要告诉小禾,张仲晕血呢?看了看身边熟睡的小禾,脑海中想起了她和张仲抢肉块的镜头,想想张仲细心为大家默默做事的样子,心里突然觉得那里不对劲了,还是顺其自然吧,不要告诉她了。
一夜无话。
“我有个提议”很少说话的张仲在早上动身的时候说到:“听小火说,前面有一处水源,我们是不是补充点水再走”
大家齐齐看了过来,张仲不好意思地说到:“我的水不多了”
只是,小火奇怪地想到:“我有说这话吗?”当然,这话她没拿来跟述琳沟通,但是马上想起张仲那天顶着个大大的水字冲进自己宫殿的样子,有点明白了,在述琳肩上配合的点头。
述风看了一眼小头猛点的小火,奇怪地想到:“沙漠中,难道真有水源?”
不过,还是同意的点了点头:“那好吧,你快去快回,对了,要不要派个人和你一起去?”
“不用,小火说路上没有危险?”张仲自然地说到:“就我一个去就行,你们先等等,我去去就来,小火,我们走吧”
小火闻言马上扇动着翅膀向前飞去,述琳在心中问道:“小火,地方远不?”
小火随口答道:“我也不知道”
小乖马上骂道:“笨蛋”
小火这才反应过来,对述琳说到:“但我知道方向”话是这么说,但飞到张仲身边以后居然一阵乱扑腾,找不着北了。
小乖再度大声吗了一句:“笨蛋,随便朝那个方向飞都行,晕!你别往回飞啊!”当然这些话只有张仲和小火才能听得见。
小火一听,马上掉头,对着大家的前方飞了过去。
张仲看着晕头转向的小火一阵头晕,有点晕血的感觉了。
述琳仔细琢磨着小火的一番话,看着小火稀里糊涂的样子,再看看已经散开的同伴,抿嘴微微一笑,真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