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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说史霁风登上六合枪社社主之位,第一件事就是向沈玉璃索要自己的妻子,而第二件事则是整理十年来罗邦彦等一伙的文书,而他处理的方式就像当年的脑回路一样简单——挑出来烧了。
过去专门负责案牍工作的蒲达感到奇怪,你怎么都不细看,直接烧了呢?
史霁风给他的回答同样简单:“看了心烦。”
事后收拾纸灰的时候,蒲达偶然发现一本燃烧不完全的罗邦彦留下的笔录,随手一翻才发现其中奥妙——
笔录中的许多页都有窟窿,这些窟窿正好都是完整地剜去了纸张中的个别字。
蒲达顿时明白那日任璟备忘册里“大师兄”的手迹是怎么回事了。他抹去额头冷汗,重新点了把火将手里笔录烧掉,权当不知道这件事。
蒲达这边慎之又慎地装聋作哑,那边史霁风正焦急地等待着沈玉璃的回信。史霁风仔细想了想,觉得那日亲笔手书,带着情绪,以至于短短一句话显得太冲了些;而罗邦彦又是沈玉璃的盟友,自己把他赶走,还送一封命令式口吻的短信给沈玉璃,恐怕会起到反效果。只是史霁风并不清楚,沈玉璃迟迟没有答复,纯粹是因为宫癌病症又昏迷了几天,没空处理关于他的事。
六月十九,沈玉璃醒了过来。常言道久病成医,她算不上成了郎中,可也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愈发了解。这一日她苏醒过来,头一件事就是请来神医陆天留。
陆天留来到沈玉璃寝室门口,准备好前几个月已经讲烂的说辞,打算像过去那样对付过去,以免病人心理遭受打击,影响治疗效果,虽说治疗效果本来就不怎么样。岂知待他踏足进屋,沈玉璃神态平静,轻声问他:“陆神医,我还有多少时日?”
陆天留瞠目结舌,低着头怕对付看见自己惊诧的表情,过了会他方才假意问道:“沈社主何出此言呐?”
沈玉璃给他倒了碗水,说道:“陆神医不必忌讳,你都知道我其实是妇人这一事实了,那你也不应该向我隐瞒你所知道的事实,我的病情如何,神医请尽管直言。”陆天留坐下喝了口水,两手轻轻打着战将碗放好。他看了眼沈玉璃那平和而不失威严,宛若带笑的脸,咽了口唾沫,方才说道:“沈社主千万不要有什么过激的举动。老夫斗胆实话实话,您剩下的时间,长则一载,短则三月。”
沈玉璃的眼睛里仿佛有了星星,她左右来回看着茶几的两边,拿拳头抵着嘴唇,声音略有些哽咽道:“只有一年了吗?”
毕竟还是乐观的人,你也是不往短的想。
陆天留忙劝慰道:“沈社主不必伤悲,人各有命,好好把握这一年——”
“胡说!”沈玉璃叱道:“我才没有悲伤!”
门外陆天留的徒弟嘘声提醒师父,挤眉弄眼的,示意他先行回避比较好。陆天留也是干瞪眼帮不上忙,只得不声不响地退出门外,留沈玉璃一个人在屋里了。
“慢着,”沈玉璃叫住了他,问:“把你兄弟叫过来。”
此时的陆天遗仍被关在潇湘社鄂州分社的柴房里,柴火被他堆在一边,墙壁上则被他用木炭写写画画,都涂满了。而角落里的房南秀简直不想看满满当当的墙壁,因为她看了就忘不掉,同时看也看不懂白白耗费心神,还不如老实歇着。
不知何时,外面锁链声响,门打开了,几个社众走进来,恭请陆天遗。
陆天遗的徒弟见他们客客气气的,觉得恢复自由有望,扯了扯沉浸在作画中的师父。陆天遗回过神来看了眼旁边的社众,把半截木炭塞给其中一人,像吩咐仆人一样道:“找纸笔把墙上东西都抄下来,抄完交给我,老夫有大用。”
当陆天遗昂首挺胸,带着徒弟来到木兰居的时候,他大哥陆天留正竭力劝阻沈玉璃。
“沈社主,虽说华佗曾给人动过外科疗法,但那毕竟只是传说。而且剖腹不同于切割手脚,手脚只是皮肉骨头而已,可脏腑中住着人的三魂七魄,一旦切开,先不说能不能缝上,那元神就已经随风消散了呀!”
“呵呵,想不到大哥身为医者,还相信人有魂魄这种说法!”陆天遗以一副很嚣张的姿态走进三楼客厅,出言驳斥大哥言论,同时他还不忘告诉对方,自己曾帮沈玉璃的伯父解过奇毒,以妙手令濒死之人重新焕发生机,意思就是沈玉璃肯定更加信任自己。
“不过是歪打正着。”陆天留鄙夷道。接着他又问兄弟:“你说剖腹取瘤,那我倒要问问你,如何麻醉,如何下刀,如何止血,又如何封闭伤口?最后又如何避免切口溃烂?”
陆天遗道:“以蒙汗药麻醉。正午时分,在院内支起帐篷,先以水泼木炭升出热气烘烤帐篷,而后将人置于其中,周围盘绕冰缶。接着将利刃烧红后冷却,切开小腹上部,剜去肿瘤,而后冰敷止血,用羊肠代线缝合伤口,卧床休息三月即可自如行走,一载后保证生龙活虎。”
陆天留道:“兄弟未免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吧?癌自二十年前被发现为止【*】,无一实用疗法,你真当自己是在世华佗了?”陆天遗满脸不屑:“华佗算个鸟?老夫才是古今第一!”
听他们二人吵架辩论的沈玉璃倒是对陆天遗的想法很感兴趣,待二人吵得累了,休息的间隙,她直接问陆天遗:“你的疗法过去可曾实用过,一旦下手有几成把握?”
陆天遗呵呵笑着回答:“从未实用过,是我最近刚刚想出来的。把握嘛,无非是五成,要么成功,要么失败呗……”顿时气氛有些凝固,只有他一个人在尬笑。
沈玉璃沉默了许久,才重又开口:“五成这么高的几率,不妨试一试。麻烦神医您开始准备吧。”
陆天遗忽然臊红了脸,像个老小孩一样忸怩作态。连他哥都以为他犯毛病了。陆天遗咳嗽一声清清嗓子,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准备嘛,老夫这里一两天就可以齐备,就是沈社主您也得准备准备。”
沈玉璃诧异:“我准备什么?”
陆天遗斗胆俯身耳语了一句。沈玉璃闻言,脸上闪过一抹尴尬的笑。
“无所谓,医者父母心,重要的地方挡好了就行。”
陆天遗放下心来,又提醒道:“沈社主您的病灶在宫内,一旦剖去,或许会影响日后生育,您可得考虑好了。”
“无所谓。”沈玉璃喷出一声笑。老娘几十岁人了,儿子都快成家了,还在乎那个?“总之快些准备。”
“遵沈社主吩咐。”陆天遗就此和徒弟退下。
二人走了,陆天留近前一步劝阻道:“沈社主三思,他若侥幸成功便罢,若一旦失败,您可是就连三个月都没有了呀!”
沈玉璃坦然笑道:“有三个选择,要么死,要么只有一年左右的寿命,要么可以活得更久。如果换做是您,会选择哪一个呢?”
陆天留叹了口气:“那还望沈社主准许老夫尽量做些适当的辅助工作。”
沈玉璃点头同意:“可以,不过不得干涉你兄弟所用的方法。”
几天后,木兰居的内院支起一顶帐篷,按照陆天遗的要求,帐篷被洗了十几泡,已经发白,看不出来原先的颜色了。而帐篷里已经被滚烫的水汽蒸过好几遍,这回周围围了一圈缶,缶内盛满冰窖里拿出来的存冰。
沈玉璃服下蒙汗药躺在里面,身上盖了两层洁净的棉布,小腹部位则留有一个口子,方便陆天遗下手。而她周围站着四个人,乃是陆氏兄弟和各自的学徒。
“师父,好了。”学徒递过来冷却后的一把短小的快刀。
“手洗干净了吗?”
“照您吩咐,用烈酒的原浆洗干净了,到现在手还辣着呢。”
“好,给我吧。”陆天遗深吸一口气,接过刀轻轻一划,就破开了病人的腹部。
“纱布。”
他哥哥陆天留此时成了他的助手,递过来事先准备好的薄纱。
血液吸走,几人才看清腹腔里各器官的排布,不免啧啧称奇。
陆天遗神情很平淡,过去他不知道偷偷解剖了多少鲜尸,人身体里的五脏六腑、肠子尿泡早就见惯了。
“把上面的囊拨开,轻轻地,子宫还在里面。”陆天遗语气很轻松,但脑门已经渗出了一层汗。毕竟眼前躺着的不是尸体,而是一个活人,他用肉眼都能看出腹腔内各器官有节奏的律动。
“找到了,微刀。”陆天遗所说的微刀就是比小刀更小的刀。他握紧拳头把指节捏得咯咯响,没有立即接过工具,像是有些犹豫。
“怎么了?”陆天留问他。
“肿瘤已经和宫颈粘连,如果要摘去肿瘤,恐怕……”陆天遗觉得,他现在面对的问题已经超过了自己的学识范围。
可陆天留看了眼宫颈,却说:“不用摘,用剥的。”
陆天遗盯着藏在宫内的小孩拳头大的肿块,拧起了眉头。最终,他听从了大哥的建议,轻轻划开一道口子,用另一只手稍稍用力,奇迹出现了,那颗红色的肿瘤竟像打了蜡一样滑了出来。
【*】此处以宋代人的视角叙述。事实上癌症最早是由希腊的一位名医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公元前460-370年)提出的。